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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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修问我打算什么时候离开,我说再等等,想看到赵六叔眼睛复明,昆修没再说什么。
等我一觉睡醒,发觉在一马车上。这才晓得,趁我睡着时,昆修给我打包上车直接运走。为此,我以前所未有的勇气与昆修大吵一场。
这是我来这个世界后,第一次真正的发火。
我是那种表面温吞,实则倔强的人,轻意不发火,一旦动了气就决不妥协。
一同上路的还有八名月族武士,为首的名叫归夜,我和昆修冷战,受苦的却是他们,昆修整日处于暴走的边缘,常常迁怒,让归夜他们时刻有刀架在脖子上的错觉。
到姚集(楚国西北的小镇)停留两个月后,昆修安排了一名叫寄奴的小僮随行,自己则留了下来,因为一直持续的冷战,我们互不理睬,上路时,我死要面子甚至未看他一眼,没想到,这一分开就是大半年。
寄奴还不满十六岁,却一付少年老成的样子,做起事来有板有眼,刚开始总是小心恭敬的样子,没过两天就进入状态,五天后已经面目可憎的开始对我指手划脚了。
相对于寄奴的没大没小,归夜他们就有规矩多了,寄奴冲我鬼叫的时候,他们都没帮腔,也就是站在一旁笑着看,是啊,是啊,谁让我是害他们在白色恐怖下挣扎两个多月的罪魁祸首。
我们一行十人按预先定好的路线,走走停停,由于我刻意、无赖的要求,行进速度慢得不能再慢,归夜几人虽然不满,但也无可奈何,放纵这下,我一向隐藏很深的恶劣品行肆无忌惮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下河摸鱼、上山撵兔子,爬树掏鸟窝,钻山洞淘宝,所到之处,宿鸟惊飞百兽逃窜,木悚林惊神鬼不静,休息的时候就同归夜、习肃他们胡侃乱哨,一段日子下来,除我以外的所有人居然开始享受这种磨洋工式的行进速度,奴儿刮噪的催促听不到了,沱锐、禹鹫几人也不冲我翻白眼了,就是嘛,如此好山好水,不大大的享受一翻,岂不辜负?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幸有我来山未辜’嘛。
我象是回到了儿时无忧无虑的时光,玩着闹着开心着,我知道这样的日子不会太长,我尽情地挥霍,却又无比珍惜。
与昆修的联系一直没断,每隔几日就有鹰隼传信,只是除了行程和必要的安排,没有关于我俩个人的只言片语,虽然当初的怒火早就没了,可因为总能感到他故意做出对我的漠视,让我这口气堵着一直咽不下。
本就不是我的错,我当然不会低头。最重要的是,我需要时间慢慢理清对昆修的感情。
我不认为现在已经爱上昆修,也搞不清对昆修怀有的感情到底是哪一种,反正绝对不同于云展,所以我困惹,其实爱到底是怎样的我并不明白。
长途旅行一般,一路游山玩水不说,还被照顾地十分周到,半年下来,我竟然长了几斤肉,胃口也好了不少,与奴儿和归夜几人相处的越来越融洽,都把我当成了自己人,体会到这一点,心情前所未有的轻松。
玩厌了所有的把戏,我无聊地又缩回马车安安分分地看起了书。**位一直是我的盲区,正好趁此好好学学。
不要以为这半年我一件正经事没做,我滴贡献还是很大滴,不然你以为习肃和沱税那两个臭屁到不行的愣头小子怎么会安安份份跟我在路上耗。

看看他们身上的行头,几乎都是我改良过的,首先是绑腿,一条长长的带子将小腿不松不紧的绑好,对于经常赶路的人来说,好处不是一点半点,就这,归夜几人就高兴了半个月。
然后是双肩背包,我老人家亲自设计的多功能旅行背包,其实是按照前世我的阿迪达斯包设计的,只不过把拉链改成扣子或收口。
他们的衣服也略做了修改,更利落更方便,还有护手,借鉴了当初学轮滑时买的那套护具的样子,用厚实的棉布细缝,很舒适,平时也不用摘下。
出色的成果让我上了瘾,兴奋之下,依照漫画上的样子设计了几款飞镖暗器,改良了刀剑的把手,甚至还设计一款匕首,仿美海军陆战队标准配备,不管冶炼水平达不达的到,样子一出,其杀伤力及实用性彰显无疑,都是行家,那口水流的,哗哗滴。。。
看着虎虎生气的几名武士,越来越有日本忍者的感觉,专业呀,吼吼,我滴,都是我滴,功劳哇~~。
最让我头疼的就是鞋子,刚出谷时就吃过苦头,那时没顾上,现在是忍无可忍了,挑灯夜战,设计了一款高邦系带鞋,千层底又加了兽皮,防滑又耐磨,以目前的制做工艺和技术水平,只能是这个程度了,不过,鞋一上脚,就很满足了,蛮舒服滴,带子一抽,跟脚!
臭屁的沱锐两眼呈星状,饱含热泪,以无比虔诚的态度,颤音说道:老大,再发一双。
我差点摔死。
禹鹫也跟着煽风点火,猴子似的上蹿下跳,真是让人头痛的家伙,他们又不是不知道,这一双鞋子做下来光成本就要二两银子,是普通鞋子的10倍,我这一路可没少花钱,也不知月族的财政收入如何,不要给我败光才好啊。
禹鹫被禹枭的一计栗凿打跑。
禹枭是禹鹫的哥哥,仅次于归夜的存在,很有些城俯,不同于禹鹫又圆又大的正太眼,禹枭天生一双鹰眼,锋利冷酷,是这些人里唯一让我有压迫感的家伙。
总之,这一路上,不断有实用新型诞生,只要一到了聚居区,就小停几日,发疯似的四处找手艺人按我的图纸紧催快作,已经成了那几人的行事风格,我俨然成了小集团的技术中心,奴儿随然还是象管儿子似的管着我,不过,看在他是真的关心我的份上,也就不计较了。
我们的下一站是平阳,位于缅国境内。
平阳是一座自治城,另有百里外的雁泽、浰水两座小城附属于它。
城主名叫孤竼裴,据说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但却奉行铁腕政策,行事凶残,杀戮深重,五年前杀死原平阳城主孤原--他的伯父和三个堂兄继任城主之位。
这样的人物在小说和电视剧中常常出现,我还是蛮好奇的,想亲眼见识一下,到底是怎样的三头六臂。
吃过午饭,一行人继续赶路。
傍晚时分,进了平阳城。果然与别处不同,繁华之极。
破天荒,头一次我向归夜要一份关于孤竼裴的资料,不理会归夜的探究,禹枭的犀利,奴儿的不以为然,我满脑子都是乍看到平阳城时的震撼。
第一次见到如此气势磅礴、坚不可摧、雄伟的古代城池,静静的座落于群山脚下,俯看广漠的丘陵平原,威严神圣,不可侵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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