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安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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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梦璃不是说他明天才会回来吗?怎么……我目不转睛的盯着面前的男子,看的眼睛也不眨,真是个优质美人,让人雌雄莫辩,究竟是怎么样的风水,才会养出一个如此颠倒众生的脸。
我忍住将要流出的口水,如此一位美人,竟然只是一名乐师,未免太大材小用了吧!如果在二十一世纪的话,我一定有办法将他捧为大红大紫的明星,才不会让这么一张美丽的脸做幕后工作!
美人见我完全石化,捂嘴一笑,风情万种,歪着脑袋:“安某有什么地方不对吗?姑娘为什么不说话?”
我一愣,对上他笑意正浓的丹凤,回过神来,有些尴尬的侧过身让他:“安逸先生请进。”
安逸大大方方的登堂入室,在与我擦肩而过的那一刻,我竟然觉得有些熟悉,一时想不起自己什么时候见过他。他走到矮桌前弯腰拨了一下琴弦,转身看着一脸呆呆的我,嘻嘻一笑,眸子里透着一抹好奇的意味:“姑娘好象很喜欢发呆?”
我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竟然被一个美男子说自己呆,真是难为情,我吸了口气,走到桌边:“安逸先生请坐。”
安逸很优雅的坐下,看的我心花怒放的,真是美啊,举手投足都是那么的赏心悦目。
“听柳老板说,安逸先生明天才会回来。”我努力的平静自己那颗跳的乱七八糟的心,拿起桌上的茶杯,倒了杯茶给他。
“本来是准备明天回来的,但是听柳老板说坊里多了一名奇女子,所以就早回来一天,看看这奇女子是怎么个奇法儿。”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双眸染上些许顽皮的味道。
原来我被当成观赏动物了,真是不爽啊!听他的意思是,他会回来早一天,就是为了看看我是怎么样的一个奇女子?我笑了笑,论奇法儿,我应该不会输给古代的任何一个女子,想看看我怎么个奇法儿,那就应该看看你们的心脏能不能承受的了了。
“那安逸先生觉得这姑娘能否称的上‘奇’?”我以同样的目光回望他,眼中带着少许的挑衅,竟然将我当做观赏的动物,那就不能怪我也把你当做观赏动物了,以牙还牙嘛,我这个人最公平了。
安逸依旧是刚刚那样微笑着,弯弯的眼睛透着无比的诱惑,但,为什么那感觉似曾相识,那眼光带着些不羁,带着些浪荡,好象在什么地方见过,但我却想不起来。
“我们是不是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我不禁脱口而出,大脑没控制住身体,双手已经朝他的脸伸去,轻轻的握着他的下巴,准备仔细的看清他的样貌,那触感细腻光滑,没有那应该有的胡碴,一点也不像是男人的下巴。忽然感觉他身体一僵,我顿时回过神,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的时候,触电一般的收回手,连忙低下头,窘的我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脑子里一片空白,脸上仿佛有一团火在燃烧,暗暗自责,都怪我想的太出神,大脑竟然没控制住四肢,真是又气又恨,这下安逸可要发火了吧!过了一会儿,他“扑哧”一声笑出来,我有些奇怪的抬起头看着他,他笑什么?
“今天应该是第一次见面。”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颇有趣味的看着我,“姑娘真是可爱。”
真是唐突美人了,真怕他就此拂袖离去,我刚刚的所做所为,真是太给二十一世纪的人丢脸了!
“潇潇唐突了,安逸先生莫怪。”我连忙道歉。
“原来姑娘的本名叫潇潇啊,真是个好名字。”安逸微笑道,眼中透着欣赏,“在下怎么会怪潇潇姑娘,姑娘坦率自然,毫无一丝做作,是安某见过最特别的女子。”
我一惊,意识到自己一不留神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心里大喊不妙,又很庆幸自己没有将全名说出去,天下之大,同名的人应该很多吧。但是听到他后面的话,我竟有些惭愧,我哪里是毫无一丝做作,分明就是没大脑,没说我是一见美男子就上下其手已经很不错了,只不过是刚刚见面的人,我就对人家伸出“魔爪”,不特别才怪!我叹了口气:“安逸先生的称赞潇潇不敢当,是潇潇莽撞了。”

“叫我安逸就好,先生先生的,听起来好象很大年纪似的,都把我叫老了。”安逸友好的眨眨眼睛,让我的心里荡起一片暖意。
这个人,应该能成为朋友吧?我扬一个微笑:“既然如此,那安逸也叫我潇潇吧!”
我俩相视一笑,应该能成为朋友吧。朋友,除了唯诺,我好象还没有别的朋友,安逸应该是第二个吧!多么温暖的词语,总觉得好久没有感受到了。朋友是我们站在窗前欣赏冬日飘零的雪花时手中捧着的一盏热茶;朋友是我们走在夏日大雨滂沱中时手里撑着的一把雨伞;朋友是春日来临时吹开我们心中冬的郁闷的那一丝春风;朋友是收获季节里我们陶醉在秋日私语中的那杯美酒。
在这个世界上人不可以没有父母,同样也不可以没有朋友。我已经没有了父母,不能再没有朋友。没有朋友的生活犹如一杯没有加糖的咖啡,苦涩难咽,还有一点淡淡的愁。因为寂寞,因为难耐,生命将变得没有乐趣,不复真正的风采。
“安逸刚刚应该听到我所唱的那首歌了吧,如何?”既然是沁舞坊的乐师,应该更有一番见解才对,虽然我不是这收首歌的作者,但是还是想听听看他的见解。
安逸不知我的想法,眼里充满赞赏:“刚刚路过门口的时候,就被潇潇的歌声所吸引了,因为是以前从没听过的歌,所以就好奇的走过来瞧瞧,觉得潇潇就是梦璃口中说的那个奇女子。”说完,起身走到矮桌前坐下,伸手抚上琴弦,指尖灵巧的挑拨琴弦,一串珠玉之声倾泄而出,婉转动荡,无滞无碍,竟然是我刚刚弹的曲调。
我惊讶的看着他弹琴的背影,没想到安逸对音乐曲调的记忆竟然如此的敏感,我只不过是弹了一次,他竟然就可以记了下来。
我起身走到他的身边坐下,缓缓开口唱出歌词,那琴音不促不慢,紧紧配合我的唱词,以至恰好。我望着他纤长的手指,曼妙地抚过琴弦,一尘不染。
一曲终了,让人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安逸优雅地将手从琴上收回,眼中透着深深的笑意,唇角微微上扬:“潇潇的歌真是宛如天籁,让人百听不厌。”
哈,是么!我笑了,调皮的眨眨眼睛:“安逸的琴声才如天籁之音,让人意犹未尽。”
无意中看到筝首上用隶书刻着一个“逸”字,好奇的问:“为何这琴上刻有一个‘逸’字?”然后调笑的看着安逸,“莫非是喜欢安逸的女子所制的琴?”
“这琴是我做的。”安逸笑笑答道。
“你会做乐器?”我有些惊讶的看着他,没想到他竟然如此的心灵手巧,还有做乐器的爱好。
“当然,做为一个乐师,当然要对每个乐器都有所了解。”他低头抚上琴弦,目光温柔,就像是一位慈父在看自己的孩子,不晓得我这么比喻对不对。
看样子,他真的很喜欢乐器呢!我伸手拉拉他的衣袖,笑了笑:“那安逸给我做支笛子,好不好?”
“笛子?”他歪着头有些奇怪的看着我,然后笑了,“好啊。”
“那我就先谢谢你了!”我开心的说。
三天之后就要登台了,真不知唱什么好啊!说是要笛子,其实我更喜欢琵琶,但是笛子比较小巧,携带方便,既然是朋友送的礼物,我当然要好好的留在身边了。
不过……不知道唯诺有没有将我的翡翠带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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