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养眼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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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周末,路上的车依旧不少。
BMW750以及坐在车上的这一男一女很快就成为马路上的视觉焦点,吴佳怡已经注意到,至少有七八个人对着他们举起了手机或是相机,几乎所有人都在注视着他们。
吴佳怡开始感到兴奋了,——大奔?切,谁稀罕!
她不再是偷眼观望,而是两手紧紧握住车斗上的把手,明目张胆地扭头看着他,放声尖叫,乐不可支。
谭盾戴着棒球帽,脸上架着一付雷朋太阳镜,不苟言笑。这让她想起了好莱坞大片中男主角——一名退役的狙击手。
不过更让她感到兴奋的是谭盾的驾驶技术,如同天空中的燕子般,在车流中轻巧地穿梭,这让她很怀疑他是不是从小就开着它上幼儿园。
但是好景不长,他们很快便被警察拦了下来。
其实没有违章,警察只是想找茬好好看看这辆车,以及车上的人。警察想看的不是美女吴佳怡,因为警察本身就是个美女,——她只是想看看究竟是什么人这么嚣张地骑着这么拉风的一辆“挎子”。
谭盾的眼睛很老实,没有往美女警察饱满的胸脯上瞟,甚至连她那张俏丽的脸蛋也只是礼貌地扫了一眼而已。这让美女警察很失望,被她拦下的车不少,对她不多看几眼的人却不多。
坐在斗里的另外一个美女却很满足。吴佳怡第一眼就看出这个美女警察很漂亮,于是很在意地看着谭盾的反应,——很好,很酷,很像个男人!
“请出示驾照和行驶证!”女警敬了个礼,一边说着,一边打量着车和人。
车很拉风,人很扎眼。
谭盾一扭身子,背对着吴佳怡说道:“帮我把最外面那个口袋里的证件拿出来。”
吴佳怡几乎是怀着得意的心情拉开了背包上的拉链,取出证件递给谭盾。
“国际驾照?”美女警察瞟了一眼戴着太阳镜依旧跨坐在车上的谭盾,——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帅呆了”吧!
谭盾点点头,摘下了太阳镜,为的是好让女警验明正身,但依旧微笑着没说话。他知道该怎么对付警察,尤其是女警,——少说为妙是最佳原则。
女警很敏感地注意到了吴佳怡眼中的那种得意的神情,她很想把这两个人从车上揪下来,尤其是旁边那个女的,——切,得意什么啊!老娘要是愿意,今儿个你们谁都别想走!
可是当她的目光与谭盾相遇时,却禁不住被这个黝黑脸庞的男人感染了。她第一次深切地感受到,为什么有人会用“灿烂”这个词来形容一个人的微笑,就像为什么有人会这样形容阳光一样。
“你得在半年之内换成中国驾照。”
不知道是因为找不到还是不想找,反正这个在静安出了名刁蛮的“女售票员”竟然破天荒地没有开票,只是善意地提醒了一句,“开慢点儿,你刚才已经超速了。”
“谢谢!”
谭盾拿过证件转手就递给了吴佳怡,戴上太阳镜,扬起手冲女警微笑着来了个美国大兵式的敬礼,然后用力向下一挥,“突突突”一阵风似的开走了。
看着一车二人离去的背影,美女警察当时就下定决心,今天晚上就跟那个在石油公司做经理的娘娘腔男朋友分手。——看看人家,这才叫男人!
……
出了外环线刚拐上前往蓝湾渡假村的公路,谭盾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多半又是林露,他不用看也能猜到。
谭盾按下接听,对着蓝牙耳机问道:“什么事儿?”
“你在哪儿啊?怎么这么大噪音?”
果然是林露。
“我在外边,开车呢。什么事儿?”
“今天天气不错,下午陪我出去逛逛好不好?”
谭盾开始晕车了。
“那个……今天怕是不行,我在去外地的路上,估计下午赶不回来。”
“你去哪儿了?”
“苏州。一个朋友结婚,请我过去喝喜酒,说了几回了,不去不好。”
谭盾感觉自己正在回归生活,而且一下子就回归到了十几年前那个说瞎话不用打草稿的年代。
“你开什么车去的,怎么这么吵?”
“哦,摩托。”
“什么?你开摩托去苏州?”林露在电话里叫了出来。
“对。他家在郊区,靠近东山那边了,坐火车不方便。”
谭盾感觉自己撒谎的功力已经逐渐恢复,并且日臻完美。
“嗯~,不要!我要你回来陪我!”林露在电话里发嗲,从说话的语气大致可以判断出她仍旧躺在床上,而且极有可能怀里还抱着个柔软的大枕头。

“行了,行了,我……明天就回来。”
谭盾原本想说晚上就回来,想想还是给自己多留些余地比较好。
明天回来?他什么意思?难道打算今晚在外面过夜?——吴佳怡坐在斗里心中暗想。
“嗯~,不行,我要你马上回来。”
女人发起嗲来就是没完没了,倒不是真就要对方像自己说的那样做,只是享受发嗲所带来的快感而已。
“行啦,你要是不想我出车祸,就赶紧挂了吧。”
还是这招好使,林露听了之后根本也没多想所谓“挂了”究竟是什么意思,立即“本儿”了一下挂断了电话。十个女人十个都迷信,一点儿不假。
“她是你中学同学?”吴佳怡坐在一边大声问道。
“啊?呃,对!”
她怎么知道是她来的电话?女人的敏感真是可怕!
“你这位同学对你的生命安全可真够重视的!”
透过迎面扑来的阵阵急风,谭盾已经嗅到一丝醋味儿了。
“嗨,她就是想谢谢我昨晚送她回家。”谭盾厚着脸皮大声说道。现在他感觉自己正在堕落,正在一步步滑向可耻的边缘。
“她没结婚吗?”
“啊?哦,据说没有。”
“也没有男朋友?”
“什么?哦,男朋友啊,好像没听说。这个我也不太清楚,大概没有吧。”
谭盾忽然觉得在这种时候谈这个问题真是再合适不过,噪杂的环境使人不得不很夸张地提高声调,而夸张是一切做贼心虚者最好的掩饰。但是谭盾想不通的是,自己没有做贼却为什么也要心虚,不就是昨晚上那么点儿事儿吗,又没真那个什么,自己有什么好心虚的?
可是他就是心里发虚。——不行,这事儿得尽快了结!
……
蓝湾马场是德国人投资兴建的,是华东地区首屈一指的马场,从赛马到设备到服务,样样采用的是欧洲一流的标准,引进的欧洲温血马和阿拉巴马成为高官新贵们彰显身份最恰当不过的选择。
吴佳怡这个从湖南乡下出来的女孩子,虽然大学毕业之后在临海这个国际化大都市也浸染了好几年,但哪里见识过这种贵族式的场面,一下子就完全被马场中的一切吸引住了。
换上一身标准的骑装,踩着马镫跨上毛色油亮的温血马,吴佳怡感觉简直就像在梦中一般。
谭盾的骑术很专业,当年他没少在英国的贵族马场里消磨时光,而后来的两三年,有那么一阵儿马匹就成为他们取代越野吉普车的工具。当他再次跨上马背的时候,真的有一种放纵的感觉,小步跑了半圈之后,便骑着那匹高头大马在场子里飞奔起来,并且还接连跳过了三个障碍,连马场里的德国驯马师也不禁向他竖起大拇指。
来这儿消费的有钱人很多,但大多是脑满肠肥、蠢笨如猪的高官和富豪,偶有个别富家子弟也能跑上几圈的,但像谭盾这种骑术精湛,身姿矫健的客人还真是极少。
当谭盾注意到自己开始成为场内注目的焦点的时候,很快便警觉起来,跑了几圈之后,便悄悄退出场外。
他可以无所顾忌地开着那辆拉风的BMW招摇过市,反正没人能够认出他是谁,但是在这个上层人物聚集的地方,他却不愿过多地引起别人的注意。他知道自己虽然不是詹姆斯-邦德,但也绝非金融界的无名小卒,认识他的人极少,但是听说过他的人却很多。
换好衣服之后,谭盾找了一个偏僻的角落,坐下来要了一品脱啤酒,随手拿过墙角报刊架上的一份报纸翻阅起来,不时抬眼看看正在场子里面疯的吴佳怡。
“请问这儿有人吗?”
忽然,一个声音问道。
谭盾抬起头来,见是一位穿着十分考究得体的年轻女人,身材、皮肤都很养眼,只是脸上戴着一副很大的太阳镜,看不清楚究竟长什么样。
“没有。您请便!”谭盾礼貌地说道,眼睛扫了一下马场里面,接着又低头继续看报纸。
女人要了一杯加柠檬的苏打水,轻轻喝了一口,然后摘下了太阳镜,说道:
“一个人坐在马场边上喝啤酒看报纸,如果不是完全不会骑马,就是已经厌倦了骑马。您属于哪一类?”
果然是个养眼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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