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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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凌晨两点的时候,之璐再次听到那种奇怪的声音。是从墙壁里传出来的,沉沉的,穿过她的身体,在血肉之躯里旋转着,隐约带着回音。
之璐恍惚,坐起来。双人床很宽,枕头也是一对的,她的手摁在松软的枕头上面,陷下去了。好几个晚上,她都会听到这样的声音,已经分不清楚这是不是幻听,甚至不听到还会不习惯,有点声音,是好事。没有睡眠,夜晚的时间是难捱的,她觉得活着真费力气,每天都睡不着,等那个声音出现。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的,太多的沉默胜过共同的咆哮。正是如此。
坐起来,她穿过客厅,去酒橱拿酒喝。酒橱连着厨房,门微微敞开,有月光漏进来,照着光滑大理石台面和木制的刀架,照着茶色的橱柜,棱角处角度圆滑。她转了个身,在月光下打量这个曾经是家的地方。
几年前叶仲锷第一次带她来这里,也是晚上的这个时候。那时陶儒跟她分手不久,她心情很糟,加上是宿舍同学罗罗的生日,她就借故喝多,终于成功的醉了,坐在包厢的沙发上起不来。或许那个时候,就有了这个毛病?失去,离婚,感情无法疏解时,就转而在酒里寻找帮助。叶仲锷打电话给她,同学接了,片刻后他开车来,带她离开。她不知道自己酒品如何,但是通常情况下,她醉了之后都会睡觉,一句多余的废话都没有,可是那天她却说了不少。她几乎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只听到他的声音徘徊在她耳边。大概是他的声音太过蛊惑,让她恍恍惚惚,他问她什么,她就听话的回答什么,酒后吐真言,她在那种状态下絮絮的回忆,说其实自己也未必多喜欢陶儒,不过,等着等着就习惯了,忘记跟别人怎么相处了;随后她又说自己的小学和中学,一直以来的理想和自信……
半夜的时候醒过来,之璐愕然的发现他们正某种亲密的姿势坐在沙发上。叶仲锷歪靠着沙发后背上,微闭着眼睛休息。他的领带歪了,衬衣的领口的扣子也解开几颗,露出光滑的肌肤和完美的线条;她被他抱在怀里,头靠着他的肩膀,他身上淡淡的香味钻进鼻孔。她完全石化,然后花了很长时间来确认现状。他眼睫毛动了一下,睁开了眼睛,狭长漂亮的眼睛,里面有光,映着着她的身影。之璐张口结舌的说,这,这算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会在这里?他露出迷人的微笑,说,这是我家。她一辈子都没跟男人这么亲密,脸都快燃烧起来了,愈发结结巴巴,词不达意的解释说,那个,我喝醉了,神志不清楚,是吧?应该是的。他紧了紧双臂,把她拉近一点,慢条斯理的说,神志不清楚?你醒了有一会了,怎么还赖在我怀里不动?
是啊,为什么不动?她那么舍不得他怀抱里的温暖和舒适。她曾经有过世界上最温暖且安全的怀抱,可是却放弃了。还有比她更愚蠢的人么?
她随便从酒橱里拿出了一瓶香槟,准备返回卧室,看到了酒橱另一侧的楼梯扶手。猛然间,那种轻微的声音在耳边再次响起来,依稀从楼梯那边飘过来的。她一愣,下意识的屏住呼吸,忽然害怕,但是脚下却不停息,踏上了楼梯。
二层走廊两侧有四间房子,一间书房,是最大的;一间卧室一个小厅,还有一间略小一点,在最里面,被她拿来做了储物室。她开了小厅的壁灯,站在走廊入口,在橘色的昏黄灯光下察看四周。有很长时间没打扫过了,玻璃茶几上都有了灰。主卧室在楼上对应的位子应该是储物室和书房,之璐打开书房的门,打开灯,仔细的观察了一遍。一切正常,不论是书,四壁的书柜,还是电脑书桌都不能主动发出声音。
她合上门,来到了储物室的门口,手搭在圆圆的把手上,没有动。两个月前,这个房间被她彻底的反锁上,仿佛锁上心门那样死死的锁上,没有人可能打开。房间的钥匙,在楼下的一个小盒子里。她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找到那个盒子。声音肯定也不是从这里发出来的。
不知道在储物室门口站了多久,她终于能够动弹,拖着铅块一样的双腿下楼,怀里抱着那瓶香槟,沉沉的,瓶子冰凉。
客厅里的另一头的灯忽然开了,杨里揉着眼睛,从卫生间那边过来。她现在愈发瘦小,小号的睡衣看上去显得宽大,她偏偏头,看到楼梯口的之璐,一呆:“之璐姐,你还没睡?”
“没有,”之璐力图让疲倦的脸上浮出点笑意,说,“小里,明天,噢,其实已经是今天了,是你的生日吧?”
杨里吃惊的“啊”一声,声音都走调了:“之璐姐,怎么知道?”
“那就对了,”之璐拍拍她,“你今天晚上没有晚自习?早点回来。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说完却没有得到意料中的反映,杨里怔怔的,长久没有说话,之璐只好自问自答,“饺子好不好?我包的饺子据说还很好吃。”
“恩。”杨里咬着唇,低头,竭力忍耐着眼泪。
看着缓缓她进卧室的背影,之璐想起刚刚的声音,为了确认,她叫住她:“小里,问你件事。”
“什么?”杨里立刻站住了,回头。
在心里斟酌了一下措辞,之璐终于问出来:“最近这段时间,你晚上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从楼上传来的。”
杨里短暂的一愣,一缕异样的神色在脸上转瞬而逝,取而代之的是茫然和不解,她摇了摇头:“声音?什么声音?”
“那就没什么了。”这个答案使得之璐略略放心。错不了,就是幻听。就象朱实说的那样,失眠到这个份上,出现幻听是正常的。只是不知道,她失眠还会延续下去多久?还有一个月?两个月?半年?更有可能,是一辈子?找不到答案。
累的不堪,工作还要做下去。单位已经有人对她三天两头的请假有意见,且不说邓牧华对她有提携之恩,只论她是她的师姐,也不能让她为难,给她丢脸。第二天下午她主动要求上门去找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作家约稿,老人家晚年致力于学术研究,不再写小说,并且多年疾病的缘故,脾气不算太好,但最后终于也被她说动,答应下来。
邓牧华在电话里夸奖她:“很厉害啊,我去过两次,结果碰了一鼻子灰。哎,都这个时候了,不用回单位了。”
之璐笑笑:“哪里。做记者的时候更麻烦的人也遇到过,不外乎是投其所好,没什么太难的。”
挂上电话,之璐去了趟超市。她先在楼下订了蛋糕,交待要十八只蜡烛,然后上了楼。正是下班时节,超市人也不少。她买了要买的各种材料,临近结帐前发现忘记买鸡蛋,又匆忙的赶回去,冷不防一个人却撞上了她,那个男人身材比一般人高大,胸膛结实得好象铁块,那瞬间她感觉眼前金星乱飞,好不容易站定,肇事者已经消失得只剩下一个背影。之璐苦笑,世界上就是有这种蛮不讲理毫无公德心的人,她只好自认倒霉。
最后提着一个沉沉的超市购物袋和蛋糕离开超市。太阳落下的傍晚时分,晚霞炫目,她所有的疲劳都堆积起来,沉沉的袋子压的她手臂几乎脱臼,精神不济,她要回家,快点回家。
宽阔的马路对面就是车站,她认准了目标,昏沉沉的踏出去,一步,两步。忽然听到身后响起锐利的尖叫声,她诧异,站住,想回头看,结果不等到她完全回头,墨色的身影迅速逼近,一双手擒住了她的肩头,然后那人一连串的动作,几乎把她带离了地面,依稀感觉耳边有风声掠过。
有意识的时候,已经在马路的另一边,身边多了一个人,鲁建中。他铁青着脸,比他的警装看上去更阴郁。他抓着她的肩膀,声音比吼也差不了几分:“你这是在干吗?没看到人行道?没看到红绿灯?啊,你有几个胆子,居然敢横穿马路了?”
茫然四顾,发现周围有不少人都在看她,还在指指点点;有些人神情嘉许,对鲁建中竖起了大拇指。马路上车来车往,密集如雨。之璐这才想起自己刚刚横穿了马路,脸刷的惨白,冷汗湿了手心。
她讷讷:“对不起,对不起。我刚刚走神,没注意到周围。”
鲁建中不容分说,把蛋糕和购物袋从她手里拿过去,又挥手叫出租车。等车的时候他又说:“你知不知道每年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你知不知道刚刚那车子几乎要撞倒你了!只有一两米的距离!”
之璐晓得自己不对,忽然后怕,乖乖的听着他教训完,然后才露出笑脸,真挚的感激他:“谢谢你救了我。人民警察就是不一样啊。对了,鲁警官,你怎么也在这里?”
他说:“查案子顺便到了这边。刚刚在超市就看见你了,一直跟着。”
之璐很快挑到敏感词汇:“啊,案子,案子进展得怎么样了?”
鲁建中脸色稍霁,示意她上出租车,自己随后也坐了进去:“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结果一直到了小区楼下他也没提起案子。之璐问他:“去我家吧,我包饺子。小里今天生日,也热闹点。还有,无论如何都要谢谢你的救命之恩。”
“也好。”鲁建中点头,“我也有话要问你。”
进屋后鲁建中环顾四周,两道英气的眉毛往下一压,郑重的问:“你最近有没有遇到一些奇怪的事情?”
之璐被他严肃的表情惊了惊:“哪种程度才算奇怪?”
“任何都可以。”
除了失眠和幻听,没别的了。之璐想一想,摇头:“没有,挺正常的。”
鲁建中缓慢的“哦”一声,声音里透露着思考和分析,他想起在超市里见到的一幕,犹豫了片刻,还是问出来:“那你有没有觉得有人跟踪你?”
之璐拿手指了指自己,孩子一样傻里傻气的问:“跟踪我?你是说有人跟踪我?谁?”
那个人是在超市的时候发现的。鲁建中远远的看到之璐进了超市,他的脚步不受控制,也跟着她走去;超市人多,她修长窈窕的身影很快没入各种货架背后,半晌后才在熟食区再次看到她,彼时她专心的弯腰选购卤菜;鲁建中心头一动,准备过去招呼时,不远处一名中年男子吸引了他的注意。那人面容平淡无奇,身材高大,目光比一般人锐利的多。尽管熟食区那里有三五个人,但毫无疑问,那个中年男子正在观察的人,绝对是钟之璐。
钟之璐的的确是名罕见的美女,但气质更是疏朗大方,怎么看都无可挑剔。男人注意到她并不稀奇,不看才奇怪。可是此人的目光却不一样,冷静,审判,像在评估什么。六七年的警察经验告诉他,这个人决非善类。他于是冷眼旁观,看见那个男人意欲何为。结果他什么都没干,转眸时迅速收敛了目光里的那种锋芒,完全不留痕迹的打量她,始终跟她保持在安全的距离之外。
不过最后那个诡秘的男人稍微偏离了正常的路线,走过她身边,看似无缘无故的撞了她一下。他追了上去,但是因为两人相隔距离太远,终于无功而返;心事重重回到超市门口,冷不防之璐正在穿过马路,一辆奔驰飞驶而来。鲁建中决定霎那自己什么都顾不得,下意识的也冲到马路中央。
“目前也是猜测而已,”鲁建中知道她现在精神上的压力极大,不忍心再吓她,只是说,“也许我是多心,但是请你务必小心,有什么事情立刻给我打电话。家里的,手机,公安局的,最好都背下来。”
最初的震惊过去之后,做记者时的那种无畏和热血再次复活,她冷静的点点头:“好,我会小心。对了,许大姐的案子有进展了么?”
鲁建中这时才放下警帽,说:“你提供的线索很有用。”
“那就好。”
这句话让她放心,只要有进展就说明有希望。她起身去厨房,洗了手,开始铰肉馅,切韭菜和白菜。她做事情很快且利索,完全不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鲁建中在厨房门口看她,暗暗诧异,问:“你以前经常包饺子?”
之璐一呆,锋利的菜刀落下,好在她动作迅速,最后来了个紧急刹车,刀锋险险的擦过手背上,割开了一道小口子,血拥挤着从伤口里爬出来,滴在了白菜棒子上,雪白血红,颜色如此精彩。伤口的疼痛在预计范围之内,她忍着没叫出来,另一只手一伸,打开头顶上的橱柜,摸到了创口贴,撕开贴上。
创口贴是叶仲锷放在那里的。她切菜的时候向来是小心的,只有一次割到了手,他就在那里放了创口贴,心疼的骂她笨。到后来,她煮饭的时候也少得多了,有两次,叶仲锷罕见的主动提出来要吃她包的饺子,她“嗯嗯”答应着,可一次都没再做过。

就这样欠下来。
大概再也没机会还上了。
[八]
煮好饺子,布置好餐厅,之璐去客厅叫杨里和鲁建中,结果却看到他们二人正在低声的交谈,表情严肃得不可思议。她稍微一愣之后,招呼他们吃饭。
鲁建中看到她手上的创口贴,问:“切菜伤到的?”
“没事。”之璐笑笑,“进来吧。”
鲁建中瞥她一眼,没再说什么。
主食是饺子,之璐还做了五六样菜,都很清淡,用精致的盘子盛着,很是赏心悦目。全世界的记者编辑都是最好的谈话对象,见得多,谈的也多,每句话都能出口成章。那顿饭吃得很愉快,至少,相对连日来的低沉气氛而言,他们过得很愉快。杨里的脸上浮现了久不见的笑容。虽然吹蜡烛的时候她眼眶红红的,但终究还是笑了。
送完鲁建中回来,之璐开始收拾厨房。杨里主动要帮着洗碗筷,之璐拒绝了,让她上楼看书。半晌她后回头,杨里没有离开,站在不远处,眼睛亮晶晶的。
之璐诧异,说:“怎么了?”
杨里问:“之璐姐,你为人这么好,为什么叶大哥还要跟你离婚?而且,这么久了,他都不来看你?”许惠淑是见过叶仲锷的,杨里没有见过他,但是几年相处下来,怎么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她历来这么叫叶仲锷。
一时竟不知道如何回答,惟有沉默。之璐把最后一只盘子放到消毒橱柜里,才说:“你很小,有很多事情不明白。人不是简简单单一个者‘好’或者‘不好’就能评价的。我不是合格的妻子,不够关心他……而且,都离婚了,我们也没有任何关系,他又怎么会来看我。除非,”她想起下午那场车祸,又低头看看手上的创口贴,微微笑了,轻轻说,“可能,我死了,或者出事,那个时候,他会来看我一眼吧,嗯,也许还会带着一束花?玫瑰,百合,还是别的什么花?”
杨里霍然变色,她几步过来,抱着她的腰,喃喃说:“之璐姐,你不能这样想,你千万不能这么想。我妈妈说,你是个真正的好人,会有好报的。我觉得,你离婚了也很好,真的,也很好。你也不是什么都没有了,你还有爸爸妈妈啊。”
心里温暖,悲凉却也夹杂其间。之璐拍着她的后背,抚着她的头发,说:“别担心,我就是开玩笑呢。”
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那句话难道不是这么说的?杨里说她是好人,许大姐说她是好人,她们母女何尝不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人,一辈子连只蚂蚁都不忍心踩死,可下场又怎么样呢?社会又怎么允许她们活下去?
准备睡觉的时候,接到爸妈的电话。之璐拿着听筒,沉默的听母亲的训话,话题还是离不开“离婚”两个字,内容毫无新意。她说,我跟你爸几十年还不是熬过来了,你爸的优点一个没学到,就把那驴脾气学到了,一辈子都不知道变通。夫妻之间,不能退一步吗?我早让你把孩子生了,我给你带孩子,你呢?只知道跟我倔,跟仲锷倔,现在好了,离婚了,满意了?仲锷对你,我看着都感动,叶书记也那么喜欢你,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虽然听了很多次,可眼泪再次不争气的就掉下来了。听到她在哭,王良静也不再说什么,电话终于转到了钟载国手里。
钟载国向来没有说废话的习惯,也不忍心再批评女儿,很快说了正事。之璐这时才知道父母这通电话的意图。钟载国年龄到了,即将退休。
之璐想了想,问:“爸,退休了干什么去?”
钟载国说:“趁还走得动,跟着旅游团出去旅游吧。”
之璐擦一擦眼泪,笑嘻嘻开口:“那好啊,爸,你们什么时候来江州,跟我打电话。还有,缺钱就跟我说。”
“你能有什么钱?我还不知道你?仲锷给你你不要,这两三年的记者,工资也就那么多,能有多少?希望工程,各种赈灾活动,你捐了不少吧?不跟我们要钱就谢天谢地了。”钟载国再了解女儿不过,完全是一幅不以为然的口吻。
之璐给他说中,还是强自笑回去:“看看你们这爸妈做的,从小到大不都以我为骄傲么?不过是离了婚,在你们心中就一钱不值了?”
“话不是这么说的,我也是为你终身幸福着想啊,”钟载国深深叹气,“女儿啊,你妈没说错,看来还是我把你惯坏了。”
的确,之璐从小到大都没给父母丢过脸,这是谁都知道的事实。她总是以标本的出现在别人的口中。认识他们一家的人都会说,钟行长的女儿又漂亮又聪明,在班上都是前几名,唱歌跳舞什么都会,作文也写得好,还会弹钢琴,周末的时候总是听得到她家有琴声,多文静的孩子啊。她一路顺风,保送上了高中,最后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在国内排名前几位的大学。若是古代,大概提亲的人都能踏破门槛。
之璐后来想,自己为什么没在这些颂扬声中迷失,一是父亲对她的影响,二是读书。她要什么书,钟载国就毫不犹豫的买下来。她看书多,书看得多,知道的越多,不知道的也越多,思想也许比同岁的孩子更深一些,身上也自然能沉淀出一些可贵的品质,例如道德,例如正直,例如坚持。
第一次带叶仲锷回家,他有点震撼的看着着她的卧室,说,这哪里是卧室,不如说是书房。之璐又从床底拖出好几个大箱子,那么多书都被整理的整整齐齐,一本不乱。她拿起一本亚当·斯密的传记,正要说话,他从箱子那边探身过来堵住她的唇,把她要说的每个字都吃下去。她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许久后才把那句话断断续续的说完,这都是我的嫁妆,你要不要?
之璐摇摇晃晃回到卧室,打开电视。这几天,省里正在开两会,新闻报道里全都是,她歪着头看新闻,每个领导都认识,每个字也都进了耳朵,但是就是不知道整合起来代表了什么含义。
她拿着书在客厅外的阳台上坐了一晚,半夜的时候觉得冷,回屋子拿着被子把身体裹住。没有星星,夜空暗得发亮,就像经过加了颜料的湖水,浸出一种诡异的光芒。时不时的有风吹过脸颊和耳边,仿佛低低的呢喃。她几乎睡着了。
此后连续好几个晚上,她都是这么过的。那种奇怪的声音也消失了。不过在户外过夜的结果,到底是感冒了。嗓子沙哑,咳嗽,最严重的时候话都说不出来。
吃午饭的时候,邓牧华没好气,说她:“最近你的怎么状况这么多?”
之璐只笑。
邓牧华忧心忡忡:“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我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吧。重新谈恋爱会不会好一点?喂喂,我跟你说话呢,听到没有?”
之璐一愣,把思绪抽回来一点,问:“师姐,你有没有背人跟踪过?”
“你被人跟踪?”邓牧华上上下下的打量她,忽的失笑,“你的爱慕者跟踪你?当年就有这种事情吧。你应该有经验的。”
“不是这种跟踪,”之璐沉吟一下,“其实也没事,忘了这个事情吧。”
自从那次鲁建中说过有人可能跟踪她,之璐就陷入了一种奇怪的状态,有点像小时候看了聊斋故事之后的感觉,情不自禁的觉得身后有东西。不论是坐车上还是不行,感觉得有人在跟随,后颈发凉。那怕是在室内都觉得不对劲,无缘无故的,战栗的感觉在全身游走,一周之后,这种感觉愈发强烈了。
回到办公室,打开手机,发现有个未接来电,她拨回去,是李凡,问她晚上有空没有,说有事要请她帮忙。他能有什么事情找她帮忙?之璐爽快的答应下来。
下班后李凡开车在楼下等她。李凡的花花公子作风是有名的,他靠在车上,笑得来往的女士方寸大乱。出版社的同事纷纷对这个来头不小的人行注目礼,邓牧华笑得尤其开心,之璐觉得尴尬万分,瞪了邓牧华两眼,但还是上了他的车。
李凡请她去吃饭,安静奢华的包厢,隔音效果很好。服务员身高整齐,个个高挑动人,上菜后,礼貌的轮次退了出去。李凡问她“可不可以抽烟”,之璐笑着做了个请便的动作。原以为有什么大事,结果李凡拿出一篇稿子给她,让她看看能不能发表,说是这是他妹妹的作品,他妹妹迷上写小说了,做梦都想当作家。
之璐收下稿子,摇摇头微笑:“就是这个事啊,那也不用特地请我吃饭吧,李总你让人把稿子送来,说一句话就可以了。”
“之璐,别跟我客气,叫我名字好了。以前你客气一下无所谓,是怕叶兄多心,现在你们都离婚了,我就实话实说,”李凡摆手,“其实也不仅仅是因为稿子的事情,还有别的事。”
之璐压根就想不到他下面一句要说什么,晃了晃茶杯:“请说。”
李凡身子前倾,表情从容,语气平平常常,仿佛是在说世界上最平常的一件事情:“我想追你,可以吧。”
房间里的灯光恰当的闪了闪。之璐迅速的眨眼,终于确定自己没看错李凡的表情,也没有听错他的话,然后才回答:“对不起,不可以。”
李凡调整了一下坐姿,把烟灰抖落在烟灰缸里,挑眉看了她一眼:“怎么,你觉得我是花花公子?我承认,我是有很多女朋友。我一开始就很喜欢你,想追你的,后来才知道你结婚了,而且老公还是叶仲锷。我不得不对你死心。”
之璐抿嘴,片刻后重复了一句“对不起”,然后把手从桌子上拿下来,合在一处,十指交叉,方才慢慢开口:“离婚这个事情,我没有办法。不论仲锷怎么想的……但是,我爱他,我比自己想象的更爱他,我不能再爱上别人。我像傻子一样,错过很多事情,这些我都没办法,我无能为力。所以,对不起,我永远不会用你或者任何一个人当镇定剂。”
她站起来,说:“李总,谢谢你抬爱。我先走一步。”走到了门口,李凡忽然叫住她,暧昧的灯光下,他脸色阴晴不定,沉声说:“之璐,你真的不考虑一下?”
“不用考虑。”之璐欠身,打开包厢门,径直去了柜台,结了账离开。她不想欠他什么,一顿饭也不愿意。
外面已经是晚上,霓虹灯光闪烁不停。她顺着宽阔的马路慢慢的走,从一栋栋高楼大厦面前走过去,心事沉沉,脑子还想着李凡刚刚那番话。李凡表态说要追她,她与其说是震惊,更不如说是遗憾。她心里有数,跟他再作朋友应该很难了,几乎不可能。
忽然耳边传来七八岁小孩子的哭声。之璐停下脚步,环顾四周,分辨出哭声是从身边两栋大厦里的小巷子传来的,巷子里没有灯,她的视力还不错,努力分辨可依然看不清楚里面何事。然而,那个小孩的哭声更大更惨烈,仿佛在声嘶力竭的述说什么不幸的遭遇。
之璐抓紧肩头的挎包,毫不犹豫的进入巷子,扬声问:“有人么?哪个小朋友在哭?别怕,阿姨来找你。”
巷子里的地面不平整,之璐深一脚浅一脚的往里走,想起了自己曾经做过的一篇纪实新闻报道。世界上任何一个大城市的市区,甚至市中心都会有这样的小巷子,路灯昏暗,或者没有路灯。哪怕城市建设做的再好不过,总还是会有这些地方,阳光照不到,游离于城市建筑规划之外,最关键的问题是,这些地方也是犯罪高发之地,政府拿它们无能为力。
她努力回忆着自己在那篇稿子里写的内容,寻找着哭声的来源。眼睛渐渐习惯了没有光亮的环境,她也借助月光,渐渐能把墙壁,地面,更远处的垃圾筒分辨出来。
这个时候,孩子的哭声嘎然而止,巷子一下子变得异常安静空旷,人也格外敏感。
几年的记者没有白干,其间也不是没遇到过危险。她的直觉发挥作用,告诉她危险临近;之璐猛然一个转身,另一个男人的气息逼近身后,一眨眼的功夫,刀锋割破空气,颈旁一片冰凉。金属的质感在皮肤上的感觉完全不同于温湿的手指触觉,带着不容分说的敌意。
那人速度极快,力气也大的不可思议,双手宛如铁钳,把她的双手扭到身后,阻止了她想去摸手机的动作;然后在她耳畔轻笑,拿着那把毫无温度的刀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脖子,嘶嘶的低笑,冰凉刺骨。这把声音是之璐听过的最让人胆寒的声音,她在心里酝酿着措辞,想,如果眼睛蛇王能说话,二者倒是可以一较高下。
他说:“乖,想活命就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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