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故人已逝,往事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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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是钟凯文。我的父亲钟允丰是条有血性的硬汉子,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他是因公殉职的。他用他的一己之躯挽救了很多人的生命。他死得其所。在我的心目中他永远是无可比拟的英雄。
就在我的父亲去世一个月后,小枫的母亲在千里之外的一座叫莹山的山坡上服毒上吊双料自杀。
欧阳叔叔去处理她的后事的时候,小枫就住在我家。有一天我去他家帮他拿换洗衣服,在小枫的衣服下面压着一封没有封口的信,于是我知道了这样的一个故事:
二十多年前的一个雨夜,其实,时间并不是特别晚,而且雨也是钟允丰出了门之后才开始下的,只是雨来得很急,下得也很大,街上顿时空无一人。
因为下雨,钟允丰又赶着回家,所以他选择了走捷径——那条坐落在一所大学后门的小路,这条路白天行人就稀少,这大晚上的又下起了大雨就更没什么人了。不过,钟允丰是个男人,身高块头猛,再加上他身上穿着军装,所以没什么可怕的。
话说,钟允丰的妻子文敏就是这所大学音乐系的钢琴老师。就在一年前,他的妻子还给他生了个健康可爱的儿子,是快快乐乐甜甜蜜蜜的一家人。钟允丰是北方人,大学毕业的时候因为读了一军校的研究生,从而来到了这座南方城市,成为了一名职业军人。他的妻子文敏是本地人,娘家就住在学校后门,那条小街不远。因为他们的孩子还小,送幼儿园心疼,所以现在都是孩子的外公外婆帮忙带着孩子,星期一到星期五文敏都是住在自己的娘家。好在钟允丰住的军队大院也不远,有空的时候就到丈母娘家吃顿老太太做的可口的家常饭,跟儿子乐和乐和,然后散个步回自己家睡觉也挺悠哉悠哉的。钟允丰对他现在的生活真没什么不满意的,对他来说,现在就是要好好工作,以后让老婆孩子过更好的日子。
走到过了学校大门大概差不多五六百米的地方,他忽然隐隐约约听见似乎远处有呼救声。因为雨声蒙蒙胧胧的听不清楚,他停下脚步。这后山,平常是谈恋爱的穷学生经常出没的地方,难道这大雨天还有人在这儿打野战?再仔细听听?不对,好像就是呼救的声音,还有尖叫声。钟允丰巡着声音找过去。离得声音近了,是在道边的树林里,因为下雨,所以视线根本看不见。钟允丰拿着手电照过去,模模糊糊好像一个人在对着地上拳打脚踢。钟允丰在路边寻么了一下,捡了块大块儿的石头,大叫了一声就冲过去了。见到有人过来,那个女的反抗又非常顽强,所以,那意图**的混蛋撒腿就跑了。
钟允丰跑过去,借着手电光,看到一个滚在地上的泥人儿,身上的衣服……身上已经没有什么衣服了。事实上,那个姑娘体力已经不支,如果他再晚来一步,坏人肯定就得手了。
钟允丰脱下自己的衣服给那女孩裹上,把她从地上扶起来。可是那个姑娘被打得站都站不稳了,好在神智还清醒,钟允丰就背着她,按照女孩的指引,把女孩送回了家。
女孩家只有女孩一个人住,她虽然到了家,但是披头散发浑身是泥。钟允丰把她直接背进浴室,看着女孩警觉的目光,他很平静地说:“别害怕,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你太脏了,我只是帮你冲一下,然后你可以上床好好的睡一觉,”
女孩不服气的回嘴“谁脏啊?”他也不理。隔着几绺尚存的布条,直接拿花洒对着她就冲。冲完了,拿了条大毛巾再次把女孩裹上,帮她擦了擦头发,把她抱到卧室床上。
“你自己脱了湿衣服好好的睡一觉吧。”
钟允丰转身要走,衣角却被女孩拽住了。女孩用惊魂未定的可怜兮兮的眼神望着她。
“现在知道害怕了,刚才干什么去了?黑更半夜,又下着大雨,你一女孩子不好好在家里待着,这不是找毛病么?你看你身上这被打的,我去给你买点药很快就回来。”
那天晚上,钟允丰去给女孩买了药,简单的帮她处理了一下伤口,还让她吃了消炎药,因为女孩害怕,他就把卧室的门打开着,在客厅的沙发上陪了她一宿,知道女孩睡着了,天亮之后悄然离开。自始至终,他也没有告诉女孩自己是谁。这件事对他来说,就这么过去了。
救人的事对钟允丰是过去了,可是对于别人来说,却是始终过不去。
被允丰救下来的女孩叫乐(YUE)乐。乐乐的舅舅就是这座城市的公安局长之一。乐乐实在没想到象**这种事有一天会落到她的头上,这不是太岁爷头上动土么?乐乐也是外省人,只是来舅舅当差的这座城市的这所全国重点大学读书,在校外租了间房子,没想到因为漂亮被人盯上了,这天在她从学校回住处的路上差点就遭了毒手。那一夜之后,那个不张眼的未遂**犯,很快就落网了,但那救人的人呢?
出事之后,乐乐很快搬回了学校宿舍,不过她的家人要她毕业回家她充耳不闻。她始终都不能忘了那个救她一命,高大沉默,面冷心热的男人。他还是个军人呢。
乐乐的舅舅是警察,能找得着罪犯,自然也找得着见义勇为的英雄,当然同样可以了解到英雄的家庭状况,可问题是,怎么接近这英雄呢?请人吃饭人家婉言谢绝了;接人家下班,人家对自己就象对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而且他们单位有门卫,自己要老站人门口接他,难免会有个流言蜚语的,对他的仕途肯定不好,不能人家救了自己,自己反倒要拖累人家吧?而更别说给人家送早餐人家象看猩猩一样的看自己……人家施恩不图报,三口之家圆圆满满。越是这样,女孩就越被允丰的人格魅力所吸引,情根越发深重,一心只想以身相许了。
乐乐直读了本校的硕士,在读硕士的第一年,她一理科生竟然选了钢琴做选修课,幸亏她是女孩子,小时候都会被父母逼着学些才艺,这钢琴也是小时候留下的一点儿底子。于是文敏老师,就有了一个非音乐专业,却“非常热爱音乐”的,漂亮可爱的学生。
乐乐是个非常美丽、阳光、健康、快活的女孩,学习成绩又好,又乐于助人,属于人见人爱型的。尤其她小嘴很甜人乖巧,基本上男女皆惑老幼通杀。这样的女孩,她要是喜欢上谁,别人是很难招架住她的攻势的。
我们的文敏老师,最终就没有招架住这女孩的甜蜜攻势,她研究生毕业那年,她被文敏老师介绍给了每星期都会去文老师家蹭饭,和文老师老公的感情比文老师自己都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大好单身男青年,欧阳云杉。
乐乐和欧阳云杉的第一次见面是在文老师有意安排的家庭聚会上,聚会的人很简单,文老师夫妇,乐乐,欧阳云杉,还有三岁的宝宝钟凯文。钟允丰实在没想到有一天会在自己的家里见到乐乐,今非昔比,他已经完全无法从眼前的乐乐身上找到那个曾经被他搭救,风雨夜失魂落魄的女孩儿的影子了。如今的她优雅而甜美,温柔而快乐,聪颖俏皮,是一颗典型的开心果儿。她以惊人的速度赢得了凯文宝宝的欢喜。允丰的兴致终于被这个女孩勾引起来了。他对妻子和好友皆只字未提与这女孩曾经相识的事,虽然他对自己是说这并不是有意隐瞒而只不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已,但却没法按耐自己不动声色的观察这女孩眼睛后面还有的那一双眼睛的盎然兴致。
精心观察了两年的乐乐绝对是有备而来,碍于欧阳云杉和文敏,在之后不眠不休的纠缠中,钟允丰时不时就能体会到什么叫哑巴吃黄莲的为难,不过,他也并不能算是痛苦,因为乐乐让他感受到了自己的生命里也一样蕴藏着那种颇具诱惑力却一直引而未发的**。乐乐和文敏太不同了,不仅仅两人容貌差距悬殊,气质个性也相距甚远:文敏是个长相一般,知性而柔弱的贤妻良母,而乐乐不仅拥有无庸置疑的美貌,而且她虽外表喜幸娇俏,精神却异常顽强,就象那个雨夜,她已经被打得那么惨了,就只剩下一口气,却可以宁死不从,就象现在,她已经被狠狠的不知拒绝过多少遍了,却曲线救国最终走近了他的身边。这样的女孩,象一株带刺的玫瑰,身上的刺衬得她的灵魂更加诱惑高贵,引来无数人为她痴迷。
对于这样的一个女人,男人是很难在心理上能真正对她说不的,尽管允丰口头上已经说了无数遍。朋友妻不可戏,允丰一直这样告诫自己。现在乐乐是欧阳云杉的女朋友,所以允丰对乐乐的态度非常的客气。
表面上乐乐和欧阳云杉的感情发展非常平稳。欧阳云杉和允丰是同乡也是同事,志趣相投关系莫逆。乐乐会在他们加班的时候,自己煮个醪糟鸡蛋或者赖汤圆什么的来给欧阳云杉消夜,这个时候,允丰就没法再推辞了,只能和欧阳云杉一起沾光。
乐乐是江南人,原本就做了一手的好菜。允丰和欧阳云杉是北方人,为了迎合他们的口味,乐乐把淮阳菜做了一系列的改良,又好好的研究了下鲁菜和京味菜,虽然她还做不了御膳,但是拴柱这两个男人的胃,那手艺可是绰绰有余了。就这点来说,本地长大的文敏,每次做菜都爱放好多辣椒,把允丰的胃已经摧残得非常敏感脆弱的厨艺,就要比乐乐逊色太多了。
看到这儿,也许有人会奇怪,文敏为什么这么自信,这么出色的一个女孩就愣敢往自己老公身边带?唉,这还不都是让欧阳云杉那位大侠给逼的呀。文敏在娘家住的时候,那欧阳云杉倒可以和自己的老公三天两头的把酒言欢,周末也不消停,不是来自家蹭饭,就是他做好了饭端过来大家吃。他们住在同一个军队大院里,这么一个活蹦乱跳的大男人,文敏当嫂子的怎么能不关心呢?怎么也得找个姑娘分散下他的注意力吧?可是欧阳云杉同志挑剔啊,被他拒绝的姑娘没一个连少说也得有一个排了,不是这么万里挑一的姑娘,文老师怎么还能再往欧阳云杉面前带呢?这姑娘文老师私下里已经打听过了,不仅品学兼优,而且还是本校的校花,追求者甚众,却依然还木有男朋友,估计也是个眼高于顶的,这下欧阳云杉总该没话讲了吧?

乐乐毕业没多久,就和欧阳云杉结婚了。因为他们都不是本地人,家人亲戚都不在此地,所以他们的婚礼异常的简单。就在结婚登记的那天,当晚,乐乐坚持自己做了好大一桌的好菜,把文敏和允丰请来,把已经结婚登记的消息告诉了他们。大家都非常高兴,再加上第二天是休息日不用上班,就一起在云杉的住处喝了个痛快。
欧阳云杉的家,因为打算结婚,所以已经准备得七七八八了。四个人似乎全都喝高了,那三个人最得厉害,文敏被扶到床上就睡死了,云杉和允丰一人占了一张沙发也都睡得很沉。只有一个人是清醒的——乐乐。这倒不仅仅是因为她的酒量超好。她的酒量的确是好,但放倒那三个人的并不是她的酒量,而是她搀到了酒里的安眠药,而她自己,利用席间去卫生间的时候,早已把所有喝进去的酒都吐了出来。
就在那一晚,在三个人都酩酊大醉呼呼大睡的时候,乐乐解开了允丰的的腰带,为他口YIN,待硬了之后,自己坐了上去……
那一晚,她如醉如痴的在允丰的耳边不断重复着一句话:丰,我是你的了!我是你的了!
血,滴落倒允丰的内裤上和衬衫的衣角上。
完事之后,乐乐为允丰重新整理好了衣服,也重新整好自己的衣服,然后在允丰和云杉之间的地板上趴着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最早醒来”的是欧阳云杉,他看见未婚妻倒在地上睡了十分心疼,想把她抱到床上去,这时乐乐也醒了——其实她早就醒了。乐乐迷迷糊糊简单的梳洗了一下,就极其贤慧的下厨给大家做醒酒的酸辣汤了,然后一个人收拾昨晚杯盘狼藉的残局。
允丰是最后一个醒来的。这一晚他睡得太踏实了,美梦连连,在梦里有一个蛊惑的声音一直在对他说“我是你的了,我是你的了”。一夜里激动得喷薄了一次又一次,醒来时只道是昨夜喝多了腿软。直到晨起去卫生间后,允丰的脸刷的一下就绿了,内裤上衣角上都是千真万确的血迹,而且内裤上还不仅仅只有血迹,也有自己的那个的痕迹……
从卫生间出来后,允丰推说宿醉实在难受,匆匆的回了家。
从此,两家人的关系更近了,经常周末一起吃个便饭,不管是在谁家都是乐乐下厨,但大家都没有再喝醉过。对于那一夜的事,乐乐和允丰谁都没有再提起。允丰对乐乐越发客气了。
一对情投意合的好朋友,如今各自拥有千娇百媚的温柔妻子,于是就产生了两个友好和美睦邻关系亲密的小家庭,呵呵,他们的情况基本上就是这样了。
乐乐毕业之后就在当地的一家专门做会展的公司找了一份工作。乐乐是个八面玲珑的人,所以这份工作对她来说相当的得心应手。
在乐乐结婚了一年多以后,她了解到允丰要去沈阳出差一段时间,乐乐也就掐着那个时间段和北京的一个协会合作在北京搞了个小型美容品展示会。
因为会小,所以老板很放心的让乐乐一个人独当一面。她本来应该要在北京待十几天,可是她实际上只在北京待了前后两天,她提前和在北京读书的表妹做了沟通让她暑假不要回家而是在学校里等她,然后帮她盯会。她到北京之后对表妹做了简单交待,把她作为己方代表引荐给合作单位和与会者之后,她自己第二天就飞去了沈阳。
傍晚,当刚刚忙了一天的允丰在招待所的大门外,看到傻傻地等在那里的乐乐的时候,这一次他终于没有再次拒绝。他陪乐乐去了她下榻的酒店。
他们在一起整整待了12天,在那12天里,他们象最热烈的情侣那样相互需索与给与。那是他们生命中精萃的12天。白天允丰去公干,乐乐就在旅馆里等他,给他洗衣服。晚上两个人一起去逛沈阳的夜市,一起吃小吃。他们还一起去了沈阳的故宫。周末的时候,他们租了辆车去爬莹山。
他们在莹山脚下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清晨,这两个已经在喧嚣的大城市里住了很长时间的人,面对山里的早晨那清新的空气,那晨曦初绽,山抹微云,他们按耐不住欣喜一起兴冲冲的起来爬山。
那天在山上他们犯了个小小的错误——他们走错路了。他们要去一个叫一线天的地方,不过那个去一线天的叉路口被他们错过了。当他们顺着一块光秃秃的岩石上开凿出来的石阶已经爬上去之后,却被告知要去一线天只能原路返回。可是乐乐有轻微的恐高,她可以轻易的从那光秃的大石头上爬上去,但下就没那么容易了。她试了几次都没办法,蓝色的天空在眼前象秋千一样的晃。她回身抱住一棵树,虚软地靠在树上,一动都不敢动。其实那山那坡度和黄山的鲤鱼背根本就没法比。允丰轻松的站在下山石的边远,背对山下,向乐乐伸出手——他想就这么牵引着她下山。这个动作看在乐乐的眼里,就是允丰背对悬崖而站在悬崖边,她被吓得惊声尖叫起来。没办法了,允丰不忍看到她这样,只得放弃。两人不敢再往上爬,受了路边小商贩的指点,从大路边,雨水冲击的密林缓坡慢慢地往山下行。
这密林深处的缓坡是小商贩们往山上背水背食物时候走的路,不是游客走的大路,所以一路行来根本就看不到其他人,而且没有高度的视觉反差,乐乐已经完全不害怕了。很快他们就开始可以又笑有闹在树林里相互追逐。允丰很高大,往下走这一路,他一直护着乐乐。在林深处,他们背依着大树深情拥吻。他把她抱起来,撩开她的裙子,扒开她的小裤裤,把自己深深地埋入她的身体里。他们相互一遍一遍不计其数地说着“我爱你”……
十二天,漫长人生里的一瞬,就象夏日一现的昙花,虽短暂,却曾那么绚烂和迷人。
十二天后,乐乐万般不舍地回到北京。
十个月之后,欧阳云杉夫妇有了一个超可爱、超漂亮的宝宝。
这封信很显然是乐姨写给欧阳叔看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又没有直接留给欧阳叔,而是放到了小枫的衣服下面。女人的心啊,不猜也罢。不过幸好是被我看到了,想想年仅四岁的小枫,已经没有了母亲,难道还要失去父亲?十岁的我毫不犹豫的就把这封信烧掉了。
十几年来,我对于我所知道的事情,一直守口如瓶。真的不明白,我妈到底是怎么知道小枫不是欧阳叔叔的孩子的?按说,那个时候,DNA技术还没有广泛使用啊?
妈妈催婚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她老觉得我不结婚和小枫有关。妈妈很疼小枫,却又不喜欢小枫。从四岁起,小枫就住在我家了,因为妈妈学校就有幼儿园和小学,妈妈是大学的音乐老师非常的不忙,所以小枫的衣食住行都是妈妈一手操持的。欧阳叔是个很有事业心的男人,他很忙,自己单干之后就更忙。他没时间,也根本不会照顾小孩。他连给他自己做顿饭都不行,就更别说照顾孩子了。在父亲去世以后,欧阳叔主动申请转业离开了部队,没有了他的朋友,也就没有了他留在部队的意义。
小枫喜欢音乐。他家和我家都有钢琴。可是妈妈却从来都不教他。妈妈学校里没课的时候,会有学生到家里来。妈妈在家里给学生指点。妈妈也曾逼迫不喜欢音乐的我学钢琴。然而任凭小枫怎么求,妈妈却从来没有指导过小枫一个字,甚至是最基本的手形。小枫小的时候,可能他妈妈经常给他弹摇篮曲吧,这首曲子他会自己在键盘上把旋律敲出来。因为看他太喜欢了,因此后来妈妈再逼迫我练琴的时候,我就都没有在拒绝。小枫下幼儿园和小学都是我接他回家的,我们都是先到他的家待一会儿,然后我把我学的教给他,让他在他家的钢琴上练习。那个时候我老是骗他,说妈妈的钢琴是教学用的,不能碰,一碰就坏了,那样妈妈就不能工作了。难得这孩子那时还那么小就很懂事,以后都不在我家碰妈妈的钢琴了。其实妈妈还是个很善良的女人的,在衣食住行上,从来没有亏待过小枫,小枫生病她也会不眠不休的照顾,可是唯独在钢琴这件事上非常坚持。
小枫九岁那年我们离开了原来居住的城市。当我买了自己的房子,小枫的钢琴就搬到了我的家里。我知道那是他妈妈的遗物,可是那可怜的孩子,他却不知道……
小枫小的时候非常有活力,属于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类型。有他在的时候谁也不用担心会寂寞,因为哪里有他在,哪里就会鸡飞狗跳。可是他闯了祸,谁都舍不得打他。他从小就那么漂亮,眼睛超级大,一双会说话的眼睛,一转就是一个鬼主意,但是当他的眼睛忽闪忽闪,忽然你又会觉得他楚楚可怜。一个小人儿,让人说不得打不得的,只能放在心上疼他。就算他曾经祸害过的人家,也会不自觉的喜欢上这个小男孩儿,然而这个时候我能看得出,妈妈看小枫的眼神就会变得很复杂。
小枫明明是个男孩子,妈妈为什么会认为我不结婚是为了他?妈妈什么时候发现小枫是同性恋的?我之前上的都是女人,只有一个人例外了,怎么她老人家就断定我不结婚一定和小枫有关呢?女人的心思啊,男人永远不懂。老娘不顾形象大闹一场,竟然连夜给小枫打越洋长途!而小枫知道了我们是亲兄弟竟然……吐血了!!!
小枫,我对不起你!
你的心思,我懂和不懂又有什么区别呢?我们是亲兄弟!你是我的亲弟弟!而我是你的亲哥哥!这就足够了。
小枫,你是我心上的宝,始终都是,永远都是!你永远都在我心里最重要的位置上,这个位置永远只为你存在!只属于你,无人可以替代!可是你要的我却给不起也给不了啊!你的身世,我没有告诉你,是我的不对。只是故人已逝,往事如烟,就让那个世界和这个世界的人都安宁吧。我只能希望,有一天你能遇到一个人,他可以比我更加的宝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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