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辣酱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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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识我爸?”林风后悔说的太多了。
“怎么不认识,我和你爸以前还是同事呢。”络腮胡子大笑起来,“你小时候去医药公司玩的时候我还抱过你,没想到都长这么大了。”
林风心想这络腮胡子看来以前是医药公司的职工,后来调去了卫生局,这样想来,倒是也合情合理。
“你回家可以问你爸,认不认识张槐。当初他开药店的时候,库房里那些药材可都是我点头白送给他的,那时候市价也值个两三千块了。”张槐笑呵呵的说。
林风记得老爸后来曾经说起过当初创业的趣事,那时候医药公司管理的不严,他又是管仓库的保管员,私下里能弄不少的好处。药店开业的时候,以药材过期的名义,把很多好药材都当作垃圾,用麻袋装回家去,转手就送回药店卖,一来一去无本万利,赚了不少钱。
那个年代,人们的**才刚刚被点燃,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而如今的这个年代也是一样,九三年之后,追逐财富被摆上了台面,人们的思想经历了风雷涤荡,都想要向“钱”看,无数个机会涌上海面,等着那些胆子大的人下海去捕捞。
张槐知道林风和林宏新的关系之后,变得更加健谈,说了不少当初和林宏新同事的事情,其中很多故事林风都闻所未闻,听到老爸年轻时候比自己荒唐的多的趣闻,真是哭笑不得。
张槐越说越高兴,非要林风陪他喝点,林风无奈,陪了一瓶啤酒。一老一少聊的倒是很投机,从中午一直吃到下午四点,天色都擦黑了才算是结束。
林风临走的时候,张槐还硬塞给他一盒店里做的紫菜包饭,让他带回去吃。
等林风走了,张槐的老婆,八仙饭店名义上的总经理卢月秀不解的问:“那是谁家的小孩啊,你怎么跟他吃了那么久。”
张槐嘿嘿一笑:“你猜是谁家的孩子?”
“我怎么会知道,不过我看这孩子的眉眼有点熟悉,总觉得在哪里见过。”卢月秀以前也是医药公司的职工,跟张槐结婚有十几年了,这两年医药公司效益不好,职工们都自谋出路,她停薪留职之后开了这家饭店。
“你没见他长的跟林宏新年轻的时候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吗。”张槐说。
“是林宏新家的孩子?都这么大了!”卢月秀感慨的说。
“可不是吗,都这么大了,而且很不简单呢。林宏新竟然有这么个出色的儿子,真是……”张槐啧啧道。
“对了,前两天换照的时候,不是说林宏新家的执照被卡住了吗。”卢月秀问,“药监局新来的那个局长想整他?”
张槐微微点头:“今年过年各家药店争着抢着送礼,就他一点动静都没有,新局长要是不给林宏新穿小鞋,这头三把火点不着,以后谁还把他当回事。”
“你和林宏新的关系不错,也不说给他提个醒。”卢月秀埋怨着。
“我怎么没跟他说过,不过林宏新的脾气你也知道,他要是瞧不上眼的人,路上碰见连个招呼都不打。”张槐摇摇头叹气说。
“那这次换照的事情,能办成吗?”
“不知道,看药监局那边下多大的决心吧。”张槐丢下这句话,便回后面的小屋睡觉去了。
林风离开八仙饭店,走在路上,琢磨着张槐这个人,觉得他还挺有趣的。
两人这一下午都是在闲谈,涉猎的话题五花八门无所不包,当时说的口若悬河,现在回想起来,林风有点后悔说那么多话。
“以后还是低调一点的好。”林风不想做惊世骇俗的事情,他的个性说到底有点闷骚,闷声发大财最好,实在不行也至少要保持低调。
他见证过未来十几年中国的财富史,有多少人的名字显赫一时,登上各种富豪榜,可又有多少人风光之后就黯然收场。有些人销声匿迹,有些人甚至锒铛入狱,说到底除了原始积累的确不干净,某些手段违逆了权力的意志之外,最重要的是他们不够低调。
这些经验让他了解到,中国这个社会有些准则古老相传不信不行。比如枪打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老辈人传下来这些话,可不是无中生有。
“这样算是三省吾身了吧。”林风暗笑。
他取出传呼机看看时间,已经四点半了,肚子很饱,方才吃的东西还没消化,倒是不着急回家。
天气已经一日复一日的渐渐暖起来,这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虽然天色已经擦黑,可是街上还是很热闹。
找了个公用电话亭,用IC卡给老妈打了个电话说不回去吃饭了,然后林风就在街上转悠起来。
转悠了一圈,来到新华大街南的一片平房前,再过两年这里会被夷为平地,然后盖起三座居民楼来。林宏新后来在这里买了一套房子,全家搬到这里。
林风还记得后来很红火的红日铁板烧就开在这里,这也勾起了他下午和张槐聊天时候的那个念头。

红日铁板烧门庭若市的状况从开业起就一直持续,红火了七八年,直到二零零九年依然不见丝毫的颓势,这在穆河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奇迹。老板的儿子后来开了一辆奔驰ML350招摇过市,很是惹眼。
如今大楼还没盖起来,红日铁板烧的老板还不知道在哪个旮旯里猫着呢,林风脑子里转过许多个想法,想要先一步把这家店给开起来。
大事业或许干不成,小打小闹总该没问题吧。林风心里这样想着,开始琢磨起来。
红日铁板烧之所以受欢迎,重要的一点是他家的调味功夫到家,除了肉质鲜嫩,味道调理的好之外,吸引顾客的是他家那个独门秘方的辣酱料。
据说那辣酱料的配方是老板从穆河一个朝鲜族老头手里买来的,后来发财之后,他给了老头十万块,让老头搬家了。从那以后,谁也不知道那秘方的底细了。
“要是我能把酱料弄到手,事情就成功一半了。”林风搜索着支离破碎的记忆,隐约的记得那老头最初是在朝鲜屯子里开了个家庭狗肉馆,红日的老板去吃狗肉的时候发现他调配的辣酱好吃,出钱买了下来,才成就了日后的事业。
思来想去,林风绝对先去找那个老头,既然知道他是开家庭狗肉馆的,范围就缩小了很多,大不了一家家的去吃。
第二天是开学的日子,课程倒是不怎么紧,下午三点就放了学,林风把书包丢在周云飞家,打了一辆车直奔朝鲜屯。
穆河有两个朝鲜族聚居的村屯,都在县城的东边,距离县城大概十公里左右,一个叫兴隆村,一个叫高丽村,不过城里人都直呼为东鲜。
林风先到的是距离稍近一些的兴隆村,他路上问过司机,知道村里有三家家庭狗肉馆,最好吃的一家姓朴,家里的男人外号叫朴大脑袋,手艺非常的地道。
所谓的家庭狗肉馆就是朝鲜族人开的家庭饭馆,来吃饭的人可以自己买狗带来,也可以买他们养的狗。
活狗屠宰之后,再用朝鲜族的做法炖好,配以腌制的小菜和调配的辣酱,坐在火炕上,喝着朝鲜族的米酒,运气好了还能欣赏一下朝鲜族的歌舞。
这样子烹饪出来的狗肉新鲜干净,而且味道非常好,深受城里人欢迎。很多人吃腻了城里的馆子,都开车跑到东鲜的两个村子里来吃狗肉,也因此狗肉馆越来越多,两个村子加起来至少有十四五家。
好在现在还是一九九五年,家庭狗肉馆的数目还不是很多,林风径直奔去朴大脑袋家的狗肉馆,在门口下了车。
两栋大瓦房前是个大院子,院子用木栅栏围着,顺着栅栏的缝隙就能看到里面有几只铁笼。
林风看到三五只黄狗在铁笼里或坐或卧,等待着成为人类的口中食物。他是个爱狗之人,却也吃狗肉,性格偏偏这样的矛盾。瞧见那些狗儿可怜的样子,他心里叹息一声,轻轻一推院子的铁门,开了。
一进院子,狗吠声就响起来,听到狗叫,房门打开,一个朝鲜族小姑娘探出头来,一见林风就高喊道:“爸爸,来客人了。”
朴大脑袋人如其名,顶着一个很大的脑袋走了出来,让林风想起“大头大头,下雨不愁”。
“要吃饭吗?”朴大脑袋的普通话说的不是很好,有点生硬。在穆河,很多上了年纪的朝鲜族人汉语都不标准,林风早就司空见惯。
“我不吃饭。想买点辣酱和咸菜,可以吗?”林风问,他手头没什么现金,狗肉可吃不起。
“行啊,买多少?”朴大脑袋问。
“咸菜一样来一点就行,辣酱多来点吧。”林风说。
朴大脑袋点点头,回头冲身后的小姑娘说:“你领他去拿咸菜,看看咸菜,我拿辣酱。”
这些家庭狗肉馆也都顺带着外卖咸菜和辣酱,只要有钱赚,倒是不介意生意大小。
小姑娘其实并不小,应该也有十四五岁了,跟林风现在的年纪差不多,不过看起来嫩一些。
其实仔细看她,皮肤要比一般的汉族姑娘更白皙些,而她的脸也很漂亮,让林风想起日后火爆一时的那些韩国人工美女,不过这小姑娘应该是天然的,日后想必会出落成个大美女。
随便取了些咸菜,朴大脑袋也拿来了辣酱,给林风用个黄桃罐头的瓶子装了一瓶子。
林风付了钱,告辞出来,在瓶盖上做个记号,便要再去第二家。才走出朴大脑袋的家门,就听见大声的呼喊。
他一扭头,见一个矮个子狂奔而来,身后一群年轻人提着铁棒铁锹在追。
林风眼尖,一看矮个子的脸,心里一惊:怎么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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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那天,本来的30几个收藏一下子被清零,我也不知道触犯了什么规定,问了一下也没人理会,真是太打击技击性了……目前为止,收藏14个,看来这书不太受欢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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