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之十五 坚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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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病床上,听着母亲断断续续的言语中透露出来的消息。我想站起来,但是两条腿不听使唤。我惊慌失措,难道站不起来了?我趁着母亲上厕所的功夫,从床上爬了下来,想站起来,但是却一下跌倒在地上。我连站起来都不能,我怎么了?以后怎么办?一阵莫名的恐惧感向我袭来。我打了一个寒战。
临床的病人家属搀扶起了我。真的是生不如死。如果说别人造谣说我自杀,我死了可真是死无对帐,现在我活过来了,可是真的连死的心都有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自己的老婆打开液化气谋杀老公,你还活着有个什么劲头?
母亲知道儿子的心事,母亲开导劝解着我:“鹏子,人活着都不容易,想死还不简单?你爹不在了,我拉扯着你们,我遭了多少的罪?不可怜自己,也得可怜可怜老的,老的养你这么大容易吗?就是你不可怜老的,起码也要可怜孩子吧?卢梦才多大?你十四岁就没有父亲了,你也想让孩子没有爹?活着比死更可怕!我现在是活都不怕,我害怕死吗?你是个男人。你还不如你这个妈?”我一言不发。
“你好好养伤,该怎样就怎样,你就是想离婚,也等伤养好了再离。我也想开了,不能让卢梦这个孩子没有妈。你和秀秀也该有这一节。路是自己走出来的,你谁也不能怨。当初我不让你要秀秀,你不听,现在差一点搭上一条命。鹏子呀。算了吧,只要你活着,活的好好的,妈就高兴。妈就欢喜。”我抬起了头。
“你大了,自己的事情自己拿个主意。妈不可能跟着你一辈子。妈不管你。只要你平平安安的就是福。你挣钱再多吃的也就是三顿饭。穿的再好,也就是一身衣裳。人活一辈子,只要是对得起自己良心。吃亏也是福。话说到这个份上了,你也是个聪明人。妈不再说第二遍。随你。你今天去了,不活了。妈第二天就跟着你。”我放声大哭。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哭吧,哭够了也就好了。”母亲在身边抚摸着我的头。秀秀和卢梦的姥姥提着鸡汤过来看我了,我把脸转了过去。母亲起来打着圆场。“卢鹏累了,刚睡下,以后不用你们过来送饭了,我没有事,离这里也近,以后我送饭就挺好的,这个你提回去吧。”不管别人是如何的对待母亲,但是母亲对待任何人都是于心无愧,无愧于心。母亲以我生病需要静养为由,谢绝了任何人的探访和探视,主要是包括宋秀秀和她的家人。如果是有一句成语叫爱屋及乌,那么现在我是连宋秀秀家所有的人都不想看了,我是不爱屋更讨厌乌鸦了。
说是不通知不告诉姐弟们,主要是怕他们担心害怕,更怕耽误他们的时间,但是大姐琢玉二姐领弟三姐娜子和双胞胎的弟弟还是都来了。父亲去世的早,母亲和我们姐弟相依为命。也不知是母亲的教育好,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总之,姐弟们都是一个脾气,有什么好事大家相互通知一起高兴,个人家庭有什么困难,工作上有什么难题,可是都互相的隐瞒,自己努力的克服。现在我逐渐的好转起来,姐弟们就都陆续的过来了。

大姐琢玉教学,当老师的都是息事宁人,本来就和社会上接触就少。平常难得有空闲。在单位里是技术员的姐夫总要抽空到医院看看。替换替换他老丈母娘。二姐领弟沉稳泼辣干脆。在政府机关上班,好歹也管理着几个人。更是五加二白加黑的,忙个不停。二姐夫也在政府机关上班,比二姐差不了多少。多少只能是电话联系。
三姐娜子则不同了,分到单位没有一年,三姐娜子就吵着要“下海”。下海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吗?你知道水有多深多浅?从小就没有吃过好的穿过好的,好的让我们哥两给吃了,穿也就是穿大姐二姐穿剩下的旧衣服。长大了更是一个样。在单位里多舒服,非得下海。行了,这么大的海紧够你扑腾的。扑腾来扑腾去,干过饭店送菜的,干过跑供销的,让人家骗得连回来的路费也没有。都怨我妈,教育孩子太老实了。多亏三姐早些下海了。在海里扑腾这么些年,也有了经验和水平了。过了不到两年,原来的企业就面临经济危机破产倒闭了。所有职工一律下放。自谋生路。
在社会上这几年,三姐真的学会了不少本事,虽然吃过不少的苦累,但是毕竟有了成色。当然脾气和秉性也改变了不少。听说是秀秀打开的液化气,三姐娜子气就不打一处来。“操他妈的,”就要坐车回去“扇他个狗娘养的”这是三姐娜子的原话。也是多亏母亲强拉硬扯的,否则三姐真的能把秀秀扇成个猪八戒。
四月二十三号出的事,转眼我在医院里住了四十多天。这四十多天,可把姐弟们累个半死。母亲也足足瘦了能有二十多斤。姐姐们为了宽老母亲的心,也都打趣说着有钱难买老来瘦。但是母亲却是一脸的苦笑,这个瘦法,我宁肯不要。病房楼下的柳树叶绿了。已经垂下了地面。快到六月份了。也该出院了。
出院,去哪里?回家。回到那个家?我开始考虑和秀秀离婚的事情了。非离不可。人真是不可思议的动物,高级动物。我开始感谢起秀秀来了。我不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我和秀秀的结合就是一种错误。现在是她打开了液化气。我没有死,我命大,但是因为这件事情,我可以得到解脱。我真的开始感激起宋秀秀来了。我不恨宋秀秀,真的不恨。如果她不打开液化气,我们两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可能一辈子都离不了婚。一定要离婚。非离不可。。。。。。。
还没有出院呢,我叫来了宋秀秀。“离婚吧,你谈条件,我什么也不要,孩子随你,我出抚养费用。我们之间的问题你不用跟孩子卢梦讲,等卢梦满十八周岁了,跟她讲明一切。”我知道,秀秀不愿意离婚,但是我们的婚姻已经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了。这一次,宋秀秀同意了。但是,距我们当初提议离婚的日期足足的晚了两个多月。
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走了出来,我感觉到无比的轻松。回身望望去登记结婚的新人,我竟有些嫉妒。回想起来,宛如做了一场春梦。抬头看看天,晌午的阳光出奇的灿烂。。。。。新的人生路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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