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这MM敢情真把自个当林黛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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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好像是一对,哎,名花有主了。我的白马王子什么时候能拿着水晶鞋来到我身边,没有白马王子,黑马王子也行。今年初到湛山寺我可是把所有的神拜了遍,很虔诚的,佛祖啊,你们什么时候显灵。
当时俩人付了钱拿着我的漫画喜洋洋的走了,不对,已经不是我的了,我花了这么多心血的艺术作品就这样被当成商品廉价的买了,提到艺术脑子立马闪出梵高等一大帮子的大艺术家,突然又冒出一句话来,艺术的价值总是在创造者死后它的价值得到最大的体现,嘿嘿,没准等我死后的某一天这幅漫画身也被高价拍卖,估计可能性比中500万彩票还难,毕竟咱没人家梵高那割耳朵,自杀的勇气。
俩人刚走汤雪就一嘴油光光的来了,拎了一香腾腾的煎饼果子往我跟前一撩,说:“妞,别害羞了,拿着吧,大爷我赏你的”。
我憋着嗓子像是在唱京剧细声细气的说:“大爷,小女子吃惯了海参鲍鱼,这个东东还真无福享受。”
汤雪立马变了强调喊,“你吃不吃?不吃我扔了?”
我反应快一把夺了过来,“别浪费,全世界还有很多人都在饿肚子呢,你眼前就站了一个。”
我一说完汤雪就得意的甩了一下头,在漫画展里溜达,她走到一名叫《玫瑰花的葬礼》漫画前指着那画说:“这MM敢情真把自个当林黛玉了,还葬花,池彦,赶明你画一《玫瑰花的婚礼》和她PKPK。”
我白了她一眼说:“你画不出来,就别在那说风凉话了昂。”
“你这小死曼,胳膊肘往哪拐呢,”她也白了我一眼说•••••••汤雪的这一经典场面我还记忆犹新。

我的大脑停止了回忆,原来是上学期买我漫画的男生啊,我恍然大悟。这难道是人们常说的缘分?我从来不相信缘分,但我认为同一个陌生人遇到两次必然有一定的道理,或许这是某个好心的神仙佛祖听到我虔诚的祷告特意安排的,我胡思乱想。
我以跑马拉松的耐力坚持看完了整场比赛,最后我们系以35分之差悲惨的输给了工程系。真是惨不忍睹,快跟中国的足球有得一拼了。幸亏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好,还能正常的活着。
人都散去了,汤雪和庄杰俩人垂头丧气的走来,我打趣,“怎么就跟打败仗被俘虏了,耷拉着脑袋,没精打采的。
“我们中文系这一届是翻不了身了,要靠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后来人了。”庄杰叹了一口气。
“看来,我是要对你失望到底了。”汤雪装出一副失魂落魄的表情说。
“好了,咱中文系个个都是出了名的满腹经纶,没必要非得在篮球场上也叱诧风云,看看他们工程系的,整天和石头,土的打交道,别的才能没有,顶多能盖几座房子,你们就让他们在篮球拾到点自信。”我佯装满不在乎的安慰他俩,其实我自己都觉得在自欺欺人,我们中文系本来男生就严重缺少,现存者又一个个看起来文文弱弱的,天生就没有运动细胞,不输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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