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为人类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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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景色分外迷人,宛如一副栩栩如生的山水画。阳光明媚,空气清新,蜂蝶飞舞,鸟儿欢唱的香榭村,就像世外桃源一样让人沉醉。
小家伙似乎感受春的美妙气息,正安分守己的端坐在母亲的膝上,静静看屋外柔和的春雨,在竹枝、竹叶上跳动着。那雨时而直线滑落,时而随风飘洒,留下如烟、如雾、如丝、如纱的倩影,飞溅的雨花仿佛是琴弦上跳动的音符,演奏在优美的旋律。此时,罗琳怀中的幻戒“不安”地颤了几下,随后又安静如初。
离家已经满三个月了,罗琳思乡的情绪愈演愈浓。若不是情非得已,她一定同往常一样幸福的生活在家人的关怀中。她突然对自己有些同情,更有些怨恨。她怨恨自己犯了错事拍拍**走人了,而所有的责任全部落在了家人肩上。
“谁?!”罗琳敏锐的洞察力使她清晰的感觉到竹林丛中一阵微微的摇曳。那种不属于风动的摇曳,似乎是某中元素波动造成的。
对于有着二级高阶战士水平的罗琳来说,如此明显的元素波动岂能感觉不到。正如她所想,竹林丛中的确隐匿着一个人。
此人便是前几天晚上落在小山头的那道“流光溢彩”。自从第一次觉察到香榭村存在一股强大的“幻术元素”,他便不停的追逐那股元素,然而结果不容乐观。
所谓的幻术元素无非包括三大类:天地灵气、光能量以及生命元素。关于这三大类元素的召唤及运用,我们后面会着重介绍的。
今天,他一如既往地寻找那股元素的根源,不知不觉中来到了梅丽尔家的这片竹林。可惜的是,当他静静地去感觉那股元素时,却变得丝毫也感觉不到它的存在。
三十年了,整整三十年了,为了寻找一个能真正修炼幻术的异人,他足足用了三十个春秋,几乎踏遍了大陆的每一寸土地。今年年过一百的他,早该跷起脚来享受清福了。然而,他依旧奔波在大陆的尘世上,似乎永无止尽的。
为了什么?
为了一个承诺,为了一份责任,为了一个该付出全部心血的使命。作为这个使命的继承人,他有责任也有义务肩起重担。
现实是残酷的,一个人的力量始终有限,他努力了一辈子却毫无收获。他知道自己的大限将至,所以必须找个非同寻常的人来继承自己的衣钵。之所以要找个非同寻常的人,是因为此人须有敏锐的元素感知能力,还要有坚韧不屈的超人毅力。
看看现在的大陆,真是让人心碎啊。许多国家之间的战斗,根本不是人类之间的战斗,而是靠其它种族来对战。
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啊?
哼哼,悲哀,绝对的悲哀!
他不辞辛劳地寻找了这么多年却一无所获,可是为了使命,无论如何他都不能放弃。凭自己的直觉,他敢肯定在不久的将来,大陆上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的使命也将会完成,可说是光明前途触手可及。
夏晨的降世和他的执着一同缓缓地拉开了光辉历史的舞台序幕。
“罗琳,看什么呢?看的这般入迷。”梅丽尔亲切的声音不知何时响了起来。不过,罗琳好像没听到一样,依旧全神贯注地盯着那片竹林。
梅丽尔见罗琳没有任何反应,声音略微大了一些:“罗琳,看什么呢?!”
“哦,没看什么。”罗琳替刚才的失神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俏脸晕起了一抹红霞。梅丽尔也不去理睬这么多,就笑笑对罗琳怀中的夏晨道:“小家伙,看奶奶给你带什么好东西来了?!”话间,右手托出一条靛蓝色花边开叉裤,左手则是拿着一件刺有竹子梅花的小袄衣。当奶奶的梅丽尔,还蛮疼爱小孙子的嘛。而后,她挥着手上的衣裤,学小孩子的口气道:“小家伙,喜不喜欢啊?”
“吖,吖,吖。嘻嘻……”牙牙学语的夏晨咿咿呀呀地说不清半个字,然而,手舞足蹈地甚是兴奋。看看他那咧得老大老大地小嘴,不仅堆满了笑容,而且口水也是流的一塌糊涂。
“来来来,奶奶抱抱。”梅丽尔去抱夏晨的同时,把衣服递到了罗琳手中。“哎呦,看看你,口水满脸的。别动,奶奶帮你擦擦,我们的小帅哥,怎能让口水给抹了黑呢!”
罗琳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心里更是甜得如蜜一般。小家伙有如此关心爱护他的好奶奶,不知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啊?!
“大婶,明天我想去城里一趟。”罗琳莞尔道。
“好啊!原本大婶过来这里的目的就是问问你,明天要不要跟我一道去城里?”梅丽尔立刻答道。”
“哦?大婶是准备办什么事情吗?”罗琳问道。
梅丽尔边用手巾帮小家伙擦去口水边答道:“没有!我是觉得天气热起来了,小家伙没有夏天穿的衣服,怕闷坏他。想到,反正明天家里也没什么要紧事,不如就去城里给他买些薄点的衣服。”
听完梅丽尔的话,罗琳感动不已;只差没跪倒在地痛哭流涕了。
人生得此知己,夫复何求!不好意思,搞错了,是人生遇此好人,天恩浩大啊!
“谢谢大婶。大婶,进屋坐会儿吧。”罗琳此时,很是幸福,连说话都不知用何语气了。
“不了,等会儿我还有些事。给你!”梅丽尔把小家伙送回到罗琳手中,在他小小的嫩脸上亲了一口,慈笑道:“小家伙,明天奶奶带你去城里,好不好啊?”
接下来让罗琳跟梅丽尔大跌眼镜的事情发生了。“好好好,我要去城里。”夏晨的小嘴中忽然流利地说出一句话,而且是如此的清晰毫无含糊不清的感觉。
他?才出生十天哎!我的天呐,你有没有搞错啊!现在我总算知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梅丽尔与流利目瞪口呆地四目相对,片刻后,同时把目光投向夏晨。
“嘻嘻”小家伙得意的笑了起来,当然口水免不了跟着泛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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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迪王国的王宫大殿。
“国王陛下,弗朗特统帅纵容其女败坏伦理,无视纲法,理应削去爵位,赶出王都。”一个衣冠楚楚,神采奕奕的男人叫嚣着,只是长得有点磕巴,尖嘴猴腮、骨瘦如柴的,咋一看给你一种人模狗样的感觉。
忽然,想到一个成语来形容他,虽然有点过了倒还算贴切,那就是“沐猴而冠”。在此,声明一点,纯属娱乐,而非人身攻击。
此人名叫拉西·劳顿,是卡拉迪的权臣,王国一等公爵。拉西自仕途以来,一直视弗朗特为心腹大患,早就有铲除他的意图,只是苦无证据难以下手罢了。罗琳的事情,对于拉西来说,简直是天赐良机;所以他没有理由不好好地“借题发挥”一下。拉西虽然文不精武不通,但拍马屁的技术堪称一流。正因为有这种超牛的马屁功夫,他才能在短短几年内位高权重。劳顿家族与贝尔曼家族之间,结怨已久,这么多年来,两家一直明争暗斗。
卡拉迪王国的大臣们一直分为两派,其中一派是以贝尔曼家族为首的,另一派则是以劳顿家族为首,两大家族的实力可谓旗鼓相当不分上下。当然,这中间不妨存在独立的,也就是不属于任何一派。
贝尔曼家族这派可以称之为战派,而劳顿家族那派则是和派。所谓战派与和派指的是对于佛蒙特王国侵扰卡拉迪边境的对战态度。
由于这些年战派得到了兰巴姆王爷的支持,气势相对和派高涨了许多。
至于兰巴姆嘛?我们前面提到过的,他是三朝元老,在王国中的地位极高,即使是国王也要敬他三分。
“陛下,老臣以为此事与弗朗特统帅没甚大关联。教女无方的确是有,但其女潜逃之事,定与他毫无瓜葛。”兰巴姆站了出来,正义凛然道。
“兰巴姆王爷,你怎么知道此事与弗朗特统帅无关呢?一个士兵重重的统帅府难道连一个小丫头都看不住嘛?”拉西立马反唇相讥,他可是个“唇枪舌战”的高手哎。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其女罗琳潜逃之事纯属意料之外的事情啊。难道这样也要算在弗朗特统帅的头上吗?”兰巴姆显得有些恼怒。
“意料之外,我看是情理之中吧。”拉西满脸的冷笑,语带嘲讽道。
“你...你的意思是老夫欺骗陛下!真是岂有此理,老夫对陛下,对卡拉迪的忠心日月可鉴。”兰巴姆咬牙切齿道。
“王爷不必激动,下臣并无此意。我只是就事论事罢了。”拉西那副胁肩谄笑的模样真是让人作呕的很。
“你你...你,我...我”兰巴姆气的是三尸乱跳、七窍生烟,半天也憋不出句完整的话来。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人家怎么说得过虚嘴掠舌的青年呢。他也不数数自己的牙齿,连三岁小孩都比不上了。死要面子活受罪。打住!矛头指错方向了,怎么老攻击好人啊?!我佛慈悲,罪过,罪过。
“陛下,小女罗琳之事的确是微臣的过错。”无论陛下如何处罚,微臣毫无怨言。”一直沉默不语的弗朗特终于开口了。
不争辩,也不解释,直截了当的让国王决断。
兰巴姆似乎有些不解和生气地望着弗朗特,心底暗道:“我拼死拼活地为你开脱,你倒好,一句话也不辩解地直接请罪了。”
然而,弗朗特相信自己的国君,相信他会直道而行秉公处理的,所以自己就无需费口舌之争。
卡拉迪王国的君主,满脸胡渣子的矮冬瓜一个,神情除了木讷还是木讷。
明显一个猪头嘛?其实不然,所谓人不可貌相。
矮冬瓜虽然其貌不扬也酷爱别人拍他马屁,但对于大事从不糊涂。他上位的十来年,卡拉迪王国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军事上,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正因为军事上的强大,所以近几年佛蒙特王国的军队很少侵扰卡拉迪王国的边境了。这一切的功劳,矮冬瓜最大。
“弗朗特统帅教女无方,但其女潜逃之事。本王认为事先弗朗特并不知情,再者,弗朗特曾为本国立下无数汗马功劳,可谓功勋显赫。若因此等小事将他赶出王都,那卡拉迪的百姓会如何看待本王啊?为了小惩大戒,本王就罚弗朗特统帅的俸禄停发一年,并交出良田百亩作为边境灾民的救济物款。各位卿家,不知本王是否判的公正?”矮冬瓜满面笑容地对群臣道。
一个聪明的君王,他不会总是摆着一张臭脸。一天到晚,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会给臣子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那样绝对是个愚蠢的君王。因为如此,时间一长就会疏远臣子,疏远臣子的后果就不需言明了吧。
英明的君王是要威严时有威严,该亲切时便亲切,这一点矮冬瓜有驾轻就熟之乐。
“陛下圣明,臣弗朗特,接受王命。”弗朗特向矮冬瓜行了个标准的军礼。军礼是作为军人的最高敬意,平时对国王行宫廷礼即可,而今日弗朗特向他行了个军人的最高敬礼。
“陛下,此事...”拉西心有不甘道,如此千载难逢的机会怎么可轻易罢手。
“拉西公爵,此事本王已作判决,一国之君,一言既出,如同九鼎,食言而肥,岂非惹人笑话。难道你要本王反口覆舌让人笑话吗?”矮冬瓜此时满脸的威严霸气,尽显王者风范,他的语气根本不容反对。
“臣拉西,不敢。”
“那好,此事就此落定。散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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