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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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很奇妙的一种动物,人的情感也是这世界上最大的一门学问。
雄傲认识的不多,但也绝不少。
他认识大和尚是因为两个人一起偷狗肉,偷西瓜。
他认识伊长空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他是伊长空的小厮。
他认识雨师妾是因为雨师妾劫持了一个也许爱他,也许将来会嫁他的女孩子。
他认识小妖精是因为他破了蛇鼠一窝的杀阵。
他认识孽刀就——实在是个以外。
他本不该认识孽刀,两个人上次见面的时候孽刀还要杀他。
可这一次,孽刀却是在雄傲危难时出现,更陪雄傲出生入死。
两个人的相识实在是显得有些怪异。
不过现在什么都已经不重要了,两个人已经是兄弟,是朋友了。
雄傲本就爱交朋友,要不然他如何能认识大和尚。
他也本来就死一个讨人喜欢的人,要不然他如何能让黑月亮那样的江湖隐士动容?
说道黑月亮,雄傲真的有些看不透这个如鬼魅般神奇的黑月亮。
当然他也看不懂孽刀。
不过现在他要做的是救孽刀。
因为孽刀中毒了。
杀鬼指甲上的毒。
本来用来虐杀他人的毒药。
孽刀全身痉挛,整个身子都不停使唤,仿佛是被抽离了经络一般。
雄傲充不远处找来刚才打斗时留下的一只铁钉——他们棺材上的铁钉。
孽刀咬住铁钉,雄傲找出孽刀身上的飞刀在孽刀的腿上拉开一条口子,取出长长的指甲。
伤口已经泛脓,一股令人作呕的气息铺面而来。
雄傲看着孽刀痛苦的样子,心中着实不忍。
他看看曲病,道:“有办法救他吗?”
曲病点点头,又摇摇头。
雄傲道:“什么意思?”
曲病道:“换血。”
雄傲的心忽然向重锤给击中了。
他如何不知道换血,他如何不知道这种方法?
如果没有这种方法,他恐怕早已经在另一个世界倾听地藏王菩萨讲婆罗门女的故事了。
雄傲看看孽刀,想想当年的大和尚,慢慢的俯下身去。
一口咬在孽刀伤口处……
其实人真的很不懂得感恩,每一天当我们看到初生的太阳的时候,总要说:“该死的太阳,打扰我睡觉了。”
可是有谁想过,能看到第二天的太阳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而孽刀这样的人是最能感受到这种幸福的。
因为每看到一次太阳,就证明他们又一次在“生意”中活了下来。
活下来是一个多么幸福的事情。
当孽刀再一次醒来的时候,他依然感到那么的幸福,因为他又活过来了。
可是有一个人却晕倒在一旁,不是死活。
那个人是雄傲,那个人是将他从死神嘴边拖回来的人。
孽刀忽然感到眼睛中有湿润的感觉,从来没有过的湿润的感觉。

也许他有过,那一次是他心中永远的痛。
孽刀一把拽过雄傲,掌中蕴含着无匹的内力。
一个温和的声音传了过来:“你想弄死救命恩人吗?”
孽刀楞了一下,然后缓缓的放下雄傲,又赶忙将雄傲抬了起来,将自己身上的一件獐子皮铺在雄傲的身下。
曲病看着眼前的孽刀,哪还有一点江湖上闻风丧胆的杀手之王的样子。
不过这样的孽刀更像一个人了。
一个人只有能够关心别人,能够希望给别人温暖,才能够体会“人”的意味。
从前的孽刀不是。
曲病笑了笑对孽刀道:“看来今日你这一趟都走的很有意义!”
孽刀头微微扬着,看着申达彪在一边有些惊恐的看着自己,缓缓的吐了一口气,点了点头。
忽然地动山摇。
曲病跟孽刀齐道:“不好”。
曲病抓起申达彪,孽刀抱起雄傲,两个人向远方冲了过去。
不远处的方向有光照过来,有风吹过来。
那里就一定有出口。
正是算准了这一点,曲病才敢在这里停留。
一处地下甬道,忽然天开地广。
天开云舒,曲病跟孽刀分别吸了一口新鲜的气息,也不管身后的地下甬道已然崩塌。
也不管眼前弥漫着血肉的腥味。
当血肉成山,弥漫的血腥就会弥漫凝如实质。
四人的面前,竟然是一片尸骸遍野,不远处是一头啃食的孤狼。
忽然孤狼向远处跑出,样子又急又慌。
狼是一种高傲的动物,永远不会畏惧,也永远不会因为其他的生物而逃亡。
只有一种动物可以令一头狼逃亡,那种动物就是狼。
成群的狼。
只有被抛弃出狼群的人才会独自出来觅食。
现在孤狼已然逃亡,那么就是群狼将要杀来。
曲病道:“快逃!”
孽刀跟曲病奋力向远处奔去。
可惜已经晚了。
狼群已经将四个人包围了。
不,还有一个缺口。
两个人向缺口处跑去,方一到,群狼就已然包抄过来。
曲病左手一道掌风拍出,巨大的一个手印轰出,将缺口轰的更大。
后面还有几只狼窜越而上,妄想将雄傲在孽刀的背上咬下来。
孽刀脑后仿佛长眼了一般,竟然从背后甩出几把飞刀。
飞刀如流星划过。
孽刀的飞刀就如流星。
不同的是流星划过天际,留下的是灿烂的光华,而孽刀的飞刀留下的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
孽刀的飞刀立刻就留下了几只狼的性命。
孽刀对着同样在狂奔的曲病道:“前辈,分头走,他日临羌县衙见!”
曲病也不管已经被吓得尿裤子的申达彪将自己的衣衫浸湿,向着一边就逃也去了。
孽刀被这雄傲,向着另一边奔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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