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暖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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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沈安若闲来无事,与贺秋雁去逛街。
她俩购物风格很不相同,贺秋雁在精品街或商场总是要一家家店面统统排雷般地筛过才罢休,沈安若跟在后面,常常刚迈进门口,贺秋雁已经转出来:“走。”她苦不堪言,觉得陪贺小姐逛街一场,跟跑一回马拉松没什么区别。
沈安若比贺秋雁好发打得多,她通常只转那几家常去的店,衣服又常一买一堆,足够一季穿。贺秋雁同样看不惯:
“沈安若,我真受不了你,你不多逛几家店,怎知什么衣服适合你。”
“喂,沈安若,把那件衣服放下,跟你现在身上穿的那件除了颜色不一样,还有什么别的区别啊?”
“沈安若,不要再拿灰色和咖啡色的了,你满衣柜都是这两种颜色,竟然也不烦。拿粉红色吧,今天就流行这种白痴小女生的颜色,你现在不装嫩,以后就没机会了。”
沈安若有时候也感到十分诧异,她们俩怎么竟然成为这城市里唯一能够彼此取暖的安慰。
贺秋雁又盯着沈安若的鞋:“你上回不是说这双鞋爬山时弄坏了,还心疼了半天。这不是很好嘛,跟新的似的。”
“我把那双扔了,又重新买了一双一模一样的。”
“噗!”正在喝奶茶的贺秋雁险些将茶喷了出来,“神经病啊你。”
“我就是喜欢那种款式,没办法。”沈安若无所谓地答,突然想起了什么,怔怔地呆在原地,过了好一阵,自嘲地笑笑,又被贺秋雁拖着去行军拉练般地挨个服装店巡查。
午餐时她便接了程少臣的电话。沈安若稍稍心虚地看贺秋雁一眼,走到安静处才将电话接起。
“晚上有空没?跟我去应付一个宴会吧。”程少臣的声音云淡风轻,就好像他们上周才刚约会过一样,其实除了几天前在慈善拍卖晚宴上遇见,他们已经快两个月没联络。
“我从没见过大场面,最是怯场,你打算带我出去丢你的脸吗?”
程少臣分明是在电话那头无声地笑:“你前几天陪着你家倪总那次,不是装得挺像的吗?”
“你又不是我老板。”他不提倒还好,一提沈安若便有气。
“你就当帮我个忙吧?要不我付你报酬好不好,你权当加一回班。”
“你的美丽女同事呢?你把加班费付给她好了。”
“她没空。”
回座位后,沈安若暗自磨牙,不知道自己明明不想去,怎么最后还是中了招。她只好自我安慰,程少臣坐在一个公认的难搞大公司里最难搞的职位之一上,必然是谈判专家,纯真良善的她又怎么会是对手呢。况且,她发现,程少臣缺席的日子里,她虽然生活照旧,却也乏味了不少,她并不想与程少臣就此绝交,偶尔顺应一下他的要求,也算维持友谊的外交手段。还好贺秋雁并没有多问,只是神色诡异地观察了她好一阵子。
程少臣准时来接她。被告知不必提前准备,她也乐得轻松,穿了细肩带浅灰色小衫与同色七分裤,外面罩了浅米色的薄外套就跑出来。程少臣打量了她一眼说:“你怎么总弄得全身都是阴天的颜色。”
“我喜欢啊。你不觉得这色彩很有气质?”其实她的丝质发圈与凉鞋也是珍珠灰。
“暮气沉沉。”
沈安若觉得再说下去自己肯定也占不到什么便宜,于是不再理他。
车子七拐八转地进了很窄的小巷,很久都没转出去。那是老城区,朱红色剥落的大门,像旧时的四合院落。沈安若忍不住开口:“这是哪里?我从没来过。”
程少臣瞥她一眼,神秘兮兮地说:“你真不知道?这是本城红灯区的高级地段。”
沈安若细细打量几眼:“嗯,这位置,这房子,收费应该蛮高的吧。”她觉得诡异,“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莫非想把我卖了?”
“你看起来身上没几两肉吧,大概卖不了几块钱。”
“谁说的。拆了卖也能让你小赚一笔。现在器官黑市货源很紧缺。”
程少臣露出极深的笑涡:“还是你聪明,我怎么没想到这个呢?”
“你参观过里面吗?小姐们是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收费标准如何?”
“哎,我开车呢,别扯我衣服。”程少臣的酒窝抿得更深了,“我说什么你都信啊?你怎么这么天真啊。”
他终于将车停在宽敞的院落门前,走进去是旧式庭院,他带着她穿过层层石阶弄堂直转得她晕,突然见到一个男扮女装的家伙立在她的半米外,险些吓一跳。那人明明长得五官分明几乎算英俊,偏偏涂了一脸的烟熏装,还穿了波西米亚风的长裙,见着程少臣就扑上去:“亲爱的!你总算来看人家了。”
沈安若冷出一身的鸡皮疙瘩,结果程少臣躲得更快,迅速把她推到前面,“把这位沈小姐打扮一下,我们要去李老鸨那个妖婆那里。”
“哼,有了新欢就忘记我这个旧爱,好无情哟,今天全部东西算你1。2折。”那男子嗲声嗲气地说。沈安若突然觉得他相当可爱,努力憋着笑。细细打量一下周围,屋里是旧时厅堂的模样,层层幔幔,古朴典雅,但到处摆得琳琅满目,竟像卖各类稀奇杂货的休闲小店。开在这种院子里,大概只有限量顾客,简直是**。
程少臣到角落里的一排排衣架间去随意翻了翻,便抽出一件衣服来:“这件。”
“这位小姐跟我来。”不知从哪冒出来年轻女孩子,拿了衣服,在一边等沈安若。沈安若诧异地回头看一眼,却见程少臣已斜倚在一把木椅上,看也不看她,那个怪人正帮他点烟,自己嘴里也含了一枝。
化妆间里算是极正常的,还有两名女孩子,这下沈安若终于真正松口气,细看一眼被程少臣挑出的那件衣服,觉得有股气直冲头顶。原来那是一件旗袍,白底的暗光软缎,却洇着大片水墨画般的霓虹颜色。他的记忆力竟然这么好,并且随时不忘奚落别人一下,沈安若咬牙切齿。“我可以换一件衣服吗?我穿不惯旗袍。”
“沈小姐的气质古典优雅,最适合旗袍,而且,我已经把标签剪掉了。”服务小姐轻声说。
那男扮女装的怪人已经踱进来,捏着她的下巴瞅了半天:“底子还可以,有可塑性。”他恢复成正常的声线,竟然十分清朗好听。又扯散她的头发,随便梳几把,上下下下将她打量一番,“挺镇定,见到我没叫也没笑,内修也不错。嗯,基本及格。”
他们没费大多功夫就把沈安若弄成古典淑女的样子,发髻优雅,身段窈窕。出出时程少臣看她几眼:“这样才像你。”他的酒窝忽闪了一下,看起来倒没笑,又回头看那造型诡异的造型师:“阿巧,是不是少点东西。”
“那边。”
程少臣拉了她过去,一长排钢化玻璃柜被打开,黑色的丝绒上躺着一件件古雅的首饰,钻石、翡翠、红蓝宝石……在隐藏式射灯投映下闪着奇幻光彩。
沈安若觉得神思恍惚,他们仿佛在翻拍一部剧情老掉牙的电影,每一帧画面都似曾相识,而如今她从银幕外被丢进了场景中,旁边镁光灯闪亮,观众也多,于是她只好硬着头头一起演下去,导演未喊“CUT”前不能擅自退场。
“你喜欢哪一样?”程少臣的声音恍恍惚惚地传过来。
“都不喜欢。”沈安若觉得自己有点像挑衅,但是底气并不足。
“那就这只手镯吧。”程少臣将她从头到脚掠过一眼,转头对名曰“阿巧”的造型师说。
“咳,眼力不错,缅甸货,刚到的。”
那是一只通体碧绿的手镯,程少臣拉起她的手,不由分说帮她套上去,竟然恰恰好,衬得她手腕与手指几乎白到透明。“这个比较配你今天的样子。”顺手掏了卡递给站在一边的女服务生。
沈安若抿紧了唇不再讲话,免得弄得场面过于尴尬。程少臣如没事人一般,签了单收好卡,还替她接过换下的已被装好袋的衣服,便拉着她离去。
沈安若在车上一直默不作声,程少臣先打破沉默,他轻笑:“你看,这样包装一下,呆会儿卖你的时候就可以出个高价了。”
“你确定你是准备卖我这个人?好像上面已经有文件要求,商品包装成本不得高于商品本身价值的15%。”沈安若冷冷地说,可她的声音怎么听都轻轻柔柔,很没有气势。
“原来你对自己估价这么低啊。”见程少臣笑得惬意,她决定还是闭嘴为好,因为好像无论她说什么最终都会娱乐到他,那可不是她乐见的事。
宴会地灯火辉煌,香衣云鬓,流光璀璨的水晶灯下,娉婷婀娜的身影款款而过,处处笑语嫣然。男士们都差不多的西装革履,而女子们个个精心打扮,皆是年轻美丽。
倒真像个大妓院。沈安若记得程少臣之前的笑话,又跟阿巧说“李老鸨”,明了几分,多么奢侈豪华的大型相亲游戏,她这个沈姥姥倒是第一回进了有钱人们的大观园大开眼界。
“这是否就是传说中的上流社会?”总不说话也挺闷的,挂在程少臣臂弯里的沈安若悄声问。
程少臣嗤的笑一声:“我们这里哪有什么上流社会?有钱人里三分之一的暴发户,二分之一的官家子弟。”
“你真厚道,总算还保留了六分之一。你算哪一类?”
“我?我跟你一样,受资本家欺压奴役的无产阶级兄弟呗。”
沈安若也开始嗤笑:“你还无产阶级?你就是混在劳动人民内部的无间分子。”
他们边走边斗嘴,已经到了宴会主人的面前。那是位气质雍容的中年美妇,挽着高贵发髻,全身珠翠环绕。李妖婆,沈安若又记起程少臣的话,在心底暗笑。
“少臣,小坏蛋,你总算来了。”妖婆贵妇十分热情,张开双臂拥抱他。
“李阿姨,您越来越年轻貌美。”
“啊,你这个没大没小的坏孩子,呵呵呵……”李姐姐笑得满意极了,“咦,这小可爱是谁啊。”
“我朋友。”程少臣口气平淡,却拉近沈安若,将手轻轻搭在她的腰间。
“哎呀,小坏蛋,你之前跟我说有女伴,我还以为你又找个妖精来应付我,原来真的有啊?”她抓了安若的手又捏又摸,“赵家小姐今晚可要失望了,哎,无妨无妨,周家小三今天来了。不行,我得告诉你妈去,前些天还给我打电话千叮咛万嘱咐要我帮你看着点……”
“李阿姨,我饿了,先去吃点东西,您忙。”程少臣不由分说的拖着沈安若离开这个聒噪的事非地。
沈安若皮笑肉不笑地看他:“原来你是请我来帮你演戏的,怎么啦,赵家小姐不够聪明美丽温柔吗?”
“比你聪明美丽温柔十倍。唯一缺点就是太优秀了,我消受不起。”
“……”她记得今天自己好像已经犯了好几回类似的错误了。
宴会的确无聊,程少臣不知去了哪里,还好自助食品口味极佳,她满场谁也不认识,决定躲在角落里先塞饱肚子再说,其间偶尔有人过来搭讪,她都轻松打发掉。不多久,音乐响起,有人携手进了舞池,渐渐地越来越多。沈安若抬头寻了一下,二楼有一支小型交响乐队在现场伴奏,还真是贵族作派。
她渐渐想起这位李夫人是谁,本城知名的交际大腕,慈善大家,据说钱多到花不完,所以平生最大的爱好是烧钱与牵红线,每年赞助无数场规模甚大的“鹊桥会”,还办了交友网站,通常只要打着为青年男女做月老的旗号的活动,很容易便能拿到她的钱。沈安若一向坐井观天,从没想到,即使是交友会,也有巨大的等级差别,比如眼前这满场的富丽奢华。

那些男男女女们最初还一本正经地维持着礼节,当灯光渐暗便暖暖昧昧地纠缠到了一起,那音乐竟也变得极致地缠绵悱恻。沈安若拿一杯果酒,小心躲过几位邀舞者,将自己隐在无人的角落,漫不经心地看这满场相拥的身影,他们或者萍水相逢,或者青梅竹马,或者本来相识而不熟识,此刻在暗淡灯光下,都化作朦朦胧胧的剪影无法辨别,谁是谁的开胃酒调味料,谁又是谁故事里的主角,谁在乎?
“原来你在这里。”离她耳畔很近的地方突然有人声,沈安若一惊便险些被酒呛到。
“你故意吓唬我?”
“真冤枉,我已经站你旁边半天了。你又没做亏心事,有什么好害怕的?”
“你怎知我没做亏心事,我刚在会场里遇上了我情郎的正牌女友。”
程少臣低低地笑起来:“呵,原来你是因为这个才不肯去跳舞,我还以为……”
“你又为什么不去跳?”程少臣将话卡在了一半,她偏不顺着他接下一句。
“我也躲人家的正牌女友,也吓得不敢露面。”程少臣轻笑,“既然你也觉得闷,又不打算跳舞,我们到别处去透透气吧。”
他们穿过大厅和走廊,到了偏厅,布置的极为华丽,并没有人,但仍灯光通明。
“这是李夫人家的会客厅,地板从丹麦森林里切了原木运运回国,家具是从挪威定制加工空运回来,沙发是意大利名师亲自裁切的,所有灯是从英国古堡里拆下来的,还有墙上那几幅画,吴冠中、林风眠与韩美林的真迹。如何,你闻到中西合璧上流社会的味道没?”
“程少臣,你真不厚道,在人家家里说你长辈的闲话。李夫人多么关心你的人生大事啊。”
“你如果也被她每周电话骚扰一回,每次都不少于10分钟,又每两周都有莫名其妙的异性突然在你面前出现,你会比我更厚道吗?”
“啊,竟然这样惨。”沈安若倚着沙发背,笑不可抑。那旗袍太容易生褶子,她一整晚都没法坐下,只好轮换着用单脚承重,其实花瓶也是技术与劳动皆密集的行业,又费体力,又需会演戏,必须得具备体力脑力兼备的综合业务素质,她做得很吃力,也不出色。
程少臣悠闲地倚在沙发里,也不顾形象,她看得嫉妒。
“你在学校时跳舞吗?”程少臣问。
“我们跳‘红色娘子军’与‘走进新时代’。”
“你还参加舞蹈队?你看起来根本不像会去参加社团活动的人吧。我是说舞会。”
“你真小看人,我还参加过台球社呢。舞会?大二时参加得比较多,我只跳快华尔兹。”
“快华尔兹?你还真是……你运动细胞有那么好吗?”
其实跟运动细胞无关。沈安若不喜欢舞会,相识的男女在一起搂搂抱抱很是别扭,陌生人便更是尴尬。那一年总是去舞会,是因为班里的男生参加了校际礼仪比赛,请她陪练交谊舞的比赛项目。之所以挑快步的华尔兹,只因为虽然跳这种舞蹈的男男女女身体贴得最近,却最像纯粹的舞蹈,只能全神贯注,没有时间与精力去闲聊以及制造暖昧氛围,她最讨厌跳舞时对面陌生的或半生不熟的男子为了套近乎便问东问西,又不得不答。而跳快步圆舞曲时通常要少说话,因为稍不留心舞步便乱掉。更好的是,商务舞会里总是极少有快步圆舞曲响起,通常她只消一句话,便可以躲过无数的邀约。
偏偏好死不死的,没多久,大厅里恰恰响起了《春之圆舞曲》,虽然只有隐隐约约的音乐传来,却也足够了。程少臣站了起来:“来,看看你是否真的有运动细胞。”抓了她的手轻轻一扯,便将她拉到身前。沈安若都没来得及抗议,已经随他的舞步开始轻快地旋转。他舞技十分好,她只见得到周围一切都在旋转,旋转,周围景像变幻,连程少臣的脸都有些模糊,自己也几乎要被那股很大的离心力甩出去,但他轻握在她腰间的那只手令她很有安全感。真是荒谬极了,竟在这无人的偏厅里像傻瓜一样跳舞,她在旋转的间隙这样想。当她终于彻底晕眩的时候,舞曲恰也停了,程少臣顺势将她向后一送,她便恰好跌进一张单人的软沙发。
那沙发实在太软,她又晕,挣了半天竟也没坐起来,于是程少臣浅笑着递过去一只手,她立即抓住,被他拉了起来,沈安若站直了身子时,自己还抓着他的手。
他的手很瘦,但是指节有力,场面似乎有点小暖昧又有小小的尴尬,沈安若忆起他小时候练过琴的事,索性翻过他的手掌细细地看,他的手指非常修长,掌心纹路清晰。
“你难道会看手相?”
“嗯。”
“你看出了什么?”
“你聪明能干又有钱,还有很多艳遇。”
“还有呢?”
“你多才多艺文武双全,会打球会钓鱼还会乐器,至少懂两样乐器。”
“这么神?”
“当然。咦,那边就有钢琴,你可以为我弹一曲吗?”
“好。你想听什么?”
“《大黄蜂进行曲》。”
“……还有别的可选么?”
“《超级玛丽》?”
“我还是弹大黄蜂好了。”
他其实只弹了半小段,因不想惊动了外面,又弹得极轻,但是手指飞舞,非常优雅,沈安若直鼓掌:“你再来一段《第五交响曲》好了。”
程少臣好气又好笑:“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女孩子们是不是通常都点《飞越彩虹》?想装的古典点还可以一首《夜曲》或《月光》。”
“莫非你当年为了讨女孩子们欢心,所以把这几首练得最熟?那好吧,来一段好了。”
“多谢你赏脸,我看我们还是回大厅吧。”
天下所有的舞会到了后半场就变得有些狂欢无序,他俩回舞厅跳了几支舞,都觉得颇无趣,穿不惯高跟鞋的沈安若开始脚痛,于是舞会没结束他们便离开了。
程少臣送沈安若到她家楼下,下车替她开了车门:“要我送你上楼吗?”
“不用,现在不算晚。这个还你。”她打算将那只翠镯取下,却没成功。大概晚上活动量大,手腕发胀了。
“留着吧,很适合你。”程少臣淡淡地说。
沈安若胸口有些憋闷,直直地望向他:“为什么?”
“你不妨当今晚帮我的酬劳。”
“这位无产阶级兄弟,你真够大方。我的服务值不了那么多钱。”沈安若一口气地说完,突然觉得自己这话似乎有歧义,恨恨地紧咬了唇。
“那么当作生日礼物?我们是朋友吧。”
“谢谢,我生日早过了。”
他们俩这样僵持了一段时间,程少臣一直不说话,沈安若又试着脱掉那手镯,越使劲竟越脱不下,好像故意的一般,程少臣突然便轻笑了一下。沈安若觉得气,瞪他一眼:“我上楼了,改天快递给你。”转身便走。
“沈安若。”程少臣等她走出几步,突然出声。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回过头。
“你为何不认为我在追求你?”
沈安若一瞬间头脑有些空白,就那样看他一步步走来,站在离她不过半臂的距离。他高她许多,站得很近时,她必须仰着脖子才能与他对视。
月光很亮,恰好正对着程少臣。沈安若似乎是第一次在这样近的距离里看他。他的五官轮廓分明,鼻梁挺直,而他的脸此刻在月色里有一种玉般的光泽,显得十分的不真实。沈安若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神一向清澈,却始终是望不见底,而此刻,她在他眼中看不清其中的任何情绪,喜悦,期待,紧张,得意,甚至是她最常在他眼中看到的戏谑,全都没有。
“既然你现在是一个人,不如做我的女朋友。”程少臣的语气始终淡淡的,不像在表白,倒像在协商合同条款。
沈安若隐约在那一汪深不可测的水中看到很久以前的自己。那一年,也有一个笑容淡淡,心思难测的大男生,也是这样喊她的名字,在几米远外的地方对她说:“如果你到毕业都一直一个人的话,不如考虑一下做我的女朋友。”
虽然是夏天,但夜风吹过,她竟觉得有些冷,脑子里空荡又混乱,仿佛听见自己说:“你是不是喝多了。”
“我以为我已经表示得够明显。”
“你指今天?还是从很久以前?”
“这个很重要吗?”
沈安若在这场对视中败下阵来,她在那样深不可测的眼神下,觉得无所遁形,连眼睛都发涩。她垂下眼睛,盯着地上一颗小石子,低低地说:“我累了,我们明天再说吧,再见。”
她才刚要转身,突然手腕被拉住。下一刻,她已经被程少臣拉进怀里,而他的唇也同时覆过来。她反射性地挣扎了一下,却被抱得更紧。他的唇微凉,掌心却很热,温度透过她腰间的衣料渗入皮肤,她觉得身体的那一部分已经汗湿。程少臣吻得极有技巧,并没有用力,但她觉得不能呼吸,怎样都无法避开他的唇,而她的脚穿高跟鞋太久便痛得厉害,几乎站不稳,整个人的重量都被他撑住。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放开她,似乎在注视着她。沈安若匆匆地转身跑进单元门里,连头都没敢回。她不想看到他此刻的眼神,怕自己又要被笑话。
沈安若回家后发了一会儿呆,他终于要将自己当成猎物了么。她猜不透程少臣的动机,觉得头痛,索性把所有念头都挤出脑子。睡觉前她吞下两片安眠药,一切等醒了之后再说。
第二天是周日,程少臣并没打电话给她。到了晚上,沈安若在稍稍紧张的情绪中缓和下来,决定把前一晚的事归于他的恶质玩笑,并开始头痛如何将那只甚是昂贵的手镯体面地送还给他,而不至于伤了两人的和气。
结果周一上午,她刚开完会回到座位上,便接了值班室的电话:“沈小姐,有您的东西,请查收签字。”
“我这里有些事情,请你们帮我代签就好。”
“沈小姐,您还是自己来一下比较好。”
她匆匆赶到公司的门口,见快递公司的车正停在门口,递送员看见她便笑得有些奇怪:“沈小姐,有位程先生送给您的花,请问我该帮您送到哪里去。”
沈安若诧异了一秒钟,待递送员打开车厢,她终于明白他那的暖昧的眼神所为何来,车厢里竟堆满了香槟色的玫瑰,密密乍乍地排列在精致的正方形木盒里,分明是个小型的花圃。
“一共999朵,沈小姐,请您在这边签字。”
值班室里的小妹已经满眼红心:“沈小姐,好浪漫喔。”沈安若不但没感动,反倒气不打一处来,立即拨了电话过去:“程少臣,你有钱很了不起啊。”
她说完便有些后悔。她一向不是这样无礼又易怒的人,而程少臣似乎又特别喜欢看她恼火的样子,通常她越不高兴他就笑得越开心,这次又要如他的愿了。
果然程少臣的笑在电话里都听得分明:“我希望那些花可以代我表达我真心的程度。沈安若,我很认真地希望你做我女朋友。我们相处得还不错,不是吗?”
沈安若有些咬牙切齿,偏偏倪董事长的车正好从外面开进来,经过门口时停了下来。倪董按下车窗,探头看一眼:“咦,安若,这几天公司有什么活动吗?订这么多的花。”
“倪董,有个朋友为庆祝开业,送我们企业女员工玫瑰花作礼物。”
“这么有心?”
“嗳,是啊。”沈安若等倪董的车走远,吩咐一下值班室小妹:
“帮我把花拿出来,下班时给每位女员工分一枝。”
她突然觉得解气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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