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肖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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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不算很大,按照普通一居室的格局设计,但装饰的很有特色,置身其中能让人心情愉快。
“谁呀?”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珠儿循声看去,只见一张整洁干净的小床上坐着个慈祥的老太太,床头桌上杂乱的放着好多扑克牌。
老人问话时语气心不在焉,当看到走进屋子的人,她顿时有了光彩。她连忙冲文笛招手:“小笛,快过来!”
“这个婆婆有点老年痴呆,”文笛小声对珠儿道,“有什么事都要顺着她说。”
“嗯。我不说话就是了。”珠儿心中高呼万岁——危机解除了。
“肖婆婆!”文笛应了声,坐在老太太身边。
老太太拉住文笛的手,激动地说:“小笛!真的是你!你看你,瘦了!吃了不少苦吧?”
“嗯!”文笛说着,指指旁边的椅子,示意珠儿坐下。
“瘦了!瘦了!”老人伸手摸摸文笛的脸蛋,怜惜道,“唉,我就说不让你去,你非得去。你找到他了么?”
当初文笛要到外省上班的时候,老人说什么也不让他走,于是文笛编了个瞎话,说是去找老人失散的儿子。没想到这么久过去了,她还记得这件事。文笛连忙敷衍道:“没有,我这不是回来了么。”
“哼!怎么可能找到呢!”老人得意地笑了,“你连我儿子长得什么样都不知道,怎么找?你还当真以为我是老糊涂了?”
“我真的找了,不骗您!”文笛心想,骗人纠骗到底吧。
老人摸了摸文笛的头,“儿子有什么用?还不如一个外人。”
文笛安慰道:“他一定不知道您的下落,不然他一定会来找你的。”
老人看了眼床头柜上的相框,里面是一个中年女人的照片,她叹口气,道:“这张照片是佩玉给我照的,那时他还小……佩玉就是比别的孩子聪明,无论什么总是一学就会……”
老人姓肖,夫家性秦,中年得子,取名佩玉。但是这个孩子命苦,7岁时被人拐走,肖婆婆的丈夫因为思子心切,郁郁而终。肖婆婆外柔内刚,她强忍着失子丧夫之痛,变卖家产四处飘波,就为了找到自己的儿子。
但茫茫人海,要找一个人谈何容易?肖婆婆苦寻十年,几经辗转,终于放弃。她本想回家,没想到途经山泉,钱财被盗。可怜她孤苦伶仃,又无一技防身,无奈只好沿街乞讨,后来被政府送到这家养老院。
回家干什么?家里冷冷清清,只剩自己一人,只有睹物思人徒增悲伤。于是肖婆婆把心一横,干脆就住在养老院。
但上天说什么也不放过这个善良的老人——她在养老院安安静静住了半年,没想到又生意外——她的室友遭人杀害,而她也被打坏了脑子,落下个痴呆的毛病。
文笛自从高考结束后就来这家养老院做义工,对肖婆婆的遭遇无比同情,更对她照顾有加,在肖婆婆眼中,早把文笛当作自己的亲生儿子了。
文笛见肖婆婆又想起了失散的儿子,不由也跟着摇头叹气。
“喂,要是老婆婆记得没错的话,”珠儿小声道,“那张照片上应该有他儿子的指纹,只要有了指纹,想找到这个人就好办了!”
这真是老龙王在沙滩卧,一句话惊醒梦中人!
如果说五年前,这绝对是个馊主意,但现在不同了。两年前,国家出台了一条法律,全国公民再次更换身份证,更换身份证的同时采集所有公民的指纹备案。也就是说,如果肖婆婆的儿子现在还活着,只要他有合法公民的身份,他的指纹就能在户籍科查到。
“这是谁呀?”老人这才留意到珠儿,她笑眯眯的上下打量打量她,然后小声问文笛:“小笛,是不是你女朋友呀?好呀!我说你怎么这么长时间不来看我,真是的!娶了媳妇就忘了我这老太太了!”
老人气得在文笛的头上打了两下。
文笛痛道:“哎哟!!不是啦,她是我同事,是来帮你找儿子的!”
“真的么?”老人的眼中透出一点亮光,“要是能找到就好了……我这身子也熬不了多久了,临死前能见他一面,也算是老天爷开开眼了!”
二人心中盘算着怎样给老人家找儿子,一边把话题岔开,尽量不让老人伤心。
珠儿生性随和,善良温顺,说起话来很的老人喜欢。尽管文笛一再明确两人的关系纯属同事,但老人还是一个劲地夸奖文笛有眼光,找了个好媳妇。
文笛听在心里十分高兴,珠儿也不辨驳,只是红着脸微笑。
中午时分,二人向老人告别,来到泉山。
泉山,顾名思义,以泉为名。
相传大唐开国之初,边疆叛乱。唐王命秦怀玉征西。秦爵爷不愧为干国忠良,日夜兼程,行至此山,却遇山崩阻路。其时粮草难以调度,水尽粮绝。人可三日无粮,但决不可三日无水。
其时爵爷有四宝护身,其一乃是一对熟铜简,是秦家祖传,秦家锏法大唐扬名,难遇对手;其二乃是一匹宝马名曰呼雷豹,但遇强敌,苦战不过,只需在这马头肉瘤上一揪,其马立刻嘶鸣,声若龙吟,又同虎啸,敌人战马定然四蹄瘫软,将敌将抛落下马;其三乃是一幅宝甲,可避刀枪;其四乃是一柄长枪,枪名提卢,枪锋极利,善破宝甲,若以此枪戳地,则有甘泉流出。
爵爷体恤下属,于是用宝枪提卢深刺岩壁,引来清泉,供士兵解渴。泉水极细,士兵需轮流取水。爵爷性情急躁,提枪连刺五百多下,整座石壁顿时多了百点甘泉。
珠儿听着文笛好像说书的讲述,看着群山连绵的美景——其时已是深秋,漫山金黄,落叶飘飘。山间溪水缓缓流淌,发出清脆的响声。

珠儿触景生情,轻声吟道:“十月泉山深秋日。湖光如镜,倒映山如幻。林间闻笛声彻地,红枫几树青风荡。
“寂寞峰峦山兽遁。飞鸟迁乡,淡影形飘逸。水冷波光霜降玉,蓑衣斗笠船凝雪。”
文笛是个好强的人,见珠儿能出口成讼,怎甘落后,只见他略加思索,也吟道:“醉饮千杯独伴月,星辰往来穿梭。敲樽轻吟调,指颤拨金铮。长剑舞天飘寒影,秋霜月冷星稀。叶凝朱红荡空中,晚风拂潭面,溪水泛波光。”
珠儿听了‘秋霜月冷星稀’这句,顿时来了兴致,一拍文笛肩头,兴奋的道:“咱们晚点回去,在这看看星星怎么样?”
“你有瘾呀?”文笛嘻嘻一笑,“山上可不是好玩的地方哟!到了晚上这里多的是狼虫虎豹,你在这干啥?给野兽当点心么?”
“哼哼!我才不怕!”珠儿说话间慢慢向山间那一潭泉水走去。
“对了,我带了水壶来,打点水回去泡茶!”只见文笛从怀里取出一个压缩物体,把它展开,原来是一个大号的水桶。
“哈哈,你想把这的水都装走呀?”珠儿看到文笛扛着水桶摇摇晃晃的走向溪边,不由大笑,“你呀!哈哈!”
“拿回家给大家分分!”文笛笑着把水桶扔进水中,又道:“你别笑,秋天是丰收的季节,咱们等会再摘点山果子回家。”
“老天!”珠儿狂笑不止。这哪是来游山的,简直是来扫荡!
“别笑了,快来帮忙!”文笛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灌满水的桶拖上来,“帮我往那边搬搬!”
“好吧,哈哈,我不笑你,”珠儿忍着笑,帮着文笛把桶搬到一块平地,“你呀,真是个算盘精!”
“呵呵!!”文笛傻笑着,按下压缩按钮,把桶压缩——因为桶里有水,所以水桶只压缩了一半。文笛和珠儿合力抱着桶向山下走去。
“喂,你不是说还要摘点果子么?”珠儿问,“告诉你,我可是不会再帮着你胡闹了!”
“不摘了,咱们下山去买点特产就好了。”文笛摇头道,“咱们能把这桶水搬下山就算不错了!”
终于到了山下。文笛把水桶塞进后备箱,重重的扣上了车盖。
“好了,辛苦你了!”文笛顺手在后备箱上拍了拍,“现在,作为回报,我决定让你尝尝我做的菜。”
“嗯,我尝过文笙的手艺,他说是你教的。这么说你应该更厉害了!”珠儿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不过,我拜托你赶紧开开车门,我现在腿软得很,只想坐着。”
“我也是。好歹这辆车是自动驾驶,要不然我真的害怕踩不动离合器呢!”
车子降落在文笛家的时候,两个人正呼呼大睡。车子的声讯提示连响了三次才把他们叫醒。
“喂,别睡了!”珠儿把文笛拽下车,拖进屋子,“赶紧给我做饭去!”
老天!还没过门就这么会欺负老公,将来还得了!文笛想想就冒汗。但想归想,他还是倾尽平生所学做了一桌上等佳肴。
文笛把最后一盘菜端上桌,坐在珠儿对面,道:“别光看着,趁热吃,看看我的手艺怎么样?”
“嗯。”珠儿尝了一口,就再也没有说话——一个已经快饿昏的人,一旦尝到世间的美味,哪还有心情说话呢。
文笛看着狼吞虎咽的珠儿,感受着她赞许的目光,心中很是得意。他第一次觉得,看别人吃饭原来也是一种享受。
“怎么了?”珠儿放下筷子,用餐巾纸抹了抹嘴,难为情的道,“我的吃相是不是很难看?”
“不是了,我的吃相更加难看,”文笛笑了笑,“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和你一起吃么?”
“别客气,吃饭么,就是一个目的——把食物塞进肚里,干咱们这行的,吃饭就得像风卷残云。”(这话说得好像她才是这个家的主人……汗!!)
“我也是这么说!”文笛话音刚落,早已经操起筷子,疯了一般往嘴了塞食物。
碗筷碰撞,咀嚼食物之声足足持续了半个小时。
“好吃!”珠儿称赞道。
“当然了!从前我的三**宝就是厨艺,篮球,还有祖传的宫家粘手。”文笛说完,眼中带过一丝挑衅,“篮球你见识过了,厨艺你也尝了,等哪天让你领教下宫家粘手呢?”
珠儿笑道:“哼哼!随时奉陪。”
正在两个人谈兴正浓的时候,钟声敲响了11下。
珠儿这才注意到时间,“哎呀,这么晚了,该回家了!”
“我送你!”
“谢谢!今天我过得很愉快,跟你在一起很开心。”
“我也是。我觉得,我真的爱上了你。”文笛说着,壮起胆子,拉住了珠儿的手,珠儿羞得满面通红。现在的孩子入戏太快了,他莫非想亲我吗?珠儿正在胡思乱想,只听文笛柔和的道:“能牵着你的手,我就感到十分的幸福了。”
“臭美!”珠儿轻轻骂了句。
“走,臭美送你回家!”文笛柔声道。
珠儿的房间亮了灯,接着窗户开了。珠儿向他挥手告别,用手语比划着:“开车漫点,路上小心。”
“我开车比你稳当多了!”文笛同样用手语回答。
珠儿笑了笑,退回屋里。紧接着,拉上了窗帘。
文笛注视着那扇窗子,良久才开门上车。
车子飞行在空中,好像是流星划过天际。文笛无心看外面的夜景,他正专心的打着电话——有件蹊跷事使他不得不和杨平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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