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节 第二次召唤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四十一节
召唤师职业之所以没落,除了此职业艰难的升阶之外,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在召唤师达到三阶实力之前,所能召唤的召唤物或召唤兽,很多是召唤师所无法预料到的
——冒险者共识
“人?”比亚克魔导士愣了愣,很快回过神:“理论上,这也有可能。不过倒是没听过有这样的事。”
“嗯。知道了。”艾薇儿爽脆的回答。
“记住一定不能硬撑。”看着踏上魔法能量梯道下塔的艾薇儿,魔导士阁下又叮嘱了一句。
晚饭过后,就寝之前。
艾薇儿独自站在自己的房间里,公主的房间很宽敞。
她心里默念了几遍已经几年没有温习的那句咒语。
“未知的存在,以我艾薇儿·法尔的名义,召唤你的到来!”
“哎呀!!!!!”刚召唤也就才十几秒钟,艾薇儿捂着额头,蹲了下来。
她面前七彩的光幕和地上的召唤魔法阵逐渐淡去,直至消失无踪。
行云和珈兰的鱼水之欢正进行的你侬我侬。
行云突然感觉到自己身上一轻。他睁开闭着的眼,脱口而出:“不是吧!!!!!”
看到这条自己永远不会忘记的幽暗中绽放着迷离七彩的通道,他愣神了一秒,就疯狂的在自己身上摸索了起来,边观察着通道的情况。他发现这次的通道,比上次短了许多,而他正处于两边出口的中间。
根据他的记忆,五彩光幕的那边就是召唤师所在,而另一头,就应该是珈兰的所在。行云向着珈兰那头狂奔,手还在赤条条的身上摸索着。他清楚的记得:当时乌格瑞帝的豹皮落在外面,召唤师才结束了召唤。肯定要给他召唤出去什么,自己才能再安稳一段时间,行云边跑边思量着。
他摸到了自己身上唯一的外物——那枚自己留作纪念的硬币,是珈兰给他用绳子穿起来当项链挂在脖子上的。
站在通道的珈兰这头的行云,就像透过玻璃窗一样看到外面珈兰正在手忙脚乱的穿衣服。他用力把刚刚扯断绳子握在手里的硬币朝着那面五彩的光幕扔去。
硬币刚钻出光幕,他就听到一声娇呼。他看到珈兰这边通道口的波纹一开始荡漾,就轻轻跳了出去。
落地一看,还好,还是自己家所在的那条街。行云狂喜着向家门跑去,身后留下了一个月夜裸奔的传说。
行云和衣衫不整跑出门的珈兰拥抱在一起。
他一用力,横抱着珈兰就走进睡房,用脚把门带上,直奔床上。紧紧搂着行云脖子的珈兰,又急又羞的发现他在脱自己的衣服,赶忙抵挡着:“你做什么?!”
“老婆!配合点!看看还能用不,吓死我了。”行云喊着,手上动作没停:“你摸摸我背上全是冷汗!”
珈兰用手紧紧搂着行云的背,闭上了眼睛,靠在他怀里。
月满星天。
睡着的珈兰手还环在行云的脖子上,还有一条腿也跨在他身上。行云睡不着,是完完全全一点睡意都没有的那种,他在胡思乱想。
这次召唤的通道比自己来的那次要短了很多,是不是以后的召唤还会继续缩短,越来越短的通道,一直到像一扇门。那边一召唤,自己就会出现在那门外……。他越想越怕。
珈兰的嘴唇开合了几下,手搂的紧了紧,彷佛梦到了什么。行云侧过头看着自己深深爱着的老婆的脸,一直看了很久。
怎么珈兰也没有怀孕呢?行云有点懊恼。这近半年的时间,两人都是在不懈的训练和射箭场不断熟练新弓提高箭术中度过的。新婚燕尔,晚上经常会运动一番,怎么半年了都没什么动静呢?不会是像黄大师写的项少龙一样,没那能力了吧。这还真是赤条条来,赤条条走,不留一丝历史。他自嘲着。
想着自己哪天“嗖”的一声被召唤走了,珈兰身边连个孩子也没留下,一个人孤零零的,他觉得很难受。
唉!没有孩子也好。到时候没有孩子拖着,珈兰也能再找个老公。
可他不舍得。
不行!那个叫艾薇儿·法尔的公主,自己一定得找到她把这事解决了。行云下着狠心:她召唤啥不行,非得召唤自己。一定得赶快把这事解决了!幻想着珈兰嫁给别人的场面,他心里一万个不乐意!
绝对不行!
这是他糊糊睡过去时候还在咬牙切齿的想的念头。
艾薇儿睡醒时,额头还有着丝丝的疼痛,鼓起的小包包也还没有消下去。
“娜拉,去告诉下威廉姆斯老师,今天的时政课我要请假。就说我昨天魔法实验时,没注意,所以不小心撞到头了。”
艾薇儿没想到整个上午都是躺在床上接受探病人们的探望中度过的。连日理万机的父亲法尔四世在早上的议会结束后,也立刻赶过来看她。
“你是怎么照顾公主起居的!怎么这么不小心!”法尔四世对着跪在地上的侍女娜拉,已经是少有的严厉凶狠。
“爸爸,不关娜拉的事。”艾薇儿为她的侍女辩解:“我当时自己在房间里想一个魔法问题,不小心撞到了。”
“好了,你起来吧。”法尔四世没有再责怪无辜的侍女:“去把冰袋拿过来。”
他接过娜拉递来的冰袋,亲自冰敷在艾薇儿的额头上:“薇儿,以后一定要注意小心,你看你受伤,我和你母亲是多么心疼啊。”
艾薇儿没想到受点小伤会这么的幸福。
下午终于清净了。法尔四世说让艾薇儿好好休息,他命令侍卫谢绝来客探望。
艾薇儿终于有时间拿出那个罪魁祸首的凶器仔细观察。
“嗯?一枚硬币?钱?”艾薇儿倒是知道各种钱币的事情,虽然她没自己花过钱。不过她没认出这是哪种钱币,她在思考。
“豹皮,钱币。”她自言自语:“哦,我懂了,原来是一个集市。”
她脑中又想起当初七彩光幕中那掠过山峦起伏的阴影。三年的公主课程,艾薇儿的确见识和实力上都今非昔比。
“只有海顿森林是那种森林重重,山脉迭起的地形。”她不断总结着,觉得自己越来越贴近真实。
“娜拉,拿一张地图来。”艾薇儿吩咐侍女。
她在圣西亚王国内的海顿森林附近花了一个圈。这种陌生的钱币,也许是圣西亚王国新近铸造的,或者很久前铸造使用的。看着上面自己不认识的语言和符号,极有可能是那里存在的些遗留的兽人族使用的也说不定。她还画上一个重点。

接着她扫过自己的祖国圣法尔王国,不自觉的也看向南部的海顿森林。接着,她就看到了自己作为名誉城主的领地,那座标着海顿镇名字的小镇。她思索了下,然后也画了一个圈在这个镇上。
威廉姆斯老师说这个新建的城镇有很多商队聚集,也包括很多从圣西亚王国各地来的商队。那么,这个镇子也有可能。她点了点头。
自己要赶快修习魔法,等明年成年后就向父王陛下提出外出历练的事情。如果他允许自己到圣西亚王国那是最好,不过如果他不允许,自己就要求到自己的领地去看看,他肯定会答应。这个行凶的家伙最好别在海顿镇上,否则给我抓到,哼!
艾薇儿咬着小银牙,抿着嘴,决定尽快把自己需要掌握的三个中级魔法,学会并且用好!等抓到他,先把他用火系魔法烤熟,再用冰系魔法冻成冰雕!摆在城镇广场里做装饰!艾薇儿早已看过自己名下城镇的建筑图。
你给我等着!艾薇儿恶狠狠的想着:不管它是谁,男的女的,自己出生到现在,这还是第一次被打,不管它是什么,都别想逃过自己的魔法!
黄皮肤的人!她加深着记忆。
正在训练场射箭的行云连打几个喷嚏。
难道是昨天跑回家的时候着凉了?嗯,一定是的,黑夜裸奔,当时自己太激动,都没觉得冷。希望没人看到吧。他搭上另一支箭。
他和珈兰买到新弓后整整练习了将近半年的时间,这是他完全没能预料的。主要是因为新弓的特性和原来的弓截然不同。这种人马族使用的弓,不愧为铁胎硬弓,半年后珈兰的精准射程已经提高到了接近一百八十米的距离上,不过只能开出十箭。
行云看着射箭的珈兰在思索。猎人和自己看到书里古代军队里弓箭手有很大的区别,弓箭手多是向天空按照起弓角度来进行集团仰射,然后等弓箭下落杀伤敌军。这种箭在空中飞行好几秒的时间,飞行的轨迹也是一个明显的抛物线。
而猎人则不是这样,他们所追求的是精准射程,也就是箭离弦,就命中猎物。这种箭在空中飞行的时间也就是一秒上下,当然他知道其实箭的轨迹肯定也是有下落的弧度,毕竟箭也是有重量的,可是这种弧度几乎是肉眼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很难观察出的。基本都是弦响犹在,箭中红心。
行云自己的箭术也有所提高。他的精准射程已经在一百米左右上,已经达到了村子里一般二阶捕猎者的平均水准上,当然和好一点的男捕猎者射程上还有一点点差距。
他低头看着手里的这把简朴而粗犷造型的铁弓,很是感叹。一把好弓对一个猎人的能力提升,简直是能让人刮目相看的。估计射雕英雄传里面能射大雕的弯弓,也是一种强劲的硬弓,他不无自得的想着。不过自己知道,那种射中大雕的神箭,必须得是多年的苦练,箭术已经把目测距离,风速,箭下坠的力量各种影响的综合结算已经练成射箭时的本能,才有可能一气呵成,弦响雕落。
行云觉得珈兰射雕或者那些雪雁等等倒是有些可能,自己嘛,还得再练几年。
当初行云和珈兰新买到这种弓时,托尼大叔曾经就亲自试过。而他试过这种弓后不久,托尼大叔和温克大叔就已经在考虑着要向人马之辉背后的商团订制一批这种弓。
说来是一个必然,也是一个巧合。自从托尼大叔和奇科齐老爹的二人组猎人小队最后那次悲剧的冒险任务之后,温克大叔就对村里的猎人们严格要求并且狠狠的抓起了体质和力量等等方面的训练标准。而这种人马专用的铁胎硬弓本就不是为人类所设计的,它要求的开弓力量比一般的弓要大上许多。可是在试验后,托尼大叔发现村子里的猎人们,倒是恰恰可以使用这种硬弓。
不过即便是如此,在最远精准射程的目标上,保证弓箭精度的条件下,一般猎人能够射出七到十箭,这已经几乎就是极限了。村里目前只有两个人超越这个极限,一是托尼大叔,他大约可以开弓十二箭,还有一个就是苏克雷这个体格堪比战士的大块头猎人,他可以射出十五箭。
行云曾经对人马族的存在咨询过汤多老魔法师。汤多先生只说明了这些人马应该是当年遗留在科罗大陆南部的被俘或者投降或加入人类的人马族所繁衍下来的。他也不是很清楚,因为他这些年也只是呆在圣法尔王国南部的小地方。
他的思绪回到一个月前。
在与商团讨论订购事宜前的家族内讨论中,行云还在怀疑家族里哪来的这么多钱。负责城镇事务的马丁很自然地伸出一个指头在行云面前晃了晃。
“一千金币?”行云倒是没想太多,他觉得这次托尼大叔可要吐出老本了。
“一万金币?”这个声音是珈兰问出,她有着掩饰不住的惊讶。
行云呆看了珈兰一眼,然后心底里默默的计算着。海顿镇建成了一年多,人数从村里拖家带口的两千多人,加上科隆镇和附近来先分一杯羹的平民草原上的牧民们,总数不到三千人,发展到现在的接近八千人的数目。交易税为十分之一,而自己家族所能得到的是这十分之一里的五分之三。再算上人数和时间上的天数,他心里有了底。
果然说一千金币是自己想当然了,马丁能拿出一万金币准备买这种弓箭,他掌控的城镇府库里肯定还有一些维持家族日常使用花费的钱。
掌管一个城镇一年多就能有这么多的金币收入。难怪弱者们都想变强,都想成为贵族,有自己的封地和城镇了。
金灿灿的金币啊!
——————————————————
精彩敬请期待!
《猎人笔迹》召唤推荐票和广而告之!书评也来,大把精华和分数没发完呢。
——————————————————
书书网手机版 m.1p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