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卡索尔盗贼团的覆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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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对艾斯同伴的印象非常不好。雷是在艾斯走出卡索尔后才找上他们的,为了将艾斯要的东西交给他,雷已经在路边等了好久了。但这些家伙却完全不懂得感激,那两个骑士拔出了长剑,恶狠狠的看着雷;而那个老魔法师居然也把法杖对准了雷,毫不理会他友好的表示;而那个女人,居然大叫了起来,难道他们就没有学习过对待友好者的礼仪吗?雷很想甩手不管这群野蛮人的事情。但雷是一只讲信用的地精,他一直认为这是文明种族的美德。既然已经收取了艾斯的食物和美酒,再加上雷还是相信这个老朋友没有理由攻击自己,所以他还是决定不马上逃走。
其实大家把雷假想成为攻击的目标不过是身体的第一反映罢了,毕竟忽然从草丛中钻出一只挥舞着大木棒,哇哇怪叫着(地精表示友好的方式在外人看来一向比较奇特)的恐怖家伙,无论是谁都会被吓到。要不是艾斯拦得及时,雷很有可能已经成为了他们此次冒险的第一个战利品了。
“艾斯,这是你们要的东西。”雷的心情不好,也就没有更进一步的问候他这位老朋友,而直截了当的将背后的包袱取了下来。
“这是一只地精!你居然和地精说话!地精居然会说话!”格林娜又发出了一声惊呼,这完全超出了格林娜的理解范围,在她的心目中,地精不过是一种弱小的魔兽罢了,除了肮脏和卑鄙,格林娜对于地精再没有其它任何的印象了。
“天呀,这个地精身面跟着的是什么,一只狼,这只地精居然牵着一条灰色的狼!”格林娜继续了她的惊奇,她发现眼前的这个地精手里拉着一条绳子,而绳子的一头居然拴着一条正对她龇着牙嗥叫的半大的小狼。
“他是我的地精朋友雷,他是来给我送东西的。他们的部落就生活在死亡沼泽里,有对我们这次冒险有帮助的东西,所以我向他买了一些。”艾斯向大伙解释道。
“那只狼是怎么回事,天呀,一只狼居然跟着一只地精,而且那只狼居然还穿着袜子。我发誓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回事情。”不怪格林娜感到惊奇,眼前的一切怎么看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就连见多识广的路特**师都感到有些诡异。
“它叫吉米,是被地精部落驯化了的狼,准确的说它已经不是狼了,地精们把它叫做狗。”艾斯拍了拍跟在雷后面的吉米,试图让这个小家伙安静点,可惜并没有什么作用,吉米也许感到了陌生人对它的敌视,叫得更加凶了。
“狗,那是什么东西?完全没有听说过。”盖亚问道。
“驯化了的狼就叫做狗,它们已经完全没有了狼的凶残,相反,它们对于主人忠诚而勇敢,而且它们具有远远超出人类的嗅觉和听觉,像吉米这样经过训练的狗,在沼泽里能够比我们更快的发现危险,这是地精们在危机遍布沼泽里能够生存的一个原因。它脚上包着的是水鼠皮做的护腿,和我穿的这双靴子的材料一样。要知道进入死亡沼泽需要通过许多潮湿而危险的地方,水鼠皮能够很好的防水,还能阻止水里的昆虫对你们造成伤害,所以我给你们准备了水鼠皮的靴子。”说着,艾斯接过了雷背着的包袱,和雷说了句什么,然后地精很高兴的牵着那条叫吉米的狗离开了。
艾斯从地精带来的包袱里面取出了五双靴子,递了过来。
“这真的太不可思议了,一只地精居然能够做出这么漂亮的靴子,还能驯化一只狼。”格林娜抢先换上了水鼠皮的靴子,试着走了两步,感觉很满意。
“嗯,的确很难以让人相信!地精能够捕获水鼠,还能硝皮并且做成皮靴,这些可都不是简简单单的工艺就能做得到的呀!”盖亚也发出了赞叹。
“最让我在意的是,他们是如何将狼驯化的。”路特**师看着雷牵着他的宠物消失在草丛中,“感觉上的确温顺了许多,应该没有什么危险了,这真是神奇,要知道狼可是群居动物,虽然单独的一只狼对人的威胁并不大,但是要遇上了狼群,只怕连大多数高级的魔兽都要避开,更不用说是地精了。如果有人告诉我地精成了狼的食物我绝对不会怀疑,可地精居然能够驯化狼,还能用它们来提前发现危险,这太让我感到惊奇了,而且它们能够想到使用工具和驯化动物,这说明地精们拥有了不弱于人类的智慧,与我脑子中对它们的印象完全不同。”
“不过是一只低等的动物罢了,连魔兽都算不上,我不相信能有多大的本事。”尼根用一种非常轻蔑的口气说道。

“智慧是一切生命能够得到发展的根本,既然地精表现出了它们的智慧,那么就应该引起我们人类的重视。”盖亚不同意尼根的说法。
“这也许就是尼根不如盖亚的地方,尼根太过于相信力量了,在他的眼中,力量的强弱是区分一切的标准。”路特想到,但他很快的摇了摇头,将脑海中这一瞬间出现的想法驱逐了出去,“不管这么样,他们都还是孩子,以后能够有什么样的成长都还在是未知数,自己不能那么武断的给出他们的评价。”
艾斯没有兴趣听同伴对于自己朋友的议论,这样的议论在他的意料之中,他将雷的包袱放在路边的石头上,小心翼翼的从里面拿出了几个卷轴一样的东西,认真的检查了起来。
“那些是什么东西?地精的书籍吗?给我看看。”格林娜眼尖,她发现艾斯手里出现了自己似乎没有见过的东西,于是便凑了上去。
“小心,这些都是很危险的道具,是用来做陷阱的材料。”艾斯没有打算满足格林娜的好奇心,到不是他不愿意在美女面前表现,不过这些东西确实如他说的那样危险,如果一个不小心伤到身边的这个女孩,这个责任他可承担不起。
艾斯知道格林娜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医疗法师,从早上她作自我介绍的时候艾斯就明白了她的身份,就因为她姓塞恩。塞恩是络雷王室的姓氏,一个身边有两位骑士和一位魔法师姓塞恩的女孩,足以让任何人猜到她的身份——
一位公主,一位货真价实的公主。艾斯曾经在许多的书籍里读到过英勇的骑士战胜邪恶拯救公主的故事,他也曾经幻想过成为其中的主角,在一次意外的危机中拯救公主,并且赢得她的芳心。但故事终归是故事,艾斯明白那些不过都是传说,所以当现在一位真正的公主出现在他的面前时,他没有丝毫在她面前表现自己的意思,一方面因为他明白自己的身份和一位公主的差距,另一方面是因为格林娜身边虎视眈眈的尼根和盖亚。
说实话,当艾斯听到了尼根的全名后确实吃了一惊,尼根·:密顿。络雷三公爵之一、卡索尔领主本·:密顿公爵的小儿子,九岁时因为认识了一千个字而被国王封为王子伴读的天才,对了,按照他和自己战斗时表现出来的五级实力,相信他很快就会被封为男爵吧!
卡索尔直属于密顿公爵的领地白石城堡,如果卡索尔的镇长知道密顿公爵的公子已经来到了自己领地的话,是无论如何不会让这位尊敬的客人有丝毫不满的,而自己不但在言语上和他起了冲突,而且还和他打了一架,这简直太难以让人想像。不过还好并没有让他受伤。如果因为自己的原因让卡索尔领主的小儿子受伤,艾斯相信,即便密顿公爵不追究自己的责任,卡索尔的地方官也不会放过自己的。不过昨天的比试似乎也不是一件坏事,至少表面上尼根已经认同了艾斯,甚至对于他不用敬语而直接称呼自己的名字没有特别的反应,这让艾斯心目中贵族的形象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至于盖亚骑士,艾斯认为他和尼根相处的并不融洽,这其中格林娜可能就是主要的原因。不过盖亚确实不会担心尼根显赫的出身,因为盖亚的姓同样赫赫有名——伦伯特。他毫无疑问的和密顿公爵在国王面前的老对手,萨格·:伦伯特公爵有很大的关系。
看来自己新加入的这个冒险团不简单呀,如果自己稍微的不小心,说不定会给自己和父亲带来很大的麻烦,艾斯正是因为很清楚的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对格林娜的美貌才视若不见。
当下他迅速的将手里的东西重新包裹了起来,扭头对路特**师说道:“前面就是死亡沼泽外围的草地了,这些草地下面基本都是深不见底的淤泥,如果人或者动物陷进了这些淤泥里,等待他们的将是灭顶之灾。整个沼泽里的草地基本都是这种情况,而其中面积最大的一块,就位于沼泽的最外围。现在我们马上就要穿越这块死亡地带。”
路特大师点了点头,示意一切由他这个向导作主。
艾斯弄倒了一棵树,拔出长剑砍下了五根树枝,削成了粗粗的拐杖。
“现在一切都要小心,”艾斯说道,“我在最前列探路,你们全跟在我的后面,草地里左右都是烂泥坑,要是陷下去了想出来可不容易。每人一根拐,在身体失去平衡的时候可以作为支撑。”说完他率先迈步走进了沼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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