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吃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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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风跟剑魔分开后,不知不觉中,还真来到了这初云国的首城,京都城。
京都城的热闹比起北陵城还要大一倍,在天缘山憋了十几年的蓝风,还真没白走这一段路,两天前就以一个光着身子的外貌来到了这具备辉煌的首城之中。
在京都城里就连要饭的叫花子,都有一件破烂的衣服可穿,蓝风自然不能老是光着身子了,不然,这还没等自己在京都城里逛上一阵,就已经被城内的士兵给抓起来了。
刚进城的时候,蓝风做了一件自己都觉得羞愧的事情,他趁着夜深人静之时,跑到百姓家,偷了一件衣服出来,还别说,这件衣服还挺合身的。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身上没钱,蓝风根本就不会做出这种有为名门大派名誉的事情,这偷件衣服,总比去抢劫要来的好吧,至少自己不会打伤那些普通老百姓。
这两天下来,蓝风根本就什么都没吃,如果不是在那片石山中,吃了剑魔的两块米饼的话,相信蓝风早就饿趴下了。
也好在,自己的“太乙真气”,因为体内那神秘力量的关系,几天前就已经提升到了第四重天的“太灵境”,这让自己的肚子不会跟那些普通人一样,一天不吃三餐,就会饿的前胸贴后背。
而这“太乙真气”的第四重天,就刚好跟第三重天相反,第三重天就可以聚集体外的气,为自己所用,这第四重天的“太灵境”,就可以将自己体内的气,全部给集中为一点,并且还可以将自己体内所聚集在一起的气,破体而出,以此对敌。
虽然无尘子不让蓝风在外面使出“狂潮九剑”,至少在没遇到生命危险时不能使用,可是,不用,想想总可以吧。
这几天下来,蓝风出奇而又大胆般的想到了一件事,那就是,如果在自己使出“狂潮九剑”的时候,可以利用体内的第四重天之力,来代替“狂潮九剑”的心法,再加上第三重天之力聚集体内的气,那样的话,自己这狂潮第一剑的威力,又会比以前大上很多。
虽然在三派论剑大会上,蓝风就是这样做的,可是,那时自己的“太乙真气”才到达第三重天的顶峰,根本就不可能聚集体内的起,可现在就不一样了,在能聚集体内、外气的同时,配合上狂潮第一剑,那将会是一个怎么样的场面,蓝风还真想早点知道。
当然,蓝风也没去担心,狂潮第一剑的威力,会跟自己体内的“太乙真气”发生任何的碰撞,因为,隐藏在自己体内的那种神秘力量,到时一定会将狂潮第一剑跟“太乙真气”的冲击力给自动化解的。
其实,蓝风如果没有狂潮第一剑的话,以他真正的修为,跟二师兄米长清是一个等级的。现在的蓝风心里老在想着,体内那神秘的力量什么时候才会再次出现,在自己睡觉的时候帮自己再一次的提升力量?只要自己的“太乙真气”到达了第五重天,那就有足够的势力去面对那一个个的挑衅,也不用担心跟自己同辈的那些家伙来找自己麻烦了。
不过,蓝风也知道,就算自己的“太乙真气”真的到达了第五重天的境界,那到时还是要回一趟天缘山的,因为蓝风对于“太乙真气”的了解只在第四重天,第五重天他根本就不知道该做什么。
坐在街边,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们,蓝风从剑魔送于他的那个“火云袋”中将龙神送的“雷音伏魔剑”拿了出来。
看着这把剑身上有着五个洞的水晶长剑,蓝风有点泄气,道:“我当什么好法宝呢,原来就一把样子好看点的普通剑,连一个属性都没有的,我要来有什么用呀!”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将这把“雷音伏魔剑”拿出来了,在蓝风进了京都城后,以后拿出了好几次,每一次都在想着,既然是一条修炼了上万年的龙神送的剑,那就不可能会普通吧!可这两天下来,蓝风百分之百肯定了,这是一把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剑了,在这把剑上,不带有金、木、水、火、土任何一个属性,也就是说,这根本就不是法宝!

“该死的泥鳅,我帮你度那么危险的九九天劫,差点连小命都没有了,你到好,送我把垃圾,我要它何用。”
说罢,蓝风就要将“雷音伏魔剑”随手给丢了。可是,这个时候正好有一支士兵从蓝风身边经过,蓝风可不想跟在山坡城时一样,被这些士兵抓到,说自己乱丢东西,于是忍住心中的不爽,还是先将“雷音伏魔剑”收回了“火云袋”中。
摸了摸肚子,已经“咕咕”作响了,虽然自己的修为已经到达了第四重天的顶峰境界,可自己毕竟还是一个人,就算修为再深,隔几天不吃饭,看谁能顶的住。
“麻烦了,身上没有钱,该怎么办呀?”
蓝风站起身来,在这条又长又宽,人群又多的街上慢慢的行走着,这个懒洋洋加上饥饿的样子,跟那些痞子没什么两样。
“听说天涯钱庄又在做善事了,今天好像是送馒头。”
两个老婆婆从蓝风的身边经过,她们所说的话,让蓝风像见到了宝似的,脚下是一步也不敢停止下来,跟在这两个老婆婆的身后,这回,有东西吃了。
来到了一处高大的房子前,这栋房子有着三层之高,从外表看去,也是非常有气魄,周围任何一栋房子,都没有这栋高大,在这栋房子前的门口,挂着一快黄金色的招牌,在招牌上雕刻着“天涯钱庄”四个大字。
而在房子的正前方,围着至少有上百人,在这些人群的最前方,摆放着十几张桌子,在桌子上放着的全部都是一笼笼冒着热气的馒头。
蓝风现在是二话不说,使出自己最大的力气,挤到了人群的最前面,根本就不管后面那些人怎么说自己,反正现在是白吃,谁有本事,谁先吃到。
在这里做善事,也就是发馒头给百姓的是五个人,四个男人跟一个小丫头。那四个男人看上去都是大贵大富的样子,年纪也都是三十左右,身上穿的非常高贵,气质在这个普通世界中,也可谓是人中之龙了。
而那个小丫头,应该是个丫鬟,她在帮着那四个男人散发馒头给百姓,嘴上也没有多说什么。
原本,像这样做善事的,脸上应该带着一种非常高兴的笑容,可是,这五个人的脸上却带着一种愁意,就算是听到百姓们的答谢,也是硬装出一个苦笑来回应。
蓝风第一次见到这种事情,自然也就不懂什么规矩,双手从笼子里拿起两个馒头,就往嘴里塞,根本不理会这里的主人跟百姓是用一种怎么样的眼光在看自己。
“这位小兄弟,我们还有很多馒头,你不要这么急,担心噎着!”站在蓝风身前的这个男人是他们当中最为秀气的一个,说话的声音也不是很大,更加没有阻止蓝风。
“可以给我几笼吗,我这几天都没饭吃?”
蓝风的要求让这个男人有点为难,道:“小兄弟,你看,今天的人实在太多了,而且我们今天准备的也有限。不如这样吧,你先把肚子吃饱,我们这三天都会在这里发馒头,你明天再来吧。”
“明天?你别看我这么瘦,其实我的食量是很大的,等不了明天的。刚才听说你们是在这里做善事,如果我饿死了,那你们可就是见接的凶手了,到时不管你们做多少善都是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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