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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中旬,我又进山了。初夏的季节,阳光灿烂的季节,生命的季节。满山满野的都是生命在蓬勃地旺盛地生长着,整个大森林激荡着汹涌的活力。山林道显得更狭窄了,两旁树丛伸出来的枝枝杈杈几乎拦住了路。
我不时地停下来,走到旁边的树林里。我多么喜欢这个感觉:踩着松软的枯枝腐叶,闻着林中浓浓的森林的气味。这是原始森林的味道,这是生命的味道。这味道不同于青草地的清香,不同于百花园的芳香,更不同于婴儿的奶香,虽然那也是生命的味道。但那都是新生命的味道,都是年轻的味道。而在这大森林尤其是这原始的大森林里,这里弥漫的,是沧桑的味道,是历史的味道,是岁月的味道,是历代生命生生不息、不灭不绝、轮回反复的味道。在这个味道里面,我显得是如此年幼又如此渺小。大森林的味道,就象一股一股的生命力灌注进我的身心。
我不时地使劲踩一踩脚下,地上根本就没有土,全都是厚厚的树叶。上面的松松软软的,是一年一年飘落下来的叶片,十年八载一层一层,总会在深深的地方变成泥土。我踩在上面,经常会不由得问自己:我会不会是第一个踩在这里的人类?这会不会是人类的第一个脚印?
我终于上到了“一览众山小”。我和早就等在那里的李东宝互相敬礼,又朋友式地握手。是我坚决阻止他下山接我,我对他说,我要好好看看大森林。我象上次我看见李东宝那样,背靠着巍峨绝壁,张开臂膀,向着郁郁葱葱的长白山群峰,向着苍苍莽莽的大森林,向着那一浪高过一浪的滚滚的生命热浪,我用我整个的生命呼喊:“我——回来了!”

在群山的回响声中,我突然地体会到我对大森林的热爱,这也许是隐匿在我心底的一种天性。我热爱大森林,甚于热爱大海。说到底,我对大海是一种神秘的向往和必然的追求。我对大森林却是一种对生养之情的厚重的爱戴。每当置身于山雄水秀的长白山,就使我不由想起我的人杰地灵的故乡。是这原始森林深处爆发而出的火山天池,养育了我的母亲河。我张开双臂,就象要扑进母亲的怀抱。
李东宝现在已经是老爷岭小组的班长了。刘班长前两个月就被军区领导选婿选走了。今年的新兵还没分下来,小组一共就两个半兵。那半个兵是一条狗。那是一条小狼狗,是刘班长调走以后,找关系从一个军犬队要来的,刚到小组不几天。李东报给它起个名字叫“老爷”。老爷岭的狗,名字都是老爷岭的特色。
我一到小组也顾不上别的,就问李东宝去什么好地方。李东宝看我着急的样,就悄悄告诉我,他和那个兵都安排好了,明早一大早我俩就去巡修,那个兵看家。还嘱咐我别吱声,跟着他走就行了,省得那个兵多嘴报告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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