0164:肉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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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悔呀我,我悔黄了尿,悔臭了屎,悔青了肠子,悔炸了肺。凭着我龙之双睛附体,我居然没有看出来这个样子很不一般的游唱诗人,就是当今名动一时的新兰帝国的二王子,有黄金闪电之称的哈里。无边的悔意化作一种复仇的信念,这是我一贯的做派,就是有人说我睚眦必报也罢,我反正是的找回一点颜面,最起码也得让我内心有一点平衡。出于这种心态,我出手虽然没有用出全力,但我有意加上了语言上的挑逗——
又一个冒牌货!
长剑出鞘,金光闪闪,我现在知道了这就是世上仅有的一把黄金宝剑。哈里把这把上古宝剑使的出神入化,他的名号也是有此而来,被称为黄金闪电。这个世界上有两个闪电,一个是密密西比的黑色闪电查韦斯根,他是光明神教联盟的最强大的埃塞俄大公国年轻的大公。另一个就是站在我面前的最强大的帝国新兰帝国的年轻的二王子哈里。
金色的光芒升腾起来,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光晕,罩在哈里的身周,于是他似乎变成了一尊神圣的雕像。神虽然我没见过几个,但近神的丈母娘我是见过的,首席光天使我也见过,我还见过真正的大神就是那只小小的火色的小鸟,但是他们都不似这般,用金光把自己笼罩起来,看起来好像在装腔作势一样。可见人们对神并不是真正的了解,人们对神大多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神化现象,更愿意用什么金色的光芒把他们包裹起来。好像神就是金色的,实际上,神是紫色之外的存在,也就是紫外线的方式存在着。这是近神的丈母娘告诉我的。
现在我可不管什么神化不神化的,一丈多长的白色气锋已经刺进了他的护体金光之中。啾啾的声音犀利尖刻,哧剌哧剌,金属划破金属的声音。哈里后退两丈远,我则乘势欺前,想挑开他的剑峰。可是不等我挑,他的剑峰一转,一道光芒直线而起,直向我身上的要害而来,快如闪电,看来他并不是浪得虚名。我闪过剑光,腾空而起,想利用我的大姐大在长度上的优势,已己之长攻他之短,自上而下,凌厉劈下去。他一个诡秘的腾挪步就闪开了我的攻击,绕走一圈,自我背后攻来。在这种纯武力相搏的时候,我不会输给任何人的,一招十八式变化使出来,表面看起来平淡无奇的矮人战斧十八式在我这里已经被融合为一种更为连贯的技法。我并不转身就可以变招以对,防御和进攻同时展开,防中有攻,攻中有防,一下子罩住了他所有可能的攻击角度。
大姐大已经刺到了哈里的斗气护罩,但我突然感到一股巨大的力量的阻击,并伴随着凌厉的攻击。在这一点上他强我可不在两倍以下,他的斗气精纯无比,斗气盾似乎坚不可摧,还有着强大的反击力量。他是专练斗气的,他的斗气比我强大也是情理之中的,但他的斗气盾具有发明及能量则是我没有想到的。
我的攻击受挫,他的攻击就自然而然地到达,一丛精光,竟然顺着大姐大的长杆向我的右手袭来。
假王子也有真功夫!
我高喊一声,横着档过去,多亏我的大姐大足够长,趁此机会,我竟然扭头就跑。跑出十几步,突然回头,因为我见他并没有来追我。
假的永远只能是假的,假的永远真不了!

五天前,我刚刚和假三王子比划过。看来家三王子可比假二王子厉害多了。
我怎么说话,他就是不说话,原来那个化装成游唱诗人的能言善辩口齿伶俐的二王子,现在几乎变成了哑巴,一言不发。一蓬耀眼的金光,咋地而起,而王子就不见了——
他也会魔法?好像是他并不是魔武兼修的,他的乾坤袋,据说来自一位世外高人的传授,而他本人并不专精此道,他除了练习斗气之外,主要精力放在治国安邦之术上,他是目前最有希望继承大统的人选之一。
忽然他已经到了我的眼前,原来他是借着耀眼的金光作掩护欺到我的眼前,这样我的大姐大由于太长而无法施展,我完全暴露在他的攻击之中。但我发现了更惊讶的事情,他的手中并没有那把长剑。
我们以肉相搏吧!
哈里沉声和我说。
哈哈,肉搏战?我可是从来没有练过的。大姐大当棍使总还是可以的。于是我横着扫过去。他居然抓住我的大姐大的长杆,我们俩变成了纯粹的较力。几乎就是面对这面,两个人都是双手抓住大姐大的长杆,向后拉,向上掘,向下压,向两边晃,就像是在拔河。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和我以力相拼,难道他是不想伤害我?他就不怕我升高体壮明显占着优势,顺手把他撕碎了?我想起了所谓的三王子在我面前撕碎了我的战士的残忍和蓄意的挑衅,如果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是不是都这样残忍恶毒?
真要撕起来,我也不怕他,我可是天生神力。
那知道,他也是天生神力。
我试图腾出一只手来,指向他面门袭取。就在这一瞬之间,他居然能把我撅起来,我竭力腾起,这样我们两个居然同时离地,在半空中继续拔河。
他用脚踢我,我用脚蹬踏,两只脚竟然同时触及对方。
我借力向后拉他,他也借力向后拽我。一只脚使不上劲,另一只脚也跟了上来,四只脚对到一起,我们俩竟然在空中拉成一条直线——
砰——落地了。我们俩同时摔到地上。谁也没有松手,谁也没有试图跳起来。我们俩就这样躺在地上继续较力,相互扯拽,绷得紧紧的。
他向左使劲,我向右使劲。我们就这样将在一起。
我突然转向左侧用力。我们俩就一起翻滚起来。
顺着大路,我们俩滚出去有二里地,暴起的烟尘,甚嚣尘上,就像全军万马隆隆开过。现在,二王子已经是濒临死亡的刀尖之下了,因为,他是在有尖的那一头,而我的大姐大,下面也是带刃的。只要他稍有松懈,大姐大就会被我拽过来,而他的头马上就会被尖利的锋刃刺中。这虽然不是大姐大最锋利的部分,但足以扎破他的脑壳。我身高两米多,他也有近两米,而我的大姐大也仅有五米多一点,现在他的头离尖端也只有不到七十厘米。就等于到悬在他的脖子上!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采用这样的招式和我战斗?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我们继续向前滚着。我可是不能松手,我不能让他把我的大姐大给拽过去,那样就等于我的兵器被他夺去了,这在矮人的传统中,这无异于自己的头被人砍去了。矮人视自己的武器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怎么能轻易落于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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