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爱,重要的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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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一开工就收不住,写着写着就忘了点儿,说好12点之前的,这不,已经迟到了。抱歉!实在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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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盾“啊”地一声惊醒过来,惊恐地瞪大了眼睛,看见欧阳芸珊那双美丽的大眼睛正惊讶地注视着自己。他看了看四周,天已经大亮了,耀眼的阳光映在窗帘上,屋里已经足够明亮,于是终于知道刚才的一切只是一场梦而已。
青豆、黑面包、运粮的卡车……
一切都已经远去,包括倒在他怀里死去的冈多。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这才发觉自己很饿,于是又想起昨晚所发生的事情。
“你这是怎么了?”欧阳芸珊抚摸着他的脸庞,关切地问道,“是做噩梦了?”
谭盾微微点点头,没说话,伸手在被子里绕过欧阳芸珊柔软的腰身,轻轻地在她光滑细腻的肌肤上摩梭着。欧阳芸珊凝神注视着面前的这个男人,雪白的手指慢慢滑过他汗津津的胸前,停留在肋下的那道长长的伤疤上。她的指尖在那条伤疤上轻轻地来回滑动着,她用另一只手撑着头,侧着脑袋望着他,问道:
“能告诉我这条伤疤是怎么回事吗?”
“是狮子抓的。”
“狮子?”欧阳芸珊睁大了眼睛。
“在肯尼亚,丛林里的一头母狮。”谭盾说道,“那都怪我,是我不小心进入了它的地盘,而它又正巧刚生了几个孩子。”
“你到肯尼亚去了?”她问道。
“对,跟两个野生动物学家一起,一次旅游性质的考察活动,为期三周。”他轻轻吻了一下她的香肩,说道,“那儿的景色美极了!”
“那么后来呢?我是说那头狮子抓住你之后。”
“他们开了几枪,把它吓跑了。”他接着又指了指旁边的一个很小的圆形伤疤,不无幽默地说道,“除了爪子,它还用牙齿给我做了标记,以此说明我是它的猎物。这是那次旅行给我留下的纪念。”
“这么说你属于她了?”欧阳芸珊甜甜地笑了一下,说道。
“理论上说,是这样。”谭盾也笑起来,将另一只手也伸进薄被里面,抚摸着她光滑滚圆的大腿,说道,“除非,有别的母狮占有我。”
欧阳芸珊翻过身,俯在他的身上,丰满的**轻轻地压在他的胸膛上,说道:“这就是说,我还有机会,对吗?”
“也许吧,这得看你能否有效地守护你的猎物了。”
他感觉到她分开了两腿,跨在他的身上,他抬起头,含住了她的一颗*,慢慢地品尝着它在嘴里渐渐变硬的感觉,同时将胳膊环在她纤柔的腰上,用力按了按她弹性十足的臀部,手指缓缓地、轻柔地在上面滑动着。这时,他感觉到自己的炮口已经装弹完毕,做好了发射准备。
她埋下头吻着他,发出一阵轻轻的呻吟……
……
他们相拥在一起,再次满足地陷入沉睡之中,直至他听见自己的手机响起来。
谭盾拿起手机看了看,是林露。
手机响了几秒钟,谭盾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按下了接听键。
“你回来了?”林露问道。
谭盾斜眼看了看睡在一旁的欧阳芸珊,她甜美地闭着眼睛,但显然是在听。
“你在哪儿?”林露问道。
“在外面。”谭盾沉静地说道。
“为什么不接我电话?短信也不回?”林露有些埋怨。
“昨天晚上几个朋友请吃饭,后来又一起去KTV唱歌,没听见。”他的回答基本属实。
“那你不许再跑了!我今天下午就回去。”林露说道,“我三点一刻到港,国航2675航班,你来机场接我吧?”
“好。”谭盾犹豫了一会儿,说道。他看了她之前发的短信,所以知道她去了香港。
“你开我的车过来,车钥匙在老李那儿,告诉我你在哪儿,我一会儿让他给你送过去。”
干吗这么费事,让老李直接去接不就完了?谭盾这么想着,却没这么说。
“行,你让他两点钟送我家吧,我在家等着。”
谭盾说完关上了电话。
“是你的新欢?”欧阳芸珊闭着眼睛,头向外侧着,幽幽地问道。
“不,不是什么新欢,”谭盾把手机放在枕边,说道,“是旧爱。”
“旧爱?有多旧?”欧阳芸珊翻过身来,看着谭盾,“能说给我听听吗?”
谭盾看了看她,他知道她不是个爱吃醋的女人。
“很久以前了,高中时候的同学。”谭盾以诗人般的语气描述道,“我和她,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在那无忧无虑的岁月里,曾经有过一段缠绵悱恻的恋情,那时,我们经常手拉着手在夕阳下的小河边漫步,冒着绵绵细雨,在山间的小道上穿行。在一个明媚的夏日的午后,我们相拥在一个瓜棚里,她,脱了我的衣服,我,把她剥了个精光,然后——”

“流氓!”欧阳芸珊抓起一个枕头捂在谭盾头上,笑怒着骂道,“你怎么这么流氓啊你!”
谭盾挣扎着从枕头下面露出脑袋,吸了一大口气,瞪着眼睛说道:“谁流氓了?我说的都是事实。我还没说完呢,后来,我就搂住她的身体,就像这样——”
谭盾说着一把搂住欧阳芸珊的细腰,一口又含住了她的一个美乳,一翻身把她压在了身下。欧阳芸珊象征性地挣扎了几下,便等候着再次飞翔在云端的感觉。
谭盾从来不会让她失望,最多的一次,他曾经在一天里先后十九次把她送上顶峰。这样的男人,难怪让人爱不释手。
看着欧阳芸珊浑身香汗淋漓地渐渐平息下来,谭盾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拿起枕边的手机看了看,然后说道:“我得走了。”说罢坐起身,穿上了衣服。
“你去哪儿?”
欧阳芸珊尽管清楚地听见了他们刚才手机里的对话,还是问道。
“回家拿车,然后去机场接人。”
“接谁?你的那个旧爱?”
谭盾点点头,一边穿衣服,一边说道:“对,她三点一刻到,我得抓紧点儿了。”
欧阳芸珊不说话了,重新把头埋在枕头上,听着谭盾走进浴室。
过了一会儿,她听见他走到厨房打开冰箱的声音。
“那你晚上还过来吗?”欧阳芸珊问道。声音不大。
“啊?你说什么?”谭盾一边往杯子里冲咖啡,一边说道,“哦,不知道,好几天没回家了,我得回去看看。晚上跟你联系。”
他并没有告诉欧阳芸珊实际上他每个白天都是在自己家里工作,更没有告诉她过去一周里他都在干些什么。
欧阳芸珊从未去过谭盾家里,每次都是他到她这儿来,两人渡过几个良宵之后,他又匆匆离去。他也从未邀请过她,尽管告诉过他家里的地址,那还是三年以前的事情。
欧阳芸珊有时也会为两人之间的这种关系感到迷惘,这究竟算是什么?情人?恋人?她有时也会觉得自己甚至连妓女都不如,因为他也从不付给她钱,也很少会送给她礼物。——这当然只是她在心情不佳的时候的气恼想法而已,她知道,他和她之间没有任何交易。不过她喜欢这样,而且知道他也喜欢。
他俩外出时既像是夫妻,更像是情侣,但是爱情不是他们两人之间的话题,谁都没有提及过。似乎在他和她看来,爱,重要的是做,而不是说。他俩心照不宣,完全是一种成熟男女之间的默契:愉快、自由、相互尊重。她和他都知道,这不是交易,而是交流,一种最令人着迷的交流方式。
她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不知为什么,忽然很想叫住他,但还是安静地看着他离开了。一股从未有过的怅然袭上欧阳芸珊的心头。
……
谭盾傻站在国际到达的出口翘首以待,但直到林露走到他身旁大声叫他,他才看见。
林露的打扮让他认不出来了,完全是一付白领丽人的模样,脸上戴着一付很大的宽边太阳镜,GUCCI的;肩上挎着一只设计别致的挎包,CHANEL的;身后还拖着一个三件套的高级真皮旅行箱,L.V的;身旁还跟着个穿得也很考究、头发梳得一丝不乱的人,男的,一看就是身价几千万的那种。
不过让谭盾看不懂的是,林露身边的这人干吗大礼拜六的还穿着一身笔挺的西服套装,里面还严丝合缝地扎着一根面料光泽很好的领带?在谭盾看来,星期六穿西服扎领带的大约只有两种人,进城不久的民工,或者是卖保险的。按说身价几千万的人不该这么农民,连周末与工作日的着装都分不清楚,想必大概是卖保险的。
林露冲他摆摆手,然后迈着空中小姐那样的标准小碎步向着出口的地方跑去,谭盾也绕过人群来到出口处,伸手接过了林露手里的旅行箱。
“介绍一下,这位是万德集团的刘总,”林露笑吟吟地对谭盾说道,接着又挽住谭盾的胳膊对那个身价几千万的中年人说道,“这是谭盾,我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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