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三 哭泣的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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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郎姆酒巧克力蛋糕
姐姐准备出嫁,让我无限惆怅。
她一直是乖孩子,未成年之前从未闹过绯闻,成年之后的恋爱也都有纹有路,而我从初中起就跟男同学手拉手走路,那时她总是横人家一眼,把我抢过来。后来我的男朋友渐多,她防不胜防,终于放手不管。
谁知到头来先出嫁的反而是她——对此想不开的那个人,竟然是我。
说起她要嫁的那个人……也没什么好说的,至今我还觉得他面目模糊。
其实做姐夫也有很上路的,对小姨子无微不至,嘘寒问暖,蛋糕糖果不断、香水鲜花分半、出游管接管送、打麻将自告奋勇,偶尔喝得半醉,还假模假势地调戏一回:“你知不知道,我追求你姐姐,其实是为了接近你……”就像姐姐的前任男友。
说实话,她的前任男友这么说的时候,我不知道有多高兴,因为他终于给了我一个理由,把一整块郎姆酒巧克力蛋糕按到他脸上,还使劲旋了两下。
那次事件之后,姐姐有点杯弓蛇影,很久没有再交男朋友,我则变本加厉,对那些男孩子百般刁难,很想再有一个机会把蛋糕按到别人脸上去——当然不会是郎姆酒巧克力蛋糕,这种蛋糕后来成了我们的最爱,心情再郁闷的时候,只要有一个人说:“哎,来一块郎姆酒巧克力蛋糕吧。”另一个就会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
这回她说要结婚,我好心好意地买了一块郎姆酒巧克力蛋糕来庆祝,姐姐看一眼:“啊,你自己吃吧,他对酒精过敏。”
“别理他,我们吃我们的。”
“我也不想吃。”
“真不吃?不要后悔哦,这家店做的特别好。”
“怎么会后悔,我又不喜欢吃这种蛋糕。”
姐姐淡淡地说,好像是一件众所周知的事情,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她说她不喜欢吃这种蛋糕?
因为要嫁给那个人,所以调整自己的口味?或者是之前是为了配合我,装作很喜欢?还是她其实一直很介意我把这种蛋糕按到了那个人的脸上?
虽然是亲姐妹,婚嫁大事面前,我也不过是个旁人,我无比伤心地对着一块郎姆酒巧克力蛋糕说:“有人不要你了。”
蛋糕静默无语,散发着浓郁而微熏的香气,我独自把它吃完。
我甚至曾经以为她会选它做婚礼蛋糕,但当然她没有:“拜托,哪有乌七抹黑的婚礼蛋糕啊?”
其实在外面铺一层奶油,用白巧克力做的玫瑰花和金银两色的砂糖来装饰,它和一切婚礼蛋糕不会有任何不同,但我想姐姐是决心要把这种蛋糕清理出自己的生活了。
于是在她的婚礼上我喝得半醉——她不愿意用郎姆酒巧克力蛋糕做婚礼蛋糕,至少我可以躲在角落里,阴沉着脸喝郎姆酒吧。
嫁出去的姐姐,泼出去的水,吃个蛋糕都不把我放在眼里,万一我和她老公同时落水,她会救的是哪个,不是昭然若揭吗?
我十分黯然。
就算这么着,居然也有人跑来搭讪。
“为什么这么郁闷,你倾慕的男孩子娶了别人?”
“不,是我心爱的女孩子嫁了别人。”我闷闷地说。
他似乎吃了一惊,脸刷地红了,思索了片刻,小心翼翼地说:“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
“这话谁不会说。”我嗤之以鼻。
他又想了想,对我露出一个温暖的笑容:“不过我觉得你很勇敢。”
我有点鼻酸,这时姐姐和姐夫过来敬酒,穿着婚纱的姐姐年轻纯洁得如同我的妹妹,我忽然感伤起来,酒杯和她一碰再碰,许多往事纷至沓来,我们紧紧地拥抱,同时我大力拍姐夫的肩膀,什么话尽在不言中,他也湿了眼眶,气氛十分感人。
旁边那小子目瞪口呆:“这个世界已经变成这样了吗?”
姐夫为我们做介绍,他当时呆掉,很是无地自容的样子,姐姐笑着伏在我耳边悄悄地说:“你又干什么了,看人家那样子。”
我茫然:“我真不知道。”
姐姐拍拍我的头:“坏孩子。”——就像她以前常做的那样。
姐夫也来拍我的头:“好孩子。”——看来他以后会养成这样的习惯。
我笑,觉得很温馨,但我仍然不原谅他们的结婚蛋糕,堆满泡芙的焦糖脆片奶油蛋糕,好像一棵圣诞树。姐姐忘了我不吃泡芙的。
或者她没有忘,而是因为姐夫喜欢泡芙。
“好美的蛋糕。”有人在我身后说。
我回头怒视,他接着说:“可是我不吃泡芙。”
这人居然还没有自动消失,我转怒为笑。
他很认真地问我:“你也不喜欢泡芙吧。”
“痛恨。”
“太好了,那我就放心了。”
这话大有深意,如果搁了平日,我一定立刻娇滴滴地接一句:“你放什么心啊?”一段故事就此展开也未可知。
但在姐姐的婚礼上,在她的结婚蛋糕之前,我只是笑笑而已。
他又说:“我喜欢的是郎姆酒巧克力蛋糕,你呢?”
哦,浓郁的缠绵的醉人的郎姆酒巧克力蛋糕,我的心里有一刹那温柔的牵动:“我也是。”
他偏过头看我:“我知道有一家店,他们做蛋糕用的是摩根的黑郎姆,巧克力是瑞士的,好吃得冒泡,你要不要去试试?”
我看着他,犹豫了一会儿——可是摩根的黑郎姆……浸透了郎姆酒味道的巧克力蛋糕,松软而细腻,香浓醉人,里面是入口就化的巧克力慕斯夹心,外面浇上郎姆糖浆和巧克力酱……
“现在?”我问。
“为什么不呢?”
……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才猜到,所有这些根本都是姐姐和姐夫的圈套。
可就算是圈套,也已经迟了,我吃了他无数的郎姆酒巧克力蛋糕,以至于没法说出拒绝他的话——所谓的吃人的嘴短。
一年之后,我们结婚了,婚礼蛋糕是郎姆酒巧克力蛋糕。
二、白朗峰栗子蛋糕
亲戚关系,通常很难说,除出直系血亲之外,其余仍然要看缘分。
比如表姑姥姥对我的偏爱,就完全没有道理可讲,孙子辈的二三十人中,她独独视我为掌上明珠。
有的长辈好比大树,遮风挡雨出钱出力;有的长辈好比保姆,闲来无事弄些粥面点心,慈祥地逼着你吃下去;有的长辈好比古董,供人凭吊炫耀;有的长辈如同一本好书,页页都是人生的经历与智慧,只要你肯耐心地听他讲述。
姥姥就是最后一种——我叫她一声“姥姥”,具体的亲戚关系考证起来却十分麻烦,所谓一表三千里,但我从小就亲近她,总是乖乖地坐在她的脚边,听她说话。
她的故事颇为曲折,与赵四小姐是同学,又是最早一批留法学生,说起那些后来在中国现代史上呼风唤雨的法国留学派,总是直呼小名,如数家珍。然而这样的经历和学识并没有使她以后的日子顺畅一些,姥姥终生未婚,终老于养老院。
她进养老院之后,我每个星期去陪她一天,总是带上她最喜欢的白朗峰栗子蛋糕,焦糖风味的奶油蛋糕,夹心是焦糖栗子果酱,涂上厚厚的奶油,点缀着裹了闪亮糖浆的栗子,焦糖有点酥酥的苦味,香气四溢,栗子有点粉粉的甜味,入口就化,她总是幸福地眯起眼睛:“唔,这家店的白朗峰栗子蛋糕,让我想起巴黎。”
她对巴黎念念不忘,有一次陪她看吕克贝松的片子,她一直在说:“这是拉法叶百货公司。”或者“用巴黎右岸做外景”……非常熟悉,尽管已经隔了半个世纪,那大约是她一生中最美丽和辉煌的日子,随着她一天天老去,她一天天回到那个时候,披一件开司米的羊毛披肩,戴着药盒一样黑丝绒的小帽子,一方“秋日之雾”的面纱。
亲戚们都说她有点不清白了,但我仍然爱她。
仍然每个周末去看她,只是没有再带白朗峰栗子蛋糕,因为医生私下里叮嘱我不要再给她吃蛋糕。
有一天,姥姥忽然对我说:“你告诉某某,周三不要再把蛋糕带到自习室了,同学们会笑话的。”
我温柔地应了一声——那个周三一定是很久之前的周三了。
她又有点惆怅:“可是,我并不是那个意思。”
“没有关系,他明白的。”
这时她清醒过来:“恍惚间觉得我答应了他,和他留在巴黎,开一家咖啡馆,兼买蛋糕,转眼也是一生,儿孙绕膝,老来坐在塞纳河边,分享一块白朗峰栗子蛋糕……梦里明明,觉来空空。”
我把脸贴在她苍老的手上,轻轻地说:“姥姥,下回我带一个朋友来见你。”
她大乐:“朋友?”说着向我挤挤眼睛。
我也挤眼:“是,朋友,刚认识的。”
我所说的那位朋友担心地问:“她怎么样了?”
我黯然:“生老病死,如同聚散离合,都不是你我能够左右的。”
他安慰我:“他们那一代人,运气格外不好。”
我说:“今天,她又和我说起了你的祖父。”
他也露出恻然的表情:“爷爷临终前,也一直对我提起她。”
于是他来到这个城市,寻访她的下落,先找到了我。我一看见他就觉得非常熟悉,他和姥姥珍藏的那张相片上的年轻人,有着一模一样的笑容。
他也有片刻的惊愕:“血缘真是奇妙的东西。”
然后我带他去见她,留神看她的反应,她待他亲切而慈祥,让他也叫自己“姥姥”,并没有认出他来。
我和他对视一眼,默默无言,是记忆欺骗了她,抑或是照片欺骗了我们,或者是时间欺骗了所有的人,已经不重要了。
那天她看上去特别喜悦,又特别衰弱。
“很久没有吃到白朗峰栗子蛋糕了,”她说,“是那个可恶的医生不让你带给我吗?”
“我马上去买。”他站起来。
她拍拍我的手,在我耳边悄悄地说:“好好珍惜他。”
我默默点头。
蛋糕买回来了,她尝了一口:“仍然觉得是享受。”
说着闭起眼睛:“好像小孩子捉迷藏,不过蒙上眼睛片刻,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所有的人都躲了起来,只剩下我一个。”
最后她说:“可是没有关系,还有你们,你们一定要幸福起来。”
他握住我的手,放在她的膝盖上,说:“会的,我发誓。”
就是那天晚上,姥姥陷入昏迷,两天后,她去世了。
一年之后,我们结婚了,婚礼蛋糕是白朗峰栗子蛋糕。
三、摩卡杏仁罗拉蛋糕
总记得他第一次来我家的情形,带给我一块摩卡杏仁罗拉蛋糕,老爸介绍:“我的朋友。”同时让我喊他“叔叔”。
真不公平,其实是完全不相干的人,只不过因为他先认识的是老爸,就凭空比我大了一辈。
我为此很是郁闷了一阵子。
那时我上高中,少女的心已经活动,爱得很泛滥,很容易“有感觉”,英俊的实习老师、邻班的体育委员、每天一同搭地铁的男孩子……但是见到他之后,他们统统成为陌生人。
那么英俊而有风度的男士,半长的头发、阿玛尼的风衣、巴利的薄底皮鞋、有时戴一只银镯子,对我亲切而有礼,把我当作小淑女,和我说话的时候永远记得俯下身来,带着一个温和的微笑。
还有他那块摩卡杏仁罗拉蛋糕,清爽而甜美,带着咖啡的焦香,我觉得那是大人的味道。
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虽然我喊他“叔叔”。他的每一次来访,每一句话,我都牢牢记住,再三回味,如果他拍拍我的头,弹弹我的脸,我就一连几天欢喜雀跃。
每天晚上都会虔诚地祈祷:“神啊,让我快快长大,让我长大之后嫁给他。”
有时候也会做梦,但即使在梦里,也知道不过是梦而已,又便悄悄地落下泪来。
如此种种,不一而足,直到那一天。
我清楚地记得那一天,高三快毕业了,一次模拟考试考得不错,我打算自己犒劳自己一下,放学后去吃蛋糕。当然是心爱的摩卡杏仁罗拉蛋糕,柴薪蛋糕的切片,细致的咖啡蛋糕卷着摩卡糖浆,外面撒着一层厚厚的白巧克力杏仁,我捧着盘子大嚼的时候,忽然看见他。
和一个美女在一起,那种细腰长腿、媚眼如丝的女人,有着漂亮而诱惑的蜜色皮肤,站在他身边,宛然一对璧人,我满嘴香浓的蛋糕忽然变成苦味,不能下咽。
他们要的也是摩卡杏仁罗拉蛋糕,整整一条,装在漂亮的盒子里,携手离开。
就是那一刻,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吃这种蛋糕。
独自在蛋糕店里大哭了一场,然后还是乖乖地回家,发现他和那女人双双坐在我家客厅里,面前放着摩卡杏仁罗拉蛋糕。
居然登堂入室了,我立刻沉下脸。
妈妈看我一眼,吩咐我快来见过客人,那女人笑容满面:“果然是好可爱的小妹妹,喜欢蛋糕吗?”
谁是她的小妹妹,没大没小,我横了蛋糕一眼:“我最讨厌咖啡蛋糕了!”
他也笑:“是吗?我记得你是喜欢吃这种蛋糕的。”
她娇笑起来:“我说吧,小孩子不会喜欢这种大人的味道。”
后来连妈妈都说:“那个女人好不正经。”
我早把整盒蛋糕扔进垃圾箱。
那是我念大学之前,最大的一件伤心事。
之后考到外地念书,毕业后出来工作,伤心事甚多,也就渐渐忘怀了,除非坐到蛋糕店里,偶尔会有片刻的错觉,仿佛看到一个穿着高中校服的少女,对着一碟罗拉蛋糕痛哭……这时心里就浮起一点怜惜,微笑着说:“我不吃罗拉蛋糕。”
一种很浪漫的小小的坚持,因为很多事情都不知不觉地妥协了。
后来有一天,下班之后,在写字楼的大堂里遇到了他。
还是阿玛尼的黑风衣,巴利的薄底皮鞋、银镯子换成了江诗丹顿的白金手表,还是半长的头发,夹杂了几缕银丝,越发显得成熟而风度翩翩。
第一眼他没有认出我来,像一切陌生的男子一样,露出欣赏赞美的眼神,那一刻,他终于不再是我的“叔叔”了。
就是在那一刻,我忽然心平气和,走上前去和他相认,他既惊且喜,很长时间回不过神来。我请他吃晚饭,听他说了很多自己的事情,生活如何不如意,生意如何烦恼,买的哪里的房子,开的什么牌子的车,进了哪几支股票,高尔夫到了几杆的水平……我们喝掉了一瓶普意费赛的白酒,未尝不是相见甚欢。
之后我建议告别,他坚持再喝一杯咖啡。
咖啡是蓝山,蛋糕是摩卡杏仁罗拉蛋糕,他忽然说:“我好像记得你不喜欢这种蛋糕的。”
我平静地说:“你记错了。”
咖啡味道的戚风蛋糕细致柔滑、入口就化,摩卡糖浆散发出浓郁的焦香,杏仁新鲜香脆,我想要回忆起那个对着蛋糕痛哭的小女孩,却意识到她已经不在那里了。
那个迷恋他的小女孩,那个为他痛哭的小女孩,那个发誓不再吃摩卡杏仁罗拉蛋糕的小女孩,现在看他,也不过就是个普通的小生意人。
他离开之后,我又独自坐了好一会儿,直到有人来打扰我。
“对不起,可是发生了什么事吗?”那人问。
我看他一眼,依稀记得是同事,不过不同部门,所以喊不出名字,但那一刻我忽然对他推心置腹:“他并不爱我。”
说出这句话,才发现自己泪盈于睫。
他了解地点点头:“哦,原来如此。”
我悄悄擦掉眼泪:“更糟糕的是,我发觉我也不爱他了。”
担心他不明白,又加了一句:“你明白吗?”
他微笑:“我明白。”
很多时候,那个人怎么样并不重要,关键看他出现的时间和场合。那时那刻,他了解的眼神、微笑的样子,让我异常地感动,
我也微笑了:“谢谢你。”
一年之后,我们结婚了,婚礼蛋糕是摩卡杏仁罗拉蛋糕。
四、意式桑果枫糖蛋糕
有些人,总是在你的生活中出现,让你防不胜防。
比如她,我上高中的时候,她是我们的实习老师;我上大学的时候,她念研究生,同时是助教;我出来实习,她在那家公司上班,还是我的指导;我正式工作之后,她也跳槽到了我上班的公司,是我的上司。

和她相比对自己是不公平的,我用欧珀莱的时候,她用兰蔻;我用美宝莲的时候,她用CD;我用HUGO的时候,她用“夜间飞行”……不过这倒没什么,比较让人不能容忍的是,她一直是我男朋友心目中的偶像。
他是我的高中同学,我们曾经一起去她家商量联欢会的策划,她穿着及脚踝的布裙,赤脚彶木屐,手臂上缠着一串水晶链子,用红茶和蛋糕招待我们,房间里弥漫着柔美的音乐。
那块意式桑果枫糖蛋糕的味道,他至今念念不忘,说是再也没有吃过更好吃的蛋糕。
带着玛可酒味道的蛋糕,裹着着枫糖熬制的水果和鲜奶油,再铺上一层桑果糖浆,好吃得让人不能置信,也难怪他念念不忘。直到现在,当着他的面,我还不敢吃这种蛋糕,怕钩起他甜蜜的回忆。
不过我大概就是因此而喜欢上他的,会对一块蛋糕念念不忘的男孩子,在说起自己喜欢的实习老师的时候,露出温柔而悠然的神情。
当然我也留了个心眼,一直没有让他知道,之后我与她还有那么多交集,而且这么长时间下来,多少也成了朋友。
每次她提到我那“让你死心塌地的男朋友”的时候,我就用甜蜜的微笑搪塞过去。
每次他问到我那“占用你周末一起购物的上司”的时候,我就顾左右而言他。
不是我多心,有个朋友,一直喜欢奥黛莉·赫本,他老婆有一次问他:“究竟我和她你更喜欢哪个?”他居然说:“她比你先来的。”
如果是奥黛莉·赫本也就罢了。她可是至今未婚,依然风姿绰约,他也还没有娶我,已经是大好青年一个。我甚至会做噩梦,梦到仍然是高中时候,去她家,她用蛋糕和红茶招待我们,房间里弥漫着柔美的音乐,他和她都是现在的样子,而我还是一个高中小女生,急得涌出眼泪来。
故意把这个梦讲给他听,看他的反应,他自然是笑,笑完了还和我开玩笑:“你不是也迷恋过尼摩船长和布莱德彼特吗?我可没有过怨言。”
“没有没有,”我赶紧赌咒发誓,“我早就不喜欢他们了,而且即使我仍然喜欢他们,你也排在他们前面。”
他大笑着把我揽进怀里,拿拳头揉我的脸:“你就是这一点特别可爱。”
我在他的胸前蹭来蹭去,不知有多惬意,如果你告诉我我要失去这个人,我一定会觉得世界末日随之来临。
然后一抬头——世界末日果然来临,我们的前任实习老师,我的现任上司,笑吟吟地站在我们面前。
她穿着圣罗兰的长裤,登喜路的衬衫,套一件灰色毛背心,化淡妆,清爽明媚,微笑着说:“你一定就是她的男孩了,很高兴终于见到了你。”
言辞亲切而温雅,无懈可击,我不得不承认,这么多年,我认识的女人中间,就数她最登样。
我的男朋友也赶紧把我推开,立刻起立:“啊,那么您一定是某小姐了,久仰久仰。”
两人热烈握手,又一起坐下来,她招手要了一杯红茶和一份蛋糕:“意式桑果枫糖蛋糕。”
人物道具一一登场,我的噩梦开始实现,他和她一见如故,侃侃而谈,我估计自己一定脸色死灰,神情悲怆。
“谢谢您一直以来对她的照顾,常常听她说起,真是太感谢了。”
“哪里哪里,倒是我常常在想,要怎么样的男孩子才配得上这么好的女孩呢?不过今天看到你我就放心了。”
“啊,真是过奖了,我还一直在担心,这丫头糊糊丢三落四,工作上一定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吧。”
“怎么会?她很能干啊,大概是在你面前才迷糊的吧。”
“真是,人人都说我把她宠坏了。”
“对女孩子好一点是应该的,她将来还要为你洗衣煮饭、生儿育女。”
“煮饭?现在就是我煮饭,等她煮饭,我就要饿死了。”
对话似乎是渐渐温暖起来了……可是——不对,为什么他们好像在拿我做话题?
难道不应该是这样的吗——
“你知道吗?我一直记得你。”
“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种话。”
……
他拧我一下:“你发什么呆呢?”
我吸了一口气,镇定下来:“其实——”
正在这时候,她的意式桑果枫糖蛋糕来了,她先深深地闻了一下,然后眯起眼睛:“这么多年,就数这家的意式桑果枫糖蛋糕最正点。”
此情此景,恍若当年,他忽然认出她来:“咦,我们之前见过吗?”
“会吗?”她看着他,不得要领。
我叹了一口气:“其实,我和他是高中同学,其实,她就是我们的实习老师。”
片刻的沉默之后,他们一齐笑起来。
“原来是这样。”
“原来是你。”
“对不起,我真的没什么印象了。”
“抱歉抱歉,我没有认出来。”
“真是太巧了。”
“世界真小啊。”
“还记得吗,那时候我和她去您家,吃过您做的蛋糕,我之后都没有再吃过那么好吃的蛋糕了。”
“啊?不会吧,我一直在这家店买蛋糕,我自己根本连面都不会发。”
“啊?我一直以为是您自己做的蛋糕。”
两个人又一齐笑起来,他赶紧对侍者招手:“我也要一块意式桑果枫糖蛋糕。”
我有点发呆,茫然地说:“我也要。”
“咦?我记得你不吃这种蛋糕的。”
“谁说的,我最喜欢吃了!”
他对她说:“你知道吗,我一直记得你做的蛋糕。”
她失笑:“天哦,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种话。”
我一言不发,埋头吃蛋糕,玛可酒别具风味、枫糖有一种特别的甜味,桑果糖浆更是人间绝品,我只觉得幸福得无以复加。
后来还是忍不住问他:“你老老实实告诉我,你念念不忘的究竟是她这个人还是那块蛋糕。”
他睫毛都不眨一下:“当然是蛋糕。”
一年之后,我们结婚了,婚礼蛋糕是意式桑果枫糖蛋糕。
五、哭泣的蛋糕
“一共是四篇,分四期刊登,正好一个月,专栏标志是你们店的LOGO,还有那句恶心的店训,好评如潮,高中女生的年轻白领都要把你们店挤破了——我们是不是可以讨论一下我的报酬问题了。”
我坐在他的蛋糕店的柜台前,把四期报纸摊在面前,《郎姆酒巧克力蛋糕》、《白朗峰栗子蛋糕》、《摩卡杏仁罗拉蛋糕》、《意式桑果枫糖蛋糕》,都是他的主打蛋糕,最近受欢迎得不得了,大有一出炉就一抢而空的架势,当然全是拜我一支生花妙笔,和这份周刊60万的发行量所赐。
教我怎能不得意洋洋,素面朝天。
他回避话题:“我的‘店训’有什么不好了?”
“最甜蜜的蛋糕,是爱情。”我做出寒毛倒竖的表情:“蛋糕就够腻味了,这句话比蛋糕还腻味,亏你怎么想的出来?”
当年他开这家蛋糕店,打算把店名叫做“爱情”,我吓得半死,拼了老命死谏,才算拦下来,他到底不甘心,想出这么一句腻腻歪歪的话,写得满处都是,茶杯、托盘、蛋糕盒、纸袋,有时想到这个人品位如此之差,我不由得有点悲伤。
“我觉得这句话很好啊,太平盛世,大家除开看电视、睡觉和谈恋爱,还有第四件事好做吗?”他还不服气。
“当然有,可以办报纸和写专栏。”
他大笑起来:“那是你,并不是人人都有你那样的文字。”
“少来,”我白他一眼,“老板一直怀疑我私下里收了你什么好处,肯为你开这么一个恶心的专栏。他妈的,女人不能有才华,女人有点才华,就跟有几分姿色一样,人人想上来捞一把,捞了还不付帐……我告诉你,今天你不把报酬给我结清了,我就不走了。”
他笑起来:“求之不得。不过我实在不明白,你不喜欢吃蛋糕,又满口粗话,我怎么会喜欢上你。”
我也叹口气:“我也奇怪,当时明明勾引的是一个地产精英,怎么转眼他就变成了一个酸文假醋的蛋糕店老板。”
旁边的一个店员忍不住插嘴:“你们两个是够奇怪的。”
我们异口同声:“闭嘴。”
他不悦:“当时我说要开蛋糕店,你可一句话都没说。”
我回道:“你认识我的第一天,我就满口粗话,你怎么今天才抱怨。”
认识他的第一天,那时他还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营销,想请我帮他们写一系列软宣,当时我正心情不好,一个下午茶喝得乱七八糟,粗话滔滔不绝,居然没把他吓跑,还给我叫了一块蛋糕:“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狠狠地吃一块蛋糕。”
我笑:“‘狠狠地’这三个字传神。”
他看着我,微笑着说:“我一直想开一家蛋糕店。”
我一下子被噎着,想笑又不好笑,十分滑稽:“你别告诉我你的初恋情人是一个蛋糕店的老板娘。”
他居然睁大眼睛:“你怎么知道。”
中奖都没这么准,我再也料不到天下居然真有这种男孩子。
后来去他家,只见他有二十七只玻璃壶,每一只专门为一种饮料准备,真露加黄瓜丝、红茶加白兰地、可乐加姜片、郎姆酒加麝香葡萄干……我叹为观止:“你是该开一家蛋糕店。”
他很有深意地问:“你会来吃蛋糕吗?”
我老老实实地回答:“其实,我很不喜欢吃蛋糕。”
想了想又加上一句:“不过我还是会去的,如果你请客的话。”
他有点生气:“我才不会请不喜欢吃蛋糕的人!”
没想到不久之后,他真的弄了一间底商,辞职开起了蛋糕店。
“我以为那只是你的梦想。”我说。
“是啊,是我的梦想,所以我攒够了钱就把店开起来了。”
我叹口气:“所谓梦想,当然就是想想而已啦,我也梦想着去撒哈拉沙漠拍风土人情,可是从来没有想过要真的去。”
“为什么不可以呢?也不用太多钱,如果你的钱不够,我还可以赞助你一点。”
“当然不是钱的问题。”
“那是什么问题?”
我被问住了,想了想:“因为不实际。”
“没有好相机?我倒是有一台哈苏可以借给你。”
我只好说:“我是睡觉前一定要抹雅诗兰黛夜霜的。”
“可以带上嘛,又不重。”
“还要看一回《红楼梦》。”
“也带上啊,反正有袖珍本。”
我无计可施,只好说:“我会想念你的蛋糕店。”
的确,虽然我很少吃蛋糕,但他们的红茶也是一流,他那二十七只玻璃壶终于派上了用场,店里成天氤氲着各种饮品的芬芳,最后混合成一种奇妙的微熏的气息,合着蛋糕甜蜜缠绵的味道,让人觉得十分惬意,我已经习惯在这里看书、写稿,或者什么事也不做,就是坐在窗户边发呆,打发掉一个下午。
不知不觉,好像有点离不开这里了。
他笑了,笑容里有一点喜悦:“傻瓜,你又不是不回来了,反正我总是在这里的。”
很简单的话,不知怎么,那时听起来就有点荡气回肠的味道,之后我收拾行李去了撒哈拉,当然没有忘记带上雅诗兰黛的夜霜和袖珍本《红楼梦》。
回来时的飞机出了事,不过我错过了飞机,因为在阿雍机场旁的一家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咖啡店里,我捧着一杯咖啡,忽然想起他和他的蛋糕店,一时控制不住自己,叫了一块蛋糕,结果吃坏了肚子,错过了飞机。
当时自然气得发昏,觉得都是他的错,后来知道飞机出事的消息,又觉得无形中他在保护着我。
终于回到他的蛋糕店,是下午,蛋糕店里空无一人,他坐在我常坐的那个位置上发呆,真的是发呆,我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人的脸上,能够有那样一种,没有任何表情的表情,仿佛整个人只剩下了一个空壳。
阳光明晃晃地从玻璃上反射到我的眼睛里,我忽然落下泪来。
开店的时候,他打算把店名叫做“爱情”,他说:“不管别人怎么想,我始终相信爱情,而且渴望爱情,生活如此平淡,除了爱情,一般人还有什么可以渴望的呢?”
我嘲笑他说:“从五岁的时候起,我就渴望成为一个才女,此外没有任何渴望。”
“你?你是不同的。”他不和我争,“我们只是普通人。”
然而那一刻,看到他坐在我常坐的位置上,没有任何表情,仿佛整个人只剩下了一个空壳,我忽然意识到,我也是个最普通不过的人,我刻骨铭心地渴望的,也不过是一份爱情。
如果我离开,有人等着我,如果我消失,有人为我悲伤,而当我回来的时候,有人还在这里,如此而已。
就是那天下午,我说:“我怎么会死呢,我还没有写你和你的蛋糕呢?”
“写什么?”
“蛋糕,还有爱情。”
当然是很认真地写下这些文字的,各种各样的蛋糕,各种各样的爱情,不过即使如此,还是不能白写。
“我的润笔费。”我再次回到主题。
“不是应该你的报社给你吗?”
“你难道不知道行情,软宣的文字一向拿双份。”
“我喜欢你写的故事,很感动。”
“谢谢,不过你还是应该付钱。”
“每次看你的文字,我就在想,你怎么会开始写东西呢?”
“如果别人问,我一定不会这么说,但是你的话我就不妨直说了,我被山鲁佐德骗了,以为靠讲故事就可以得到一个国王的心——哎,少转移话题,你到底打算给我什么好处。”
他其实一直在留神看后面的厨房,我也一直注意到了,两人心不在焉地斗智斗勇,最后那里终于递出来一块蛋糕,我和他一起吁了口气。
“好了好了,先吃块蛋糕再说。”他切给我一块蛋糕。
我心里一跳,不会吧,这么老土的法子,不过你别说,老土归老土,真用起来还是管用的,我盯着面前的蛋糕,一动不动。
会在里面吗?
他说,也有点紧张:“快吃吧,蛋糕这种时候最好吃,不是在蛋糕店里,你是吃不到这种哭泣的蛋糕的。”
我知道,蛋糕烘出来五到十分钟,奶油和夹心在蛋糕的热气下分离出水分,渗透进蛋糕之中,形成所谓的“哭泣状态”,是蛋糕最美味的时候。但我忽然矜持起来,同时喉咙有点发干,拿起刀叉,小心地,一小口一小口地开始吃——万一我一个不小心,居然咽了下去,岂不成了笑话。
他一直看着我……
虽然他在一旁虎视耽耽,虽然我心里七上八下,虽然我一向不十分喜欢蛋糕,但也不得不承认,这块蛋糕真是好吃,奶油与糖浆几乎与蛋糕融为一体,入口就化,柔滑如丝,我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直到吃完,可是里面除了蛋糕还是蛋糕,什么也没有。
蛋糕美味如斯,我却觉得莫名的失望,他还一脸期待地看着我:“好吃吗?”
我虽然知道不可能,还是有点心虚,难道我真的吃下去了?
“好吃吗?”他又问。
“好……好吃,非常好吃。”
他笑了,另外两个店员也笑逐颜开,其中一个还鼓起掌来,这时,他慢慢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这是我第一次自己做蛋糕,我对自己说,如果你觉得好吃,我就向你求婚。”
直到戒指套在手上,我才惊魂甫定,笑道:“什么嘛,我以为你把戒指藏在蛋糕里了。”
他大吃一惊:“怎么可能?蛋糕是要进烤箱的,夹心和奶油又那么粘,万一你一不小心吃下去了,岂不成了笑话。”
看,戴上了戒指果然就不一样,他和我想到一起去了。
一周之后,我们结婚了,婚礼蛋糕是——啊,嫁给自己心爱的人,多么开心,谁还在意婚礼蛋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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