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节 林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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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见卫华不哼声了,将侄女牵进来,冲着卫华眉开眼笑道:“这是我的侄女,人特本份,手脚也勤快,就是书读得少一点。但干活是一把好手,这二年,她在城里给人当保姆,可赚了不少的钱。我看啦……”
大妈冲着卫华空荡荡的大房子,环视了一圈,接着道:“这个家也该有一个女主人了……哎!”大妈发现厨房里的餐俱还是昨天的老样子,“你还没有吃饭吧。现在的小伙子啊,生活没规律,这样对身体不好,结了婚,那就会好多了……”
这个大妈,真会唠叨,天南海北的,东一句,西一句,让卫华都插不上嘴。卫华急了,忙道:“大妈,您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现在还不想结婚。你看我,连一份稳定的工作都没有。……”
大妈:“夫妻同心,共同努力,日子会越过越好的。今后你一心赚钱,家里有个老婆,帮你打点一切,不是很好吗?”
卫华:“婚姻不是一件小事,我们都不认识,而且,我现在自己都顾不过来呢!”
大妈又数落起来:“你是一个大学生吧,怎么连自己都顾不过来?以前,你们又不是没有见过面,怎么说不认识?”
卫华:大妈——
“哎——”大妈将侄女往厨房里推了推,“快去做饭,快去。”推开侄女,回头又对卫华道:“我这侄女,做菜还行,拿得出手。以前的主人家,没有不夸他的。现在大家都抢着要呢?”
卫华痛苦了,靠,这是一回事吗?人家是请她当保姆,而这大妈却介绍给卫华当老婆。当保姆只要手脚勤快,会做家务就行了,当老婆,可不是这样。至少,至少也得要有一点感情基础吧。靠!都二十一世纪了,还像从前那样,由别人介绍对像,卫华感觉不知道有多怪。先前的困意也被吓得无影无踪了。
“大妈,我求求你别说了行不?我现在真的还没有考虑过找对像。”
大妈的笑容忽然凝固在脸上,一手叉腰,另一手指着卫华骂道:“你这人怎么回事?大学生就了不起,看不起我的侄女?你要不喜欢,为什么昨天不讲?现在好了,我侄女将工作辞了,人也到了,你却不认帐?”
卫华苦笑道:“我昨天还以为你开玩笑呢?要不这样,路费我赔上。行不?”
大妈:“工作呢?我侄女,上回进了一户好人家,包吃包住,还给一千的工钱,这样的好工作,怕是难找了。”
卫华:“大妈,那你说,怎么办?”
大妈:“你雇她!”
卫华:“我现在自己都不知能不能养活,哪还有钱雇保姆。”
大妈:“那没关系,别看我侄女在家乡十里八村是一朵花,柔柔弱弱,但特别能吃苦,她不会嫌弃的。”
卫华头都要大了。
“你不说话,大妈就当你答应了。”大妈忽然又阴转晴,换成一副笑脸,“这就对了嘛,小两口的,就应该同甘苦同患难!”
这都哪跟哪啊?卫华还没有答应呢,大妈就认定卫华和她的侄女是小两口了。
“哎哟——,我不打挠你们了,哦对了,现在流行的说法,是二人世界!”大妈话还没有说完,人却已经走到了门外。
“啊,大妈你别走啊。”大妈跑得太快了,卫华追都追不上。
莫明其妙,家里就多了一个女人。
卫华要晕倒了。
回到家中,卫华将门关上,他生怕引起邻里的注意,搞不好,还会被人认为,卫华是人口贩子。
大妈一走,世界就安静了下来。
卫华六神无主,靠!接下来怎么办呢?
呜呜……呜呜……呜呜……
有人在哭?好像是从厨房里传出来的。
她哭什么?我还想哭呢!卫华火冒三丈,冲了过去。只可惜这不是在游当中,要不然,卫华就发动冲锋,外加一个大刀斩。将这姑娘当鬼子给收拾了。
在没进厨房之前,卫华是怒火万丈,进了之后,万丈怒火好就被眼泪浇灭了。
姑娘身高大概在一米六六左右。三围没量过,不知道,不过,前突后跷的,赶得上明星了。只可惜一身土气十足的花格子衣,掩住了她侥好的身段。
姑娘头低着,雪白的两只小手正擦着眼泪,没能看到她脸长得怎么样。不过,卫华记忆中有。水汪汪的大眼泪,如同一注秋水,没遭到任何化饰品**的脸,就月亮一样的皎洁和纯净。
如果不是这一身土气的衣服,而是披着洁白长纱的话,她可以直接去演仙女了。
卫华第一次见到她时,惊为天人,两眼直十多秒,脚都迈不动了。每次,她一来,大妈那小卖店的生意就特别的好。
她现在哭了,一个人躲在厨房中,没有亲人的安慰,身在这个庞大的城市当中,在一户陌生的人家,当中哭了。
哭得梨花带雨,我见犹怜。
卫华的心一下子就软了。同时,疑问升起。
照理说,这么好姑娘,不愁嫁不出去,大妈硬推给我,是为了什么?这背后有什么阴谋?
女人一哭,卫华就不知该怎么办了。手足无措啊。他宁愿对付几百个鬼子,也不愿意面对流泪的女人。

许久。
女人不哭了。
“你叫什么名字?”
“林晓芳。”
“你想怎样?”
“我……,给你做老婆,一辈子侍候你。”
卫华差点又要晕倒。
他见过,很开放很大胆的女人,但没见过,像她这样,直白的女人。
“我不需要,你走吧。”
“求求你,不要赶我走!”林晓芳忽然抬起头来,泪眼婆娑,张开双臂,紧紧的抱住了卫华。
温香暧玉满怀,鼻子中嗅着少女的体香,估计这个世界,没有几个男人,能够顶住这样的攻势。换作三天前的卫华也做不到,说不定,直接将她给XXOO了。一切后果,等爽过了之后,再去面对。不过,现在的卫华,不一样了,从尸山血海中冲杀出来的人,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可以挡住他?
仅仅是短暂的眩晕了几秒,卫华就清醒了过来,身体僵硬,冷冷的站着,两眼寞视着林晓芳,流泪的双眼,打湿了自己的衣襟。
林晓芳也感受到了卫华的冰冷,抽泣着,红着脸,离开了卫华的胸膛。
卫华以不带任何一点感**彩的语气问:“告诉我,你的目的!”
林晓芳想开口说,但话到嘴边,先哭了起来,没哭几声,就扑嗵一声跪了下来。抽抽嗒嗒的道出了事情的经过。
林晓芳是家中的独女,早年父亲也想多养一个,但当超生游击队时,没躲好被抓到了,被强制引产,母亲从此落下了病根,成为家里的药罐子,且不能再生育。父亲依靠进城打工,勉强将林晓芳拉扯大。后来直到林晓芳上高二时,又有了变故,父亲得了矽肺。
林晓芳这才知道,原本父亲为了多赚一点钱,一直在水泥厂当搬运工。水泥粉尘,在肺中时间长了,凝结成块,这就是矽肺。父亲是临时工,没有劳动保障。只得回家养病。但这样一来,家中的生活来源就断了。
林晓芳只得缀学,进城当保姆。一对重病的父母,就靠晓芳的收入,艰难的维持着。不过,好景不长,男主人对晓芳动了邪念。开始对其进行威逼引诱。家乡纯朴的民气,以及晓芳所受有的十几年教育,让晓芳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只得辞职,再寻他家。但换一家,也同样好不了多久,女主人像防贼似的防着她。这不是长久之计啊。
昨天,姑妈找到了她,说给她相中了一个好小伙。最近这小伙子,好像又发了财(卫华突然从一贫如洗,一夜之间有了价值几十万的房子。这被大妈当成发财了。)介绍给她认识。成了家,就有了依靠,爸妈的病也就有钱治了。同时也不需要群狼环视的城里,到处流浪了。晓芳对卫华也有一定印象,想到自己若是嫁到城里,丈夫还是一个大学生,那可是山沟里飞出一只金凤凰了。于是就来了。
卫华听完,心中苦笑,现在的大学生多如牛毛,估计只有山沟里的人才将大学生当成稀罕的宝贝。自己若不是以比中五百万大奖还低的机率,遇到了“萧明月”。这会儿,怕是已经变成一俱在地下室里发霉的尸体了吧。
“对不起,我帮不到你,你另找他人吧。”
林晓芳眼泪一下子就落了下来,央求道:“我爸的病越来越严重了,医生说,需要做一次手术,不做就没有命了。需要五万块钱。求求你,行行好,借点钱给我……”
卫华:“你什么时候还我?”
林晓芳:“我还是黄花闰女,城里人说,处女的身子值钱,我拿我的身子和你换。”
卫华也落泪了,他想起自己得的那一场病。好在当时自己还有一点积蓄。否则的话,只有像这个林晓芳一样的卖身了。
“好吧,你留下来,钱我也给你。但我不要你的身体。我只希望我在发病的时候,你能好好的照顾我的身体就行。”
“发病?”
卫华想到一件事,自己去异时空的方式,好像是灵魂穿越,灵魂走了,这个时空的自己,就等于是一个植物人。植物人是不会照顾自己的,时间短还没有事,但时间长了,肯定会出问题。如果自己的身体死了,灵魂,也就别想再回来。这一次任务“萧明月”没有规定时间。既然没有规定时间,那么在异时空呆的时间越长越好。这样的话,就有足够的时间,在那里打好基础,为下一次任务做准备。
当然,这样的事,现在不方便和“林晓芳”说,卫华编了一个“间歇性植物病”给她听。又想到,自己一走,在游戏中的号也就没人练了,需要找一个代练,问道:“小芳,你会用电脑吗?”
“会。我曾上过电脑课。”
“玩过网游吗?”
“没有。”
“我教你。”
“不,我还是先做饭吧。”
菜和米,卫华昨天就买了。大妈说的没错,林晓芳做家务事,很麻利,仅过了二十多分钟,做好了饭。二菜一汤,一上桌,空荡荡的大房间里,就热气腾腾的了,惹得卫华食指大动。风卷残云之后,卫华冲着林晓芳直打饱咯,满意的笑了起来。揉搓着肚子,心想:
靠,我捡了一个林妹妹。赚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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