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烤鸭比火鸡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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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本来刚出来的人一般不容易生病,可是之前的一年陆易一直生活在气候炎热的新加坡。一方面劳累,一方面气候差异太大,陆易的病就格外的来势凶凶。身强力壮的陆易同学在床上一躺就是三天。等他精神好了,也就真的到了圣诞节。
F市是从一进12月就到处可见圣诞的气氛,甚至主要街道上的路灯都被做了装饰。恨不得所有的电台播放的都是圣诞的音乐,就像大学里每天早上叫你起床的大喇叭广播,想不听都不行。家家户户也都张灯结彩。陆易是第一次在国外过这个节,所以病刚一好,人就变得特别的兴奋。趁着圣诞购物的末班车,拉着小枫直奔超市。
如果这时候你也和怒马鲜衣美少年我一样,也在逛F市的这间大型华人超市,那你或许就会和我一样有眼福的看到这样的一对璧人:两个年轻人,穿着黑色外套,身材高眉眼儿俊的那个目光柔和,悠闲地推着购货车跟在后边;中等身材穿银灰色外套的那个,粉扑扑着一张小脸,眼睛亮晶晶的闪着兴奋的光,跑前跑后的选购着食材,偶尔还会兴高采烈的拿袋什么回来,献宝似的给高个男孩看,说我来做个什么什么好不好?
他说这话的时候,就站在怒马的身后。怒马没来由的就为这快活的男孩的声音心颤了一下,回头一看,就见他们两个这么甜甜蜜蜜的说着话。他们实在太亮眼了,怒马很害羞,赶紧把目光调开不敢再看了,只剩下一个人偷偷地傻笑,因他们的温馨而感觉温馨,也为了他们的幸福而感到幸福。后来怒马一边买东西,一边远远的瞄着他们采购,目送他们去款台付款,就想,如果生活可以一直这样,那就是幸福吧?
(也算缘分吧,我已经连续三年在同一个很大的华人超市采购年货的时候,遇到这样的一对了,不同的是那两个男孩子的个子差不多高,1米八上下,很漂亮的一对,尤其那个穿黑衣服的,真是俊秀哇,哎哟,怒马流口水了。那个穿浅色衣服的男孩,当时在我背后说的是:我拿这个回去炒个牛肉……那个会炒牛肉的男孩那么年轻,十九二十的样子,一看就是个留学生,他竟然会做饭炒牛肉???他长得虎头虎脑的,说话的时候,眼睛就是那么亮闪闪的,真的很好看啊。他们真的看起来好幸福哦。怒马看着心里都甜蜜死了。如果小枫、陆易是生活中的人,我真希望他们能象那一对那样平实的快乐的生活!!!)
陆易单纯快活的心情也影响了小枫。小枫本来就是个爱热闹的,这回终于有了伴儿。俩人从华人超市出来,就又去了一家西人超市,买了装饰用的小灯,彩球,还有一棵袖珍圣诞树,兴兴头头儿的一起回家布置。陆易收拾着各种吃食往冰箱里放的时候,小枫把彩灯披上了凉台,插上电源后还专门跑到楼下去看了一眼,满天星的小灯在阳台上活泼的朝他眨眼睛。
一转眼,小枫已经在这座楼里住了六七年。刚刚过去的这个学期,他已经修完了所有规定的硕士学位课程,以后不用再做学生了。多出来的时间只会让他原本孤寂的生活更加孤寂。现在陆易突然横空插了进来,日子又有了活力,看来收留陆易这个决定还不算太坏。
陆易从窗子里探出头来:“上来吧,我们吃了东西去教堂。”
“你是教徒呀?”小枫一回屋就问。
“不是。”
“这圣诞节是洋鬼子的节,我就是想去感受点人家的节日气氛。”
“也不是什么洋鬼子都圣诞夜去教堂呀,据说这个时候去教堂地都是天主教徒。有的教是明天早上去教堂的。”(如有出入您就当我胡说八道吧,怒马对各种宗教都很无知,哈哈。别跟我计较了。)
“天主教啊?没关系,什么教都没关系,咱待会儿就沿着街走,找间漂亮点的教堂,进就是了。”陆易乐颠颠儿的在厨房里忙活。
“叮零零零”楼下的门铃在叫。
小枫打开对讲器:“Hello?”
“您好,欧阳乐枫先生么?钟凯文先生托我带了样礼物给你。”
“哦好,那上来吧。”
小枫打开楼下的大门,开了单元门在门口等着。来的是个中年人,手里端了个包装好的礼品盒,小枫付了小费,道了谢,回屋就叫陆易:“小易,别做饭了,我哥带来的东西,估计是吃的。”
把纸盒放到厨房的餐桌上,打开包装……竟然是一只已经片好的便宜坊的花香烤鸭,里边还有配好的小火烧和薄饼。小枫拿出里边的一张小卡片,上面是凯文的笔记:“烤鸭比烤火鸡好吃。节日快乐。”小枫觉得视线有些模糊。
陆易见这场面就有点傻眼,赶紧故作惊讶地打岔:“哇靠,你们有钱人就是这么糟蹋钱的?这东西不够运费吧?”一边赶紧拿烤盘热鸭子。
“小枫,按说你哥对你还真是够好的!这叫什么——瓜子儿不饱是人心啊!”
小枫没说话,眼里都是笑,脸微微的有点红。
把鸭子放进烤箱的陆易抬头看着这样的小枫,心里不觉一软,错开视线,转身到料理台上切黄瓜和青葱,一边切一边想:“何苦何苦,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大家这都TMD何苦呀?”
烤鸭的确比烤火鸡好吃。可是这只鸭子不“好”吃哦!陆易一边吃一边不停地喝水,唉,不是咩东西都好分享的啊!
小枫幸福着,陆易尴尬着,两个人都这么默默的,总算是一起吃完了饭,然后换了衣服去教堂。
跳动的烛光,虔诚的人们,两个异教徒混在人群里听神父讲那有听没有懂的故事。12点的时候,小枫看见陆易双手合实默默祈祷。
从教堂出来小枫问陆易:“你不是不信教么?怎么还会祈祷?”
“听人说,圣诞夜12点的时候许下的愿特别灵,我刚才就许了个愿。”
“哦?什么愿啊?”
这时候大街上,除了他们俩以外,早已经空旷无人。脚走在雪地上发出沙沙的声音。

陆易停下脚步,很郑重的看着小枫:“我以前有段时间特别迷一首叫《只有你》的歌,是一首中文歌,你可能不知道,是一个女歌手唱的。我当时非常非常喜欢那首歌,经常是一到家就把电脑打开,然后这歌就一遍一遍的反复播放做我的背景音乐。那歌,音乐美,词也好听,特别有共鸣,当时我觉得那首歌好像就是给我写的似的。有的时候听着它都想哭。我觉得我就是象人家唱的那样用整个心在爱一个人,用整个生命在爱,我觉得我这一生一世都只能爱这一个人了,不可能再爱上别人。
不过后来……有一天,我突然清醒了,是那个我曾经爱的人帮我清醒的。我发现我既不了解我爱的人,我也根本不了解我自己在我爱的人的眼里是个什么样子。我可能根本就没有爱人家的资格。你知道那时候我什么感觉么?我感觉……很庆幸,我庆幸我爱的人还不知道我喜欢他,还好他不知道。
我不知道我离开大陆这算不算是逃避,本来应该是在哪儿摔倒就在哪儿爬起来对不对?唉,你喝洋墨水太多可能听不懂这个。总之,我当时唯一脑子里的想法就是赶紧离开。这个时候,感情已经不是太重要了。比感情更重要的是尊严。我发现我的尊严那个时候突然变得少得可怜。如果我连尊严都没有了,我还拿什么去爱别人,有什么资格谈爱?我很感谢我曾经爱过的那个人,感谢他能够对我说实话,能够让我认清事实。
出来之后,很多想法跟以前不一样了。我现在的想法是——感情用得着那么沉重么?就算我是个同性恋,我也不想再易碎,我也不要再伤悲。我刚才许愿,就是许的这个,我希望我自己能够足够强,我希望我能够有能力爱我爱的人,也希望我能够让我爱的人因为我的爱而幸福。我靠,怎么跟绕口令似的?”陆易自嘲的摇摇头,目光遥向深街。
寂静的深夜里,大街上铺满厚厚的白雪。小枫静静的听着这个曾经和自己一样的傻孩子的爱情觉悟宣言。不过现在真的不能再叫人家傻孩子了,人家已经是彻底觉悟,而还在犯傻走不出来的却是自以为聪明的自己。
“肖彤那页你真的就翻过去了?”还是有点不敢相信,那可是前两天还在梦魂牵绕的人。
“嗯。虽然翻得比较笨拙,翻得不是很利落,但可以肯定的是翻过去了。”
“那……我也只有,恭喜你了。”寒冷的冬夜里,两个同病相怜的人握了握手。小枫想问:“那你和Kevin是认真的了?”不过终于没有出口。
“不是。”象是明白小枫心思似的,陆易说。
“不是!”
……
“小枫,我现在正式向你道歉吧!
虽然这不是道歉可以解决的事。不过如果你有一个情敌的话,我敢发誓这个情敌肯定不是我。你哥他是因为你的事要抱负肖彤才找上的我,你也不想想你们是什么人,我是什么人,他怎么可能会爱上我呢?”
“你走之后,我哥是很找过你的。这个可能是你不知道。”小枫说。
“他就算找我那也不能说明他对我有情。就算他有情,那也不过就是对一只小猫小狗那样的情,不会更多,可能对一只养熟的狗的感情都要更多些。
小枫,不是我自轻自贱,这就是事实。我们都是成年人,不能把一时的**和感情混为一谈。你可别以为我在吃醋啊,我从钟凯文的眼睛里除了你就没真正看到过别人。当然他也有可能是真的喜欢女人,我对Kevin的了解实在有限,所以该搞清楚事实的是你。也许事实本身并没有那么可怕,可怕的只是有事实而你却根本不知道。”
“你想说什么呢?”
“我也不知道我想说什么,我觉得我其实根本就没有说话的立场。可是,枫哥,我从第一次见到你,你对Kevin的心思就看都出来了。别别,我没有嘲笑你的意思啊,你还不是知道我喜欢我表哥,我要说的不是这个。
我想说,你别告诉我Kevin对你无心,不管你怎么说,他怎么说,这话我还是不能信。肖彤和我有血缘关系,我从小一半时间在他们家长大,我管我姑姑不叫姑姑,当着我妈的面叫姑妈,不当着我妈的面就叫妈。我表哥还救过我一条命。可你看肖彤对我向你哥对你那样么?你再看看别人家的哥,对自己的弟弟都是Kevin对你这样么?我的哥哥,你们兄弟俩的事,没我说话的份儿,不过这要是让我说,就是三个字——折磨人。”
天冷,陆易的鼻尖儿和脸蛋儿都冻得通红。两个人很熟么?小枫想,他这样无礼的置评自己的爱人和自己?不过,他的话却说得全对。可悲的是,自己并没有什么可以拿来反驳他的。“那你要我怎么办呢?”
“打他一顿吧。”陆易脸上突然绽放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寒夜里,小枫立在雪中的身影清寂得令他心疼。他从来没对谁歉疚过,然而现在他却后悔得肠子发青。如果时间可以重来,他绝对不会和钟凯文那家伙再搞在一起发生任何关系。他伸出双手,抚上小枫冰凉的脸颊:“小枫,你人太好了。”
陆易踮起脚把小枫拥抱在怀里:“一定会有人爱你的,相信我。你这么好,放弃你的那个肯定是傻瓜。”
再次回家后,陆易开始翻箱倒柜,从箱子里搜出那把去新加坡之前,奋笔疾书写的扇子,小心的放到一个小小的礼品袋里,挂到那棵新买来的袖珍圣诞树上。那扇面是陆易写给自己用以自勉的,是李白的《宣州谢楼饯别校书叔云》。他最喜欢开始那句: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回家后,躺在床上的小枫,也是夜不能眠,他一直在考虑陆易说的话:也许事实并不可怕,而有事实却不能知道那才是可怕的。
有点想凯文了,虽然相见争如不见,但是每年的这个时候都是和他在一起的。小枫闭着眼睛,一行泪从眼角淌出来:哥,我很想你啊,我这样喊你,听不听得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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