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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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
一口刚入喉的豆浆险些喷出,我立刻把油条塞进嘴里,掩盖溢于言表的错愕。
仓铭笑吟吟地,我则表情淡然。
该惊喜?似乎正常的女人都该有此反应。但我不!此时此刻,我脑中清晰浮现的尽是我的情敌娇媚地躺在他怀中,两旁散满他送的玫瑰花瓣的景象。仓铭每周送她一百朵玫瑰,而我手里的这一支,也许正是她的多余所剩,或是不小心遗落掉的。想着,想着,我的唇微微颤抖,为了掩饰渐渐潮湿的眼眸,我把脸埋近豆浆碗面。我一边啜着豆浆,一边故作洒脱地随意搁下玫瑰。我的眼睛没有长在头顶上,所以错过了仓铭渐沉渐冷的表情
“吃饱了?”当我喝下半碗豆浆,半根油条,他问。
喝!我心脏猛一抽紧,条件反射地低头察看自己的穿着。今天我特意挑选了一件从脖子包到脚跟的毛绒长裙,应该没有问题啊。
“嗯!”我心虚地低下头。
“走吧,我送你。”他站起来往外走,声音依然温柔如春。天生的喉音让我猜测不出他的真实所想。我闭着嘴,拎起公文包,起身时犹豫了一下,做贼般迅速将玫瑰塞入口袋,匆匆奔出。
一路上,两人沉默无语。
到达公司门口,我迫不及待地想要逃离。两腿跨出,离座,一直静止不动的仓铭出其不意地从背后环住我的腰,猛力拖回,在我的后脑撞上他腿的瞬间,他的唇吻住我的唇。我急促地将手伸入口袋,想隔开他握腰的手,不让他察觉里面隐藏的玫瑰。仓铭以为我挣扎,更为恼怒,重重咬下,痛楚中我尝到嘴角的腥湿,下意识地退却,口袋里的手迅速,不小心划上玫瑰枝杆上的尖刺,又一阵尖锐的痛楚。

“啊……”
我低呼,他松手,我逃离。我不知所措,手指上的血迹与嘴角的血迹相映成辉。
“仓……”
他关门,汽车急驶而出。
因为迷恋某个男子的声音而疯狂地爱上他,我不知道除了我以外,这个世界上可否还存在第二人,如果没有,我希望能申请专利。
狄珩琪总说我和仓铭的初识绝对能称之为戏剧性,那么,我认为我爱上他的理由更可算是匪夷所思了。
迷恋他的声音、迷恋他的笑容,仅此两点便是我舍弃女子尊严,违背淡泊本性主动接近他的全部理由。
对!我追求仓铭!耗尽毕生“**”苦追三个月后,仓铭终将一颗晶亮的钻戒套入我的手指。虽然那一刻除了他的笑容及声音外我对他一无所知,甚至不知道他因为何种理由决定娶我为妻,但我仍然心满意足。
爱情是盲目的,我用事实印证。
也许因为**在恋爱时超量摄取,以至于婚后的我再无多余的爱情可以奉献。一直以来,我这样找寻借口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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