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收小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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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成“哼”了一声,收回钩镰枪。
岂知那少女待他收回枪,又仗剑向他劈来。
江成大怒,斜跨一步,躲开那一剑,待那少女第二剑劈来之时,他突地反手拔出刺刀,向那少女的剑撩去。
兵器相交,只听一声清脆的金属断裂声,那少女手上一轻,长剑已经被斩断成两节,断掉的部分掉在了地上。
那少女口瞪目呆,喃喃地道:“好刀,好锋利地刀。”
江成扬了扬眉,冷哼道:“不知好歹!”回手将刺刀归入刀鞘内。想到那个少女会再度偷袭他,他向后退了十几步,这才转身向自己的白马走去。
黑大汉马大山兀自坐在地上喘着粗气,见江成要走,嚷道:“怪枪,你哪里去?等我休息够了,再与你大战三百回合。”
江成大怒,高声叫道:“我不叫‘怪枪’,我叫‘江成’!”
马大山眨了眨眼睛,愣道:“是吗?怎么那个小姑娘叫你‘怪枪’?我还以为你叫‘怪枪’呢!”说着,又摸了摸脑袋,十足一个酒囊饭袋的愣汉。
江成暗思:“我一个人形单影孤,在这个落后的社会又没有寻人广告,叫我何从寻找雷震子。这个愣大汉虽然蠢笨,但是他是乌羌族的世子,如果收了他做小弟,再发动他的族人帮我寻找雷震子,那么希望也就大了一些。”
想到此处,江成不禁一个人阴阴地笑了起来。马大山见江成低着头,一个人偷笑,他自然不知道江成在盘算什么,但是见江成的奸笑,也知道不是什么好事,当下大喝了一声,道:“小子,你一个人奸笑做什么?”
江成蓦地醒悟过来,看着马大山,笑道:“我看你出来闯天下是不是经常挨人骂,被人骗啊?”
马大山摸了摸后脑梢,心中自是奇怪,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嘿嘿!”江成阴笑了两声,又道:“我自然知道,我可以算出来。”这句话倒是真话,以马大山的表现,完全可以看出他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别人打不过他,也只有骗他。他脑袋不大灵活,被人骗得团团转也很正常。
江成又道:“你以后叫我叫‘老大’,做我的跟随,跟我一起闯天下怎么样?”
“哼!”马大山重重的从鼻子里喷出一口气来,怒道:“你小子浑身没有三两肉,还想我跟随你。哦!对了,‘老大’是什么意思?”
江成自然明白,这样的一个猛人,要收服他不是那么简单。眼珠一转,又道:“‘老大’的意思就是你的兄长,你要听兄长的话!当然,你有什么不懂的,做兄长的也会照顾你!”
马大山怪眼一翻,从地上站了起来。怪叫道:“我做你的老大还差不多,你想做我的老大,嘿嘿!也得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
江成走到马大山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你说你有什么本事?我都可以和你比一比,如果我的本事比你大,你是不是就可以叫我叫‘老大’了呢?”
马大山歪着脑袋,想了片刻,才道:“好的,我生平有两样别人夸奖的地方,第一是:胆大;第二是:武功高。如果你这两样都胜过我,我以后就叫你‘老大’,尊称你为我的兄长,任何事情都听你的吩咐。”
“哈哈!”江成大笑了两声,道:“论武功,我们刚才比了一下,你看你累得气喘吁吁。你看我,神情若定,气定神闲,波澜不惊,若无其事,纹丝不动,玉树临风。哈哈!我想我们就没有必要再比下去了!”他故意乱七八糟地说了一大串来扰乱马大山的思维。
果然,马大山一愣,说不出话来。他虽然虽然为人莽撞,但也不算太笨。刚才的情形他还是看出来了,他自己累得浑身大汗,而眼前的这个年轻的“怪枪小子”好象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
江成又道:“我们比武就不用比了,不过我有个好的建议,再比一下,这座山上盗匪,危害百姓,我两人应该将他们铲之而后快,不如,我们就比一下,看谁先杀了这山上的盗匪头子,谁先杀了就算谁赢。”

“好!这样最好!不过什么时候开始?”马大山马上表示赞成,他自认为比武没有办法胜过这个“怪枪小子”,现在有机会与他再以别的方式比试一下,那自然是最好不过了。
江成嘴角现出一丝微笑来,道:“等到午夜吧!现在最要紧的是吃点东西。”
抬头看了看天上,天色已晚,一轮明月升了起来,照在旷野上,百米之外,都一目了然。回头正好又看见那个少女还站在那里,面露微笑,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他腰间的刺刀,看样子就快要扑过来抢了。
江成下意识将刺刀往后面带了带,对那少女道:“你看着我的刀做什么?这刀乃是不详之物,不适合你们女孩子用,最好你不要打什么歪主意了。”
“其璧无罪,怀璧其罪”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这把刺刀在二十一世纪已经是一把极品刺刀,在这个落后的商朝,无疑是一把神兵利器。他之所以说自己的刺刀是“不详之物”,自然是为了打消那少女想夺取他的刺刀的念头。
那少女看着江成,“呵呵”地干笑了两声,说道:“你的那把刀实在是太精致,太锋利了,是否可以借给我看一看?”
江成以极其坚定的口气道:“不行!”说完,转身向树林奔去。
那少女正要跟上去,马大山已经叫了起来:“怪枪小子,你到哪里去?”
江成应道:“我去打几只兔子来吃!”话音刚落,他便闪入一片树林中。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江成便已经打到了三只兔子,回到先前的空地时,马大山已经生起了一堆火。江成穿越到商朝已经十几年了,早已经学会怎样去烤兔子肉,他身上始终都带着盐巴和一些他找到的调味品。
江成用刺刀削了三根木棍,又将兔子拨皮,去掉内脏,穿在木棍上烧烤。抬头见那少女兀自盯着他的刺刀,心中一动,暗思:“看她贪婪的目光,我倒是要小心提防她会对我不利。”
过了片刻,兔子已经半熟了,散发出阵阵诱人的香味来。马大山早已经急不可耐,叫道:“哎!我说‘怪枪小子’,是不是已经烤好了?怎么就这么香?”
江成不紧不慢的撒着盐巴和调料,道:“还没有熟,你怎么那么心急?再等等好了,等吃完了,我们就上山杀盗匪。”
马大山伸手摸了摸那烤得半熟的兔子,烫得马上缩了回来,叫道:“我看已经熟了,可以吃了,可以吃了。”他现在眼睛里只有那火上的兔子,对于江成说的什么,他都没有听进去。
江成见他那幅谗相,不禁暗暗摇头:“真是一个十足的饭桶。”
又过了片刻,江成才摸了摸兔子,感觉上已经熟了,这才拿一个递给那个还不知道名字的少女。那少女正要伸手去接,却不料马大山手疾眼快,已经劈手夺了过去,大嚼起来,一边嚼着一边大呼:“好!好!”
江成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只得再给了那少女一个。那少女看到马大山狼吞虎咽的样子,“呵呵”直笑。接过江成手中的兔子,放在嘴边,轻轻的咬了一口,入口竟然香酥可口,她自小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从来就不觉得兔子肉有什么好吃的,此刻江成所烤的兔肉竟如此美味,不禁心中暗赞。
江成不去理会马大山,转身又从自己的马上拿来一个酒袋,抬头喝了两口,这商朝的酒味极淡,跟啤酒差不多。
马大山转眼将大半只兔子吞入腹中,突地传来一阵酒香,抬头见江成一手拿着兔子,一手拿着酒袋,忍不住叫道:“怪枪,我说你喝酒能不能分我一口,怎么一个人独饮?”
江成叹息一声,也不与马大山争辩,将酒袋丢给了马大山。马大山也不知道什么叫“客气”,接过酒袋,抬头猛喝了几口,几乎将一袋酒喝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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