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青春脚步 二 齐家五朵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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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新顺每天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便是到宝贝女儿们的房间清点人数。
“一个、二个、三个、四个……”就像是班长清点他班里的战士,又像是在买萝卜。
五个孩子睡在一间房间里,一张小床是大姐齐莎娜的,剩下的姐妹四个睡在两张架子床上。
齐家五姐妹在学院里挺出名,就因为长得漂亮,而大姐是齐家几个女孩里最漂亮的一个。
齐莎娜长得挺黑,但是黑得俊俏,五官小巧秀气,和人说话时,那双单眼皮的黑眼睛很还爱使劲一翻一翻的,一翻,眼皮就双一下。她的性格很活泼,说话时总爱夸张地大笑。一笑起来,丰满的身子一抖一抖的。
齐莎娜每天骑一辆红色小坤车去,薄薄的合体的对襟小花棉袄紧裹着她匀称的身材。脖子上扎条粉色的纱巾,迎风飘扬,脚上蹬一双黑色扣袢高腰皮鞋。这身行头在学院里那些成天穿着父母改过的旧军装的孩子中间很惹眼。
老二齐鸣娜是个很文静的姑娘,和她大姐性格截然不同,很有主见,也爱幻想。尽管她不像姐姐像朵花似的那么出众引人注目,但是她很文静,乌黑的眼睛总是静静地看着一个什么地方,很有股书卷气。那种文静的书卷气衬托出她淡雅的美,像一株不被人注意的清秀的文竹。
夏天来了,她把两条又粗又黑的辫子盘在头上,细长的脖颈露出来,身体像小鹿一样的柔韧结实,很像俄罗斯被流放的某个十二月党人的妻子,很有些贵族气质。外表文雅柔弱,但是内心却十分坚毅刚强。
有人说齐家真正的瑰宝应该是她,而不是大女儿齐莎娜。
暑假里经常有些男孩女孩来找莎娜玩。说是她的同学,还有同学的同学。他们一起去游泳,去看电影。
跟她最好的两个女孩,一个叫李蒙蒙,是马列主义教研室主任李平凡的女儿,风风火火的,像个假小子。另一个叫雪琴,是莎娜的初中、高中同学。
雪琴的家在城里住,她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夏天来了,雪晴穿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衫,黑色的长裙,流淌出不可思议的简洁和飘逸,与抓住车把的纤纤十指,从腰间到脚踝优美曲线的自然流泻,以及不经意间的举手投足,构成了与生俱来的高贵和典雅。那挺拔向上的身材,很自然使人联想起她身后那棵挺直的杨树。
随着她轻轻的脚步,飘过一阵淡淡的清香,院子里好像也一下明亮起来。那些男孩喊叫起来就格外响亮。大人小孩都爱看她,觉得能看看她,跟她说句话,心里挺温暖的。雪琴和每个人说话都会让人感到很亲切,像是多年的好朋友,像静静的湖水一样柔和舒适地包围着你。那双清澈的眼带着浅浅的巧笑,平静深深地注视着你,让你想起真正的美丽应该蕴涵良好的教养。
她对别人说起自己的父母,总是说:爸爸怎样,妈妈怎样。这样的称呼,并没有让人产生丝毫矫饰做作的感觉,和那些“我爸、我妈”的叫法相比,反而更让人感到亲近。
难得的是雪琴并不因美丽而矫情、骄傲。
这个世界上任何女孩都会希望自己长得漂亮,都有美丽的梦想。不管你是欧洲的公主,还是走在乡间田陌之间的民女;不管你长得像块土坷拉,扔在外面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还是有一身令人烦恼的赘肉,胖得像个沙发,你还是会希望自己美丽。哪怕胖,也属于胖得可爱、有气质,或者是性感那个档次的。你的愿望是让别人注意你,欣赏你,因为这是个欣赏美丽的世界,美可以给人带来赏心悦目。
所有的女人一定都作过美丽的幻想,就如同做发财的梦想一样。因为美丽是女人的财富和资本,一个女人,哪怕你什么都没有,只有美丽,你也就什么都有了。
美丽的女孩很多,但是拥有这份财富而不自持骄傲,保持平常心态的,确实是非常难得的了。
每次雪晴一来,齐莎娜的母亲马容英就拉着雪琴的手,嘴里啧啧感叹:“看看,这才多久没见就出落成大姑娘了,这不是仙女下凡了吗?!我原来还以为就我们家莎娜、鸣娜长得俊,跟这姑娘一比可就比下去啦。”
巴尔扎克说过:要让一个女人承认另一个女人漂亮,还不如吊死她。
真心夸奖别人美丽的女人有两种,一种是被夸的人确实漂亮,叫别人心服口服;另一种是夸奖的人是个老年妇女,因为美丽于她已经无用,她已然退出竞争行列,自然超脱放得开。
来得最勤的是两个男孩。
一个叫李健,个子很高,长得说不上帅,一脸的青春疙瘩豆。那男孩骑车进来,先朝齐家的窗口瞄一眼,然后左腿撑地,右腿往下一绕,顺便连脚蹬子都支好了。随后车都不锁,几步窜上楼去,长胳膊长腿带上去一股风。
另一个叫江小龙,长得敦敦实实。脑袋圆圆的,头发硬硬地乍着,像个仙人球。他家是海军大院的,从家里到学院要骑一个小时的车,暑假里,他就那么天天顶着日头来,再顶着日头回去。来了以后,擦把汗,往架子床的下层一坐,光是看着齐莎娜在那又说又笑也不怎么吭声。后来来了一听见李健在屋里,他就在门口站一会儿,然后转身慢慢走了,第二天再蹬着车子来。
他俩一来,院里大人小孩就意味深长地看看那个窗户,希望能发生点什么事情。
什么也没发生。
齐莎娜在这方面说得上十分成熟。
她和他俩都好,哪怕是两个人一起来,她照样谈笑风生,应付自如,让人觉得她像个举止高雅的贵夫人,她家里摆放着两张架子床转不过身的房间就是她幽雅的会客室,是个文艺沙龙。
两人走时,齐莎娜在大家的注视下慢悠悠地送到楼洞门口,像个芭蕾舞演员目不斜视挺胸抬头收腹撅迈着八字步,单眼皮神气地一翻一翻像只摇头摆尾骄傲的鸭子。
齐莎娜小时候学过跳舞,还拿过市少年宫舞蹈比赛独舞的第二名。这显然成了她的资本,走到哪都要拿出一副与众不同练过功的架势。平时在家里时不时地要夸唧一下来个大劈叉,或是把腿高抬到架子床上层横栏上,还继续和几个目瞪口呆盯着她的女孩从容不迫微笑着说话。她弯腰从床底下够东西,一条腿撑地,另一条腿高高地向后抬起,让人想起孙悟空被二郎神追打时变作的那座向后竖起一根旗杆的土地庙。

沈家、杜家与齐家的孩子老死不相往来。
那年代年龄相仿的男孩、女孩一般都不说话,谁要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和年龄相仿的异性说话,那问题就严重了,倒不至于活不成,反正得做好至少被起哄一个礼拜的准备。

大军、品忠和莎娜从幼儿园就在一个班,现在三个人见面照样不说话。
见面不说不等于背后不说。
一帮小子们在一起说不上一会儿话,肯定要转移到齐家姐妹身上去。“我反正看不上她,脑袋一天扬得高高的,跟小伙儿的毬一样,劲儿劲儿的。有什么呀,我们同学他姐就是芭蕾舞演员,我去过芭蕾舞团,像她那样的在人家那一抓一大把。她长得忒黑,而且唧唧喳喳的,一点不温柔。”沈大军说。品忠笑着说:“我怎么听着这话有点变味啊,葡萄吃不上就说是酸的……”“我稀罕她?你知不知道那家伙和多少男的有交往?我听说那些小军官都有打她的主意的。”大军哑着嗓子说:“我听说上次有几个小参谋打赌,看谁敢到她家坐一下。你记得冰场上跟咱们比赛输了的那个姓严的家伙吧,那小子特愣,他真的去了,傻了吧唧的进了齐家,什么话都不说,就那么大摇大摆地进去,其实他压根就没敢坐下,顶多在人家家走廊转了一圈,这回来可就有的吹了。”“他赌赢了?”“那当然。”“那天幸亏齐家没大人,只有他家老四老五在,等他走了,那俩傻蛋怎么也说不出来的是谁,算是让那小子白钻了一次空子。”“我发现你小子说是看不上人家,可是观察倒挺细的啊……”“我这人没别的本事,就是爱观察人。”大军一点没听出品忠在逗他。
品忠和莎娜不来往还有一层原因。
品忠的父亲杜敬兰和莎娜的父亲齐新顺是一个教研室的教员,参加革命时间差不多,又都是中校军衔。
两人互相瞧不上眼,老是死顶死抗的尿不到一个壶里。
齐新顺是正经八百的苦出身。往上数三代都是硬硬棒棒长工的干活。他7岁那一年,家乡大旱,一家人从山东老家逃荒要饭到了河南。路上有一天父亲出去要饭就再也没有回来,母亲带着他们兄弟两个在一座破庙里等啊等,直等到第二天下午,来了一帮耍杂耍的卖艺人。齐新顺的母亲见丈夫不回来,自己带两个孩子饥寒交迫,举目无亲,就央求领班的收留他们。正好领班的老婆刚生了孩子,需要有个人洗洗涮涮照顾着,就答应收留她,但是有个条件,她身边只留个大的孩子,大的可以干活,小的纯粹是个拖累。母亲见班主肯收留他们,喜出望外,想了想,一咬牙,跟班主要了两块菜饽饽,拉着小儿子到了村子里一家大宅户家的门口,一边塞给儿子一块菜饽饽,一边告诉儿子:“儿啊,这家人有饭吃,等他家人出来,你求求他们,把你留下完转身就走,儿子追上问:“娘,那你上哪?”母亲抹把泪说:“儿啊,你留下,咱娘仨可能还有条活路,要不就都得死在这路上做野鬼啊。”见儿子抓住她不放手,她又说:“娘就在那庙里等你,人家要是不要你,你就再上庙里寻娘来。”
娘走了,齐新顺又返回那家人家。他听娘的话,吃了那块菜饽饽,就在门口死等。第二天一大早,那家男人开门看见一个要饭的蹲在他家门口,正要撵他,他上前说是他娘叫他在这等的。那男人听他说完半信半疑,跟他到庙里去寻他娘,娘和哥哥早没了去向,这才相信了,回来一盘算,孩子尽管小,但是看着还挺机灵,养两年,顶个大小伙子了,而且一分钱工钱不用给,就把他留下了。
齐新顺这一呆就是五年,给那财主家抱孩子、放羊、喂猪,当小工,什么活都干过,可主人家欺他是个孩子,连顿饱饭都没给吃过,更别提工钱。他之所以能在这呆下来,就是因为他记住母亲的那句话--到庙里去寻母亲,他老想着能在那找到母亲和哥哥。长大了他才渐渐明白,母亲不会再回来了。
抗战爆发后,一支八路军的部队从村上过,他那年才十三岁,就跟上队伍走了。刚参军时他连个名字都没有,只知道他爹姓齐,娘叫他二娃子,那家人见他脑袋后面留根小辫子,又叫他小辫子,到了部队连长给他起了现在的大号。
齐新顺参加部队赶上部队扫盲,他就跟着连里的文书学写字。文书发现他很聪明,认字认得挺快,就单独给他多教一些字。渐渐的,他能看懂一些宣传小册子了。后来他给团政委当通信员,政委发现这个小鬼不光学写字学得快,还爱编些顺口溜、打油诗什么的,顺口溜尽管编得糙,可是他文思敏捷顺嘴就来,正好师里组织宣传队,他觉得齐新顺是个人才,就把他派去了。齐新顺在宣传队认识了一个战地记者,他陪记者到连队采访,慢慢的混熟了,记者说他的苦出身可以写个剧本,他一想反正就当作是化,于是就一边行军打仗搞战地宣传,一边写写画画,后来在别人的帮助下,疙疙瘩瘩的还真搞出个独幕剧,叫《小辫子翻身记》。他本人就演那个苦大仇深的小辫子。由于演的是自己的亲身经历,每次演出齐新顺都能很自然地入戏,加上他个子小,又长了一张娃娃脸,把个苦大仇深的小辫子演活了。每当演到娘把他扔到地主老财家的门口离去时,都能赚取台下大妈大婶一把一把的眼泪,他们这个剧在晋察冀解放区演红了。齐新顺也就成了革命队伍中高玉宝式的作家。后来齐新顺进了抗大学习,解放后又进南京军事学院学习。58年被派到北京这所部队军事院校马列主义教研室当教员。
在教研室里,齐新顺顶看不惯的人就是杜敬兰。
他觉得杜敬兰就是革命的投机分子。
不就是仗着多喝了两年墨水吗?这种人的政治背景都复杂得很,看着得势了,就投靠。杜敬兰尽管不同于国民党留用人员,但是受资产阶级教育那么多年,不论生活方式还是世界观绝对都是资产阶级那一套,他对的感情怎么可能单纯。
同样,杜敬兰从心里也压根就瞧不起齐新顺。
泥腿子还抖起来了,你能上讲台还不是占了工农教员的光,大老粗!我上大学的时候你还在猪圈放猪呢。一上讲台就出洋相,连字都念不准,愣把恽代英念成了浑带英,底下学员笑话他,他还不知道,听说在军事学院毕业考试的时候,吓得尿裤子了,真丢人!现在可真是的,连这种人也可以上讲台了,我看你连小学生都带不了,竟然还到军事院校来混事。
马列教研室里他俩的资格算比较老的,教研室的副主任调走了,这个职位的空缺无疑使他们两人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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