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一树寒梅白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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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颦一笑夺人魂,一言一语动人心,用来形容此人,绝不为过,那人凝神道:“大帅现在是奉诏勤王讨贼,如果攻打东都,觊觎帝位,必然召来各方反对和讨伐。虽然大帅兵强马壮,可是在此紧要关头,没有必要四面树敌,这样很容易丢失到手的优势,落人口实,把自己置于死地。但是如果东都是晋王攻破的,大帅为了保国护主,举义师,号令天下,则梁朝之人无不信从,天下可得也,又岂是一个东都可以相比的。”
李深深的看着此人,眼睛里面闪动着欣慰和温柔的目光,那个人回避了李的目光,侧过身去。
此人身材娇小,面容清丽至极,一身文士打扮,肤如羊脂美玉,细腻腻光润自生,目似秋水,波粼粼明眸善睐,指如玉笋,唇如红菱,说不尽的风流,道不出的仙姿。
虽然身着男人的衣服,但是只要是有眼睛的人,都会看得瞠目结舌,自惭形秽,不知身在何处,飘悠悠,上不着天,下不着地,这就也难怪几个人都不敢直视此人。此人实在是容光逼人,正是,仙姿只应天上有,人间那得几回见!
只是不免令人奇怪,人世间怎么会有如此的绝美少年,又太过于阴柔了一些,怎么看都像一个女人。^^ ^^尤其那口中犹如黄莺出谷般的娇柔软语,让人从心里酥到骨头里。此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绝对都是一个天生尤物!
敬翔和王郜,也不由自主地抬起头,看了那人一眼,只看到一个侧背影,却是也呆呆的楞在了那里。
李咳了一声。两个人急忙又低下头,再不敢抬头去看那人。
敬翔在心里暗暗赞叹,也难怪主公把这个人接来。果然有见地,这番言论发人深思,有理有据,把形式和方向都指明了,才女之名,还真的不是盖的。
李道:“各位以为如何?”
王郜道:“参军高见,明见万里,把如今的形势分析地如此透彻。某深表赞同。”
史弘肇虽然知道这个参军之言,非常有道理,听到王郜这样说,还是又狠狠的剜了他一眼。嘴角一撇,似乎在嘲笑王郜满嘴奉承,故意讨好。
王郜厚着脸皮,根本就不理他,嘴角居然还露出得意的微笑,把史弘肇气地扭过头去。
李的目光看向敬翔。敬翔微笑道:“参军所言极是,我军能够兵不血刃,得贝州,进郓洲,在梁朝重地立稳脚跟。是因为我们是梁朝的勤王之师。如果不是这样。恐怕是举步维艰,就得不偿失了。如今东都在主公和李存勖的两方夹击中。至于谁先进入东都,正如参军所言。并非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能够把握住时机。”
李感觉到敬翔似乎还有话没有说出来,就又看了敬翔一眼,敬翔微微一笑,却是不再说什么了。
李看着沙盘沉思了一会道:“参军,以你之见,李存勖下一步将如何行动?”
参军道:“赵王已经取得邢洲,晋王必然心有不满,如今赵王准备进兵惠州,晋王必不肯让惠州落于赵王之手。虽然此刻晋王还不会和赵王翻脸,但是一定会监视赵王的一举一动,不再给赵王可趁之机。我恐怕晋王已经开始猜疑赵王,已经派人去调查贝州和德州的情况,大帅还应该早做谋划。”
李微笑着,饶有兴致地看着参军,史弘肇低着头,似乎在认真的看沙盘,但是如果能够从他眼睛的那个位置看,就会发现,他其实在斜视着参军那从袖口露出来的,粉嫩细腻,犹如玉笋一般晶莹剔透的几根手指。
咽下一口唾液,史弘肇道:“贝州和德州有什么好查的?参军此言何意?”
史弘肇知道参军是刚刚来到这里,还不知道李和赵王之间的秘密,所以这样问了一句。
粲然一笑,犹如昙花一现,幸好没有人抬起头去看,否则他们一定都会如痴如醉,不过还是有一个人进入了石化状态。虽然不是第一次看到这种魅惑的笑容,李还是被迷的一塌糊涂,如痴如醉地看着参谋。
“穿了男人的装束,还真是别有一番风情啊!难道这个就是某诗里面所说的,淡妆浓抹总相宜?”
李暗暗在心里这样想着。见到李白呆呆看着自己,参军的脸上微微酡红,娇美的面庞,如同一朵醉芙蓉一般。转过头去,给了李一个后脑勺。

李清醒过来,深感没有面子,看了周围几个人一眼,发现那几个人根本就没有抬头,人人都像规规矩矩地小学生一样,低头屏息,看着沙盘。似乎那沙盘具有无穷地吸引力,而且这几个人的脸上都挂满了细密地汗珠。李暗暗笑了一下,自己这个参军的魅力实在是太大了,搞得别人连看都不敢看了。
那参军淡淡道:“虽然我不知道贝州地详细情况,不过史将军不要忘记,我是刚刚从德州到这里来,德州的情况,我虽然不能全部知道。不过以我知道的那些情况,就足可以分析出大帅应该和赵王达成了某种默契,如果我都可以分析出来,那么晋王不会一点都不起疑心吧?”
史弘肇有些不服气,他不是很相信这个小小的参军,能够猜测到这种事情,他抬起头看着李。===李微微的一晃头,他并未把和赵王之间的秘密告诉参军,毕竟这个是绝密,只有几个高层心腹谋士和将领才知道这件事情。
那参军的玉指轻轻的点在沙盘上,顿时所有的眼睛都死死的盯在了沙盘上,应该说是盯在了那根晶莹剔透,犹如美玉雕成的手指上。
“晋王如今得了卫州,东都已在眼前,随时可以进步东都,不过晋王的后方未曾稳定,还有惠州、相州等地。赵王意欲取惠州,晋王必不肯把此重地让赵王所得,必定回兵先取惠州,再夺相州,稳定后方局势,为进兵东都奠定基础。”
敬翔和王郜连连点头,深有同感,李心中也是欣喜异常,他本来还有些犹豫,把此人从德州接到此地,是否有些莽撞,但是此刻他才发现,这个决定是多么的英明,多么的正确。不说在枯燥紧张的军旅中,可以天天有这样一个养眼的人陪伴,而且还有了一个可以和诸葛相媲美的参军。
“和诸葛孔明相比,这个参军更加难能可贵啊!虽然历史上说,诸葛孔明也是一帅哥,俊雅非凡,智计无双。不过诸葛毕竟是男人,再俊雅和我也没有什么关系,我又没有那种爱好。不过美貌和智计并重的女诸葛就不同了,任意一颦一笑,无不**夺魄,随便一举一动,无不万种风情啊!”
李见手下几个心腹连头都不抬,被小参军逼人的容光搞得都不敢直视其面,自己就肆无忌惮的用目光在女诸葛的身上瞄来瞄去。
身着男装的花见羞,如何不知道李的目光大部分都是在自己身上,有些羞涩,但是心中却是并无多少恼怒。想起自己和李同骑共辔,依偎在他怀中的情景,在李的注视下,脸色就如同三月的桃花一般,只是桃花哪里有如此娇美,如此明眸善睐。
花见羞上次给李回信,要求到李身边来,可以随时掌握军情变化。她是屡次听闻,梁帝朱友贞,宠信小人,致使朝政**,小人妄议军情和朝政。而且因此数次催促刘出兵,并且派监军监督,最后导致刘数次兵败。从第一次知道刘突袭晋阳失败,花见羞就有不好的预兆。
直至刘在中使林荣华的干涉下,无奈出兵,致使大败,花见羞就坐不住了。她知道李不会放她回到刘身边,自己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到李身边,离战场近一些,随时关注丈夫刘的消息。
虽然她和刘年龄相差颇大,刘都可以做她的祖父了,而且她和刘也不是什么青梅竹马,在嫁给刘之前,更加没有情感方面的交流。但是这种一树梨花压海棠的婚姻,她还是感觉比较满足的。在那个时代,指腹为婚,娃娃亲,比比皆是,一般的女子在洞房之前,甚至连自己的丈夫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刘极为溺爱花见羞,又敬重她的学问,在刘身上,她得到了父亲和丈夫的双重宠爱。
花见羞之所以让李把战场的情况,随时用最快的速度告诉自己,就是为了知道刘的处境。在那个时代,女子受到的是夫为天的教育,三从四德,从小就接受女诫的洗脑,花见羞虽然是奇女子,在那样的环境和教育下,也是不能超然世外。
花见羞最后说服了李,让她来到了郓洲,此时正是刘全军尽墨之际,以花见羞之明,自然明白梁朝已经是风雨飘摇。她心中暗恨梁帝朱友贞,如果不是这个昏庸愚昧的皇帝乱指挥,自己的丈夫刘,怎么会兵败如山倒,重病在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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