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闻实录6—蛇诱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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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前引语:时之至间,不容瞬息,先之则太过,后之则不及——鬼谷子●
公元前1045年,周武王攻打殷都朝歌,可殷商的10万精锐部队,由攸候喜统领,在外征讨东夷,无法及时回援。朝歌空虚,商纣王捉襟见肘,不得已用奴隶仓促拼凑一军迎战,谁料奴隶们阵前反戈,朝歌破,纣王鹿台**,殷商灭。但商军统帅攸候喜的那支10万人的军队,既不曾降周,也没有复仇,而是与林方、人方、虎方三地的15万商朝遗裔,一起神秘的失踪了,25万人从此下落不明,成为千古疑案。而遍布三地的,史载长达数十丈,围三丈余,厚**寸的,被称为造舟神材的涕竹,也消弭殆尽,从此绝种!
时光转眼间流逝了三千年!美洲奥尔梅克文明遗址,拉文塔神庙,考古学家发掘出了十六尊高冠雕像,造型酷似殷商武士,雕像的头颅被塑造的高而且长,与殷商习俗契合。16尊雕像中,15座为黑色,呈同心圆排列,唯一一座红色雕像和6块玉石圭板,被簇拥于圆心,圭板上刻满了商殷甲骨文。据专家考证,玉圭板上刻的正是殷人先祖蚩尤、少昊、帝喾、简狄等的名讳。
该发现震动了整个考古界,另外,还有秘鲁依卡陶盆殷文、危地马拉圣马尔科斯玉圭殷文、密西西比流域土著的伏羲、女娲、蚩尤贝雕、美洲易洛魁人的‘蚩尤神风后归墟值夜扶桑图’、秘鲁查查文化夸父石雕、奥尔梅克炎帝神农龙身品字火焰纹等等,都具有‘浓烈的殷商文明特质’……美国哈佛大学学者艾克霍姆曾提出:“美洲文明可能起源于青铜时代的商朝,因为太平洋两岸同时期拥有类似的艺术风格和宗教意识。”
三千年前的历史似乎已初窥端倪,周灭商后,部分商族遗裔见大势已去,既怕遭到杀戮,也不甘心从统治氏族沦为被统治氏族,于是举族迁徙。殷人原本就是九夷中最擅长航海的种族,故他们大都选择了出海,另辟生存空间。如商贵族箕子,带领殷朝遗老故旧约五千人东渡到朝鲜半岛,创立了朝鲜历史上第一个王朝——箕子王朝,便为典型的例子。
在殷人东渡的浪潮中,攸候喜率领的25万人,被强大的黑潮暖流所左右,飘航过琉球群岛、库页岛、阿留申群岛,再沿着南下的洋流,最终,有一批幸存者抵达了美洲大陆。
而美洲的印第安人本来就源于亚洲,这是有定论的。DNA分析可以证明印第安人主体至少在一万年前就到达了美洲。因此,殷商遗裔三千年前的海外移民,只能算是蒙古人种的第二次远地迁徙,也许是同种的缘故,也许是血浓于水的亲切,总之当时美洲的原著居民,接纳并周济了已经精疲力竭的殷商遗裔,使其终于定居下来,而其带去的殷商文明如新鲜的血液,注入到美洲原始的文明脉络中,水乳.交融,最终浑然一体。
听到此处,我似乎顿悟过来,打断马歇尔道:“因此,古印加文明的最高秘密,隐藏在古华夏文明气息的古镜里面,是完全顺理成章的。而史上的未解之谜虽然扑朔迷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终究水落而石出,妙哉!”
李鲤也听得兴起,笑道:“不提还罢,一提,我也想起曾经听过殷人东渡这么一说,如中美洲尤卡坦半岛上的玛雅人,便自称是‘三千年前由天国乘涕竹舟经天之浮桥诸岛,到科潘河畔种豆麦黍粟的农民’。而住在支华华的殷福布族也自称为殷人血统,他们的传统问候语是:殷地安,意为‘殷人新地平安’,也有祝愿故土殷地安泰之意,这句打招呼的口头禅曾通行于美洲。当初,哥伦布初次踏上这片沃土,见当地居民友好地向他道:殷地安,他便误以为自己是到了东方的India(印度)了,便欢天喜地称其为‘印第安’,直到后来才发觉原来自己抵达的竟是块新大陆!正如美国历史学会执行会长塞缪尔.盖蒙所说:事实是,不是哥伦布发现了美洲,而是美洲人发现了哥伦布,他迷路了。”

众人皆笑不可抑,我冲妹子道:“莎莎,去把我那瓶最烈的龙舌兰酒取来,咱们今天要以史下酒!不醉无欢。”又扭头对马歇尔道:“那老周似乎对这段渊源颇有研究?”
马歇尔回答:“老周便是迁徙到美洲的殷人后裔。”
我不解:“周与商有大仇,既是殷人后裔,又为何姓周?”
马歇尔答:“我倒也听老周说过,说是1908年的墨西哥革命,有数名华侨被杀。清政府派欧阳庚为特使,前去索赔。欧阳庚到达墨西哥后,当地的印第安殷福布族人围住使馆请愿说:‘我族全是中国血统,殷人后裔,是3000年前从天国经天之浮桥诸岛到这里的。墨西哥革命时,杀死族人750名,请求清政府一并保护索赔。’欧阳庚急忙请示摄政王载沣。然当时的清朝已是一副一触即溃的朽架子,无力照应,载沣回信道不予相助。”
李鲤一拍桌子:“无能!窝囊莫过于此!其实,最令人愤怒的,不是外人加诸于身的拳头,而是亲人薄情寡义的沉默。”
马歇尔接着道:“是啊,印第安殷福布族人沮丧之极,也失望之极,感觉已被故土所抛弃。然而事过境迁,公元22世纪后,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强国,也许是出于一种补偿心态,特意设立了一个专项基金,帮助印第安殷福布族。老周原本姓殷,天生‘苯丙酮尿症’,便是得此基金资助而健康长大,更是申请到一笔丰厚奖学金到中国学医,他在医学院里交一知己,姓周,按照印第安习俗,知心换命的朋友便要换姓为证,那周姓同学也是不羁之人,竟欣然而从善如流,只道,无论商周,都是华夏血脉,何分彼此?”
我见莎莎把酒取来,还体贴的放了一碟盐,三片柠檬,我斟上满满三杯,笑道:“这是南美最烈的酒,咱们就按照人家的传统方式来喝,先干为敬。”然后把盐巴撒在手背虎口上,用拇指和食指握酒杯,再用无名指和中指夹一片柠檬片。迅速舔掉虎口上的盐,接著把酒一饮而尽,再咬一口柠檬片,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只觉酒过口森严如深秋之霜,入腹凄殇若剑芒割肠,辛辣劲烈,**夺魄,那滋味真是酣畅淋漓!
李鲤和马歇尔也依样画葫芦……边聊边喝,不觉已过三巡,我见马歇尔的目光又逐渐呈痴呆状,暗忖再不问此人恐怕又要酩酊大醉了,便道:“马歇尔,古镜里的印加Khipu,究竟说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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