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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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d!”欧天姿呻吟一声,用右手捂住自己的脸。
毕非焉接过她手里的盒子,给了她一张百元大钞,拍拍小女孩的头说:“乖,和其他小朋友们买冰淇淋去吧。”
小朋友们顿时快快乐乐地走了,一时间广场上,只剩下他和她,两个人。
毕非焉将欧天姿的手从她脸上拉下来,把盒子里的戒指呈到她面前,不让她有躲闪的机会,“做得这么有诚意,应该答应了吧?”
“什么诚意,你这是教坏小孩……”欧天姿刚说到这,毕非焉就俯身过来吞掉了她下面的话语。许久之后,他才放开她,朝身后那些探头观望的小朋友们扫了一眼,坏笑道:“这才是真正的教坏小孩。”
欧天姿嗔视着他,叹了口气说:“老实说,这个惊喜我还蛮喜欢的。”
“既然喜欢,那就答应吧。”毕非焉凝视着她,温柔而深情地说道:“嫁给我。我会对你好的,很好很好的。”
欧天姿转了转眼珠,拿过盒子,“考虑考虑啊。”说完转身就走。
毕非焉连忙跟了过去,“为什么要考虑?”
“小朋友,你跟我现在都在求学,结什么婚啊?”欧天姿扬了扬手里的盒子,“戒指我收下了,结婚的事以后再说。”
“你收下了就是答应了,我们可以先订婚啊,不许反悔!”
“喔。”
“还有,不要再叫我小朋友!”
“吖。”
“《静默之堂》年底会上映,一起去看吧。我们好像还没一起看过电影。”
“哈。”
“你还有其他单字音可以回答我吗?”
“很多,还有哦、嗯、嘎、哈、哇、嘛……”

夏季最后的艳阳下,两人的身影渐渐走远,而那束绿菊,在欧天姿怀中婀娜生姿,美丽非凡。
今夏菊开。
—全书完—
人懒起来真是无可救药。
一连三个月都在休息,什么都不想写,随意给自己编个理由,就放任自己玩下去。
童话系列写了三篇,本以为完结了,没想到还会继续写。安徒生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笔下的童话充满睿智,和许许多多的无可奈何。
尤其是《红鞋》篇。
初看时不会觉得,但当一些事经历过后再回首去看,发现那过程竟然惊人得相似。包括情绪,包括结局。啊,绕远了,把话题拉回来,下面是八卦时间。
其实迷子写这个故事是因为一个人!
不知道看完全书的朋友有没有从毕非焉身上找出他的影子?
那就是——小综!
啊,我喜欢这个漂亮的男孩子,妖娆灵秀,种种形容词都不足以赞美其之万一。
写作的过程中一直幻想着毕非焉的表情,如果是小综,该会有怎样的眼神怎样的唇角。那么美丽,真不知道怎么样的姑娘配给他才不算是亵渎。
然后便有了欧天姿的出现。这个好强悍啊(滴汗)……虽然《蔷薇之恋》中百合与葵的搭配已深入人心,但换种方式,换种性格,真正能干精明加点点冷血自私的大姐姐和美丽单纯可爱浪漫的小弟弟之间的配对,会不会好看呢?
于是就有了《今夏菊开》这个故事,希望你们能喜欢。
叶迷于秋风初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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