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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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的,我跟在兔子后面躲躲藏藏的去见丁小雨,为了避免被警觉的兔子发现,临从宿舍出门的时候,我还拿了一只胖熊刚买给他马子的长筒丝袜,我心里盘算着,要是万一兔子回身,我就把丝袜套在脑袋上,扮演一次“丝袜蜘蛛侠”
总算来到了望夫崖,留意着脚下,避免踩到有些不文明的人随便拉出来的大便,我精心选了个隐蔽的地方,开始了对兔子和丁小雨的**。
我选的这个地方是在假山后面,借助假山可以挡住我的身体,而假山上的空隙又可以让我清楚的看到他们两个的举止,由于距离也不远,所以,他们的谈话我也听的一清二楚。此时,我真有些佩服自己了,我要早生几年,赶上打鬼子或打国民党反动派,最少也能干个游击队长。
丁小雨和兔子见面后先是握了一下手,兔子这傻小子握完手还习惯的往自己后脑勺摸了两下。接着,两人便保持距离的坐着在了石头台阶上,兔子从口袋里掏出了那张写着诗的白纸递给丁小雨。
丁小雨默默的看着,猛然抬起头问兔子:“这是从哪抄的?”
兔子做了个十分夸张的痛苦表情,仰天长叹:“苍天哪!大地啊,想我风流气死唐伯虎,文采盖过祝枝山的人物,怎么会干抄袭这么下流的事情那,我外号又不叫小四!这是我写的,为你写的。”看着兔子这番作秀,我在心里暗自夸奖:这小子不去演戏真呆了材料了,连撒谎都撒的这么心安理得,估计他有一天进军娱乐圈,梁朝伟也要少拿好几个影帝。
丁小雨露出好看的牙齿冲兔子笑了一下:“看不出来你还有这水平,除了略微淫秽点,这句子还真不错。”
兔子:“你平常都是这样夸人吗?听着怎么跟打我耳光子一样,说句痛快话,这诗你喜欢吗?你要喜欢,我天天给你写。”
躲在假山后面的我此时在心里问候了兔子的祖宗已经不下100遍了:“我靠,你说的轻巧,你讨好丁小雨的诗可是我杀死上亿个脑细胞换来的,你小子连煮鸡蛋都不舍得给买几个,真要每天写一封情诗,我就每天宰你一只红烧冰糖肘子。”
虽然这样想,我还是竖起耳朵,听丁小雨的回答。
“情书这玩意,多了就俗了,有时候,只要一两句话,就能让人感动,比如最浪漫的事,就是慢慢陪你变老啊,比如执子之手啊,我喜欢这些平实的东西。”丁小雨缓缓站起身子,看着远处,而随手往后梳拢一下头发的动作,不仅是兔子,连暗中的我都看得发呆了。
“你觉得我人怎样,我一直在暗恋你。”兔子忽然用了一句不太合事宜的话,打破了沉默的氛围。
“现在说穿了,就是明恋了吧,你喜欢我什么?难道仅仅是漂亮?”丁小雨这话透着孤傲和自信。
“也许更多的是你的身体。”兔子的这话很显然是在开玩笑,因为我看到兔子说完话后眼神不敢去直视丁小雨,尽管是玩笑,兔子的胆子还是偏大了点。
“哦?”丁小雨沉默着。
我不知道丁小雨为什么会很沉默,我觉得她这种骄傲的女孩应该立即转身走开,如果是再泼辣点的,或许会打兔子两个耳光子。
出乎我意料的是,沉默1分钟之后,丁小雨竟然把双手搭在兔子肩膀上,说:“你可真是个坦白的小流氓,这种话随口就能说的出,学校里可没有哪个男生这样对我说过,不过这种坦白我欣赏。”丁小雨的脸上竟然绽开了美丽的笑容。
“你的前几任男朋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都是无一例外的学习好,但家里穷,这些人虽然很优秀,但迫于家庭的压力,不会给你任何的情调,而你这种美女,是需要强大的经济后盾来宠的,相信这也是你不停更换男朋友的原因。对吗?”兔子嬉皮笑脸的说。
丁小雨脸色阴沉了一下,但很快的那丝不愉快就消失了。
“也许每个女孩子都很俗,可也许俗不到你想象中那样,我知道你家里条件不错,人也长的英俊,给你个机会!”丁小雨的话明显的是在鼓励兔子,渐渐的,兔子的头已经靠近了丁小雨,两个人默默对视了片刻竟然吻在一起。

此时,我的心里竟然有一阵失落,这种失落连我自己都没什么理由,如果非要找个理由,也许是我在吃醋,这么漂亮的姑娘,怎么我就没有福气消受呢?而隐藏在我内心确有更深的一个声音:丁小雨在我心里从第一次见她就构成了美丽纯洁的形象,而此时竟然荡然无存了,这种梦想被打破的事实,是我失落的主要原因。
心情一下子坏了起来,于是,我觉得自己又开始了习惯性的自闭。这时候的我不愿搭理任何人也不想做任何事,套用流行的话叫做:别理我,让我就这样继续傻逼吧!
悄悄的,我溜回了宿舍,不同的是,回去的路上,我把带的那丝袜套在了头上,不顾路上的人指指点点,反正你们也不知道我是谁,在临走进宿舍的门口,我才把丝袜从头上扯了下来。
兔子在一小时后回来了,我龌龊的猜想这半小时也许他跟丁小雨来了一场野战。“这个。”我暗自骂着丁小雨。
一进门兔子就大喊着对我和胖熊说:“太容易了,丁小雨被我拿下了!我们热吻到刚才。从此我将被载入学校的史册了!”
胖熊不屑的说:“拿什么证明啊,我们还不知道你,吹吧!”
“兔子说的是真的,没吹!”我脱口说道。
“你怎么知道!”他们两个竟少有的异口同声。
“我看……”刚想说“我看见了”我猛然意识到不能暴露自己刚才跟踪兔子的事情。
“我看是因为我的诗写的好。”猛然中我憋出这句话。
“哈哈哈!超人你真幽默,你写的那玩意丁小雨不感兴趣,她说喜欢什么执子之手之类的。”兔子看着我。
“给我把刀我就阉了你,利用完我还说我的诗没作用,不管,没作用你也要给我买条中华。”我决心痛宰兔子,来发泄自己的心理不平衡。
“行,哥们心情好,答应了。”兔子从兜里摸出600块钱,甩在我床上。
“胖熊,别忘了你欠我的茅台,胖熊!”兔子反过头来,就拿自己和胖熊打的赌来要挟胖熊。
“我说的追上丁小雨代表你们两个上床。”胖熊被逼急了,冲兔子使出了连环杀招。
“行,算你狠,那你等着,半个月后我让你心服口服。”兔子笑嘻嘻的说完这句话哼起了流行歌曲,随后,兔子和胖熊约定,如果兔子能拿来丁小雨的胸罩,就证明胖熊输了。
时间飞快的过着,此后,每晚兔子都要到很晚的时间才回宿舍,回到宿舍的兔子有时候会拿回一些丁小雨小时候的照片,有时候回告诉我们他和丁小雨去看了电影、吃了必胜客。
直到过了半个月的时间,有一天兔子回来之后,手上拿了一条粉红色的胸罩。
“看吧,这是丁小雨的,如果还不信你就去问她吧。”兔子把那个胸罩举在胖熊面前,胖熊瞪大眼睛半晌才回过神来。
“你小子真的把丁小雨祸害了?”我走过去一拳擂在兔子胸口上,打的他喘不过气来。
“你轻点啊,超人,替我高兴也不能谋杀我啊!”兔子捂着胸口说。其实,我自己清楚,是一股莫名其妙的无名火让我刻意出重手打了兔子,我是在发泄。
很快的,整个校园已经传开了兔子和丁小雨的恋爱消息,而胖熊也只能兑现自己当初的那份赌注,后来,兔子干脆不回宿舍了,因为他已经在外面租了房子和丁小雨同居了。
在这段时间,我依旧想不明白兔子为什么会不费吹灰之力而追到丁小雨,在我的潜意识中,第一次见到的丁小雨,完全是我心中的女神,跟频繁更换男朋友和被兔子半月拿下的“荡妇”沾不上边,直到一个下雨天的来临,我深刻了解了她,那天是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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