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深山论武 [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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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威顿时警惕起来,抬眼看去,只见那个男子穿着极为普通的佣兵武士服,手中提着一个圆圆的兽皮袋子
男子看起来大约有四十多岁,脸上满是风霜之色,胡子拉渣,浓眉大眼,大手大脚的很是粗豪。
“哎呀!年青人,不要紧张,我也是偶尔路过,闻到你这里的香味!”
粗豪男子凑近前来,伸出鼻子又大嗅了一下,闭着眼睛陶醉的说道:“真是香啊!”
“我叫戈麦斯,一个穷苦的佣兵,你不会介意我和你交换一点野猪肉吧?”
戈麦斯笑嘻嘻的举起手中的兽皮袋,晃了晃说道:“这里面可是好酒,野果酿造的,咱们换换?”
阿尔威见他神色轻松,语气诚恳,也渐渐放下了防备,微笑道:“反正我也吃不完,你要是不介意,就一起吃吧!”
“多谢,多谢!”戈麦斯早就忍耐不住,探前身子,伸手就抓起一块野猪肉,不顾满手滚烫的热油,一口就撕下一大块,大嚼着含糊说道:“好……好……真是好肉!”
阿尔威见他如同饿鬼一样,顿时有些好笑,又见他居然空手拿起滚烫的猪肉,丝毫不惧烫手,也能看出不像是个普通人。
“一起喝啊!怎么称呼你?”戈麦斯将兽皮酒袋上的塞子拔开,递给阿尔威。
“我叫阿尔威,你喝吧,我不喝酒。”阿尔威不知怎么,就突然想起了索拉丁,也许是见到戈麦斯如狼似虎的吃相,触景伤情,顿时神色黯然。
“看你不像是个猎人,嗯,有初阶的实力了吧?”戈麦斯大口的灌下一口酒,仿佛毫不经意的说了一句。
阿尔威想不到这个看似粗鲁的佣兵,居然一眼就能看出自己的实力,顿时有些诧异,又有些钦佩。
戈麦斯笑道:“我多年在这世上打滚,见惯了,也喜欢打听,你不要在意,我随口问问。”
“我学了些武道技巧,刚刚突破初阶。”阿尔威点点头,转动着野猪肉。
“武道,就是要勤奋,别无他途!”戈麦斯大大咧咧的说道:“现在像你这样小小年纪,就能晋升初阶的年青人,可不多了。看得出,你是个勤奋的小英雄。”
阿尔威笑了笑,见戈麦斯手中的大块猪肉转眼间就没了,马上又取下一块递给他。
戈麦斯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你也吃啊!”说着又灌下一口酒,撕了一块肉大嚼道:“打算去哪?从这往南就是昆冈山了,听说隐藏着不少凶猛的妖兽。以你的实力,我建议你不要深入了!”
阿尔威还是笑了笑,取下一块野猪肉,咬了一口,说道:“我也是随便走走,长长见识和修行。”
“像你这样刻苦的年青人真是不多了!”戈麦斯仿佛深有感触,灌下一口酒,笑道:“我以前也粗习过一些武技,可是不能坚持,现在还只是个普通的佣兵,混混日子罢了。”
“不像是粗学吧,我看你的实力应该比我要强!”阿尔威看了戈麦斯一眼。
戈麦斯虽然看来粗豪普通,但他的手臂间满是老旧的伤痕,而且以阿尔威现在的眼力见识,也能看出他的筋肉间饱满坚实,一举一动都浑然有力。
“哎!瞎练了几年,我这境界差远了。”戈麦斯摇了摇头,咬着猪肉,口沫横飞,接着说道:“这武道的境界,分为初阶、中阶、高阶,再往上就是圣阶!”
阿尔威听他居然说起了武道境界之分,这正是自己最需要了解的地方,马上凝神倾听。
“初阶炼的是周身骨骼骨脉,达到铁骨坚骸的效果。普通的武士,如果有要领,练两三年就能大成,晋升初阶。天赋好又足够勤奋的,一年不到就能达到初阶。”
听到这里,阿尔威暗自咋舌,心中大为庆幸,如果不是当初在密室中误打误撞,催动红龙的能量炼骨大成,恐怕他现在还在初阶之外徘徊。
戈麦斯灌下一口酒,又继续说道:“中阶练的是筋肉和五感反应,达到一触即发的效果。什么是一触即发?就是反应极为灵敏,抵抗力极强,一但遭到攻击,马上本能就有反应,甚至本能做出防御。

中阶的魔骑士,骨骼筋肉都蕴含着元力,对元素的吸收粹炼也达到了第一个顶峰。这个境界,普通人五年八年也是要的,天赋惊人的,也要三四年才有大成!”
“那么中阶之上呢?”阿尔威忍不住问道。
戈麦斯谈兴大发,笑道:“晋升中阶之后,当元素的凝聚达到顶峰,这个时侯,就要开始结成元力之核了!元力核大成的高阶魔骑士,举手投足,元力透体而出,而且对空间元素的吸收只在呼吸之间。
高阶魔骑士的攻击那可是相当惊人的,达到高阶巅峰的魔骑士,千百人中纵横往来那也是不在话下,进退自如!这样才能称为真正的武道强者!”
“元力核?”阿尔威似乎想起,菲力斯在伽芬兰山谷中曾经提到过。
“对,元力之核,魔骑士的元力凝结而成的精华所在,元力之源!结成元力核的魔骑士,元力源源不断,生力无穷。”戈麦斯意犹未尽,又探手拿起一块野猪肉,在嘴中大嚼。
“那怎么晋升为圣阶呢?”阿尔威见戈麦斯突然不说了,不禁又问道。
“哎哟!年青人志向不小啊,有出息!”戈麦斯大笑着称赞了几句,抹了抹嘴,接着说道:“高阶达到了巅峰期,那就是一道巨大的槛了,过得去,就是一个翻天覆地的大变化!过不去呢,嘿嘿,那就一辈子待在高阶,没有什么指望了!”
阿尔威见戈麦斯像是卖起了关子,马上也是一笑,殷勤的取过一块猪肉,塞到了戈麦斯的手中。
“嗯嗯,多谢多谢。”戈麦斯咧嘴大笑,立刻就像是来了精神,接着说道:“我曾经听高人说过,高阶巅峰之后要想再突破,那就不是粹炼元素那么简单了,而是要去寻找斗魂圣兵!”
“斗魂圣兵?”阿尔威一惊,突然又想起了伽芬兰山谷中,鲁巴图的那柄凶神恶煞般的战斧“萨魔血斧”,当时听菲力斯说起,应该就是一柄圣兵。
只是想起那天地动山摇,所有人无影无踪,也不知萨魔血斧消失在什么地方。
“什么叫做斗魂圣兵?”阿尔威马上问道。
“嘿嘿,那可是不得了的宝贝。所谓的斗魂,指的就是远古时期,一些大智大勇的英雄先辈们遗留在武器上的魂灵,而且必须还要是圣阶实力的英雄遗留下的武器才行,所以称之为斗魂圣兵!
高阶巅峰的魔骑士,如果有机缘得到一件斗魂圣兵,就可以粹炼吸收圣兵上的远古斗魂,然后将远古斗魂和元力核凝聚融合,结成圣阶的像征——斗魂之心!”
“斗魂之心?”阿尔威暗自惊叹,看来武道之路,果然不是坦途,没有任何的捷径,就算他现在能够加速晋升到高阶的实力,没有机缘,寻不到传说中的“斗魂圣兵”,也是一场空。
只听戈麦斯继续说道:“这世上也不知有多少的高阶魔骑士,为了一件斗魂圣兵而疯狂。你想想,一但获取到斗魂圣兵,就能跃升为圣阶魔骑士,这是何等的荣光啊!
圣阶,这可是今世称得上无敌的存在,武道之途,这才是最高的追求!”
戈麦斯说到这,大有感触,灌下一口酒,抹抹嘴道:“什么是武道?圣阶的武道才算是武道!我们这些狗屁初阶中阶高阶,在人家眼里根本不值一提。就算是高阶的巅峰,和圣阶比起来,也是天地之别!”
阿尔威听在心里,止不住的悠然神往,圣阶!不知自己何时才能踏上圣阶之路!
一时间,两人都是默默无语,各自撕啃着手中的猪肉。
戈麦斯酒足饭饱,连打了几个饱嗝,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笑道:“阿尔威,咱们相识一场也是缘份,我戈麦斯谢谢你的烤肉,以后再有机会,咱们不醉不归!”
说完,将兽皮酒袋扔在背上,挥了挥手,摇摇晃晃的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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