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集 缇萦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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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无常说:“美人鱼的爷爷一定是脑袋进水了。要不然就是让驴踢过。他不
打小偷,不抓小偷,还给小偷钱,还给他找工作。这不是有病吗?”
我告诉她:“社会进步到一定的程度,人们的价值观念,思维取向都会有很大的变化。”
黑无常:“这也太不好理解了。不管你怎么说,他们也都是小偷,同样都是小偷,这待遇差的也太多了。”
我说:“要是你生活在那里,你还能当女侠客吗?”
黑无常想了想,说:“那里如果都是那样的人,我还打谁、杀谁去呀?”
我说:“我们去的北欧国家还是艺术的天堂,要是你到了那里,一定会大有作为的。”
黑无常:“我?我还能去那里?”
我说:“当然能去。事在人为嘛。”
黑无常:“我不明白,同样是在一个地球上,他们那里怎么会那么先进呢?”
我说:“历史环境不同,形成了人们思维方式的差异。再有就是制度和法律的作用。法律规范着人们的行为。那里的人们都是在模范的遵守着法律,同时又在不断的改变着制度和法律中存在的不完善的部分。”
黑无常:“我们国家不是也可以照着他们学呀。”
我说:“国情不一样。我们的国家里还有许多人不能自觉的遵守法律。”
大萨满麻黑:“对呀,乱世用重典。许多国家不能取消死刑,也就是要保留法律的威慑作用。我们的法律里边有一项就挺好,凡是投案自首的基本上都没有死刑。黑无常,你不是也投过案吗?”
黑无常:“法律都是当官的那些人的事,跟我们普通老百姓有什么关系?”
月亮女孩:“不对。谁都能影响法律,连小孩都能。”
黑无常:“咳!你才多大呀?你知道什么法律?”
月亮女孩:“我知道。缇萦就改变过法律。”
黑无常:“缇萦是谁呀?”
月亮女孩:“我让乌剌罕叔叔带你去看。”
我们到了公元前一百六十七年的临淄。
民间郎中淳于意的家里。几个官府里的衙役正要将他带走。
淳于意一边收拾着东西,一边说道:“唉,只怪我只生女儿不生儿子,遇到急难的事,一个有用处的也没有。”
他的几个女儿都在低头痛哭。
邻居们在外边议论着:“这还不知道要判什么刑呢?”
“不管是判什么刑,反正是不能完整的回来了。”
“他犯的是什么错呀?”
“听说是给一家大商人看病,没治好,死人了。”
“他也是,一个读书人,放着一个太仓令不好好的当,给人家看什么病呀?”
“治病救人,他这也是好心呀!”
“好心有什么用?这不是让人家给赖上了吗?”
淳于意被几个官府里的衙役带走了。他的几个女儿仍然在低头痛哭。
邻居说:“你们光是哭有什么用处?也救不了他呀。”
淳于意的小女儿淳于缇萦问那位邻居:“官府里会怎么处罚我父亲?”
邻居说:“现在的刑罚也就是那么几种。据说是‘五刑’。有最重的是‘大辟’,也就是‘砍头’,弃市处死,你的父亲肯定还到不了那个程度。其次,有‘黥’,就是毁容;‘劓’,是割掉鼻子;‘刖’,是砍脚,分为斩左脚和斩右脚两种;‘刵’,是割耳朵;还有‘宫’刑。听说也有断手什么的。”
邻居每说出来一种,淳于缇萦的眉头就紧缩一下。她几个姐姐的哭声接跟着更高一些。
邻居说:“你们这已经是够有福的了。这还是当今皇上下诏书取消了‘夷三族’、‘连坐’、和‘收孥’,要不然,你们至少也要收为官家奴婢的。”
另一位邻居说:“是呀。这都是当今皇上的圣明之举。”
淳于缇萦:“那我就去找皇上,让他再取消对我父亲的刑罚。”
邻居说:“你这么点一个孩子,还是女孩子,皇上是不能见你的。”
几天过后,淳于意要被押送长安去受刑了。淳于缇萦执意要随着父亲一起去长安,找皇上。
别人怎么劝说也没有效果。就连淳于意都说:“此去长安,千里之遥,一路上跋山涉水,不等到那里,你已经累死了。”
淳于缇萦谁的话也不听,跟着淳于意,和押解他的衙役们一起上了路。
路上,自然是饥餐渴饮,晓行夜宿。沐风沥雨也是少不了的。
衙役们都知道淳于缇萦跟着去长安也是于事无补,但同时又被她的孝心所感动,没少照顾她。
终于到了长安城。
淳于缇萦看到了皇宫,看到了皇宫高大的围墙和戒备森严的宫门,就是见不到皇上。

她想了想,花钱求人帮着她写了一封奏章,又送到了皇宫门前,央求守门人帮助她将奏章递给皇上。
守门人同意了。
我们看到那封奏章被送到了汉文帝的案头上。
汉文帝看淳于缇萦的奏章。
奏章的大概意思是:我叫淳于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的父亲是个小官,在齐国为官时,人们都称赞他办事廉洁公正。行医时,也是志在施仁济世。现在偶然触犯了法律就要被处以刑罚。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过刑罚或是将要被处以刑罚的人难过。我所忧伤的是被处死的人不能再生,受过肉刑的人不能再恢复原状,一个人被砍去了手或脚就成了残废的人,就是他以后想要改过自新,也失去了改过的途径。缇萦情愿自身没入官府为奴婢,来赎换父亲要受的肉刑,使父亲可以得到重新做人的机会。
汉文帝又了解到淳于缇萦只有十五岁,而且又是长途跋涉,从临淄来到的长安城,也被缇萦的孝心深深的感动了。
汉文帝对文武大臣们说:“我听说在古代圣王虞舜的时代,在罪犯的衣帽上画某种图像,或给罪犯穿上与常人不同式样和颜色的衣服,就表示处以某种刑罚,而老百姓很少有犯罪的,这是何等崇高的政治清明境界啊。如今虽然是废止了宫刑,但是还有黥、劓、斩左右趾等肉刑,然而犯罪却并不因此而减少,这罪过的责任在哪里?难道不是因为我的恩德浅薄,而且教化不明吗?我自己觉得非常惭愧。正是教化不明而使无知的百姓陷于法网。《诗经》中说:‘和乐而平易近人的国君,百姓把他当成父母。’当今百姓有过错,还没有对他进行教化就滥施刑罚,即使罪犯以后想改行为善,却也没有了重新做人的机会,我非常怜悯他们。刑罚重到截断人的肢体、深刻人的肌肤,终身不能消除的地步,这是多么的惨痛而不道德啊!这难道是‘为民父母’的意思吗?应该废除肉刑,用别的律条来代替它;下令规定以罪行轻重判刑,在服刑期内不逃亡的,期满后释放为平民。要把这些意思具体拟订为法令。”
接到了汉文帝的指令以后,丞相张仓、御史大夫冯敬昼夜忙碌,很快的拟订了法令条文。
朝廷上,他们上奏说:“肉刑是用来禁止奸人的,已经由来很久了。陛下下达圣明的诏书,怜悯百姓万一犯了罪一受刑罚就将终身受苦,打算改行为善也失去了途径,这是出于陛下的盛德,是臣等所不及。臣等谨慎讨论后请皇上定律:改‘黥’刑为髡钳城旦舂(剃光男性罪人的头发胡须、脖子上戴一个铁钳,修建长城;女犯为国家舂米)五年。改‘劓’刑为笞(竹板责打)三百。改‘刖’刑为笞五百。其他如犯斩右趾、杀人而自首、官吏贪赃枉法等罪名,在裁判确定后又犯笞刑以上之罪者,皆弃市处死。判处完(保全罪人的头发胡须)城旦舂的,三年后转鬼薪白粲(男犯从事伐木、女犯从事粮食加工)一年、再转隶臣妾(官府杂役)一年,即可释放为民(总共5年);判处鬼薪白粲的,三年后转隶臣妾一年,即可释放为民(总共4年);判处隶臣妾的,二年后转司寇(在边境外巡查警戒)一年,然后可以释放为民(总共3年);判处司寇的,二年后可以直接释放为民;判处髡钳城旦舂的,在一年后转为完城旦舂,以后按照完城旦舂处理(总共6年)。臣等昧死请求皇帝批准。”
汉文帝随即下诏批准。
同时,为了成全淳于缇萦的孝心,和在刑法改革之中的贡献,赦免了淳于意,使他得以继续悬壶济世。
有多事的人写诗称赞淳于缇萦:
随父赴京历苦辛,上书意切动机定;
诏书特赦成其孝,又废肉刑惠后人。
回到“野庐”,月亮女孩对黑无常说:“我说的对吧?谁都能影响法律,就连小孩都能。”
黑无常不服气的说:“那是因为她遇到了一位好皇帝。要是在现在,她就连给县长写信都送不到地方。”
我说:“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方,都会有不同的解决问题的办法的。”
大萨满麻黑:“不同的人也总是在用着不同的方式自觉或是不自觉的影响着一方水土。”
听了大萨满麻黑的话,我似乎有了一些感悟。但是那感悟模模糊糊的又说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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