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艾斯·福克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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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雷是人类建立的王国,不过经过百年的发展,在其统治下的早已不仅仅是人类。各种异族人也逐渐融入到了王国的体系之中,他们或是属于被络雷征服的各个小国家,或是因躲避战火,或是寻求生存机会而迁入。他们和构成络雷基础的人类相比只能算是少数民族。但在一些特殊的地方也有例外。
卡索尔就因为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而成为了这样一个地方。
卡索尔位于人类王国络雷的边境,落日平原的最北面。再往北就是冒险天堂死亡沼泽。那里除了丑陋的地精,就只有魔兽才能生存,但却是众多冒险者发家的地方。死亡沼泽外围庞大的魔兽群养活了大量前往的探索的中低级冒险者,却没有什么人深入死亡沼泽的中心地带,虽然那里也有高级的魔兽,但因为相对复杂的地形和不成比例的冒险收入,阻止了那些大型的冒险团队或是更高级的冒险者前往死亡沼泽。
卡索尔的西北是大名鼎鼎的考文兽人部落,这个部落在三十年前驱逐不死军团的战斗中战功赫赫。但无论多么勇猛的战士一样要吃饭。对于考文部落中那些实力不算太高又不愿意以传统的打猎过活的兽人们,到死亡沼泽冒险是他们赚取金币的最好的选择。
卡索尔东面是矮人们的家园,吝啬是矮人们的天性,但这种天性没有办法抵挡人类美酒的诱惑,卡索尔的酒馆里经常能看到花光了身上最后一个铜板而被扔到大街上的醉醺醺的矮人。不过矮人们祖传的武艺和天生的打造精密武器的能力平衡了这种收支,无论是矮人冒险者还是矮人制作的武器在卡索尔都是抢手货。
卡索尔还有不少的精灵或是其他并不属于人类的冒险者,他们之中也不乏亡命之徒。
如此复杂的环境,无论是卡索尔当地的治安官,还是前往卡索尔收购魔晶核和皮毛的商人都感到十分棘手。但老福克斯创立的冒险者旅馆却能很好的生存在这样的环境中。
老福克斯善于和各种种族打交道,无论是人类,精灵,矮人,甚至最蛮不讲理的兽人,都很少在他的店里闹事。
老福克斯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关键是他圆滑的手段和高超的经营技巧,这让他不但能够平息暴怒的兽人,还能榨干最吝啬的矮人身上的最后一个铜板。他为来到这里的冒险者准备了无微不至的服务,灵通的消息,完善的冒险装备,公平的收购冒险所得,各种让人甘愿付出大笔金钱的娱乐,这理所当然的让老福克斯的旅馆成为卡索尔最热闹的场所
艾斯便是老福克斯的独子,也是老福克斯最为头痛的所在。老福克斯怎么也不明白,以自己的聪明头脑,怎么会生下这样一个笨蛋儿子,他甚至到了十一岁还不能分清一个银币一杯的莱姆酒和八个铜板一杯的大麦酒的区别,要不是老福克斯在艾斯出生后受过重伤,失去了生育能力,他肯定会再生个儿子来取代这个笨蛋继承自己的家业。
不满意归不满意,艾斯总是他的独子,他的家业再大最终也要艾斯来继承,所以老福克斯这几年并没有多么在意生意上的事,而是更多的把心思用在儿子的教育上来,但这样的教育收效甚微,让老福克斯实在不满意。
现在他的笨儿子艾斯正呆在旅馆的大厅里。老福克斯出去送货,作为旅馆的少主人自然要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冒险者们在大厅里聊天、赌钱、放肆的叫骂着、无所顾忌的和女郎们调着情,不时有冒险者丢下几个铜板,抱起身边的女郎回到自己的房间,把房门一关,很快便隐隐约约传出阵阵让艾斯觉得脸红的呻吟声。艾斯很讨厌呆在这样嘈杂的环境里,酒味、烟味、男人身上的汗臭味、陪酒女郎们身上的脂粉味混合在一起熏得艾斯头疼。
其实艾斯感觉自己并不觉得自己是个笨蛋,因为他九岁的时候就看完了只有高级魔法师才会专研的大陆神文史鉴。据说卡索尔的领主密顿公爵的小儿子尼根九岁时因为认识了一千个字而被称为了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因此而得到国王的召见并成为了王子殿下的伴读。那么如果仅从认字的角度来说,九岁时已经能够使用多种语言的艾斯可以算是天才中的天才了。不过艾斯也没有办法改变父亲对他的印象,因为他对于怎么样察言观色的讨好顾客确实觉得很难以理解和掌握。

看着窗外的太阳一点一点的升高,当它正好达到天空的最顶端是艾斯长长的叹了一口,他觉得自己在卡索尔的生活过得实在是没有趣味,也许自己真应该下定决心偷偷的离家出走,到大陆上去冒险,也许还真能成为一位伟大的吟游诗人。
当艾斯坐在旅馆里为自己的想法举棋不定的时候,路特和盖亚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其实店里的事情并不多用艾斯费心,精明的老福克斯招揽了不少勤快而又努力的伙计,进入福克斯旅馆的顾客会在第一时间里体会到他们的热情服务。所以,当两个本应该已经由伙计们招呼好的客人出现在面前时,艾斯愣了一愣,不过他还是很迅速的作出了他应该做的事情。
“两位客人要来点什么,我们这的莱姆酒是全镇最好的,仅仅一个银币一杯,我们这的烤小牛腰非常出名,如果你们想来点清淡的,我们这还有新鲜卷心菜和苹果。此外我们这的客房都很宽敞舒适,如果你们愿意在多付五十个铜板的话,晚上还能泡上一个舒服的木桶浴。”艾斯很机械的向客人介绍着旅馆里的服务。
“你们这里的服务很不错,我已经向你的伙计预定了我需要的东西。但我们是第一次来到卡索尔,所以有很多的情况都不了解。我们需要一个当地人为我们提供情报。”说着,路特将一枚金币放在了柜台上面。
艾斯看了看路特,再看了看桌面上的金币,不难作出这位客人是个有钱人的判断。他向旁边招了招手,一位看上去非常精明的伙计很快的跑了过来。
艾斯并不善于从客人的口袋里榨取更多的钱财,这是老福克斯对于他的认定。所以,每当遇见这类有钱的客人的时候,老福克斯要求艾斯将他们交给葛勒特来处理。
葛勒特是旅馆的服务生,他是个孤儿,比艾斯大三岁,五年前的冬天冻饿晕在福克斯旅馆的门口,是老福克斯用一杯大麦酒救活了他,从此他便成为了福克斯旅馆的长工。这个小伙子聪明,勤快,处理事情也特别老到,很快就成为了老福克斯所器重的人,老福克斯甚至叹息为什么自己的儿子是艾斯而不是葛勒特。
“这位是店里的伙计葛勒特,他是我们这个镇子上的万事通,没有什么事情他是不知道的。两位客人如果有问题他一定能够解答。”艾斯指了指葛勒特。
“两位客人这边请,这一路过来累坏了吧,先擦把脸解解乏,有什么问题要了解的,小的一定让你们满意。”说着葛勒特让酒吧的女仆递上了滚烫的热毛巾。
通常在这样的情况下客人都会随着葛勒特离开,艾斯也就可以继续发他的发呆大业,但今天艾斯却遇见了两个与众不同的顾客。
路特并没有理会在身边大献殷勤的葛勒特,“我的问题,恐怕只有你能回答。”他仍然盯着艾斯说道。
“哦”,艾斯有点意外,他挥了挥手让葛勒特离开,“我有什么能够帮您的吗?”他问道。
“我们刚才就在旅馆外面,看了你和那个牛头人的打斗,是一场很精彩的胜利。没有使用斗气就能战胜使用斗气的对手,你的武技非常高明,如果按照佣兵工会的武技划分标准,你已经能够达到五级了吧。”路特坐了下来,略有深意的看着艾斯。
“您过奖了,其实我并不擅长武技,也没有什么战斗的经验,而且我还不能够使用斗气,而斗气是达到三级武士的标准。刚才那只是个意外,而且再打下去我肯定打不过蛮牛大哥的。”艾斯脸红了一下,第一次被人这么称赞,他有些不好意思。
“不,我不这样认为,如果当时你手中是一把合适的兵器,他已经败了。能够越级战胜对手的武技并不多,刚才见你的打斗方式我就觉得非常眼熟,现在听了你的话后我更加肯定了,你的武技应该来自于我的一位老朋友。”说道这里,路特**师显得有些激动,他坐直了身子,向艾斯说道:“如果不介意,我想拜访一下教授你武技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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