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佣兵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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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灭森林是一个十分神秘的大森林,里面树木繁茂,杂草丛生,许多珍奇的药草零散的掩藏在其中,好像一颗颗掩藏很好的宝石等待着了解他们的伯乐
幻灭森林处于天翔大陆和赤阳大陆两座大陆的交界点,可以说,是天翔与赤阳两个大陆的最大的天然补给库。
而且最为重要的是,这里面居住着数量及其庞大的魔兽,从最低级别的一级低级魔兽到最高级别的九级亚神兽,各个等级的魔兽可以说是应有尽有。
只是高级的魔兽有着高级魔兽的骄傲,一般只在幻灭森林的核心地没,没有特殊的情况下是不会出现在幻灭森林的边缘地带,当然不是不能完全是不屑。
当然这个也不是绝对的,有些时候,一些高级的魔兽还是会到幻灭森林的边缘游玩的,注意只是游玩。
所以,在幻灭森林的边缘地带,是一些低级佣兵,普通猎户以及较高级魔兽的狩猎场。在这里,人们虽然得不到等级很高魔晶,但是喂饱处于等级最下层的人民的肚子却是十分的容易。
在幻灭森林的周边,就只有一座村庄,由于靠近幻灭森林,于是便得以幻灭之名。又由于天时,地利。使得这里成了那些进入幻灭森林的必经之路,以及最后的补给站,让一些进入幻灭森林里面捕捉魔兽的人在补给上得到一些补充。
所以,村子虽然不大,但却十分的出名,基本上,进入过幻灭森林的人都知道这个村庄。渐渐地,幻灭村就成为了两座大陆人口出入最频繁,最出名,最热闹的村落。
……
“小弟弟,这只疾风兔可是我们辛辛苦苦从幻灭森林里面赶出来的,你也知道,幻灭森林里面十分的凶险,为了抓住它我们可是费了好大的气力,我的好几个弟兄都因此受了伤。我知道你心地善良,但是也不能夺取别人的劳动成果是不是。”
远远的看去,一群大人围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人墙。一个个粗大的身躯将中间的空间包裹的严严实实,连一点缝隙都没有,仅仅从外面根本就看不到里面的任何情况。
透过人墙,一个长的五大三粗,胡子拉茬,身着一身兽皮的汉子蹲在地上,一脸微笑的看着一个五六岁般大小的小孩。小孩长的十分的秀气,细眉,大眼,脸蛋白里透红,甚是喜人。
尤其得说一下他的皮肤,他的皮肤就好像刚刚出生的婴儿一般,而且在阳光下甚至可以看到隐隐地泛着光芒,要不是他身上穿着一套破旧的短袖男装,否则,还真看不出来他是个男孩子。
往下看去,在小男孩的怀里躲着一只受到惊吓的小兔子,整个身体显得十分乖巧,但是却胆怯的露出一个小脑袋,眼睛恐惧的看着大胡子,身体不停地颤抖。
“我就不给,它都受了那么重的伤你们还要抓它,它好可怜的。叔叔,您就发发慈悲放了它吧!”小孩将青灰色的兔子,抱在怀里,双手紧紧地将兔子护住,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抢了去似的,眼睛忽闪忽闪的看着大胡子,可怜兮兮地乞求着。
说也奇怪,疾风兔乃是二级魔兽,虽然没有什么厉害的技能,但是它的性子不像家兔一样温顺,正好相反,它的性子是出了名的刚烈,火爆。根本不可能像今天这样乖乖地被人抱着,而且还一副十分享受模样。这一切的一切都让让大胡子吃惊不已,但是惊讶归惊讶,这只兔子他是不会放弃的。
这一伙人那会理会他的这一副说辞。和其他高级的魔兽相比,这疾风兔简直可以说是不值一提,处于整个幻灭森林食物链的最下级,属于低级魔兽。
但是它的速度十分的快,比同为速度型的魔兽还要快上一大截。所以,有很多人出高价购买其魔晶。
但是因为它的速度太快,数量稀少,以至于,捕捉它的难度一点也不比高级魔兽低,所以疾风兔的魔晶一直以来都是有价无市的稀罕玩意。
这一伙人更是在机缘巧合之下才成功的将其打伤,并通过种种手段,费劲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它从幻灭森林中赶出来,眼看就要得手了。
可是,刚出来,就碰到了这个小孩,也就出现了接下来的那一幕。而这个小孩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的主人公李翔。
早上李翔刚刚醒来,就看到了这只受惊了的兔子。于是,处于好心,将兔子抱在了怀里,刚想回家,却没这群人围住了,也就出现了刚刚的一幕。
为首的佣兵,强挤出一副比哭还难看的笑脸,朝小孩靠了靠,柔声的说:“小弟弟,你看,我们身上穿的都不是什么名牌服饰,其实,实话告诉你吧,我们家里还有好几口子等着饭吃呢,要是放了这只疾风兔,那我们家里面的人就该饿肚子了,难道你忍心看着我的家人因为一只兔子而饿死吗?”

大胡子,一边说着,一边靠近小孩,眼睛直直的盯着小孩怀中的疾风兔,那眼神就像一个乞丐见到了一大堆金子一般,其意图昭然若揭。
“啊,原来是这样啊,可是,可是——”小孩似乎被大胡子的话给难住了,看了看大胡子那一副装出来可怜的表情,又看了看怀里那只可爱的兔子。而这时,兔子竟然用一副十分人性化的可怜的眼神看着小孩,一时间小孩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小孩脑中突然灵光一闪,怯怯地说道:“啊,叔叔,既然这样的话,那我把这只兔子买下来不就可以了吗?这样的话,你们不会因为放了这只兔子,而担心没有东西吃了!”
“你买?呵呵,当然可以了,只要你出的起钱来买,那我也就没有什么话说了,但是如果你拿不出来钱的话,那你就不能阻拦我们了。”大胡子才不相信像这样的一个小孩会有钱来买这只兔子。
在市面上这只兔子的魔晶价值可是足足有一百枚金币(这个世界货币的兑换比率为:1紫金币=10金币=100银币=1000铜币),这可是相当于一个普通人十辈子挣的钱啊,他不会相信穿的和自己差不多的小孩子能拿出这么多的钱。
小孩听到了大胡子的话,心里一乐,掏了掏自己拿干瘪的不能再干瘪的口袋,从里面掏出了几枚脏兮兮的铜币,慢慢的递到了大胡子的面前,拳头紧握,眼里流露出一丝不舍。
但是看了看怀里的那只可怜的兔子,眼中闪过一丝坚定,好像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豁然把手张开。
“靠,几枚铜币就想买这只疾风兔,老大,和他费什么话,直接杀了丢到幻灭森林里算了。反正我们谁也不知道他来自哪里,就算他的家人找到了他的尸体,也算不到我们的身上。”站在大胡子背后的一个手持钢刀的男子阴狠地看着小孩。
这个人长的贼眉鼠眼的,一看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说完话的时候,将那柄不知道染过多少动物鲜血的钢刀提到自己的嘴边,舔了舔泛着寒光的刀刃,眼睛里充斥着嗜血的光芒。
看到了如此凶残的目光,小孩不但没有感觉到害怕,竟然还生出了一丝熟悉的感觉,好像这种情况已经司空见惯了一般。
“恩?”那名男子对男孩表现出的镇定十分的不解,按理说,自己的眼神可是杀了不知道多少生灵而练就的本领,其中充满了杀意意,就算是普通的猎户也承受不了自己的一眼。
可是反观这个小孩,不仅一丁点的恐惧都不曾出现,还两眼放光兴奋地看着他,这反倒让他的心理忐忑不安了起来。
“二子!”就在那个男人刚要说话时候,大胡子厉声的呵斥了一声,站起身来,瞪了一眼刚刚说话的那个人,然后又蹲了下去笑着对小孩说:“小弟弟,我兄弟刚刚和你开玩笑呢。我家里也有一个和你一般大小的孩子。既然我们在这里相遇,也算有缘,也罢,今天我就将这只兔子送给你了。”
“真的,叔叔?可是,您要是将兔子给了我,那你们家的人不就得饿肚子了吗?”小孩听到大胡子的话起先是十分高兴,但是突然想到大胡子刚刚说的话心情又落到了谷底。
“呵呵,小弟弟,你算是有心了,这样我就更加确定我的决定了。我的家人短时间内还饿不死。这只兔子我已经送给你了,至于你想怎么处置它就不是我的问题了。好了,兄弟们,我们走吧。”大胡子眼中一亮,一副欣赏的表情看着小孩,说完站起身来大手一挥,示意解散回家。
可是,过了好一会,愣是没有一个人动,而那个被大胡子叫做“二子”的男人更是冷冷的看着大胡子。嘴角微微上翘,眼中露出闪过一丝残忍,但是这丝残忍稍纵即逝,随之而来的是有点做作的神情。
“大哥,这只疾风兔在市面上可是值一百两黄金,而且只高不低。有了它我们兄弟一人分十两还绰绰有余,足够我们舒舒服服的过一阵子了,可是,你却将它送给了这个刚认识不到一天的毛头小子,是不是有些说不过去啊?”‘二子’冲着大胡子冷道。
“怎么,你们有什么意见?”大胡子冷声呵斥道。
“意见?大哥,为了我们的家人,恕兄弟这回不能听你的话了,兄弟们,擒下大哥,事后要是大哥要归罪下来的话,兄弟我一人承担。”“二子”的话一说完众人就摆出了架势,看这架势真有一种大义凌然的样子,可惜,纵使他说的再怎么天花乱坠,始终改变不了这句话的始终,反叛的一个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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