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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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顺回头看着那只被骷髅压住的貔貅大地,旺旺急忙拉着张顺的披风道:“大爷,快走吧!难道你还想过去吗?”
张顺毅然回头离开。
山谷侧面的这个陡坡有点陡,有些地方居然呈九十度。
不过坡度上长满了树,而坡度的泥土也不十分坚硬,要拉住树枝滑下去是不会太难的。可是张顺现在是在逃命啊!怎么可能弄出那么大的动静。根本不可能拉住一棵小树然后吊着爬下去。张顺只能拉住不起眼的小草。
不过旺旺的实力比张顺高多了。旺旺抱住张顺从上面跳了下去。
两人落在一个小坑里面,张顺看见旺旺进行这么高难度的动作居然汗都没有。十分感叹,问:“你不累?”
旺旺微微电头,露出洁白的牙齿算是一笑。因为旺旺是小弟的宠物,张顺对于旺旺也绝对不敢有非分之想,其实就算旺旺是张顺的宠物张顺也不敢对旺旺有狂妄的想法,因为精灵的聪明不弱于人类,人如果敢乱来的话一定要有死的觉悟。当然作为宠物更要具有死的觉悟。
张顺小声道:“大山现在怎么样了?”
旺旺用精神力联系主人,从小弟那里得知:“大山腰上受了伤,不过现在跑了!”
张顺长长地出了口气,五十几岁的人啦,而且是个法师张顺的身子不免单薄。虽然他的意志力很可观,可是从这么高的陡坡上爬下来也费了好些力气。
旺旺抖了抖衣服道:“大爷快走吧,这里耽不得!”
张顺也知道这里躲藏不得。
远处的天空不时传来惨叫声。兽人的部队几乎不是洞**人的生力军的对手,战况几乎一边到。螳螂人草莽人旋翼人迅速解决了天空中的几十只大雕雷鸟,这些大雕雷鸟好多翅膀被砍断了,好多肠子破碎从空中摔下去,顿时七昏八素奄奄待死。
不过兽人当中还有三支超强战力:就是红龙、黄龙、飞天白虎!
飞天白虎的实力是三者中最高的。不过飞天白虎攻击力十分高,防御力比龙差一点。龙具有经典龙骨嘛!红龙被洞**人的红龙缠住了,一对一,谁也没有胜负。
黄龙谁去抵挡?
洞**人有绝照,他们用魔法召唤出一些自爆的小蚂蚁!这些蚂蚁肚子像南瓜一样大,一大群的蚂蚁朝黄龙飞过去。
这些蚂蚁就是上文提到的洞**族的自爆火蚁!一队队的蚂蚁朝黄龙撞过去,黄龙龙炎一喷,可是眼前立即炸成一团大火球。火球的威力十分惊人,周围来不急逃跑的飞龙都被气流所冲,从空中摔了下去。当然这些飞龙雷鸟都是有几把刷子的,若不是正中自己身体,一时也不被炸死。
黄龙被搞的愤怒不比,可是又没有非常好的办法。旋翼人先把黄龙用龙卷风卷起来,然后把蚂蚁快速地送过去。而黄龙挣扎不出,很吃了几爆。黄龙头上被炸的乌黑。
飞天白虎的力量比黄龙还要大,旋翼人的龙卷风只能自保,一时奈何不了飞天白虎。不过白虎对于这样的自爆火蚁也相当厌恶。厌恶的地方就是飞天白虎没有范围性低消耗魔法——比如巨龙的龙炎。龙炎一吐,半边天都是火焰。而飞天白虎是金系魔兽,他的能量球非常有威力。但是能量球总不可能用来打蚂蚁吧!所以飞天白虎被一群蚂蚁追着跑。然后跑到黄龙或红龙身边,黄龙给白虎身后的蚂蚁一口龙炎,顿时一道火流在空中横过。效果非常壮观。
而降落地面的兽人也很难过,一方面自己实力大损,一方面洞**人的魔兽也不是吃素的,尽有什么黑暗魔蛇、杠铃大蛇这样的强悍魔兽。居然还有一只大地。虽然这是一只初级的大地之熊。
貔貅大地,大地之熊的变身比貔貅稍高。因为专一于驳杂的对抗,大地之熊是专署的土系魔法专家,和马王何一样,大地之熊可以从泥土中源源不断地吸收土系能量。貔貅虽然也是熊人变身,但是在魔力充沛的大地面前,两个还打不赢一个。何况是实力大损的兽人。
几十只地面兽人被逼的节节后退,而后面就是骷髅海。
难道兽人要全军覆没在这里吗?狮王大声咆哮,双掌不停抓出,巨大的十几厘米长的爪子一抓就把一头梁龙的脖子抓断了。梁龙轰然到地,压死了一只来不急逃跑的巨蜥。
大山跑的飞快,在树颠上施展轻功,飞起来如阵阵狂风。比蒙就没有这么好了,他的手非常厉害,可是脚不厉害,山家的磨盘掌使他在任何地方都如履平地,但是比蒙无法在树颠上跑,他只能拉着树枝跳跃着前进。
比梦在树林中跳跃,可把那些树林中的猴子大鸟吓坏了。比猛冲到那里,那里就是一阵鸟飞猴逃。
牛头人牛歌的砍刀剁在骷髅身上,骷髅顿时变成几节,骷髅的骨骼都是粉碎性骨折。牛头人的砍刀向后扫出,那些骷髅也变成粉末。好在牛头人是处在山谷另外一端的边缘。他从空中的飞行蝙蝠嘴里听到兽人受到洞**人毁灭性攻击的事情,心里非常着急。可是自己一个人是无法冲过骷髅海的。
牛歌喝一声:“宠物召唤!”一头高十五六米,臂展三十米的比蒙出现在牛头人身边。
比蒙的手臂号称比蒙掌,和山家磨盘掌一样,都非常长非常大。比蒙的手臂可以垂到膝盖。双手伸出有三十多米。牛歌道:“那头我们兽人传来死亡的呼救,我命令你前去杀敌立功!”
比蒙二话不说,拉住一根树枝荡了过去。
几百米的陡坡下面有条小小溪。溪水只能没住脚踝,不过这里并不好走,因为小山谷中淤泥遍布,有些地方的淤泥居然可以陷到中腰。张顺艰难跋涉了几百米,可是速度实在太慢了。
谷壁上长出不知名的树,几蓬箭矢竹,因为谷中会发大水的关系,所以都是小树,大树成长不起来。
旺旺则悠闲多了,她有翅膀嘛,可以在草尖上飞,翩翩如蜻蜓一般。旺旺从芋叶上喝可一口露珠。
张顺拔萝卜一样拔了两步,鞋子也早丢在哪个洼洼洞中了。旺旺看见张顺行走的太过艰难,道:“大爷哪,我有个好办法!你可以召唤出几十只骷髅出来背着进去!”
张顺一想,恩这个办法不错。自己现在全身泥巴也不好麻烦旺旺,张顺知道旺旺以前在城堡的时候是非常整洁的,几乎两天洗一次澡。两天洗澡不多,可是和张顺小弟两个月洗一次就看起来很多了。
张顺道:“旺旺帮我杀只一鸟!”因为没有骨头,黑暗法师是无法召唤骷髅的。
旺旺看见前面有只毛毛虫,问“毛毛虫可以吗?”
张顺道:“毛虫没有骨头不行,甲虫就可以!”
旺旺一认,道:“大爷你头发上就有只甲虫,在你耳朵那边,你快抓起来啊!”
张顺感觉了一会,右手扑了下来,果然是只花花绿绿的甲虫,张顺一指把甲虫捏死,然后吟唱召唤骷髅的魔法:“生命之骨,站立无悔。”八十三只骷髅站在甲虫原来的地方。这只甲虫的骨头太少,只够一波召唤。
张顺指挥这些骷髅先一步前进,张顺召唤的这些都是兽人骷髅,高大三米的骨骼,行动在淤泥坑中容易多了。然后排成长队的骷髅一手接一手把张顺带过那道淤泥坑。

过了淤泥坑就是草地,这里的泥土很松软,但是不会陷下去了。张顺想了想,本来想问旺旺有鞋子没有的,他的鞋子掉在哪个坑里面了。不过可以指挥骷髅回去捡回来。
这些骷髅都是指骨叉叉,如果是主人召唤的话看起来反而安慰,如果是敌人的话这些骷髅看起来是非常吓人的。
这个效果就同,你有一只嵘家为宠物,那么你会觉得嵘家可爱。但是嵘家如果是敌人的话,你一定会无比恐惧。据说嵘家特别喜欢吃动物的头颅,而人的头颅具有高级智慧,是嵘家特别喜欢吃的。
还有猴子的头颅,猴子如果发现嵘家都是没命地逃跑。但是跑得掉吗,总是要有猴子被嵘家吃脑子。
两人一直前行,已经翻过了一道山,已经很难听见空中的爆炸声了。在张顺和旺旺耳朵边是清脆悦耳的鸟声。
小弟不时地通过旺旺来询问爷爷的安危,当爷爷处在危险的情况下的时候张顺不许旺旺透露。现在爷爷已经安全了,旺旺也就和小弟聊了起来。
比蒙的实力是强悍的,十只狻猊都不是比蒙的对手。拥有屠龙刀的比蒙是无比强悍的,二十只狻猊都不是比蒙的对手。
这是一只手持十米长的金刀的刀客。比蒙的手臂长超过十米。
刷,一头长颈龙的脖子被比蒙一刀砍断。巨大的龙头掉下来,巨大的脖子形成一道巨大的喷泉,血的喷泉!
血雾粘在脸上,粘粘的。
但是比蒙没有这样的感觉,他的皮肤比人的脸蛋粗糙多了。甚至比大水牛的皮肤还要粗糙,血水喷在比蒙脸上,比蒙伸出巨大的舌头舔了一口。
比蒙一时兴起,居然把屠龙刀插在地上,两手端住长颈龙的身子,把长颈龙喷出的血液当泉水一样喝。
这样的场面,如同战场的霸主,如同一个无敌的魔王。
洞**人的宠物开始后退,他们没有打败比蒙的信心。原本高涨的士气在比蒙刷刷几个旋刀之后变成全线后退。
天空中的旋翼人不十分怕比蒙,最主要的原因是他是在天上飞的,而比蒙是无法飞天的。
旋翼人公爵发出号令,“所有的兄弟收回宠物!”一时陆地上所有的龙呀,蛇呀说没就没了。连死掉的土龙也被收的一干二净,地面上除了被捣乱的山岭,还有丝丝的血迹之外,留下几十只兽人在咆哮。
旋翼人王司道:“等我收拾了空中的两头龙,接着就来收拾你们!”王司知道自己的战斗一定要在日落前结束,因为每支出行的部队一定有通令兵。
通令兵只要把宠物留在基地,那么主人和宠物就可以进行超远距离的通信。
公爵王司大喊:“兄弟们,加把劲啊!这些兽人就要成为咱们的宠物啦!”王司一喊,士气顿时一波一波地高涨。这些前来的洞**人都是部队中的精锐,至少青铜级别以上,实力自不待说,审时度势的能力也挺高的。
一头黄龙的眼睛都被炸瞎了。还有一头红龙的身子正在流血。飞天白虎的羽毛没有一开始的流光溢彩,现在变成黄黑一片。没有巨龙的龙炎支援,飞天白虎被飞行火蚁追的满天跑。
螳螂人和草莽人现在有计划地追杀地上的兽人。而对付天空中三头残存的超级魔兽的事情就暂时交给旋翼族,他们的龙卷风一定不会让三头魔兽逃跑的。
小弟听旺旺讲抓到一头狴犴可汗的事,急忙问狴犴可汗多强多强?
张顺躲在远处的一处清幽的所在,这里长了一片的桑梓树。桑梓树小小的叶子扇扇,很是优秀。在森繁的大山中很难找到这样一个优秀的地方了。桑梓树下面是片草地,这也是非常优秀的茅草。
一切都很美,美的像是经过人工开发但是没有被人践踏的花园一样。
旺旺四周看看,感觉这里实在不错。
张顺看看自己全身肮脏的衣服,道:“我去洗一洗!”张顺身后还跟着上百个骷髅,前面也有上百个骷髅。这些骷髅就当作探路的蛇杖一样啦!如果有蛇或者猛兽的话,骷髅就可以预先赶出来。
张顺寻找了一下,在不太远处有道清泉。
旺旺把翅膀收起来,躺在草地上,发现十分美,不过看着天空白云飞过,旺旺似乎记忆起家乡了。精灵花园比这里美一万倍。旺旺想:“我什么时候能够回去呢?”接着又想起小小的还算可爱的主人,实力强悍的大山。彩风精灵是受到上帝祝福的种族,他们的人口很少,旺旺的精灵花园的彩风精灵从来没有超过一千的人口。所以彩风精灵有很多优秀于人的地方。比如他们宽阔的心胸,比如他们对于美的热爱,比如他们的生命,比如他们的社会制度。
旺旺已经忘记了大山其实是自己一早追逐的宠物,甚至要忘却自己也是别人的宠物的身份。
似乎忘却不代表旺旺会忘记,作为一个完美的精灵他的智慧就像电脑一样,什么时候要什么时候就会想起来。而平时不需要也就统统忘却了。
现在安全了,张顺于是干脆把上衣披风都脱下来。干脆把裤子也脱下来。看看内裤,干脆把内裤也脱下来。张顺这样的老骨头当然不会惧怕旺旺偷看,反到是乐意旺旺偷看。不过旺旺也不敢杀了张顺罢了。
张顺捉摸了快一个小时,才把自己梳理好。接着把拧干净的衣裤晒在草地上。旺旺看见张顺只套了一条内裤,脸一红,喝道:“大爷千万不要晒在太阳底下。因为能够照到太阳的地方,天上的洞**人就可以发现。”
张顺一想,旺旺说的有道理,自己一时太过于得意了。于是张顺把衣服挂在阴凉的树枝上。
张顺看见旺旺躺在草地上,俏丽——简直太美丽了。张顺在人族呆了五十岁,可是他无论伯爵家的小妾,还是砍坝城的少女,亦或是行路的妇女贵妇,几乎没有一个可以媲美旺旺的美丽。
宇宙历四亿三千万年三月三日,上帝邀请所有的种族比美,住在紫金山上的紫金凤凰金彩衣当仁不让拔得头筹。于是金彩衣向上帝请求授予生命之树的枝条,金彩衣本来是用来搭窝的,可是没想到生命之树每过一百年就会诞生小精灵。金彩衣烦不胜烦就搬回梧桐树上去住了。
金彩衣赢来的生命之树就是人间彩风精灵族的由来。
凤凰族是所有种族中最最美丽的种族,凤凰的美丽即便最挑剔的傻B也会重新变傻的。而彩风精灵族和凤凰族是穿同一条裤子的,所以彩风精灵的美丽也无可挑剔。
人族出动十万个少女,那么可能其中的第一名就是彩风精灵的最普通的一员。
任何一个彩风精灵在人族中都是独一无二的美丽。
因为这和彩风精灵的出生方式有关,人族是转世重生,彩风精灵死亡之后,一定要把她的尸体放在生命之泉中,那么一百年之后彩风精灵会带着前世的残破的记忆新生。因为彩风精灵一代代新生的,她的容颜在每一次新生的时候都经过修饰。所以彩风精灵的美丽是无可抵挡的。
张顺看了旺旺一眼,加上身上的衣服是湿的,十分悸动;也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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