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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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马里摩德的驻地后,罗斯先安排我去休息,然后就和杰朴森走开了。
第二天一早,罗斯除了给我一个包袱外,还给我了一张破旧的地图,上面大致标明了马里摩德及周围数城的位置,然后指着最西边的一个叫“洛德克”的城告诉我,这次的任务我将在那里完成。之后罗斯又一气递给我两本佣兵日记,有一本自然是我的,另一本就不知道了。
罗斯道:“这次的任务已经写在了你的佣兵日记上,另一本佣兵日记是全新的,这次执行任务你就用那本全新的了,以一个佣兵初哥的身份出现,再加上你的确长得跟刚出道似的,容易掩饰你的身份。”
我当时就不高兴了:“什么叫‘长得跟刚出道似的’,我说怎么一开始就想揍你,原来你长了一张欠揍的嘴啊?!”
罗斯是个老兵油子,在军队里说话没遮没拦惯了,以至于跟我、猴子、华尔斯这些年青人说话的时候,老是开些让我们脸红耳热的玩笑。斗嘴,斗起来才有意思,是以我们回敬他几句他也不生气。
罗斯自知理亏,没和我计较,又叮嘱我几句将我送出院门。我不是三岁小孩,罗斯也不是我刚成亲的结发妻子,在院门口我让他留步,挥了挥手就转身独自离开。
这次我本就没计划能见上团长,结果他也真的没出现。
穿过马里摩德熙熙攘攘的长街,出了城门,转身就朝西走。清晨的空气十分清新,碧蓝的天空上只有几丝云影,几只不知名的鸟儿在路旁树上欢鸣,我心情畅快,心中升起一股羁鸟归林、池鱼回渊的感觉,当下长啸一声,将田间、路上农夫村妇惊得纷纷侧目,自己则小跑着向西冲去。好心情是会感染别人的,那些先前还对我侧目而视的人,望着我的背影,渐渐露出了笑意。
慢慢跑出了田野间那些人的视线,路上行人越来越少,商人或者佣兵占多数,别人大都结伴而行,我一个人无拘无束,倒也自在的很。一路小跑,竟然一直没觉得累,直到眼中再无人影,我才放慢脚步,左手负在脑后,右手抽出黑剑,剑尖朝上,只用食指顶住剑柄,一边走一边尽量保持剑的平衡,不让它倒下去。这本是我小时候常玩的把戏,不过那时候顶的是扫帚,现在顶的是黑剑,有点鸟枪换炮,贫下中民直奔四个现代化的味道……
顶了快一里地了那剑就是不倒,我一把把剑抄在手里,随手挥了两下,插进背后鞘中。路上没了行人,百无聊赖之下,我又回忆起昨天的考核。想到最后那一跳,思维再次限入混乱,这是我昨晚一晚上都没有想明白的问题。
什么人品爆发,小宇宙爆发我是不信的,完全是扯蛋。我跳起来的瞬间,感觉到小腿上有交叉的羽毛状光影,如果那不是幻觉,就应该是近来才有的了。除了和火狱鸟羽毛有关系外,我实在想不起来别的,可是火狱鸟羽毛不是烧没了吗?难道是经火一点,就贴在了我腿上?但是昨晚我连裤子都脱了,搬着脚丫子看了半夜也没在小腿上发现哪怕一点点痕迹啊。难道是融了进去?好像也不是那么回事,昨晚灼痛感消失后,我试着在床上踢了几脚,力气也没大多少啊,而且也没再看到什么羽毛光影。

最后我总结出来,那就是火狱鸟羽毛的确贴在了我脚上或者融进了我腿里,但是效力已经被我那一跳给消耗完了……
想到最后,我终于想到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我还没看自己的任务是什么呢。拿出那本已经完成了一个D级任务的佣兵日记,翻了开来,只见新的任务栏里这样写着:
任务前往洛德克,盗取当地魔法公会大魔法师卡拉奇的佣兵日记
任务等级C
任务时间龙忌历四十二年七月十四日
报酬50金币
备注卡拉奇魔法师已死,没有亲人,他人生的最后几年一直生活在当地的魔法师公会里,其佣兵日记极可能就在魔法师公会里,当然,不排除已经陪他入土的可能。因为一切仅止于推测,所以任务时间放宽,为三个月。希望你能在这三个月里先打听到消息,再直奔目标。如对挖坟有所顾忌,可雇佣帮手,费用由任务发放人承担。
一看到任务是盗窃,我心里十分不爽,可又看到报酬竟然高达50金币,心情立马好了很多,再看到竟然是偷一本无主之物,心里负担就更轻了,反正他们留着也没用不是?再往下看,竟然可能要挖坟,我忍不住开始骂起这个发布任务的人来,太缺德了,如果真落到需要挖坟那一步,我最多返回马里摩德告诉罗斯坟墓位置在哪让他带着人去挖就是……看备注那一条的用词,我估计那几句话全是罗斯这个缺德鬼写的。
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现在是深刻体会到这句话的道理了。原来我对偷鸡摸狗的事是极为痛恨的,觉得人如果有功夫偷东西,还不如凭着那还能偷东西的身体去找点正经活干。就算干重活脏活累活,吃得喝的都是自己挣来的,不会受人鄙视。如果你是个贼,那就不一样了,纵使你偷得万贯家财,我再穷还是看不起你。那种损人利己的人,我恨不得见一个杀一个!
现在倒好,三个月来接触的人要么是盗贼,要么和盗贼是朋友,都把盗贼说得跟朵花似的,把偷盗说得像天经地义一般,我就算对盗窃再反感,慢慢也被磨得没脾气了。更何况我知道,此地盗贼和我家乡那种传统意义上的窃贼有不小差别,这才对寄身贼窝冈德尔贼窝渐渐坦然。
一个正经好男淫就这么坠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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