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独角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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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从铜陵回家了。此后,我的日记本上便多了个“女主角”——明媚。我在九九年三月二十七日的一篇日记上,这样写道:
我现在每天都要在草纸上,反复地练习着“明媚”这两个字。我的字迹实在是太丑陋,我怕因此会有损于这两个字的可爱和文静,所以我必须要努力地将这两个字,写得更好看些,以便将来有一天,让它的主人看见,不致于太难看,不会令我太难堪,只可惜我书法的根基实在太差,恐以后还是会有辱这两个字的圣洁,这真令我日夜寝食难安。
明媚,你有没有过因为别人高兴,而使自己也跟着很高兴的时候呢?你有没有过因为和朋友在一起,而感到很温馨很愉快的时候呢?你有没有过跟喜欢的朋友说话,而心跳加速心慌意乱的时候呢?假如你也曾有过这些时候的话,你就会明白,我现在为什么会时常脸红,为什么会时常心神不宁,为什么会时常举止无措了!尽管在你面前,我总是努力地克制自己,使自己变得镇静自然随意一些。
我发现自己现在常常会在毫无原因的情况下,不知不觉地微微一笑,在睡梦中,在旅途中,即使在我遇到挫折和烦恼的日子里,我也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这样的笑容。微笑是否可以传染?不然的话,你那灿烂的笑容,怎么会在我的脸上也能常常找到——自从认识你以后! 我知道我不是诗人,所以我也写不出什么美妙的诗句,但是,那种心中自然生成的情愫和无声的思念就是最好的诗句了吧?有什么样的诗句比这更叫人感慨更叫人回味更叫人赞美的呢!在想你的这些天里,我也学着离骚们的诗句照猫画虎一般,写上一两首自以为是的打油诗,其中的一首还附带了注解,可见,我这人也还算是有自知之明吧。我很害怕把诗这么美妙的字眼,给毁在我的手里,我也还没有进化到想要滥竽充数混个虚名的地步。
《想你》——我喜欢采取不同的姿势,想你;/我喜欢在早晨,在黄昏,/在黄昏和早晨之间的梦中想你;/我喜欢走路时想你;/坐下后想你;/在房门被敲响的瞬间想你;/我喜欢用眼睛想你的黑发;/用耳朵想你的声音;/用笔想你的名字......
我喜欢出差时呼吸着空气想你;/离别后迎着风儿想你;/我喜欢采取不同的姿势,/获得同样的效果;/我喜欢/用蜡烛想你的生日;/用沉默想你的动静;/用失眠想你的梦境......

注:有人说,恋爱中的男女,都会成为诗人。但是我是在恋爱吗?我不知道该怎样地写这样的诗行,我几乎拼尽了我的全部精力和想象,想完整地表达出心中的思想,然而令我很失望的是,我的文学功底实在是太糟糕了,但我很快便给自己找了个很好的籍口:“也许我现在还不曾在恋爱吧!”——明媚,你说呢?
我真是烦得无招了,一个“情”字真是好生了得。为情所困,苦不堪言,无处可言。“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的丝袜子……”我一遍遍地听着这首歌。它是那样地伤感,那样地叫人回味无穷。它像针一样地刺疼着我的内心深处。它如胶卷一样地带我回到过去,一幕幕往事像潮水样地涌入心头,叫我无法面对眼前的事实。
往事如歌。
往事如梦。
再摧情的歌曲总会有结束,再美妙的梦境也终要醒来。人生都是如此,爱情又岂能例外?再回首,一切都将烟消云散。
写字的**突然死掉了。就如我那还未见天日的爱情。它们像是一对难兄难弟,离了谁都没有了生气。再也没有下笔千言的感觉,再也没有不书不快的冲动。像一坛死水,没了大风浪时的波澜,没了壮志雄心时的高昴。
夜一样地沉寂。
沙漠般地荒凉。
是谁抢走了我的心,是谁偷走了我的感觉,是谁?
我努力地找寻。
找寻那逝去的记忆,找寻那曾有的**。我必须去面对现实,别无选择。
既然你是女神也是魔鬼,你已经缠住了我的灵魂我的身心;既然你是我的影子你是我的微笑你是我的生活;我就不能逃避。我只有勇敢地去面对你,正视你,最大限度地宽容你。我只能这样。
我已经没了退路。
这是我在九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写的一篇日记,这时候距离我上次与明媚见面的日子,已经整整过去了三个月。这段时间我写了五封信给明媚,但都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我感觉明媚根本不在乎自己,心情很是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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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我和明媚以及我为她而写的日记,请参阅本人发表在《橙语录》(起点书号:65951)上的《永远的水晶》,这里记载的完全是当年的真实日记,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进去看看。当然那一部日记中所记载的事实与本书中会有出入,因为本书中的明媚只是部分参考了当年的“明媚”,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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