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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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影孤,只身难觅南归路。凄凄泪,一天甘露,碧珠如洒。极珍玉酿全难咽,思乡泪,储满胸膛。昏昏沉。一帘青梦。难解相思。
一段秦楼月道出宫文笛身在异乡为异客的思乡之情。
但是现在,这种心情没有了,取代他的是快乐,舒畅——他回家了。
文笛坐在沙发上,自己家的沙发,沙发有点旧,不是高档货,但却说不出的舒服。他闭上了疲惫的双眼。
警察可不是件好差使,即使是情报分析科。
情报分析科的工作就是把案件的资料汇总,就像把零星的点汇成一条线。这条线往往是破案的关键。一个好的情报分析员是一个案子能否顺利侦破的关键。
宫文笛作的就是这样的工作。他思维缜密,无论怎样棘手的案子到了他手中都会迎刃而解。工作得出色,并不代表他对这项工作的喜爱,他真正的志愿是当一名刑警。
现在,他回家了。不仅是他回来了,跟着他的还有一张一路上被他亲了不知道多少下的调职报告——他今后就要在山泉——自己的故乡做刑警了——用他的话讲就是真正的警察。
他兴奋,但更疲劳。所以他睡着了。
“万里静夜薄云覆,依稀月影九州明。清风微微拂人面,甘霖细细润苍穹。闷腹愁肠空对月,月影如钩几时圆?”一个少年的声音轻轻震荡文笛的耳膜——这声音好熟悉——他想起来,但是浑身好像被强力胶粘在沙发上一般,经过一番强烈的思想斗争,他又睡着了。
那少年打开客厅的灯,一眼就看出多了好多行李——哥哥!哥哥回来了!他本想大叫,但当他看见哥哥疲惫的躺在沙发上的时候,他把这声喊咽进肚里,小心翼翼的从房间里取出毯子,把哥哥盖好,悄悄走进厨房做饭去了。
这少年是文笛的弟弟,宫文笙。文笙今年上高二。是第三中学篮球队的主将。这些年哥哥不在家,父母也忙着各自的事情——他只有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他会做的只有面条。好在宫家祖产丰厚,文笙有的是零用钱到饭店去打牙祭。眼下,做饭不止是填饱肚子这么简单,还有个更深的意义:让哥哥吃上顿自己做的面条!爸爸妈妈都说我的手艺好,要是哥哥也这么说,那就是真的了!
就在文笙聚精会神地做他最拿手的面条的时候,厨房门刷的开了道缝隙,宫文笛搔着脑袋,睡眼惺忪的向厨房里张望。
“哥哥!”他转过身,兴奋的叫道,“你醒了!”
文笛的嘴张得老大,眼睛都看直了——这是自己的弟弟么?只是两年多没见,这小子竟长得这样的高大了!“文笙,你好像长高了?”
“刚好184公分!”如果文笙注意到哥哥的眼睛的话,他会发现那双眼睛已经像血一样红了。
“嗯,变化很大呢!妈妈他们呢?”文笛心中很不平衡:为什么自己的身高自从初中起就定了型呢?我难道就不能再长高些?那种没有别人高的痛苦,那些比自己高的人的嘲笑……每当他想起这些,心中都会烧起一把火。但无论如何弟弟长高也是件好事,他还真害怕弟弟也会和自己一样高呢。
“他们身体棒得很!老爸一拳能打死一匹,老妈一顿能吃掉一匹马!咱们开饭吧!”文笙说着已经摆好碗筷。
文笛这才留意桌上放着一大锅面条,再看拌面条的,什么荤卤、素卤、豆腐卤,麻酱、炸酱、豆瓣酱,醋油、蒜油、辣椒油,应有尽有。
一锅面条刚刚能添饱两个人的肚子。
“面条很好吃!”文笛由衷的夸奖。
“那当然了,我可是下过功夫的!”文笙打着饱嗝,满意地笑了。
“你们现在分班了吧?”文笛问起了弟弟的学业,“你是学理?”
“嗯!”文笙点点头,又说道:“文弱哥哥和杨平哥哥经常念到你,本来大家打算抽个机会集体去找你——要知道,从前篮球队的人只有你一个被分到外地去了!”
“这说不准又是老爸搞得鬼!”文笛心中闪现一个影像:四十多岁,英俊洒脱,善于言辞,卑鄙阴险的老头子。
文笙觉得哥哥的表情有点太夸张了,他和老爸总有炒不完的嘴,从一开始的真心实意的吵到后来条件反射的吵,父子俩人可以说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
“可是,”文笛收起那副比想象中阴险的老爸更加阴险的表情,“可是,我宫文笛又回来了!而且从此不走了!”
“哥哥,”文笙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追问道,“是真的么?”
“我从来没有和你开过玩笑——可对呀?”文笛温柔地说。
“哥哥!你真是太伟大了!”文笙从座位上跳起来,扑到哥哥怀里。
这场面滑稽得很,一个184cm的弟弟扑进163cm的哥哥的怀里……
哥哥变得更强壮了。身体触到哥哥那硬邦邦的肌肉,文笙就明白哥哥这一年来是怎么过的了。
后者看出他惊讶的眼神,随口说:“你也变强了,只是你是上学,我是工作,这是不一样的。”
文笙听到哥哥的话美滋滋的,他感觉哥哥变了。从前哥哥的嘴里说不出这种温柔的话语的。他就像一个受宠若惊的孩子,把冰箱里所有的零食翻腾出来,摆在哥哥面前——整整齐齐的分好类:薯片,话梅,巧克力,蓝莓蛋糕,口香糖——就像一只等待文笛检阅的零食军队。
文笛笑着打开一包薯片,抓了一把塞进嘴里。
“要是妈妈知道这件事她一定会更高兴的!”文笙满脸是笑,好像今时今日,甚至遥远的将来,自己都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是呀,老妈没的说,关键是老爸,他知道了会不会再想别的办法把我弄走呢?”文笛若有所思,“老头子现在还生我气么?”
“哪年哪月的事情了!老爸是那么小气的人么?”文笙坏笑道,“再说,老爸这几个月都在外地,先把老妈这条线疏通了,到时候……”
“聪明!”文笛赞道。
有时候,文笙觉得在阴险上,哥哥和老爸有一拼的。只是哥哥从来只承认老爸阴险,而称自己的伎俩叫做韬略。
兄弟两说来说去,又说回了吃。
这也难怪,民以食为天。宫文笛更是如此。他从来不肯委曲了自己的肚子,同样更不想自己心爱的弟弟在吃食上受委曲。于是他试探地问了句:“除了面条你还会做别的么?”
这话刺痛了文笙的痛处,他红着脸摇摇头,小声道:“不会了!”
“那怎么行?”性情火爆的文笛立刻拉着弟弟进了厨房。转眼间炒了三荤三素六个菜,又用家里现成的材料作了六打巧克力饼干。
文笛擦擦汗,笑道:“现做现尝!吃吃看,味道怎么样?”
文笙尝了尝,不由赞叹:“真的很好吃!哥,怎么做的?教教我!”文笛自负地笑道:“当然好吃了,想当初有多少女孩子拜倒在我的围裙下!”看着开心的弟弟,文笛倍感内疚:这些菜我一早就会做,但是我拿它当作追女孩子的法宝;就像我打篮球,别人是为了运动,而我是为了在女孩子面前出风头,而且还用篮球来赌博。我干这些荒唐事的时候跟弟弟一般大,弟弟这样懂事,知道为爸妈做一碗面条,我呢?空有一身厨艺,却没有给家人做过一顿饭!倒是经常打架闹事,送了不少气给爸妈‘吃’!
“当然可以!”看着弟弟渴求的目光,文笛怜爱地说,“我能教你篮球,自由搏击,刑侦鉴定,就能教你做饭!”
文笛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快8点了。他打个哈欠,揉揉眼道:“我困了,先睡了。明天……学做饭吧!”说着拍拍弟弟,走进自己房间。
自己的房间还保持着原样,而且一尘不染。文笛连衣服都没脱就躺在了床上。但是他的内心深处总是有一种东西缠绕着他——虽然不愿承认,但他清清楚楚地知道那东西的名字:愧疚。对家人的愧疚。
这些年来他体会到了独立生活的难处,处事越深越觉得父亲从前的絮絮叨叨是真正的金石良言。他很想为自己从前的任性向爸妈认真地道个歉。
想来想去,他终于翻身坐起,从行李中取出一张自己升职时的照片,在照片的背面写了几个字:爸爸,妈妈,我一定会成为你们的骄傲!
他钻进老爸的房间,想把照片放在床头。
当他开开门,看见一台架在窗边的数码摄像机时,刚刚还是很有意义的想法就被好奇心赶得无影无踪了。在窗边放一台数码相机,并且正在运转,这绝对不是因为好玩。他随手关灯,仔细观察。镜头对着对面公寓二层,正好将一间两居室的房间尽收眼底。
文笛一时好奇,随手取过身边的多功能望远镜望去。
细看对面屋子的装潢,屋主恨不得金砖垫地,翡翠铺墙,这套装修下来快赶上房子的价钱了!房主是个胖子,其时正坐在沙发上看报喝茶。突然,胖子机警的抬起头,向这边望了眼——被发现了!文笛心中一惊,但是胖子并没有把目光过多地停留在这边的窗子,而是缓慢得站了起来,向大门走去。只见他小心翼翼的向门镜望了望,把门打开。
访客是个英俊的年轻人,穿一身棕色的风衣,长发。他一**坐在沙发上,冷冷的说道——摄像机竟传出访客阴冷的言语:“我再和你说一次,我要密码。”
老天,窃听器都装上了?文笛暗暗吃惊。
胖子笑道:“我已经把密码给了你,只是你看不懂!这是你太笨,又和我有什么关系?”
访客还是冷冷的重复那句话:“把密码给我!”
胖子仍是不慌不忙:“没错,这次能亏空这么多公款,的确有你一份功劳,但你要明白你的处境,要是我把你的秘密说出去,你还能享受现在的生活么?”他看了看沉默的访客,得意地笑了,“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我已经把全部的公款换成了黄金,就放在凯特酒店106号保险柜,我把密码写成了暗号,就是我交给你的那张纸。好好研究研究吧!只要你能解开密码,保险箱里的东西都归你!”
听完胖子的话,访客站了起来,“你不了解我,我从来不研究那些繁琐的暗号。看来我又是白来一趟了,我保证这是最后一趟,只是希望你保守我的秘密。”说完他转身要走。
胖子喜出望外,起身送客,心满意足的说:“你的身份我不会泄露半句的!”
访客的一只脚已经踏出门外,突然转过身来,冷冷的道:“那么就去死吧!”话音出口,就见胖子的身上溅起了一团血雾。他吃惊的看着访客,吃惊得看着访客手中的转轮手枪,又低头看看自己正在冒血的胸口,临死前他终于又学会了一句成语:玩火**。他像一滩烂泥倒在地上。访客左手握着的那把装有消音器的转轮手枪正冒着青烟,“死人才能保守秘密。这也是你逼我的。收好你那愚蠢的暗号吧!”访客说着从口袋了掏出一张硬纸片,扔在胖子的尸体上,转身离开。这一幕早被文笛用望远镜的拍摄功能拍了下来。看见凶手要离开,文笛扔掉望远镜,飞速跑出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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