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涅磐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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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是中国人?
这是个严肃的问题。黄皮肤,黑眼睛,黑头发,这自然是外表特征,但这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至少要会说中国话,写中国字,知道自己是中国人。
吴利兹是典型的中国人,很传统的那种。
所以,他精于中国画,花鸟鱼虫山水人物笔下生花,写的一笔好字,柳颜王张怀帖帖摹的**分神似,会应景地吟几句诗早起《春晓》晚间《静夜思》,举杯《将进酒》,感怀《忆秦娥》,也可以和着那溪水流鸣奏一曲《高山流水》,看那山涧鸟鸣《百鸟朝凤》,偶得空闲,于那长堤畔,柳树下,寻三老闲汉,摆摆棋谱,反宫马过河卒田字飞相。
他若生在唐朝,不说又是一吴道子一李白,至少也是一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才子。
写诗,有些为难,至少心中记得太多绝佳之做,不想出来献丑。
但要写几个标准的古篆文,指点指点戈蓝什么叫“令,引,近,慢”,又如何“变,徧,遍,片,段,叠”,减字偷声,摊破填字转调,这还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这些相对戈蓝来说,依然太难,至少也要让他先明白,基本的句式吧。
“我容貌如花,姿态如风中柳树,头发像秋天盛开的菊花。”
吴利兹添加了几个字,再以正确的顺序写了出来。
笔尖婉转自如,字体大气优雅,显然不是初学。戈蓝的青色的眸子不住地抖动,难以置信地看着吴利兹。
他不能相信的是,眼前的男子能够如此轻描淡写地写出符咒文,能够修饰他的符咒诗句。并且是一副“我才是行家”地模样,稳稳当当,四平八稳地把戈蓝的骄傲踩倒在脚下。
但这怎么可能?
戈蓝身份特殊,所以能够一览和梅达洛大陆收藏最丰富的翡翠森林古籍图书馆,这才能够对渐渐淹没在历史中的符咒文字有所研究。
可这个男子凭什么?他凭什么写的如此自然,写的这般漫不经心,仿佛他从来用的都不是和梅达洛大陆的语言,而是用的这种符咒语言。
戈蓝的诗集在他地手中跌落下来,他赶紧抢先拾了起来,不让吴利兹再有解除的机会。
“这才是正确的句子。如果按照你原来的句子理解,翻译过来,便是我的容貌被画花了,我的样子像柳树中风一样僵硬,菊花在秋天盛开,头发像……最后这三个字没有任何意义,谁也不知道你的头发像什么……”吴利兹看着戈蓝,这位诗人现在的模样,确实僵硬的如同中风。
“当然。我只是修改了一下你地句子。按照约定,我还是要写一首诗。”吴利兹自顾自地拿出自己的画笔和画纸,从花间派大家温庭筠的《南歌子》中截了几句,“似带如丝柳,
团酥握雪花。转眄如波眼,娉婷似柳腰。脸上金霞细,眉间翠钿深。枕覆鸳。隔帘莺百。感君心。
吴利兹也懒得解释这些句子是什么意思,反正也是从几首词中截下来的,一味地卖弄文字而已,戈蓝既然只能写出“姿态柳树中风”的这样句子,也无法去理解这首诗地具体含义,更不用奢望他能发现这首所谓的诗,根本就胡乱拼凑,毫无平仄押韵的规则。
这胡乱拼凑地句子……
戈蓝面无人色地看着吴利兹的符咒诗文,手指上缠绕着的那根金色发丝黑光隐去,手臂颤抖着。w身体有些摇摇欲坠。
“你要是女人……这首诗文真可当是歌颂你的美丽。只可惜你是男人,这首诗文便只能作为你那些文字粗俗不堪的判决。”吴利兹有些生气,中国的古诗。是何样的优雅,何样的绝妙。中国字,是何样的含蓄,何样的多情,却被自作多情地组合成画花脸中风这样地句子,吴利兹能不生气吗?
你不会,不怪你,你不会,可你偏偏还要糟蹋,硬生生地降了人家格调,若让人误会了,原来所谓的一字千金,一字难推敲的文字,粗俗如此,吴利兹这样地传统文人,能不心疼么?
这就是他毫不留情地打击戈蓝的理由,最好是这厮永远别写符咒诗文了。
戈蓝黯然伤神,飘逸地长发服贴地落在背后,他转过身去,叹了一口气,“乔安娜现在在养伤,我用生命之泉的泉水,为她耳朵上的伤痕疗伤,以后才不会留下疤痕。”

“那样的话,就不会有人从她耳
伤痕,推断出她是一个背负被种族抛弃耻辱的精灵。世界中,过上平凡普通的生活。”
“等她的伤痕好了以后,我就会让她来找你。”
说完戈蓝一甩裙子,衣衫上的金色火凤凰蓦然间雀跃地活了起来,围绕着戈蓝修长的身形旋转起来,盘旋着形成一团璀璨的火焰。
“嘭”地一声响,戈蓝和火焰都同时消失了。
吴利兹瞪大了眼睛看着戈蓝消失的地方,这就走了?
“妖族。戈蓝是妖族的人,他应该就是妖族的王。”迷香一个纵跃,落在了窗户上,望着霍格沃茨校园里的夜景,“他穿的是妖族王的服饰,名为涅磐之痛。这件象征妖王身份的衣服,具有操控火元素的神奇能力,能够让穿着者如凤凰涅磐一般消失在火焰中。”
吴利兹记得迷香提起过妖族,这个种族的王,具有和全族人签订契约的能力……吴利兹这才觉得有些侥幸,刚才幸亏是比诗,如果真的打起来,人家一下召唤来了整个族群,浩浩荡荡地像一个集团军一样开过来,那自己和迷香难道就能灭了人家全族?
灭族这种事情,虽然听上去很血腥很暴力很强大,但真要去灭人家,瞧那牛哄哄的模样,只怕一人一猫只有被灭的份。
老实逃跑再图他日方是正道。
“你能胜的过他吗?”吴利兹问道,虽然能够隐约猜到这只自恋的猫的答案,但还是忍不住问问,妖王……既然是某族的王,应该是十分强悍的,例如海伦有个冥王的父亲,统辖整个冥界,其实力应该是冠绝整个位面吧。
妖王纵然不能压倒和梅达洛大陆,但既然能有这份骄傲的气质,想必也不是凡人。
“没法比。”
吴利兹猛地回头,确认这句话是从猫嘴里说出来的,不只惊讶于迷香的自承不如,更是惊骇于从这三个字中体会出来的味道。
没法比,自然不是说戈蓝的实力远不如迷香,而是迷香……一个圣阶,居然和戈蓝没法比?
迷香抖了抖胡子,看着吴利兹的样子有些生气,“我不是你想的那意思,我早和你说了,妖族的王,和整个族群签订契约,要和他打,就要面对整个妖族。可是整片大陆,又有谁狂妄到敢于面对一个种族?这就如同,你要拿达斯与罗素相比一个道理,一个皇帝即便手无寸铁,但你敢说你比他强大?他手无寸铁,难道你又愿意承认,打架这种事情你不如他?”
“所以没法比。不能比。比起来毫无意义。我若真有和他比的心思,那就要面对一个种族。戈蓝就算风一吹就倒,也也要全部击溃他的族人,才能吹倒他。”
“我不是胡安……这种事情,我比不了。”迷香淡淡地道,她不敢以一人面对一族,可是当初的胡安,又是如何杀死那七位力量加起来绝不下于某些小种族全部实力总和的师兄?
吴利兹沉默了,胡安当年的疯狂,是迷香心中永远的痛和伤,结成疤痕,却脱不了痂,丑陋地,坚决地以一种狠辣的姿态,提醒着她,很多年前,有一个人,杀了你最亲的那些人。
“出去走走?”晚风依然温暖,从窗户中灌了进来,吹得迷香的胡须抖动着,毛茸茸的尾巴无力地垂在窗栏上,吴利兹看着这个孤单的背影,柔声提议。
迷香却头也不会地跳了出去,声音依然是那般在倔强中带着胡闹的味道,“我去找安德若麦斯,你看看领到的魔法教材。”
吴利兹看着被自己丢在角落的一堆教材,厚厚地,沉重地提醒着自己,这些书肯定十分难看。
越是这样少有人问津,越厚越大的书,一般都越贵,霍格沃茨一直很以为然,它的教材,售价极贵,每一页不过百十来个字,一本厚达千页的魔法教材,居然只有区区十来万字,然后卖上千镑。
吴利兹头疼,原来学习印象魔法,居然也如同其他系魔法一般,第一学期的课程居然全部是魔法历代发展史,魔法世界精英人物全集,魔法的社会意义,这些虚的,飘的,空的,乏的课程。
吴利兹突然觉得自己真应该寄希望于安德若麦斯了,让自己看教材的这只猫,靠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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