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放开那个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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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见大人]第三百六十四章放开那个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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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大草原,寒风劲,草叶黄。
一个衣不蔽体的女孩,正在仓惶逃窜。四顾茫茫,风吹草低,却是什么都不见。
七匹野狼,嘴边涎水,从三面合围过来,“嗷嗷!”地呼应。这块白嫩鲜美的食物,眼见着已经到了嘴边。
蓦地,女孩被草窠绊倒,再也无力站起,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嗷嗷!”野狼追上猎物,嚎叫却变成了淫笑。立起身来,禽兽变成了衣冠禽兽。女孩雪白的肌肤上道道血痕,眼角溢出凄冷的泪水。两条腿的禽兽,还不如四条腿的禽兽。
“兀那禽兽!放开那个姑娘!”
浑浊的天空突然一道亮光,一个金甲武士从天而降,手持白亮耀眼的闪电球。闪电球挥出,七个禽兽顿时化为灰烬随风而散。金甲武士笑容温暖,伸手拉起了女孩。女孩腿脚酥软,柔弱地依靠在武士胸前。
寒风停了,草叶转绿,世间如此的美好。
更重要的是,世间如此的安全。
武士却轻轻推开女孩,脚下升起祥云,冉冉上升,宝相庄严。
“于叔叔,不要离开我!”
女孩的衣服已经完整,但还是一双赤足如玉,跟在祥云下,跑啊追啊。武士却不肯低头看上一眼。女孩热泪盈眶,心丧若死,嘴里喃喃地叫着,“于叔叔,于叔叔……”
陆晚从睡梦中哭醒。
做梦时,不会喊出声来吧?陆晚心虚地听了听外间正屋。还好老爸不在家。这个点,应该正在“石家老鸭”店里忙活吧?老爸现在是“石家老鸭”的经理,管事似乎比老板石尕子还多些。
虽是夏日正午,穿堂风却有些凉意。凉席是白草编的,一种精致的毛糙。倒也应了草原和寒风的景。怎么会做这么荒诞的梦呢?陆晚禁不住脸一红,虽然没有人听到看到。
码字是深夜的事,陆晚习惯了中午憩。
生活安顿下来,陆晚比以前胖了许多,好在胖得很隐蔽。别人能看到的,不过是手背上的胖肉罢了,应该叫做婴儿肥的。
到藏马山以后,陆晚再也没有喊过“于叔叔”。毕竟,两人同岁呢。论月份,陆晚还大两个月的。没承想,“于叔叔”这个称呼,倒是深深地印在了心里。
幽暗封闭的地下室里,自己绝望地缩成一团。不知道时间流逝,不知道前路何方,不知道老爸是生还是死。直到那一个凌晨,于叔叔突然闯入,天神降临一般将自己解救出来。
一生从此改变。陆晚很少会想起,却也永远不会忘记。更不会忘记,于叔叔把手伸向自己时,脸上的笑容……
陆晚轻易不喊的,实在需要喊时,也是喊“顺子哥”,和藏马镇上大多数人一样。
只是,陆晚喊的“顺子”轻一些,“哥”拉长一些,倒是和于灵的喊法有些神似。有时候,陆晚还真是很妒忌于灵,可以明目张胆地和哥哥亲昵。
大概,没有机会和顺子哥亲……近了吧?楚楠所长是那样的优秀。马总,好像也很爱听顺子哥的故事。陆晚实在是没有理由自信。你若安好,便是晴天。我在一边,悄悄地看着就好。
今天是《寻找无双》的开机仪式,顺子哥此时应在现场吧?陆晚有些遗憾,错过了一个和于叔叔相处的机会。
郑有为导演本来是喊陆晚一起去的,说美女编剧也是一个宣传亮点。但陆晚不愿出席这种场合。作者只是负责把故事写好罢了,何必抛头露面呢?故事好,不是美女又有什么打紧?故事不好,是美女又能如何?
更何况,这个故事,是于叔叔的故事。我只是把故事写出来罢了。陆晚请示了于叔叔,于叔叔果然说,“随你,不要勉强。”郑有为当然就不敢勉强了。
结果,昨天才知道顺子哥也出席仪式。陆晚苦恼极了,总不能找郑有为,说我改变主意了,编剧有宣传影片的义务……
陆晚赖在床上,神思飘到九霄外。马总和老马总一起回了台湾,陆晚也没有其他事情要做。
半时后,陆晚终于起了床,打水梳洗一番。上午袁远送了月度财务报告过来,陆晚审核无误,想着给马总传真过去。传真机在马总家里,陆晚收拾停当,锁门向马总家走去。
路上行人匆匆,陆晚认真地观察着各种表情,揣摩此人行踪,甚至过往履历和当下心思。这个大概是作家的职业病吧?
有焦虑,有得意,喜怒哀乐各不相同。但总的来说,藏马山人内心都充满希望,渴望着通过勤劳的双手改变生活。不知道一年前,是不是这个样子?
生活是最好的老师。各种鲜活的人物,抓住特点,略作夸张,就可以直接用在书中。

《寻找无双》已经完本,陆晚开始码新书了。新书暂定名《藏马山传奇》,是现代都市种田文。写一个英明神武,不受桎梏的草根官员,风云际会,捭阖,终于把一个落后山村建设成为都市乐园。
新书已经写了二十多万字,但还没有上传。一则是龙空已经取消原创板块,而新兴起的几个原创网站,陆晚还在比较。一则是这书还没请原型人物审核,陆晚心里有些忐忑呢。
“藏马山兴亡,匹夫有责!”
还没走进马家大院,就听见陈沫在尖着嗓子叫唤。陆晚不禁莞尔,匹夫有责?呃,还真是个的匹夫……
匹夫站在银杏树下。对面是三个马扎子并排,顺子哥居左,水阑珊居右,中间却是一个红色衣裙的洋派少妇。莫非这是沫沫的妈妈?看样子,这是三堂会审呢!嘻嘻,沫沫又闯什么祸事了?可能还不,连从未露面的妈妈都惊动了?
陆晚兰心蕙质,行路轻盈无风,悄悄地搬了个马扎子,稍靠后打横坐下,像是个书记官。于根顺看过来时,陆晚顽皮地微笑回应。这么好玩的事情,陆晚可是不能放弃旁观权。
这洋派少妇,衣饰考究而富特色。形态婀娜,诱惑而不放啊荡。气势奔放,率直而不浅白。曾经敢作敢为,叛逆任性吧?情路颇为不顺,却是青春无悔,并一以惯之。目下处于高位,惯于指使调度……这个人物形象,适合于商界精英高层,而非政界高官。
要说缺点的话,可能是文化底蕴欠了些许?陆晚禁不住嘴角偷笑,难道让所有人都来写书的?心里不平衡的人才特意找别人缺点呢。
“我师父是治安联防大队长,我要确保镇中安定团结,替师父分忧!”陈沫振振有词,说着就负手而立,昂首挺胸。终于在八只眼睛的注视下,放开了手垂着,但胸腹间还是一鼓一鼓的,显然是被人误解,受尽了委屈。
听这意思,是打了人?为了镇中打坏人?莫不是把人打坏了?陆晚饶有兴致地听着。
“我把周家大恶霸收拾了以后,谁还敢在镇中刺毛?校长还表扬我呢,有我在,她多省心!”陈沫满脸的豪气,一副天降大任舍我其谁的表情。不像是在受审,而像是在演讲,甚至是英模报告会。
“校长是怎么表扬你的?”洋派少妇冷冷打断。陆晚心里也好奇,校长委托学生维持治安?不过陈沫是镇中一霸,这个是跑不了的。听这意思还是官派霸主?
“校长她……倒也没好意思当面表扬。我自己明白就行了!”陈沫也知道脸红的,到底是没敢信口雌黄,不过接着底气又足了,“她一个单身女人,苦苦支撑那么大个学校,不容易的!”
“你——”洋派少妇语结。姣好的手指指着陈沫,胸部鼓涨。
作为马蒂儿的助理,陆晚多少知道一些陈沫的身世。一个差不多是单身的女人,支撑着那么大的电视台,也不容易吧?陈沫的话难听了些,想必也是从见妈妈情形,内心里真的同情校长也不一定。
“本来嘛!同学家里有什么事情,都请我帮忙摆平呢!他们都管我叫老大!”陈沫又下意识地背手,仰望晴空。
“你子别不识好歹!还治理校园呢,如果不是师叔在,你早就被周景挫骨扬灰了你!”水阑珊气不过,这个狐假虎威的混蛋,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的。还行侠仗义呢,街上的霸主,真是你一个初中生能摆平的?
于根顺有点坐不住,悄悄地挪动了一下腿脚,被陆晚看在眼里。也是,整了半天,根子都在这里啊!陆晚还真是喜欢看于叔叔不太自在的表情。呃,这个称呼总是在内心倔强地出现。
看来事情和周记全羊汤馆有关。陈沫招惹了周景。但周景在报复之前,一定会打听陈沫背景。知道于叔叔是陈沫的师父,当然只有自认倒霉的份儿,哪里敢再去找陈沫的麻烦?而陈沫不知道这些,还以为自己英明神武,威震宵呢。
三堂会审审到这里,大概再也审不下去了哈!陆晚顽皮地看着于叔叔。于叔叔表情呐呐的,想逃又不太方便,想说话又不知道说什么好,这种表情很稀罕呢。在陈沫看来,大概又是师父在暗中表扬自己了吧?
生活果然是一本教科书!
“请问,于主任在这里吗?”
正在这时,院门被推开了,一个头发乱糟糟的脑袋探进来。于根顺如释重负,连忙站起来答应,“我在!你是……是网吧老板?”
网吧老板也是如释重负,回身让进两个人来,回头介绍道,“于主任,这是我的两个同学,裴一度和刘芸,说是您邀请他们来藏马山旅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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