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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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蜻蜓人和一群蝙蝠人前来。
蜻蜓人都有一个丑陋的大头,但是蜻蜓人有个傲人的身材。只要把蜻蜓人的头蒙起来,那绝对是巧夺天工的杰作。傲人的双峰有水桶一样大,修长的美腿有竹竿一样长。
当然蜻蜓人也不都是非常丑陋的,蜻蜓人当中的红人是最丑的。因为他的皮肤最吓人,但是绿蜻蜓也好不到那里去。
蝙蝠人都背着几十杆标枪,铁制的标枪,一发现敌情几十杆标枪如电一样飙过去,威力颇为惊人。
蜻蜓人的翅膀很大,张开来有十米,所以蜻蜓人的速度是最快的,飞起来无声无息像鬼一样。
如果天空需要侦察,那么派蜻蜓人前去是最好的。蜻蜓人大大的复眼可以侦察到几百里之外。和精灵族的精灵之眼有得比。
精灵族的精灵之眼是经过上帝祝福过的,看起来异常美丽。所以精灵族具有魅惑天赋的非常多。蜻蜓人的一颗大头,头上长着一对非常大的复眼,这眼睛就几乎占了脑袋的一半。蜻蜓人有个这么大的眼睛,能够洞察秋毫,旁人也没有羡慕的。
一只蜻蜓人队长道:“前面发现骷髅!”蜻蜓人通过聚焦,发现树林中躲闪着骷髅。
蝙蝠人队长问:“如何会有骷髅,是幽灵龙吗?”幽灵龙和暗黑龙都是黑暗魔法龙,他们也会召唤骷髅,换句话说幽灵龙和黑龙才是真正黑暗森林中的黑暗城堡。不过这两种龙都有个致命缺点——太懒。
一只龙太懒的时候,就是金山放在他身边他也不会变成财富。幽灵龙和暗黑龙虽然具有召唤骷髅勇士的能力,但是他们不愿意天天工作,只乐意呆在地下城堡中享受美味佳肴和**奢侈的生活。
蜻蜓人为了自己的美貌,或者说为了掩盖自己的丑陋的大头,蜻蜓人都戴着一个精美的斗笠。这个斗笠分两层,里面一层是个银色(或者其他颜色)的如蛋壳一样的面具,把蜻蜓人的头粘盖起来,外面一层是透明的霞帔,这个斗笠使蜻蜓人看起来格外妖娆。
蝙蝠人吞了吞口水,虽然他们知道面具下面是丑陋的大头。可是蜻蜓人的**实在太生动了。
蜻蜓人道:“不是,那里应该有黑暗法师!”
蝙蝠人急切地问:“黑暗法师?”
另外一个蜻蜓人道:“不错,我看也是,因为那些骷髅不太强大,还装备了弓箭,只有万物之灵的人类和精灵才会给骷髅设计弓箭。”
蝙蝠人知道黑龙都太懒,他们的智慧也比不上人类,所以他们的骷髅一般是没有武器的,就算有武器也就是石块木棍什么的。蝙蝠人道:“这里怎么出现黑暗法师?黑暗法师可不好惹啊!”
蜻蜓人又惊呼:“彩风精灵?——”
蝙蝠人叫起来:“什么,伟大的彩风精灵——”
彩风精灵的人口非常少,据说彩风精灵个个都长成非常美貌,个个放在人族中都是万中挑一的美女。拥有彩风精灵为宠物是无数魔兽的意淫。
蝙蝠人握了握拳头,蝙蝠人的拳头长在翅膀上。当然蝙蝠人长在翅膀上的利爪不是蝙蝠人投掷标枪的手,蝙蝠人投掷标枪的手长在肩膀上。蝙蝠人算上手脚,长在翅膀上的小爪子的话,蝙蝠人身上至少有五对以上的手脚。
蜻蜓人队长道:“大家到此为止吧!不要前进了,在前进的话就怕有危险!”
阴暗的蝙蝠人蠢蠢欲动,他们非常希望抓个人族黑暗法师为宠物。拥有人族为宠物也是黑暗森林中无数魔兽的嗜好,因为人的智慧和双手可以给他们带来享受。
万事有利有弊,拥有人为宠物的弊端就是人族个个太聪明了,主人怎么死都不清楚。所以魔兽固然向往,可是真正拥有人为宠物时也要斟酌一翻,不过对于这个问题,各个种族都想到了妥善解决的办法。
蝙蝠人道:“你们蜻蜓人不上,我们蝙蝠队上!我们就不信哪个黑暗法师有多大能耐!”
蜻蜓人道:“你们不怕哪个彩风精灵!据说敢在黑暗森林中出行的精灵至少钻石级别,你有这个实力挑战彩风精灵?”
蝙蝠人摇头犹豫,翅膀上的爪子摩擦着,真的是诱惑与危险同在啊!
一只蝙蝠人道:“队长,我们还是别去了,等族人大部队前来,还怕收拾不了一个黑暗法师吗?”
蝙蝠队长心里暗骂道:“你小子懂个屁,如果等大队人马前来,你还捞个屁,宠物的事本来就是谁抓到归谁的。”蝙蝠队长准备暗中下手。不过哪个彩风精灵还是非常忌惮的。
魔兽都知道精灵族都有种族特长“精灵之眼”,而彩风精灵是最高等的精灵,他们的天赋尤其厉害。大家都知道精灵族不好惹,这个精灵族指的是彩风精灵。当年凤凰族赢得生命之树从而有精灵族,凤凰族和精灵族是穿一条裤子的种族。谁如果惹精灵族就是挑战凤凰族,谁如果想抓凤凰为宠物,谁就会惹彩风精灵族的怒火。
无论哪个种族都是不好惹的。除非有非常伟大的力量,一举把彩风精灵族和凤凰族消灭,这样才能一劳永逸。
旺旺飞在空中看了看,看有没有飞龙飞过,可是没有。旺旺道:“现在是白天,那些高级飞龙恐怕躲藏起来了。”
张顺道:“恩,我们继续前进,到大山发现的哪个草场去,那里可以抓到几只恐龙。”
张弟抱在鸡龙背上指挥地上的无数骷髅前进。
又过了一天,张顺问大山:“大山你发现的草场离这里还有多远?”
大山抓了一下鸡冠头道:“恩,哪个还有很远吧!从洋河一直下去,下去就到了。”
旺旺从空中飞下来道:“大爷,前面不远就到洋河了,我们是继续前进还是休息一晚明儿在走?”
张顺道:“这一天行来,走走停停,什么飞龙都没有抓到过,干脆坚持趱到洋河去。”
旺旺没话,山家也没有异议,水纹蛇因为行动太累,森林中树木太多,倒地的树枝条硌着肚皮,所以水纹蛇干脆请求主人把自己收进宠物光环。
趁夜又前进了几个小时,终于在子夜前听见了洋河的咆哮声。洋河的水量颇大,河中自然有很多不明生物。两栖人族“山溪人”就生活在这水源充足的地方。
不过山溪人一般是生活在大川大湖中,张顺眼前咆哮的河水显然不可能聚集大族的山溪人。
无数的骷髅踏着月光前来。骷髅走的并不规整,他们的智力只能使他们走的密密麻麻,连蚂蚁都知道等待,但是骷髅却一窝蜂前来,只要主人在那里,而主人没有命令的话,他们都会一窝蜂冲过来。
旺旺飞临在洋河上空,河水干净地在脚下咆哮而去。丝毫碰不找旺旺的衣裳。因为原始森林中都是荆棘藤莽,旺旺穿的是一种非常精耐的衣裤。
这种衣料用一种变色蚕(体型有变色龙一样大)吐的丝织成的,在不同颜色中旺旺衣服也变换颜色。此时张顺看上去,灰色的夜色中简直看不见旺旺的身影。
张弟抱在鸡龙身体上,从空中望下看,河水宽一千米有余,水量充沛,这里恰好是个峡谷,所以流水看起来非常光滑,但感觉非常深。

张弟探头观看,鸡龙道:“小弟小心哟!别探那么出,掉下去就谁都救不了你!”
张弟应一声,这水到底有多深呢?张弟在思索,而晚上十分看不清楚,只能具体地听见河水轰隆轰隆。鸡龙栽着张弟飞回岸上。
张弟问大山:“大山你认为下面的河水多深?”大山经常在水下出没,他的感觉比较准确的。大山一听流水声,一看河面宽度,道:“我看起码有**米!”
张弟吃了一惊,“那么深?”
大山道:“我还骗主人不成,不然扔快石头下去试探一下!”山家看见旁边恰好有个磨盘一样大的石快,用脚钩准方向,撂了下去。
可是那么大的石头掉下去,几乎没有感觉,只是溅起半人高的水花,大山道:“你看,水花那么低,显然水很深!”
旺旺飞在空中问,“你们丢石头干么哪?”
张弟道:“我们试探一下水有多深?”
旺旺道:“水很深的哦,主人别玩水,别淹死了!”
张弟道:“我知道!”
一些骷髅站在河沿,河水拍打在骷髅的光骨杆上。骷髅转动脑袋,感觉很新鲜,用手伸到河水中抓了抓河水。可是河水从骷髅的骨指缝间流走了。
河水中有大鱼,有小鱼,有沙虫。一些沙虫慢慢靠近骷髅,去啄骷髅的脚掌,期望吃到一些骷髅脚掌上的细菌。
张顺从背心的口袋中掏出火石,一粒荧荧之火出现在江岸,无数的蚊子苍蝇发现火光,都兴奋起来,准备投向火焰的怀抱。可是等蚊子投向火焰的怀抱的时候,张顺已经用火捻点燃了火把。那些杀向火把的蚊子小蛾顿时灰飞烟灭。
一只火把点燃起来,不免要扩大。于是几只火把被点起,于是火把形成了一条长龙。
张顺指挥骷髅拣来好多干柴,众人拾柴火焰高啊。一下子工夫,一蓬大型篝火就已经张牙舞爪起来。
篝火的火光照在众人脸上,众人脸上都显示出光彩。
在河边,温度比在黑暗天幕的黑暗城堡中低很多,张弟都要藏在鸡龙的羽毛中取暖,现在火焰舞蹈起来。张弟的神情立时活跃起来,从鸡龙背上跳下来,来到火的旁边。
旺旺在大型篝火旁边烤了烤火,看看几十米远出的洋河。河水带来的水份使众人分外清醒。
一时张弟道:“爷爷,这洋河中我们要提防什么魔兽啊?”
张顺揉了揉手,道:“河水中一定要提防山溪人。”
山溪人是一种两栖动物,但是他们大部分时间呆在水中,比如鱼人,比如水猴,比如水藻人,比如马王何,马王何是河水当中的一种怪物。他的体形可大可小,小如章鱼,大如巨鲸,马王何之所以叫马王何,就是说牛头不对马嘴的意思,马王何有无数的眼睛,有无数的手臂,有无数的杀招。而尽管他那么峥嵘,但是马王何看起来却是美丽的,因为马王何身体包裹了非常美丽的鳍衣,看起来像是美女的裙子一样光彩。
马王何在水中是所有魔兽的噩梦,但是马王何如果上了岸,很多动物都可以对付他。
就像大地之熊是土系魔法,大地可以给大地之熊提供源源不断的魔法;马王何是水系魔兽,河水可以提供马王何源源不断的力量,源源不断的魔法,一旦把马王何身体的水分榨干,那么他的鳍衣就会失去光彩,力量就会给太阳神吸取。
如果在河边,山家都要小心,因为确实山家的力量在河水中没有马王何大。不过山家可以封王而马王何没有,绝对没有幸至。山家磨盘掌的震荡攻击可是把马王何震晕几秒钟。这几秒钟的时间可以让山家干很多事情了,甚至切下马王何的头,剥掉他的鳍衣。
张弟问:“旺旺你有没有见过马王何啊!”
旺旺眨了一下眼睛道:“当然——有!我的兄弟姐妹中就有人有马王何为宠物,说实话马王何的裙子非常漂亮。比贝壳还要漂亮。”
张弟道:“抓一只马王何为宠物怎么样?”
旺旺眨了一下眼睛道:“小白,你以为运气都那么好吗?只有我才那么背气而已。以后见到马王何还是先跑吧!别那么贪心。”
张顺道:“旺旺说错了,上岸的马王何并不可怕,只要把马王何吸引到离岸几里的地方,我们的骷髅大军就可以把他拦下来。”
旺旺一想,确实,黑暗法师如果捕捉到几百头梁龙那样的土龙的话,只要逮住马王何,马王何还真的就跑不掉了。
蝙蝠人队长对一个亲信手下道:“知道吗?前面不远处有黑暗法师!”
亲信道:“胡服,你难道真的想打黑暗法师的主意?”
胡服道:“胡浪,难道你不想!你想想,一只黑暗法师啊,拥有彩风精灵的黑暗法师,我们只要抓住人族,然后逼迫他把彩风精灵转嫁给我们!到时候就等着封官当爵吧!”
胡浪道:“胡服,他妈的你说的太具有诱惑力了,可是你没有想过,如果黑暗法师是彩风精灵拥有的呢?我们有实力捕捉彩风精灵?”胡狼抓着手掌,不无担心地道。
胡服道:“他妈的色字头上一把刀嘛,要想色就要随时准备掉脑袋。怎么样一句话你到底干不干?”
胡浪握着抓子,思考了好一会道:“听大哥的,不过凭我们两个人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必须多拉两票兄弟一起去。”
胡服道:“这个我知道,可是宠物只有两个,人多了根本不够分,到时候就怕还没抓到精灵自己人先打了起来。”
胡浪笑道;“大哥说的在理!我们就加个小山子吧,他最近升级到了白银级别,和我们一样。有他去实力可以增加三分之一。”
胡服道:“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去找胡山。”
“好的大哥走!”胡浪紧随起身。
胡三听了蝙蝠队长的提议,道:“一起干吧,反正我一个人了无牵挂,最近刚好升级到白银级别,也该出去做点事了。”
胡服拍了拍胡三的肩膀道:“胡山够**,才这么年轻就升级到了白银,有前途够魄力。小山瞧见和我们一起前来的蜻蜓人了吗?那身材,太他妈正点王牌了,就是那颗大头我非常反感,真想割了去!”
三只蝙蝠人哈哈笑起来,都有同感。
这三只蝙蝠人无声无息地从营地飞出。远处巡哨的蜻蜓人看见蝙蝠人偷偷出发,于是前去报告蜻蜓人队长。蜻蜓人队长道:“他们想死就去死吧!我们可不敢惹黑暗法师那种杀星!”
放哨的蜻蜓人道:“可是他们如果死了,上头追究下来我们怎么解释?”洞**人和兽人一起狩猎,两方部队混合在一起,虽然增加了力量,可是也摩擦不断。蜻蜓人和蝙蝠人是观察恐龙逃跑路线的先头部队。
蜻蜓人道:“这个简单,等会我们就命令出发,到时候他们蝙蝠人的队长无法出现,这件事就怪不到我们身上了。到时候我们只要说他们可能去偷袭黑暗法师了。我想他们一定会相信的。”
蜻蜓人点点大头,“香大姐说的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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