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恶魔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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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没感觉睡得这么舒坦过,虽然仍然保持着那种生物弱电知感能力的开启状态,却是真正的睡觉睡到自然醒,这在我十几年的鲨鱼生命里,还是从未有过的事,伸一个懒腰,打一个呵欠,睁开眼看到的是淡淡的月光,这一觉睡得还真够久的,此时已经到了深夜。
感觉不到马车跑去的震动,我探出头,这才意识到车夫已经停下了马车,在大道的一旁支起火堆,正在准备晚餐。
“醒了?先生,看来您是累坏了,下来吃点东西吧?虽然不怎么样,但我想现在你最需要的是补充一点食物,这对宿醉很有好处...”好心的车夫见我探出头,喋喋不休的说起来。
‘咕...’一声雷鸣从小腹中响起,饿了,我一边跳下马车,一边舔舔自己的嘴唇,走向背对着我的车夫。
“还要等一下,汤得烧滚了才能喝...啊...救...”车夫的双眼圆睁,不相信自己好心的结果是用自己的血肉来让顺道救起来的醉汉吃饱肚子,咽喉被我尖利的牙齿一口咬破,连最后一个‘命’字也没来得及叫出来,看着鲜血从喉咙巨大的破口出涌出,看着我轻易的一把撕开他的衣服,牙齿锋利得如同刀刃,一口就撕下他的胸肌,满脸是血的享受他的肉,“呃...呃...”破碎的喉咙中发出无助的声音,车夫想说的是什么?
恶魔?不,我不是恶魔,我是一条鲨鱼,一条习惯吃人的鲨鱼,虽然,现在我变身为人,那也只能说明我只是一条人形鲨鱼。
没想到自己变**的样子,还是最喜欢鲜血的滋味,虽然味口比以前小了上百倍,但还是努力的多撕下一大块肉慢慢咀嚼吞下,然后才美美的打个饱嗝,用车夫放在旁边的凉水嗽嗽口站起来。
‘嗯,这里应该是人类的社会,杀个人的话,只怕会有人来追查。’享受完晚餐站起来,这才意识到自己杀了人,看看地上躺在血泊中的笨蛋,在他的衣袋里随意的翻了翻,找到两枚亮晶晶的东西放进自己的衣兜里,这走向马车,将马从车上解下来,折腾了半天翻身上马背,紧紧的夹着马腹,让马慢慢的小跑起来。
骑马和在海中游泳竟然有类似之处,不过片刻功夫,就掌握到了骑马的技术,一推一送的让马匹越跑越快,如同在海浪之中随波荡漾,这让我为本能的杀掉一个人而有些沮丧的心情转为极好,半个小时后,夜幕之中一匹健马飞驰在田野之中。
‘他妈的,才跑一天就这样……’皱着眉从倒下的马背上爬起来,一脚踢在马肚子上,‘还是马呢?根本就是一头猪,老子被大章鱼追的时候,在海里游了几天几夜,也没见象你这样。’一边想着,一边一口咬在还在悲鸣的马颈上,废物永远都应该充分利用,昨晚吃下去的车夫肉此时已经变成了一堆排泄物,哥哥我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一边大口吞咽着马血和马肉,一边这样想着。
裹腹之后,这才看看方向,远处出现一座山脉,虽然不高森林却相当茂盛,自己刚刚来到人类的世界,怎么说也得需要适应一下人类的生活方式,或许,躲进那座山脉里慢慢学习,给自己一点儿缓冲的时间才是最合适的办法。
再次摇摇晃晃的站起来,走向还有几十公里的山脉。
几十公里的路程,即使再怎么不容易走,也就一两天时间就能到达吧,但我不同,鲨鱼天生的软骨让我吃尽了苦头,几乎每走几十米,就得停下来歇一歇,不是没体力,是脚跟痛得不行,‘这该死的陆地,连条河也没有,成心要把我的脚走残呀”黄坏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四下根本就是一个小平原,上哪找河道去?原本想要跳进河里逆水而上的打算也只好泡汤。
走过一片小村,肚子又饿了,想进村子弄点新鲜的人肉吃,却又担心自己连路都不会走,进去之后还不被人乱棒打死,只好绕过村子继续步行。
走过村子不过一两里,天色就暗下来,四下的村民陆续走向村子的方向,几条狗跟在村人的身后跑过,引起了我的注意,“狗?好象叫香肉来着。”叭嗒着嘴唇,露出唯一保持着鲨鱼特性的参差不齐的锋锐牙齿,腹中的抗议声立即更加强烈,看看村民们已经远去,一条小狗因为腿短跑在后面,正在自己附近,立即一个鱼跃扑了上去。
根本就没有一丝声音发出,事实上,小狗还在对我晃尾巴,大概也没想到我会咬它。
当我扑向不过四十多公分长的小狗时,小狗也不知是害怕还是吓傻了,趴在地上呜呜叫了两声,就被我一把拧住了脖子,没办法,手指里的指骨仍然是软骨,用上自己全身上下唯一还算坚硬的骨骼——牙齿,轻易的咬碎了它的喉咙。
先吸血,血对仍然保持着鲨鱼品性的我而言,永远是最美的美味,吸尽狗血,这才用牙齿撕开狗皮,也不管内脏是不是干净,和着肉立即大嚼,我得说明一下,我是一条好鲨鱼,不象大海里的某些鲨鱼那样,这样不吃,那个太小,我什么都吃,只管肚子饱就行。

稍稍把肚子填饱一点,我站起来,也不管身上的血迹,手里拿着小狗的后腿,一边哼着小曲一边继续摇摇晃晃的走向还远在二十多公里以外的山脉,连续走了这么多天,嗓子似乎不再是火炉上的烧烤,现在好多了,虽然仍然发不出什么声音,但哼哼还是可以的。
‘同样是走路,凭什么人家这么吃了饭溜达的速度,也比我快?’一边走,一边舔着手中的狗骨,皱着眉对自己极度的不满,然后,一丝灵光闪过,‘靠,笨呀,怎么给忘了,补钙,呵呵,现在老子可是严重缺钙...’
想到就做到,把狗腿骨象甘蔗一样一小点一小点的咬碎,还好这是在深夜,如果换作是在大白天,让人看到我这强悍的牙齿,只怕又得象我的尊严一样,变得惊骇世俗,抓我去展览了,‘呵呵……是你们自己没能耐,不能怕我长得太帅。’我自恋的边走边想。
累了,就地躺下睡一觉,饿了,抓只小兔子什么的三下五除二,除了毛不吃,连肠子也给吞下去,当然,肠子的最后一大段,我通常是不吃的,那里面的东西,味道的确不怎么样,不挑食不代表我是屎克郎,不是吗?
有了补钙的问题存在,所以,通常这些小动物连骨渣都没见留下过一点,说来也怪,至少,我怎么想也不太明白,为什么这些小动物在自己扑向它们的时候,每一只都象特地送上门的午餐一样,趴在那里一动不动,等着自己一口咬开它们的喉咙,十几次之后,我总算总结出一个经验,这片大陆上的动物都他妈的是傻B,存在送上门给自己补充营养,不吃就对不起它们的一片好心。
六十多公里路,竟然走了两周,这应该算得上爱尔大陆上新的纪录了,死在大道旁的那位好心的车夫,早已经被人把他不完全的尸体送回威斯特城,之后威斯特城也派出搜索队寻找凶手,可谁会想到我会这么嚣张的慢慢步行,最后的结果是,凶手早已经逃离,车夫之死列入悬案。
‘他奶奶的,补了这么多天,还是这样...’总算走进树丛,我精神一松,一头倒在一棵大树下,一边**自己发麻的双腿一边嘀咕,事实上,连我自己也没有注意到,虽然同样是走上几分钟就得休息一下,但在不知不觉间,每一步已经变得稳定得多,步幅也比以前大一些。
躲进深山,对于我来说根本就是为了给自己一个较长的时间缓冲,以适应人类的生活,生吃人肉或野兽不属于正常人的范畴,对此,哥哥我心里透亮,但要改掉嗅到血腥味就兴奋得如同看到美女一样食欲大振的生活习惯,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从两周前吃了帮助自己的马车车夫之后,我还是很努力的控制自己,不断忍受着食物不可口的煎熬。
真的,这两周以来,我再没听过一个人,一来没什么机会对人类下手,二来,也怕把事情闹大,大海里的老家已经呆不下去了,好不容易不知道怎么回事变**的样子,如果陆地上再混不下去,就只有飞上天当神仙或是下地狱找冥王下棋去。
在森林里找了个被野兽废弃的山洞住下,给自己定下一个五年规划,当然,要不了五年那么久,但最爱人肉这个习惯,怎么着也不成,虽然血淋淋的感觉让我一见了就眉开眼笑的兴奋得十指大动,但让人知道了,可就不是那么回事,对于人类社会,我心里很清楚,放弃这么一小点儿爱好,说不定会换回来更多的享受。
当然,还有一个解决办法,就是在这山脉里一直呆下去,只要不和外界人类接触,自己想吃什么谁管得着?但是还是很快放弃了这种看似诱人的想法,‘当野人?爱当你当去,老子可不想过几个月裤子破了把它放出来荡秋千。’
吃熟食、学习语言,两件看似再简单平常不过的事,成为目前最重要的事,熟食好办,反正这山脉里的小动物和山下小平原上的差不多,见了自己就送上门的给自己吃,只要想办法取到火种,就一切OK,但是语言不同,这深山老林里,会叫的不少,会说话的却一个没有,就自己这口牙,早在上山之前,经过山下的村庄时,我就明白,去求人教自己说话,比咬死他们更难,而且难度差异会相当大。
想来想去,还是先当自己是个聋哑人好一点,在山里钻了两天,的到一个山洞,我钻了进去,这,就是我在魔兽之森的第一个家,但是,我没想到的是,在魔兽之森里,我这一呆,就是十年,十年啦,我恨,为什么?操,哥哥我天生路痴,在山里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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