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评论家月朝阳妹妹给盐草写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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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盐草书名起的《洪荒之首席跟班》,但是明眼人都能看出黄天宇的前途是不可限量的,准确地说是瞎子都能看出这一点。不过跟班限定了他的身份,也就是说丫要一直别人的**后面转。但是能成为打个呵欠威震八方的人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究竟是跟在哪个大神我不敢确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绝对是个女人~)
一开始和起点所有穿越文一样,猪脚的运气非常地狗屎或者说狗血。到洪荒遇见的第一个人物就是传说中人类的始祖女娲MM,凭借着一只兔子,一块烤肉非常容易地俘获了女娲大人的芳心(成为了丫的私人财产)。不过中间的一段对白困扰了某月很久,嗯,对,就是那么一句“你无故出现在我的地盘里,还杀了我的宠物,按照我们洪荒的规则,你现在已经是属于我的私人物品了,你烤出的肉也就算是我的东西了。”于是某月困惑了,这个洪荒的规则莫非就是"如果某人无故出现在对方的地盘里,还杀了对方的宠物,按洪荒的规则,那么某人就得成为的私人物品"??
既然如此的话,那黄天宇初次遇见红云道人的时候也可以这么说:“你无故出现在我的地盘里,还用嘴巴杀了我在柴堆上烤火的宠物猪,按着洪荒的规则,你就是我的私人物品了。”不过考虑到小天宇那时候还没有法器,而且功力尚浅,要是敢如此嚣张,那红云道人一时恶上心头,管它什么规则不规则的直接灭了丫,神不知,鬼不觉。那就大事不妙了。唉,毕竟是洪荒,谁比较猛谁才配当老大。倘使那准提道人有未卜先知的能力,晓得那黄天宇日后能成为叱诧一方的人物,肯定就不管那“早年遗失”的葫芦,直接痛哭流涕地表示黄天宇便是他遗失多年的儿子了。不过要是小天宇成为如此无耻之人的儿子,想必大家也是不愿的。

关于天网这一点,真的很雷人,毕竟把高科技带到洪荒去,还是头一回。(也可能因为某月看书不够)能量不成问题(修炼就是好,生物能直接转化为电能),资料库也很庞大,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和地球联网去浩方打打游戏,聊聊QQ什么的。
如今,猪脚的光明前途已经绽放出一丝曙光了。餐馆开得不错,人参果也吃了,小龙女也泡到手了。以前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穿越的人都喜欢开餐馆,为此专门做了一番思考:老百姓最基本的事情就是衣食住行,衣有几件即可;住,买一套房子可以住几十年;行,谁也不会天天没事就出门。至于饭可是天天都得吃的,要是嘴养的叼了,可是宁愿不吃也不讲究的。所以说,开餐馆,果然是全天下最最最快捷的赚钱方式啊!作者的设定虽然通俗,但是绝对是没正确的。
其实洪荒相关的书我看的也就不多,再则本身洪荒这个概念就很模糊。也没有准确地限定是从公元哪一年到公元哪一年。所以不敢妄下断语。但是可以看出作者故事构架受梦入神机的《佛本是道》影响颇深,首先,身边跟了一直母狐狸,再则也对龙女产生了感情,法器的设定亦是如此……
虽然源起佛本,但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作者还是给人呈现出了一个不一样的洪荒,行文之处不乏诙谐幽默,譬如女娲大神的女性魅力,洪荒施工队的精湛技艺~~我们完全可以相信,随着故事情节的慢慢展开,故事会越来越精彩,某月和一干读者,拭目以待,将继续以百分之百的忠诚全心全意地支持盐草~~每日票票不断,话说你的更新速度要是更快点就更好了,至于更新字数嘛~~就每日八千吧~~哦~~不不不~~每日1W岂不更好~~~~~~表PIA我~~~还是爬走吧~~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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