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雨夜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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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的时候下了小雨,忽然之间寒意浸人,我关上窗户,拉上窗帘,加了一件很难看但很暖和的毛衣,睡到沙发上,拧亮台灯,从坐垫下摸出看了一半的书,准备舒舒服服地消磨这个黄昏。
其实,像这样的时候可以做很多事,但我选择什么也不做。
看了大约半页的样子,书上的字离眼睛越来越近,终于变成黑压压一片,挡住我的视线,我知道自己快要睡着了。
睡着也好,我至爱睡觉,如果不是有睡眠这种东西,我简直不知道做人有什么乐趣。
做人果然没有乐趣,就在我快要睡着的时候,电话铃响了。
我咒骂一声,准备把坐垫压上去,忽然觉得心思一动,好像知道这个电话是谁来的一样,赶紧接了。
果然是他的声音,他从来不管是谁接电话,先表明身份:“是我是我。”——按说我最讨厌这样说了等于没说的自报家门,好像全世界都应该知道他是谁一样。但他这么做就不一样了,他那把声音,真是烧成灰我都认得。
却故意懒洋洋地问:“你是谁啊?”
“不会吧,你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这也是我最受不了的话,阁下算老几,为什么我要听得出你的声音。但他这么却又不同,我就是喜欢他觉得我应该记得他的声音,一种自然而然的亲密。
于是控制不住地眉花眼笑:“啊,是你啊,刚才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受不了你,干什么呢?”
来了,我赶紧诱惑他:“没干什么,刚刚做了点吃的。”
听到他在那边一声欢呼:“我就知道,刚刚取了片子,正不知道往哪儿去呢!说来听听,都有些什么好吃的,够不够让我动心?”
我知道其实他已经在招手拦车了,但还是加了一把火,非把他勾引来不可:“也没什么,一锅好汤,放了点烟肉、西红柿、百合、香菜、鸡蛋,还有金枪鱼沙拉,调味吐司,配火腿味的奶酪、豆豉和玫瑰腐乳、啊,冰箱里还有一盒寿司,是鳗鱼卷和梅干卷,还有葡萄和柿子,如果你路过肯德基,带两个粟米棒做甜点就好了。”
他果然听得垂涎三尺:“喂,我40分钟就过来,粟米棒是不是,没问题。”
“OK,等你40分钟,来晚了就没有了。”
实际上我什么都还没有做,但我知道他常去冲胶卷的那家图片社,如果要绕道去买粟米棒的话,大概要55分钟,这就是说我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我赶紧跳起来,左顾右盼,还好,上午刚刚打扫过,屋子很过得去,加上窗帘拉着,点着灯,看上去更是干净整洁。我向床头柜上的熏香炉里滴了几滴玫瑰香精,把炉子下的蜡烛点着,放了一张CD,飞快地给桌上的一束康乃馨换了水,本来还想把柜子里的烛台拿出来,想想太做作,还是算了。
这时已经过去了5分钟,我拉开衣柜,脱下身上的毛衣,又脱了一件,换上薄薄的颜色素净的羊毛衫,又换了一条大布裙子,连拖鞋都换成毛茸茸的那双。又拆掉乱糟糟的辫子,迅速梳头,套上一条和裙子同色的发带,又把一件格子羊毛披肩搭在床上。
这些又花了7分钟,我赶紧冲进厨房,围上我最可爱的布围裙,戴上同样花色的袖套。在洗涤池里放半池水,挤一点洗洁净,把柿子、葡萄、黄瓜、西红柿和几片圆白菜叶子扔进去。把烧锅放在煤气炉上,汤料、烟肉、腌枣、干百合和冷水一起放进去煮。然后开了两罐豆豉棱鱼罐头,把豆豉拨出来,放在一个可爱的葵叶形的碟子里,棱鱼放进微波容器,加了一点水和香菇,在微波炉里转了转,权当烧过。接着开金枪鱼罐头,把圆白菜叶子和黄瓜洗干净,切成丝,和金枪鱼一起放进在一个玻璃钵子里,舀上几大勺千岛酱,胡乱搅了一阵子,就算完成。接着拿出一个白瓷的两格小碟子,把几块玫瑰腐乳码在一边,撕掉两块奶酪的锡纸,码在另一边,各放上一个小塑料餐刀。正在这时,汤开了,我洗净西红柿,切进锅里,又从冰箱里取出香菜末倒了一半进去,接着打鸡蛋,浇进汤里,搅了搅,关火,滴几滴香油。
时间只剩下了10分钟,我扑出厨房,幸好桌布和垫子一应俱全,汤放在中间,香菇烧鱼放在旁边,寿司放在另一边,配上一碟酱油和芥末。调味吐司放在一只小篮子里,篮子旁放着豆豉、奶酪和腐乳,金枪鱼沙拉放在和它对称的位置上,另外有一只空盘子,纯黑色,准备放粟米棒。我的餐具是橙色的碟子、碗和勺子,他的是天蓝色,筷子都是象牙白,他的那边多了一只青铜的烟灰缸。
接着我又冲进厨房,开始飞快地洗葡萄和柿子,谢天谢地,他迟到了,我有时间洗完它们,红红紫紫地沥在木制的果架里,放在窗台上,下面铺了一块餐巾。
然后我把闲杂餐具扔进水池,仔细地洗了两遍手,抹上护手霜,脱掉围裙和袖套,本来想洗把脸,估计时间不够,只得作罢,用了几张吸油面纸,披上羊毛披肩。
最后四处检查一遍:音乐柔靡、香气氤氲、鲜花在水晶瓶子里怒放,桌上颜色和造型俱佳,我自己神闲气定……十分满意,觉得就算挑剔如他,也不得不承认我实在是个完美的女性。
正在得意,门铃响了,我且按捺住脸上的笑容,等门铃再响第二声,才故意懒洋洋鬼声鬼气地应道:“来了——”心里暗骂自己:“这和旧上海长三堂子里姑娘们的伎俩有什么不一样。”
装得懒洋洋地开了门,他正站在门外,我也不放他进来,半靠在门口,说:“你来迟了,没有什么吃了。”
他哪里相信,一边说“好香”,一边大步闯进来,轻车熟路,把肩上手里的东西一股脑扔进我的沙发。我跟在后面抱怨:“等得饿死了,我都快要睡着了,下次再想这样闯空门吃白食是不能了。”
他抗议:“我怎么吃白食了?肯德基里挤得人仰马翻,如果不是你说要吃粟米棒,打死我也不去买。”
我听得心中窃喜,笑道:“我忽然想起《金瓶梅》里的一个笑话,有个道士要请客,画了张符,差一只老虎去接客人。半路上符被风吹走了,老虎就把客人吃了。回来见道士,道士问:‘你请的客呢?’老虎答道:‘我再不会请客,只会白嚼人。’”
他愣了一下,明白过来,大笑:“你讲个笑话也古香古色,古灵精怪。”
我说:“你这么一比方,也不在我之下了。”
一时间言笑晏晏,气氛融洽。他照例吃得赞不绝口,我依然拿他的吃相下饭。
等他吃得差不离的时候,我走进厨房,给他做了一杯咖啡,一勺速溶咖啡,两勺植脂末,一块糖,少许橙汁——这是诀窍,他老是夸我做的咖啡里有一股淡淡的清爽的焦香,便是从这点橙汁上来的。
又给自己沏了一壶茶,加了大量的干桂花,香气袭人。那边他已经很有默契地帮我把餐具收拾进来,又帮我把茶、咖啡和杯子端出去。我把水果放在桌上,坐下来,心满意足地叹口气,含笑看着他。
他说:“昨天拍了一个妞,很漂亮。”说着把照片找出来递给我。
照片上的人果然漂亮,睁着一双清亮的眼睛,毫不做作地看着镜头。我一边看,一边赞:“你的摄影技术是越来越好了。”
他点着了一支烟,平静地说:“你不觉得她很像什么人吗?”
被他这么一提醒,我也觉得了,但故意头也不抬地说:“美女总是有点像的。”
眼角瞥见他夹着烟的手,修长的手指好像在发呆,忽然又动了一动,应该是他吸了一口气,镇定下来。这时,我听见他随意提起般地问:“你这次回去,见着她了吧?”
我便知道,前面所有那些都是铺陈的虚文,这才是他真正的目的。
于是放慢了欣赏照片的节奏,不慌不忙地看完手里的几张,抬眼对他一笑:“怎么没看见?还有她那对宝贝女儿。”
这一句话真是简洁有力,他立刻变了脸色。
我等了很久,等到此情此景,当下满脸堆笑,用无比喜悦的声音说:“真是可爱呢,才40天,一点点大,虽然是孪生姐妹,一点儿也不像,一个只顾睁着眼睛到处看,另一个埋头大睡,可她告诉我,睡觉的那个眼睛更漂亮,我就拼命地摇她,央求她说;‘公主,醒一醒,给我看看你的眼睛。’她就是不醒,后来到底被我剥了袜子,搔她的小脚板——哎呀,你真该看看她们的脚,还有那些小脚趾,那么小的小婴儿居然都有小指甲,透明的,嫩嫩的,可爱得不行……”
他慢慢露出笑容,带点神往,带点惆怅:“她的女儿,自然长得像她了。”
我拿过他手里的烟,帮他掸掉烟灰,却不还给他,自己吸了一口,缓缓吐出一个烟圈,看着它在我面前扩散,淡淡的烟雾后是他的脸。我说:“睡觉的那个和她像极了,15年后你一定会疯狂地爱上她,但那个很有精神的孩子却会喜欢上你——结果就成了悲剧。”
他被我的话弄得糊涂了:“你说什么呢?”
我又说:“你猜,她告诉我她有了孩子之后,我的第一个反应是什么?”
不等他回答,我接着说:“我的第一个反应是‘他生未卜此生休’——她的一个人生已经过完了,另一个人生刚刚开始,还不知是怎样的。但有一点很明白,你和我,对她而言,已经是上辈子的人了。”
他的神情让我有一点残忍促狭的喜悦,就像小时候,外婆养的那只猫从来不和我亲热,后来好不容易被我踩着了它的尾巴,我踩着还不解恨,非要在地上狠狠地碾一碾不可。
于是我说:“喜欢的人变心也好,嫁给别人也好,你多少总还存着些傻念头,以为总还有回旋的余地,如果有时间,如果有机会,如果有运气,说不定她的心还是会回到你身上,至少会有些牵扯——可她做了别人的母亲,你就真的没有一点希望了。”
他还是什么也不说,只看着我笑,我心里想的是:“可是我会提醒你的,让你总不死心,让你心里难受,总胜过你再被旁的什么漂亮妞给迷住。”可是那点残忍促狭的喜悦却变成了淡淡的落寞,以及一点酸楚,所以我说的是:“看到她的孩子,我才知道为什么有人会喜欢吃婴儿,那么嫩,粉粉的,水灵灵的,奶声奶气的,真的很好吃的样子。”
他被我的话逗笑了:“你真是可怕——一个人对吃喝太有研究也不好吧。”
我说:“怎么不好?我这个人没什么长处,最大的本事就是吃喝玩乐。”
他微笑摇头:“哪里,你才是我们中间最能干的。”依然心神不属的样子,“我总是想,为什么你就能一点烦恼都没有。”
我差点把茶喷了他一脸,我没有烦恼?!——只是你不留神罢了。
于是待笑不笑地看着他:“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
他大概是都不想听,只是一时无话好说,所以敷衍地抬起眉毛作询问状。我说:“假话是,哪怕是海天佛国,一样不能无情,只是菩萨有情,拈花微笑而已,再不为情字去烦恼。”
他说:“我真的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我笑:“反正是假话,不明白也没有关系——我也不明白。”
“那么真话呢?”
真话是,我喜欢你,但你不喜欢我。
以及,我虽然喜欢你,可更爱我自己。
但我说:“真话是,感情这种事,如果它讲先来后到,我一定早早起床;如果它讲多劳多得,我一定辛勤耕耘;就算它允许作弊使坏,我想我也不会输给什么人。偏偏它什么也不讲,我自然懒得去理它了。”
他叹道:“你果然是聪明人,比我们都聪明得多了。”
我说:“是,聪明的是我,笨的是你,可你比我快乐。”
我们都安静下来,只听见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我轻轻地说:“下雨的晚上,总给人一种天地洪荒的感觉,好像毕生心血,遇到这样的晚上,就全部荒废了一样。”
他说:“每回听你这样说话,我总觉得——怎么说呢?说对不起你是太严重了一些,但是,我并不是适合听这些话的对象。”
我何尝不知道,但他又何必说得如此明白。
这时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说不出的温柔、暧昧而虚伪:“那,谢谢你总是很耐心地听着啦,如果你觉得有什么不爽的,我一并向你道歉好了。”
他轻轻地说:“该说对不起的是我。”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
过了一会儿,我说:“我醉欲眠,君且去。”
他笑道:“这是赶我走的意思吧?”
我哼了一声:“吃也吃了,喝也喝了,不说看看主人脸色赶紧溜掉,非逼得我掌灯送客,也就无耻得很了。”
他说:“好凶的主人。”
我横他一眼:“再说!就不是掌灯送客,我要关门放狗了。”
他大笑起来:“是,主人。”
然后,他走了。
茶过三巡,再好的茶叶也带上了淡淡的冷腥气,沏老了的桂花把整壶茶变成了一种阴险的铁锈色,我给自己倒了一杯,喝了一口,难喝到我简直不能相信。呆了一呆,我忽然使出全身的力气,把茶杯和茶壶砸到墙上。

准备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桌上还有一匝校稿,准备带回家去看。桌边放着什么人送来的礼物,我打算用装礼物的纸袋把校稿带回去,取出来才发现,是两瓶葡萄酒。
深红色的丝绒盒子,里面衬着明黄色的缎子,标签上没有一个中文字,想来应该是好酒。惨白的日光灯照着凌乱的桌面,也照着这两瓶酒,我忽然有一点心血来潮的感觉,把校稿扔在桌上,酒装进纸袋,拎着离开。
出来才发现在下雨,不大,可是有点冷。我有一会儿的彷徨,不知该往哪儿去,理论上当然应该回家看校稿,可是总有点不甘心的感觉,越是这样看起来什么也干不了的时候,越让人想做点别的什么。
像很多小说——尤其是言情小说里常用的一句话,“在我发现之前,我已经到了她家楼下”。

其实怎么可能是什么“发现之前”,无非是这么一种心情,想去,非常想去,因此有些迟疑,是否是合适的时候,是否在合适的状态,怎样才能使这次拜访不落痕迹,所以给自己找了一个借口,“在我发现之前,我已经到了你家楼下。”
她在电话那边笑起来:“既然已经到了楼下,怎么能过而不入呢?”
“其实也没有什么事,有人送了我两瓶葡萄酒。如果真的不方便的话,我可以先留着,改天再和你一起喝。”
她在那边叹了一口气:“好在是极熟的朋友了,不然我会想,大概你只这么一说,未必有心上来,于是也会客气两句;接着你又想,她和我客气呢,说不定不想我上去,还是客气客气吧。这么一来二去,好一个有酒又空闲的晚上,就这么被我们断送了——喂,干嘛隔着几步路煲电话粥呢?上来吧。”
我听得笑起来:“遵命。”
无论何时见到她,她似乎总是处在最佳状态,浅褐色格子大披肩,深褐色的布裙子,米色薄毛衣,屋子里弥漫着玫瑰和咖啡的香味,外面的雨夜和寒意立刻退到了遥远的地方。我看着她,似乎只要看着她,就觉得惬意。
她身后的墙上有一大块显眼的褐色印子,好像被什么泼上去一样。她看见我在看,就说:“刚才正在喝茶,听着外面的雨,有点无聊,看着墙,看着看着,忽然有一种做坏事的冲动,想看看我把杯子里的茶泼上去会怎样,结果就泼了——”一直是平静的叙述,到这时她忍不住笑起来,“结果泼了就泼了,什么也没有发生。”
我也笑起来:“查理布朗有一天想逃学,自己盘算了一天,不知逃学后会产生怎样的后果,结果第二天到学校一看,甚至谁也没有发现他逃学了。”
她笑得伏在桌上,以至于我怀疑自己的话真的那么好笑吗。过了一会儿,她揉着眼睛说:“就像有些话,一直以为不能说,说出来就要承担一些后果,或者失望,但最糟的情况是,你说了就像没说一样,什么也没有改变。”
我说:“一般情况下,大家都会很有默契地装作听不见,或者装做没说。”
我想我说了一句蠢话,她那一刹那的沉默和茫然让我觉得自己说了一句蠢话。所以我赶紧把酒拿出来。
她看标签的动作真是一种享受,好像用这个姿势看过无数瓶酒一样,然后抬起眼睛对我一笑:“说句话你可别生气,这可真不是什么好酒。”
我至喜欢她这个抬眼一笑的神情,哪怕这酒再拙劣上十倍呢,忙说:“这些东西我一向不通,让你见笑了。”
她把酒瓶伸过来,指着标签说:“喏,意大利的葡萄酒本来就是大路货,全世界出口最多的国家,而且是皮蒙的,皮蒙本来就是意大利的主要产地,越发大路货了。你再看这里——”她尖尖的指甲划过我的视线,我仿佛觉到了那指甲的质感一样,却不过是为我指出三个字母——“VdT”,她说:“意大利的葡萄酒分级是跟着法国学的,四级,D、DG、IGT和VdT,D是法定产区葡萄酒,最高级;DG是优良产区葡萄酒;IGT是地区葡萄酒;而VdT是日常餐酒,就普通了。”
不知为什么,听她说这几句话的时候,我忽然想起刚上大学时看到过的一个女孩子,不记得在什么地方了,只记得那女孩子骑着当时很少见的山地车,戴着一顶法国便帽,那是我第一次看见身边的人戴那样的帽子,以前只在电影和图片上看到过,当时真觉得可爱得不得了。而她骑过我身边的时候,忽然吹起一阵风,她赶紧用手按住帽子——那个女孩子我再也没有见过,但她那按住帽子的动作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于是我赶紧找了一句话:“这里写着1984年,也有点年份了。”
她摇摇头:“1984年欧洲的葡萄酒大多数都一般,意大利的全部是两颗星。如果是1985年的就值钱了,那一年意大利的葡萄酒都是5颗星。”
就算我的醉翁之意再不在这瓶酒,听她这两句话也不由得惊叹:“你也太神了,居然专业到这种地步。”
她侧头笑道:“如果我是信口胡诌呢?”
我说:“就算是编的,能编到这样也不简单。”
她笑出了声:“真要我胡诌的话,倒未必诌得出来——我这人没什么长处,就会吃喝玩乐。”
说时她拿着披肩的一角,穗子扫过脸颊,脸上笑意盈盈。酒还在瓶子里,瓶子还未启封,我却有点醉了,就听见自己的声音,比平日还要沉静,带点斟酌,仿佛边说边想一样,而话里的情景,也历历如在眼前:“那一回,和你在咖啡馆,听见你对侍者说,要一杯卡普琴诺,但是意大利咖啡只要三分之一杯,鲜奶比一般的卡普琴诺多三分之一,奶泡上不要巧克力粉,要肉桂粉。听得那孩子一愣一愣的,我也一愣一愣的。然后你对我笑一笑,说,有人形容卡普琴诺,一半是咖啡,一半是泡沫。我再看看自己那杯白烂的‘当日咖啡’,忽然觉得——”我忽然住了口。
没有说出的那句话是,你代表着另外一种生活,我梦寐以求的生活。
这样突然打住话头却没有让她觉得不妥,她只顾撑着头笑——虽然我并不觉得我的话有什么好笑。她说:“原来那时候我那么装腔作势啊,没有把你恶心着吗?现在我可一点脾气都没有了,就算他端上一杯速溶咖啡,说是卡普琴诺,我也面不改色地喝下去。”
又笑说:“不过我倒是真的讨厌巧克力加咖啡,咖啡本来就是可可系的味道嘛,何必还要巧克力呢。”
一些顾左右而言他的话,而且有点心不在焉。
所以也许我刚才的那句话并不太蠢,有些话,说了也像没说一样,大家都很有默契地装作没有听见,或者没有说。
可大概我和她的道行都不够高,所以还是有一会儿的沉默。
然后她站起来,披肩的穗子扫过桌角:“来喝酒吧,别辜负了人家的心意。”
“人家”是一个奇妙的词,我真的不知道她这个“人家”是谁。
两个纯净的郁金香型酒杯,杯口镶着一圈雕花的银边,她说:“讲究的人用不同的杯子来配不同的酒,我没那么大的工夫,这种万用杯就好了。”她开酒的工具是比较少见的那种酒侍刀,除了她,我没有见过身边有谁有这样的工具,而她开酒的动作更是漂亮,尤其最后左手握住瓶颈,右手把开瓶器往上一扳的那一瞬,我简直觉得自己会记住一辈子,就像那不知名的女孩子在风中按住帽子。
然后,她点着了一只蜡烛,又顺手关了天花板上的灯。蜡烛有一股蜂蜜的香味,台灯的光从旁边照过来,她说:“本来像这种平价酒用不着换瓶,但买了工具一直白搁着,也怪可惜的,干脆借你的酒来换着玩玩。”一边说,一边把酒瓶拿起来,蜡烛的光正对着瓶颈,她另一只手拿着一个小小的雕花玻璃瓶,宝石般的液体缓缓地在烛光中流动,上面是她低垂的脸,一绺头发从发带里跑出来。
我伸手,轻轻帮她把那绺头发掠上去,忽然之间觉得不胜悲伤。
她说:“好了。”
酒果然不是特别好,有点涩,好像还有点杏仁的苦味。但烛影中和她一碰杯,杯中的酒就算再难喝十倍,我大概也甘之如饴。
她把酒杯在脸旁晃着,一抹宝石红的影子就在在她脸上一亮又一暗。慢慢地说:“上大学的时候,和几个朋友拿花雕加话梅和冰块,一杯接一杯的喝,也不知喝了多久,居然第二天还去上课,那一次就把花雕给摆平了。”
我说:“如果你说要,只要你说要,我这就去买花雕和话梅。”
她说:“真不相信那样的好时光也会过去,并且当时毫不珍惜。”
但我珍惜此时此刻,无限珍惜,却又清楚地知道,一下子就会过去的。
一刻钟之后,我走了。
夜还只过了一小半,雨还在下,还是冷,还是不知该做什么,又似乎注定什么都做不了的时候。我问自己,该往哪儿去呢。
在她家的楼底下,我彷徨地问自己,该往哪儿去。

两个小时里我给他打了二十七个电话,办公室的、家里的、手机,不是没有人接,就是没有开机。
天色越来越黑,雨越下越大,我忽然发现自己渐渐地什么也不做了,就是不停地给他拨电话。
其实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但一旦开始了,就好像非要找到他不可一样,而等意识到的时候,“拨个电话给他吧”这样的心情,已经变成了莫名的担忧和焦急。所以他终于接电话的时候,我简直有一刹那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只是一刹那的事情,听到他的声音,一切都落回了原位,夜色开始变得透明,透明到可以看清斜飘的雨丝;周遭也安静下来,安静得只听得见我和他的声音。
我说:“有几句话,过了今天再说就没有意义了,你准备好了吗?”
他有点惊讶,又有点好笑,还有——如果我没有听错的话,一点紧张:“什么,听起来真可怕。”
我忍住笑意,慢慢地说:“百废待兴,地久天长,风声鹤唳,勇往直前,刻骨铭心,看朱成碧,六道轮回,坐看云起,开辟鸿蒙,黯然消魂,风回雪舞,之死靡他,落花流水,举案齐眉,娇妻美妾,公侯万代,恭祝生日,仙寿永享。”
他听呆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谢谢,谢谢,我还以为没有人记得了。”
我笑起来:“恰好想到而已,心血来潮地给你送了一份礼物去,收到没有?”
“嗯?”
“喂,不会吧!那两瓶葡萄酒可是我原来打算买一块新手表的价钱耶!你要告诉我你没收到,我这就撞死在电话前。”
“哦,原来是你送的。”
“什么叫‘哦,原来是你送的’?你没有仔细看对不对?我还在标签上写了生日快乐,又签上大名!原来你根本没有注意,呜呜呜,我的心血白费了!……”
我开始装哭,他温和地笑起来:“好了好了,别哭了,等你生日的时候我送你一块手表好了。”
“耶?真的,我要一块GSS。”
他忍耐而宽容地说:“好,好,GSS。我就知道,你怎么会好好儿送我什么生日礼物呢?”
我咭咭坏笑:“君子一言,什么马一鞭。”
他也笑:“你呀。”
我又说:“为什么你好像有一点失望?”
“什么?”
“你是不是开始很紧张,以为我要向你告白,结果发现只是祝你生日快乐,所以失望得一塌糊涂。”
他又好气又好笑:“你还真是什么都敢说。”
“没关系,今天是你的生日,所以为了满足你,我做什么都可以,即使你要我向你告白也可以啊。”
“算了吧,”他说:“一句生日快乐就要一块GSS的手表,如果是告白还不知要开出什么样的天价来。”
我大笑:“你可真了解我。”
他也笑,笑过之后说:“但还是谢谢你。”
“因为我是你寂寞生活中的阳光。”
他再度失笑:“是,你是阳光。而我也是很寂寞。”
“谁不寂寞呢?”我脱口而出,又赶紧说:“至少我们能令彼此开心。”
他说:“是,你一直令我快乐。”
我沉默了几秒钟,然后说:“有一个朋友,对她喜欢的男孩子说,为什么你不喜欢我呢?我令你这样快乐,而她总是令你烦恼。那男孩子说,是的,你令我快乐,她令我烦恼,所以我知道我究竟喜欢的是谁。”
他也沉默了几秒钟:“很残酷的回答。”
我说:“是,因为是真话。”
又说:“但你不是残酷的人。”
又是几秒钟的沉默,然后我爆发出一阵大笑:“バカ!居然把你唬住了!”
他只是笑,无话可说。
我说:“有人请教朋友,说想送老婆一件生日礼物,要让她很高兴,又不能花钱。朋友教他,写一封匿名情书就可以了——这是我送给你的第二份生日礼物。”
他还是笑而不答。
我问:“失望了?生气了?”又忍不住笑起来:“哈哈,这一招叫‘亢龙有悔’,先把你拍拍拍拍拍,拍上天去,拍成一条亢龙,然后停手不拍,甚至反手拍之,你就——咚!”
他终于笑道:“神也是你,鬼也是你。”
我笑弯了腰:“得了吧,我才懒得装神弄鬼呢。你在做什么?”
他说:“没干什么,一个人,喝你送给我的酒。”
“真的?”我说,“你骗我。”
“不骗你,”他温柔地说,“真是好酒,谢谢你。”
因为他这句话,我忽然满眼是泪。
所以有一段长长的沉默,只听见雨滴擦过玻璃,我用手捂着话筒,让眼泪在黑暗中静静地流下来。
很久,他才问:“怎么了?”
我说:“在下雨。”
他说:“下雨的晚上,会觉得世界其实很小,只有周围一圈,但如果在这样的时候,还不能握在手里的东西,就真的不是你的了。”
我说:“现在我相信你是在喝酒了,而且已经有点醉了。”
又说,“很想过去陪你喝一杯,但是在下雨。”
他笑起来:“没关系,这样最好,我心领了。”
放下电话后,我还是久久地盯着它,仿佛在祈祷什么奇迹一样,虽然自己也知道,纵然有奇迹,也不会在这样寒冷的雨夜里发生。
可是电话居然真的响起来,吓了我一跳,几乎不敢去接,等到拿起听筒时,却是一个陌生的男子的声音。
他说:“……我是那天在酒吧里给你拍照的那个冒昧的人,还记得吗?是这样的,你的照片洗出来了,我答应过要给你一套,不知你什么时候方便,看是我给你送过去,还是我们约在哪里……”
我打断了他的话:“不如就今夜吧。”
今夜在下雨。
而每个人都很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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