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玲珑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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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云飞是一个很特别的大盗他一不偷金银珠玉,二不偷异宝奇珍,而是专偷女人的肚兜——女人用过的肚兜。每年的六月偷得最凶,因此每到六月之时,那些少女都会把一年积攒的肚兜统统都穿在身上,如同一个大粽子,睁大眼睛躺在床上,整夜不肯睡,静等着大盗的光临,因为所有见过诸葛云飞面目的女人都被他迷得神魂颠倒、茶饭不思,京城豪门方家的大小姐甚至发誓非他不嫁。不过每个人对他的描述都不一样,有的说他粗旷豪放,有的说他温文儒雅,有的说他丰神俊朗,有的说他膀大腰圆,千种形象,莫衷一是,无论哪一种形象都让他深入女人的心中,触动了那春的旋律,所以每年的六月被那些待字闺阁的女孩称为萌月。
诸葛云飞却不知道这些,他此时正乔装成一个来自冀北的胡商,边开心地喝着小酒,边用一锭锭金元宝交换着那花红柳绿的肚兜。
有的是直接从那些女人身上脱下来,一时间白花花一片,晃得他眼睛有些发晕,顾不得调笑,赶紧躲过了脸去,却发现女人群外一个二十多岁的书生一脸坏笑地盯着他。
诸葛云飞面如苦瓜,如同斗败了的公鸡,无精打采地说:“好了!好了!今天不收了!”
他每人发了一锭元宝,打发那些姑娘们走了。
那些姑娘虽有些不舍,但平白得了一锭元宝,也欢喜非常,一步三回头地向他勾眼,但没有丝毫用途,最后都嘟着嘴狠狠白了一眼那个挡了他们财路的家伙,忸怩作态地走了。
“咦?居然是上品的花雕!”朱天连招呼也不打,抢过诸葛云飞手中的酒壶,斟满了不知从何处拿来的水晶杯。
那琥珀色的玉液,透明澄澈,纯净可爱,说不出得赏心悦目。朱天深吸口气,那诱人的馥郁芳香,沁人心脾,散入毛孔,舒畅至极,闭目享受很久,才轻抿一口。
那酒入口新鲜无比,初时尚有淡淡的清甜,接着却成了果酸,紧跟着却泛起了微弱的涩,隐隐地似乎带些苦,落口却不是极辛辣,而是混着鲜苦甜酸涩的滋味,六般滋味直入胸膛,荡气回肠,萦绕于心,让人回味无穷,荡魄。
“怎么样?滋味不错吧!”诸葛云飞也不气恼,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那晶莹的酒杯。
“真是好酒!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朱天轻声赞叹,把杯中酒狂饮而尽,诗兴陡发,正要满上一杯,却只见一个纤纤玉手轻盖在那精巧的酒壶上。
那手生得冰肌玉骨,秀美圆润,完美无暇让人心生一股绮念,想来这手的主人定是一代尤物了。
“好一个不知何处是他乡!不知小女子能否有幸,请公子喝一杯水酒!”那柔弱娇美的声音,仿佛融了密一般,**入骨。

那女人虽称不上绝色姿容,也极为不俗,肌肤盈雪,媚眼如丝,樱桃小口,更加丰胸翘臀,细柳蛮腰,在那单薄的青衫之下若隐若现,引人遐思,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似乎带着无穷的魅力,勾心夺魄,此时正轻举酒壶,扑索着那水汪汪的桃花眼看着朱天呢!
“哼!小狐狸精!”那同朱天一同进来的小女孩,看了看自己青涩的身材,忍住不小声嘟囔一句。
朱天心神一荡,把那晶莹剔透的酒杯轻放在桌上,笑道:“有美人相伴,倒是酒中趣事!如此却之不恭了!”
那女子用眼睛扫了扫那古怪的杯子,心头一颤,脸色却没有丝毫变化,稳稳地斟满了酒,轻送到朱天手上,娇笑道:“公子好雅兴,不妨在此多住几日,妾身每日陪你饮酒作诗岂不畅快!”
“哦!好主意!可我就怕出去的时候已经骨瘦如柴了!”朱天大有深意得扫了扫她那要命的身材。
“公子好坏哦!”娇声嗲语的说着,她那桃花眼仿佛要滴出水来,身子也慢慢靠在朱天左肩,用那凸现的两点轻摩他的手臂。
“恩呵!有那么点啦!”朱天轻抿口酒,神秘的一笑,突然凑到她耳边说,“想不想玩些刺激的东西?”
“恩!”她眼神一亮,忙不止的点头,听完朱天的话,粉脸一红,然后轻啐了一口,急急地走了出去。
朱天一口把酒喝干,把那杯子轻放到桌子中间,眨眨眼问道:“开始?”
“开始!”诸葛云飞坚定的点点头,说着从怀中掏出了,无数各式各样的肚兜,一件件介绍道,“这是冀北州都天峰百凤仙子的!这个是辰州金顶山天梦姑的!这个是……”
每拿出一件,朱天就摇摇头,诸葛云飞不得不再拿出另一件,不一时已经把房间里的空地方都布满了。
看着形态各异的肚兜,那一直没有说话的女孩子,脸红扑扑的,心中大骂这两个无赖。
“看来是没有了!”诸葛云飞摊摊手,轻轻一叹,惋惜地看了一眼桌上那晶莹剔透的杯子。
“咳!”朱天深叹口气,一股落寞的表情浮现在脸上,不过片刻之后又恢复了常态,喃喃地说,“看来是天意弄人!这些年你也帮了我很多忙,这杯子早就想送你了!呵呵,只是想不到你居然为了凑数,跑到这个地方来。”
诸葛云飞喜不自禁,也不顾朱天调侃,一把拿过那杯子,倒了些酒,抿了口,轻叹道:“果然不愧是玲珑杯,用来饮酒,能让酒香浓百倍,爽口非常!呵呵,等有时间燕归来那老家伙的酒窖转转。哦,对了,他女儿怎么样?”
朱天挑了挑眉毛,轻笑道:“那小麻烦精?打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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