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学习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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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学习的方法
从记事起,我的个人爱好除了捋人,就是爱吃糖。我们老花家就我这么一颗独苗苗,虽然很穷,奶奶还是想尽办法满足我这个嗜好。再加上我母亲怀不好,我从小就喝奶粉和麦乳精,那时候的奶粉都是铁桶装的,很甜很甜。由于吃糖太多的缘故,我生了蛀牙,从记事起就经常牙疼,牙疼真是要命啊,每当发作的时候我恨不得把牙齿给咬碎。牙疼的时候奶奶就给我一根筷子,说使劲咬它就不疼了。哎,你别说,这招还真灵,我把筷子垫在蛀牙上使劲啃,牙疼似乎真的减轻很多。不过那是在家的时候有筷子咬,在学校可就没那么方便找筷子了。记得那次跟李永打架后我跑出去淋雨感冒了,回到学校正上课的时候牙疼又犯了。老师还在讲台上,我不可能跑过去对老师说,诶,让我出去找根筷子吧。所以我就把笔啊本子啊什么的放到嘴里咬,可是笔太脆弱,一下就咬烂,而本子又不够硬。我正疼得着急上火的时候,忽然想起了胸前挂着的护身符。
这个护身符从小就被奶奶郑重其事的挂在我的脖子上,她很严肃的跟我说,千万不能把这东西丢了,即使你丢了也不能把它给丢了。说完又说,呸呸,俩都不能丢。我就问奶奶,这东西有什么用,干么不能丢呢。奶奶说你现在还小,跟你说也说不清楚,大了就知道了。脑子直的家伙最听话,其实也不算是听话,拐股心眼比较少罢了。所以奶奶嘱咐过我之后,我就一直带着那个不起眼的护身符。这个护身符里面有个硬硬的疙瘩我是知道的,在那个时候,我牙疼的要死,哪还顾得上奶奶的叮嘱啊。所以当我想到护身符有个硬疙瘩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就把它从脖子上拽了下来,一把塞到嘴里可劲的咬啊咬。这个荷包本来就半新半旧的,哪经得起我折腾啊,我本来力气就大,牙齿的咬合力更不可思议了。所以当我感觉牙齿好一点的时候,荷包已经被我咬烂了,而里面的那个硬疙瘩,顺理成章的就被我吞到了肚子里。这个时候我忽然想起奶奶的叮嘱,可我毕竟是一根筋啊,就想也没什么大不了,到时候我让母亲再做一个好了。而至于吞入异物的事情,我根本就没当回事,等到了晚上吃完饭睡觉的时候,我一连跑了七、八趟茅房,拉得我腿肚子都转筋了才算止住。在那之前,我也拉过肚子,每次拉完都会感觉很虚弱,但这一次,拉完之后反而感觉整个人清爽了很多,竟然在夜里不点灯都能看见书本上的字迹,真是奇怪啊。而更加奇怪的还在后面,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说话竟然不结巴了,这对我奶奶来讲可是一件天大的喜事,以至于她都忘记查看我身上的护身符,所以我也就把要让母亲再做一个的事情忘记了。还有一件值得一提的事情就是,从那之后,我的脑子好像好用了一点,学习的时候不再那么吃力了。要不然,即使程红花再努力辅导我,我也没可能爬到中游去的。
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了两年,到我初中三年级的时候,武侠小说开始在校园流行起来。我平时都不喜欢看书,学习都是在程红花的鞭策下进行的,哪顾得上看小说啊。不过有一次班主任没收了一个同学的小说,竟然莫名其妙的交给我保管,说是放在我那里放心。我焯,这不是明摆着说我傻吗。既然如此,老子就非看看不可。于是我就每天看那本小说,尽管我一看到书就犯迷糊,可我还是坚持着看完了。反正上课的时候老师也不怎么管我,我看小说就当是消遣时间好了。结果,看完那本小说之后,我竟然对它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事儿?人们可以在武侠的世界里为所欲为?还有这样的人?飞檐走壁无所不能?看小说的感觉真是美妙啊,我好像变成了书里面的侠客,拥有了让人梦寐以求的技能和金钱荣誉。所以在之后的日子里,我就四处搜刮小说。而我本身没有钱,就只好硬抢别的同学的,他们都怕我,所以有了小说就先奉献我。这件事被班主任知道了,他大为恼火,开班会训斥了我一通,说,笨蛋,我算是看透你了,你这一辈子都不可能成什么事儿,再这样下去,即使饿死你也不稀罕!老师训导我的时候,我正沉浸在小说的世界里,俺大肚能容,不跟他计较。不过很不幸的被班主任言中了,初中毕业后我连最差的柳林高中都没考上,而程红花则考取了县城最好的中学。尽管我考不上高中早在大大的意料之中,但落榜的消息传来,大大还是狠狠的捋了我一顿。
从小到大,我没少挨大大的捋,由于我是个实心眼的孩子,所以当大大捋我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躲闪,就是低着头愣愣的站着,这时候母亲就会跟大大翻脸,说这孩子都这样了,你还揍他有么用?而奶奶知道后就会骂大大一通给我出气。现在我跟大大讲起以前的事情,大大总是笑,说,你这傻小子,当时我捋你你怎么就不知道跑呢?老子看见你在那里傻愣傻愣的就更想捋你狗日的。我就在一边儿赔笑,说,恁不知道我那时候傻啊,那时候我哪知道小杖受大杖走的道理啊。
既然没考上学,加上九十年代初打工的热潮开始风行,大大就考虑让我出去见见世面,没准哪天时来运转我就能开窍了也说不定。我是无所谓,反正我也不知道打工与在家里干农活有什么不同。可是奶奶却不舍得我出去,就把这事给拦下了。说来也是无巧不成书,记得那甜我去找程红花玩耍,她正在家里看书。见我来了,忙笑着招呼我,递给我一个橘子,然后问我今后有什么打算。
其实我们都老大不小了,虽然我懵懵懂懂,也知道程红花一直对我不错,都像亲人一样关心我。可是我们家穷,我哪吃过橘子啊,所以当程红花问我的时候,我只顾着吃,没有把她的话听进去。程红花素来知道我,也不怪我,笑嘻嘻的见我吃完,又递给我一个,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没能抵抗住美味的诱惑,接了过来。不过这次我没吃,而是装进口袋。程红花问我怎么不吃,我结结巴巴的说,我想拿给奶奶。她于是甜甜的笑了。
接下来程红花也不再继续刚才的话题,而是天南地北的跟我乱聊。而我不知道怎么回事,一聊天我就想起了从前看的两本小说,就跟她讲书里的侠客的事迹,程红花竟然听得津津有味。这还是第一个人这么认真的听我说话,我心里真高兴啊。我们聊着聊着,程红花忽然一拍脑门,说,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我就问她,么事儿啊?程红花说,今后你不是不能上学了吗,想不想出去打工?我说好啊,可是出去做什么呢?程红花笑着说,你别问了,我都给你安排好了。我也没感觉奇怪,因为程红花在我的印象里,一直都神通广大的(因为她学习好,学习好的孩子在我心里都是很厉害很牛叉的)。
我们正说着,程红花的母亲和一个男人进来了。我经常来她家,她母亲我自然是认得的,但是那个男人就没见过。我就问程红花,他是谁呀?程红花笑着告诉我,这就是俺大大,我不是跟你说给你安排好了吗,就是去跟着俺大大出去干活。而这个时候,如果换做一个老成世故的人,肯定会站起来客气两句,至少也要说一些感谢话之类的。可我哪懂得那些啊,我仍然四平八稳的端坐着,无所谓的说,行啊。那个男人听见我这么说,笑着看了看程红花,又看了看他婆娘,说,这孩子还真是实诚啊。

接着他就让程红花去沏茶,程红花的母亲去做饭,坐在我对面跟我聊了起来。我心不在焉的一面敷衍他,一面打量他的穿着。在我们村子里,中年男人时兴穿中山装,程红花的大大却穿着很奇怪的衣服,后来我才知道那是西服。这个男人跟我聊了半天,见我不说话,就笑着问我,小伙子,你怎么不说话啊。我说,我都不知道你叫什么,怎么说话啊?他呵呵一笑,说,我比你大大还大两岁,你就叫我程大吧。这时候程红花刚好端着茶水进来,我就转脸问她,程红花,程大是你大大吗?他说比我大大还大两岁,可我怎么看着他比我大大还要小啊?
程红花扑哧一声笑了,差点把茶具丢在地上。她放好茶水,给我和程大各倒了一杯,然后坐下来对程大说,大大,你看,我说得没错吧,花朵就是这么直,不但直,还很正直,他跟着你干活,你可要照顾好他啊。程大点点头说,这个你不用担心,我就喜欢这种没有心机的孩子,这样的孩子才真正是白玉无瑕啊。我不懂他们的话是什么意思,只是坐在那里吸溜吸溜的喝茶。我长这么大,还没有人给我沏过茶,没想到茶的滋味还真好。
程大父女俩说笑了一会,程红花就帮她母亲做饭去了。程大问我,说,花朵,你以前上学是为了什么啊?我没想到他会突然问这个,愣了好一会才说,上学就是为了考大学啊,我大大说过的,考上大学以后就能赚很多钱,有钱了别人就不会欺负我。不过现在也没人敢欺负我。
听见我这么说,程大笑了。接着他又板起脸,正正经经的说,你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考上学吗?
我说,知道啊,是我脑子不好用啊,老是学习不好,以前连说话都不利索。
程大叹了一口气,低头自言自语的说,敢直接承认自己是傻瓜的人,会是个笨蛋吗?接着他告诉我,说,你不笨。除了天生的痴呆症,每一个人生下来智力都是一样的,虽然我不知道你怎么会造成今天这个样子,但是我敢说,你真的不笨。你缺少的是一个方法而已。
我虽然很笨,但程大的意思我多少还是听明白一些的。有生以来,这还是有人第一次说我不笨,我马上就对程大另眼相看。于是我问,程大,我缺少什么方法呢?
程大没有回答我,而是说,你刚才说上学只是为了考大学,然后赚钱。其实考大学只是众多途径里的一个。人创造自己人生价值的路有很多条,只是有些人终其一生都没有找到而已。所以你上学的最终目的,也并非是考大学,而是学会怎么去学习。你想想,你在学校里学的那些几何啊代数啊什么的,真正拿到现实生活里,有直接的用处吗?
我考虑了一会,说,没用。
程大看着我,脸上露出笑容,说,这就对了。可是你想过没有,既然没用,编书的工作人员还写它做什么呢?
这个问题就太深奥了,我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程大说,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就是你的有点啊。接着他告诉了我答案:那些人为什么把没用的知识写进书里面呢?难道他们是傻子吗?还是他们故意要愚弄孩子?都不是!你们之所以会学习一些看起来没有用的东西,那时因为那些东西是启蒙你们思想的啊。数学类的知识可以加强孩子们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类的知识可以丰富孩子们的词汇,加强你们的表达能力。而历史,可以开阔孩子们的视野,在历史的海洋里驰骋,可以大大的增强你们的想象力。自然科学还有政治,有助于你们更真切的认识这个世界。你说,这些看起来没有用处的东西,会没有用吗?
程大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我基本都没有听懂。不过,因为他的一番话,我心里的某根弦被成功的撩拨起来,这就像一块石子投进了平静的湖面,湖面因此再也不能平静如初。
那天程大又跟我讲了很多我闻所未闻的东西,有见识有奇闻异事,我听得津津有味,连程红花叫我都没有听到。后来我母亲叫我来吃饭,我摇摇头说,我要听程大说故事,就在他这里吃了。程大听我这么说,高兴的拍拍我的脑瓜,说,好孩子,我真没有看错你,你真是一个爽快人。我不知道在他家吃饭怎么就成了爽快人了,程大的思维方式还真是奇怪啊。我母亲知道我一旦决定什么就会不轻易改变,便任由我在程家吃饭了。
过了几天,程大买了很多(现在看来,也就是一包)水果,去我家串门。他告诉我大大说,兄弟,我经常不在家,听红花娘说,你跟弟妹经常帮她干活,今天我这是专程感谢你来了。别看我大大平时大大咧咧,其实也是个实诚人。他见程大这么客气,就红着脸说,都老熟人了,恁客气干么?说着就让我母亲去张罗饭,硬让程大在我家吃饭不可。程大就笑着说,正好,我还有点事儿跟兄弟你商量一下,就顺便在这里吃得了。说完递给我一张大团结,说,小儿,出去买瓶酒。我大大急了,说在俺家哪能让哥哥你掏钱啊。程大正色说,兄弟,我这个人向来心直口快,恁家并不是很宽裕,而我恰好有不在乎这点钱,干么还为了面子跟我争这个呢?大大愣了一下,接着就会心的笑着冲我一挥手,我屁颠屁颠的就跑去买酒了。
农村的习俗向来都是女人和孩子不上酒桌,做好饭之后,母亲就端着一个大碗去旁边的桌子上吃,而我也凑到母亲面前一起吃。程大摆摆手说,小儿,你跟你娘都过来,一块就菜吃。我实心眼,就端着碗坐了过去。母亲却扭扭捏捏的不肯过来,大大说,你也过来吧,今天没有外人。母亲才凑了过来。不过母亲显然有点不适应,她不怎么夹菜。程大也没有说什么,只是跟我大大聊一些有的没有的,逗得我们直笑。吃到半截,程大忽然问我大大,说,兄弟,咱小儿以后不上学了,你想让他干么去?大大看了我母亲一眼,说,俺本来想让孩子出去打工,即使挣不了钱,长点见识也是好的,可是他娘还有他奶奶死活不让孩子出去,你说咋办?
程大“哦”了一声,低头考虑了一下,说,这样吧,我在外面开了个小工厂,正好缺点人手,你就让孩子跟我干去吧。跟着我恁总会放心了吧。至于工钱方面,兄弟不用担心,我现在就可以提前开给恁(“恁”这个字在特定的时候是指“你们”或者“你”)。说完就盯着我大大看,接着又说,自己的厂子需要有个自己人盯着,我才能放心。咱小儿这孩子实诚,办什么事都落不了地下。
我大大眨眨眼睛,看看我母亲,然后说道,既然程哥你看得起孩子,那就这么定了。不过工钱方面,俺还是觉得等他干干再说。他干得来再给也不算晚啊。要是他干不来,俺不还得把钱给恁吗。
程大无声的笑了笑,说,那就这么定了。
过了两个月,等到家里的玉米等庄稼都收割完以后,我就跟程大告别父母,来到了他所说的工厂所在的城市。到了城里,我才知道,我们那个几乎与世隔绝的村庄是多么的闭塞落后。而在经过了短暂的适应期以后,我迅速的融入了城市的生活节奏中,见识到了很多以前没有见过的事物,其中就包括电脑,包括电脑里的游戏,包括后来我最喜欢的《热血传奇》,以及《传奇世界》。这在以前,都是我做梦都想不到的。而接下来发生的一连串的事情,就更是头脑简单的我始料未及的了。这一年是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年,我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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