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二:李白和唐玄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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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本文系恶搞,决非历史。如有不能接受恶搞的请不要继续往下看,谢谢合作!
很多坏男孩都有人爱,李白就是一个坏男孩。他有很多坏毛病,比如说酗酒,比如说爱打架(据历史记载李白剑术不错),比如说傲慢,比如说话多……。在这些缺点中酗酒是基础,因为他喝了酒以后会加倍的爱打架,傲慢,并且话多(据历史记载:李白好酒任侠;并且斗酒诗百篇,其实都是醉话。)。
李白小的时候就很爱打架。曾经有一个“铁杵磨成针”的故事,相信很多人都听过。
这个故事的真相其实是这样的:李白偷拿了老婆婆的绣花针,不为什么只是觉得好玩。老婆婆拿着铁杵(就是粗铁棒)来追。可是铁杵太沉了,老婆婆实在跑不动了,就想了一个办法:假装在石头上磨铁杵,并且告诉李白她的绣花针都是用铁杵磨成的。李白信以为真,认为这个老婆婆一定是个隐藏的武林高手,于是乖乖的交还绣花针(赃物),不敢再跟她较量。
可是不久以后李白就发现了他上了当。这还了得,要知道李白当时虽然年纪小(据历史记载:有的说5岁,有的说7岁),可在当地已经打架出了名,成为当地一霸,什么时候吃过这种亏呀。于是他打上门去,威胁老婆婆,然后“铁杵磨成针”这个故事就成了现在的模样,这样就没人知道李白也曾经上过当啦。
李白长成青年的时候想到长安去发展。据历史记载,贺知章(当时是长安著名的文章大家)曾看过李白的《蜀道难》,惊为天上谪仙,从此使李白名声大噪,这对李白是很重要的,因为当时李白初到长安,还是个籍籍无名的人。
但事实是这样的:李白未到长安时已经声名远播,这个名声并不是指他的文章写的好,而是他的坏脾气:例如酗酒,爱打架,傲慢,话多……,这些都不是重点,当时的长安人就好像现在的追星族一样,因为生活的过于安逸而觉得很无聊,所以喜欢另类,奇特,扮酷的人。而李白在他们眼里无疑具有一颗明日之星的所有特点,李白的坏脾气正是他成为明日之星的基础条件。要知道拥有如此众多坏毛病的人是很少见的,所以李白自己也没想到他人还没到长安,就已经拥有了众多的追星族。
至于李白想到要去长安,也并不是想去实现什么抱负,至少当时李白还很年轻(据历史记载:李白到长安时应该不到20岁。),还没想的那么长远。他只是因为在当地恶名太大,当地人实在受不了他,虽然觉得他醉酒后说得醉话很有趣,但还是纷纷送钱给他,希望他远走高飞,走的越远越好,最好永远也不要回来烦他们。李白拿了好多银子以后,决定找个地方玩乐,等钱花光了再说。要找玩乐的地方当然是都城长安最好啦,于是他就到了长安。
李白到了长安之后,就去见贺知章。贺知章当时在长安也不是以文章大家而出名,他其实也是一个另类的昨日之星。贺知章也是很傲慢的,他可以满不在乎的拿作为官饰的金龟换酒(好比现在的警察拿警衔或警徽换酒),这可不是每个人都敢做的,所以贺知章也很受人崇拜。李白去见贺知章不过是想得到这位昨日之星的引见,进入长安的上层社会(玩乐也要有人带着玩才有趣吗,要是谁也不带玩,那多没意思呀)。
贺知章早就听说过李白的恶名,但是还没有亲眼见过。当听说李白来拜访的时候,就问他有没有带什么土特产来?在贺知章傲慢的眼里,李白是后生小辈,既然想得到他的引见,当然要准备点东西了。可是想想李白从乡下来,估计也只能带点土特产了。
贺知章没想到的是李白比他还傲慢,居然什么也没带就来拜访,但是李白当然不会这么说。李白说:我今天带的东西其实大家都见过了,就是长安现在的沙尘暴(据考证:长安当时人口众多,也曾面临跟现在的北京相同的资源匮乏,水源枯竭,土壤沙化等问题。),那都是从我家乡(据考证,李白的家乡在中亚的碎叶,那里在唐朝时就已经严重沙化,不适宜人类居住,所以李白的父亲才会在李白很小的时候举家迁往四川。)刮过来的,在我们那里不叫土特产,那叫特产土。
听了李白的这个回答,不止贺知章,还有许多慕名而来的李白的崇拜者都欢喜赞叹:这是一个多么酷的回答,这是一颗多么优秀的星星呀,更遑论他还生的容颜俊秀,举止风流。于是后来李白拿出他在路上旅馆酒醉以后乱写的《蜀道难》时,立马被捧为天上谪仙就不稀奇了。
这样李白就成了长安的一颗耀眼的新星,以至于模仿李白的一切成为当时长安的新时尚。
比如李白有一次宿醉醒后,大白天的穿着睡衣上街游荡。第二天他惊奇地发现长安的大街小巷都是穿着睡衣的人,而且都是他穿的那种纯白色系一条丝绦的丝绸睡衣(据说这种睡衣的式样还流传到了日本,就是日本人今天穿的男式和服。),不用说有如此多的人忽然要买同一种类的睡衣,当然长安城当天睡衣就严重脱销了。
再比如李白经常头也不梳就出门(因为经常宿醉未醒),这种很酷的发型(其实是乱发如鸦巢)也为长安人竞相模仿。于是理发店生意兴隆,甚至有很多不住在长安的人也大老远的赶到长安,专程要做成李白式的乱乱发型。
打那以后,不但成衣店,理发店,其它各家店铺的老板也纷纷关注李白的衣食住行,生怕放过如此好的赚钱机会。有些聪明的老板还纷纷送钱给李白,希望李白能采用他们的产品。对于李白来说,赚钱如此容易,所以在李白的诗中有: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很多坏男孩都有人爱的另一面就是:很多人都爱坏男孩,唐玄宗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当时在长安最觉得无聊的人就是唐玄宗了,因为他生活得最安逸。
唐玄宗刚登基的时候还是很勤政的,每天干的比驴都累,起的比鸡要早,下班比老猫还晚,所以能有贞观之后的开元之治。终于有一天他想歇歇了,谁想这一歇就越歇越不愿意干活,所以他每天无聊的要死,于是想了很多办法解闷。他会音乐,书法,舞蹈,剑术……。甚至有一段时间,他做瓦匠活来打发时间。还有一段时间,他养鱼,以至于宫里御花园的池塘中充满了鱼,连骊山行宫中的温泉也成了养鱼池。可他还是无聊。于是他就抢了自己的儿媳妇(就是杨玉环)做老婆,想通过这种方式解闷。这也是一种另类,不是每个人都有胆量公然抢自己的儿媳妇做老婆的。可是唐玄宗很快发现杨玉环作为妻子除了年轻一点,胖了一点(唐朝以胖为美)以外,没有其它的优点;并且她不够另类,不够酷,甚至也不像其他年轻人一样追星。于是他又觉得无聊了。就在这个时候,李白作为一颗超新星,闪亮登场了。
唐玄宗作为皇帝还是很有自己的主见的,他并没有听大家都这么说就认为李白是个星星,他要眼见为实。于是他派了身边的太监高力士去将李白招入宫中,随后发生的就是历史上很有名的“高力士脱靴,杨贵妃磨墨,李白醉草吓蛮书。”。
这个事其实并不完全是后世流传的样子。当时匈奴(一说是朝鲜)的使臣到长安来,按照中国泱泱大国的惯例,只要不是中国,统称为蛮夷。这让使臣觉得不能接受,他自认自己国家还是很文明的(比如说18世纪的欧洲人到中国来,就自认比中国人文明。),怎么能是蛮夷呢?于是使臣想了一个办法来捣乱:在一幅长卷中随意像鬼画符一样的乱画,然后把这个拿给唐玄宗看,硬说这是他们国家的国书。

唐玄宗和众大臣其实早就看出这种乱画的画,或者说文章,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或者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是可以有任何意义的(不信看现在好多的抽象画派的作品,一千个人看可以说出一千种不同的看法,但是每个人心里都怀疑那是随手涂鸦的。)。可是现在使臣硬说是国书,按照惯例那就必须要有答复的国书。问题是不论怎么信手乱画一番,使臣都能找出理由说那不是国书,然后用这个作为借口把中国嘲笑一番。
唐玄宗当时大怒,心说你一个小小使臣敢嘲笑我中国无人,看我让你好看。然后就派身边的太监高力士去招李白入宫,因为他也听说了“特产土”的事儿,觉得李白很有急智。
李白进宫后一看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儿。他告诉众人别急,先把使臣也找到金殿上来。
使臣来了之后,还有很多人慕李白之名,也想一见这颗超级巨星的风采,于是大殿外挤满了人;但还是有少数人有资格进到大殿里去看,这些少数人中就包括杨贵妃,她也是慕名而来,她听李白的名字听得耳朵都要起茧子了,于是好奇心起,也想来瞧瞧。
等人都上齐了以后,李白让使臣站到近前来,然后要了一缸酒(御酒可是李白平时喝不到的,所以多要点。),当着众人的面很快地把这些酒都喝了。这个时候使臣的脸就有点发青,因为能喝这么多酒的酒鬼多半不好惹。
然后李白让人替他脱靴子(当时李白已经醉的没力气自己脱鞋了),唐玄宗就指派高力士去,这也没办法,谁让高力士是当时最得宠的太监呢,这么幸运的事儿当然得他去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亲近超级巨星的机会)。
于是高力士就上前给李白脱靴子,这个时候杨贵妃也凑上前来想看看到底李白是怎么写这封回复的国书。既然要脱靴子,难不成是用脚写?这倒是闻所未闻(当时在场的很多人都有这种想法)。
等靴子一脱下来,所有在李白附近的人都不约而同的秉住了呼吸。
后来有流传下来的画当时情形的画,画中的高力士手里拿着靴子,离自己的脸有一尺半远(那是手臂能伸的最长的距离了),脸上满是无奈的表情(一说是痛恨)。杨贵妃则手捧着砚台(因为当时写国书用的砚台最顺手好抓),拼命闻墨汁的味道,以求能稍微冲淡这种感觉(玩过写大字的人都知道墨汁也有股臭味),后世的人没能看到当时画上的注解(因为流传下来的画卷注解部分已经模糊不清了),所以才会有杨贵妃磨墨的误解。
这里面最幸运的就是使臣了,他正好离李白最近,又在下风口,当时都快呕吐了。而当他想到李白能想出的这么阴毒的奸计,想到接着可以想象得到的酷刑时,差点当场晕倒。
然后李白开始慢条斯理的画画,反正连他自己也看不懂画的是什么。等他好不容易画完了,使臣的脸色已经可以与冬瓜皮媲美了。
但是李白还没完,他开始用只有公冶长才能听懂的鸟语来读他写的国书。直到最后使臣满含着热泪说:“好啦,我承认你写的是国书了!你能不能快点念?你到底还有完没完哪?”
唐玄宗坐的很远,又在上风口,并没有被李白的影响波及。他听到使臣终于承认了李白写的是国书,松了一口气。而使臣一看到唐玄宗示意他可以退下了,高兴得当场晕了过去。并且他回国以后,不敢提及这一段真相,而是把李白的才能夸到天上去了,所以这个国家的人再也不敢小觑大唐,连同李白的那幅鬼画符国书都得到后世的崇拜。
李白因为草国书有功,当殿立授翰林学士,正式进入士大夫阶层。当然翰林学士只是个闲职,重要的是唐玄宗可以以工作为借口随时把李白召入宫中。
这之后唐玄宗疯狂的迷上了李白,迷上了这个在金殿上也斜着醉眼,满不在乎地笑着说:‘与我脱靴’的坏男孩。在唐玄宗的眼中,李白的举动是十足的天真加十足的才气。于是第二天李白就被宣入骊山行宫侍寝。当然李白去见唐玄宗之前先泡了骊山温泉(先洗干净了脚)。
唐玄宗是很爱李白的,所以李白在宫中的日子一开始也还过得新奇并且逍遥自在,这从他写的《清平乐》三首中可以看出来。
不过日子一长,李白对这种每天吃喝玩乐,无所事事(除了跟唐玄宗在一起以外没有别的事儿)的日子厌倦了。他开始找各种事情消遣。比如他有一次嫌宫里的舞蹈队伍颜色单一,就拿彩笔直接在舞蹈队员身上胡乱涂抹,并且给这种色彩艳丽的新舞衣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霓裳羽衣,以后这种舞蹈就叫霓裳羽衣曲。
李白的好日子到杨贵妃发现了他和唐玄宗的关系为止。之前杨贵妃还以为李白不断进宫是因为唐玄宗想逗自己高兴,后来才发现满不是那么回事儿,原来是唐玄宗自己爱上了李白,这样李白就成了威胁杨贵妃地位的情敌。还有另一个人也对李白极为不满,就是高力士,自从金殿脱靴事件之后,他就一直想找个机会整跨李白。
于是杨贵妃和高力士联手。首先他们隔绝李白进宫,许多唐玄宗宣李白进宫的诏书都被杨贵妃截留了,并且高力士回报唐玄宗李白酒醉不愿意见他。这并不难让唐玄宗相信,因为李白经常喝醉,甚至还写过‘我醉欲眠君且去’和‘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类狂妄的诗句。其次他们把唐玄宗给李白的赏赐转给他人,让李白以为唐玄宗不再爱他了,让他灰心之下自动退出。这也不难,因为唐玄宗也经常酒醉糊涂,不记得醉酒以前的事儿。比如他们有一次就把唐玄宗给李白的封赏转给了一个叫李百的人。
本来唐玄宗和李白是有机会澄清误会的,但是帝王的尊严和不羁的傲慢让这种种措施终于产生了作用:李白在长安待得实在太无聊了,提出要走。
唐玄宗很伤心,问李白:“为什么一定要走?难道我们不能像平常的恋人一样相濡以沫吗?”
李白笑了起来,说:“相濡以沫?用吐沫互相湿润呀?庄子说:‘与其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你不觉得我们这样可能更好?”
唐玄宗沉默了,心底一片茫然。相忘于江湖,这样的两条鱼,的确很自由很潇洒,很美丽很不凡。可是他不想,他想要相濡以沫的那一份牵拌和挂念。但是李白是那种天生浪迹天涯的人,他不属于任何人,不属于任何地方。就算他留住了他的人,他的心也还在流浪。他能够拥有他半年(据考证:李白在长安待了半年到一年的时间。),是幸还是不幸?
不管怎么说,唐玄宗最后放手了,也许让心爱的人快乐也是一种幸福吧。至少他不用担心李白的生活,因为李白经过他的长安岁月早已经盛名远扬,如日中天。
李白最后悄然离开长安,一如他来的时候,不同的是他带走了一颗破碎的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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