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妙手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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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anddy的咖啡厅里,方长歌惬意地听着音乐,看着小说,享受着侍者殷勤的招待。旁边是杭小勇好奇地问他:“老大,你每天都戴着副墨镜不觉得累吗?我发现你连看书都戴墨镜也。你是不是和那个X战警一样,有激光眼啊?不对啊,如果是这样,那你和我们打的时候你为什么不用?”
杭小勇摸摸脑袋有点想不通。
方长歌无奈的叹了口气。他合上书本对杭小勇说:“难道你们就没好奇过,你们的能力到底是怎么来的吗?”
杭小勇摇摇头:“当然好奇了,不过想不通有什么用?所以我们更多的是想着怎么用自己的能力为自己带来美好的生活。”
方长歌的眼神中带了些惆怅。他缓缓道:“那是我爸爸用命换来的。”
“啊?”杭小勇呆了。
方长歌这才把关于血玉翡翠的来历讲了一遍,只隐去了拿塔斯一直就在他身体里面的事。
杭小勇听得呆呆的,半天才说:“难道这个世界真的有神?”
“事实上,这个世界没有,但别的世界有。所谓的神,也不过就是一种强大的存在而已,他们和人一样,有思想,有感情,有七情六欲。而那个所谓的战神,所有的力量都集中在了那块翡翠上。翡翠一碎,战神也就消失了。”
杭小勇一拍手掌道:“怪不得老大你的力量比我们强那么多。因为就是你砸碎的翡翠,所以你也就得到了最多的能力,而且也知道了最多的事情。怪不得你说我们得的是神之碎片的力量呢,原来是这个样子。回头告诉米胭姐姐去,她一直很好奇我们的力量从哪来的,偏偏我们自己都说不上来。”
方长歌一拉杭小勇说:“别告诉他。你们四个人知道就够了,连李长昆都不要说。有些事……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杭小勇哦了一声。“那……你戴墨镜真的是因为你有激光眼吗?不对啊,神应该不会有激光这种能力才对。”
方长歌呵呵一笑:“那是一种能媚惑人心的力量。可惜是盗版的,我无法控制,所以只能每天戴着墨镜了。”
“媚惑人心?”杭小勇的眼亮了。“你的意思是说……你可以想泡多少妹妹就泡多少妹妹了?”
方长歌干咳了一声:“事实上……只要我拿下墨镜,就不再是我追女人,而是女人追我了。妈的,我是说所有的,包括大街上扫地的大妈,卖菜的老太太,还有长的极品的恐龙,胖得象猪一样的肥婆……总之,这绝不是好事。”
不知道为什么,他很喜欢杭小勇。杭小勇狂热的英雄崇拜,对他一口一个老大,调皮捣蛋时的坏样都让他感觉这依然是个活泼少年。所以对他几乎是无话不说。
杭小勇听这话听得呆了。他叫了一嗓子:“哇噻,超强悍,超拉风的能力啊。你竟然用墨镜把它挡住?老大,你傻逼过火了吧?”
方长歌狠狠地瞪着他,杭小勇却是一脸的憧憬说:“其实,我是真的不介意美丑的拉。要知道我现在还是个处男也……”
方长歌深深体会到什么叫饥不择食的感觉了。
他立刻拨打电话:“胭脂,晚上给小杭准备个红雨的姑娘。妈的,这家伙想女人都快发疯了……难为他怎么会害怕媚儿的。”
那一刻,杭小勇高兴的大叫起来:“老大万岁!其实我早想说了,哇哦!红雨也……里面的姑娘个个都和小双姐一样的正点那。想不到我也能有一个了。”
耳旁突然响起两个人的声音,正是傲爷和郎玛的:“老大,给我们两个也一人一个吧。”
方长歌恨得牙直痒痒:“你娘的张天傲,再让我知道一次你偷看偷听我……还有我女人的任何情况,别怪我立刻撕了你!”
傲爷立刻发誓:“只要有两个红雨的姑娘肯陪我这把老骨头,我张天傲发誓,再也不偷看老大的女人的**了……自己有了谁还要看你的啊?”
方长歌气得吐血:“就一个,爱要不要。我说你没老婆的吗?这么好色?”
傲爷回了一句:“老伴死了,儿子不孝。妈的,现在我对他们彻底失望,能顾好自己就行了,谁还管他们?”
到是媚儿,悠悠地说:“这下完了,以后傲爷就要死在女人肚皮上了。再想靠他看点好东西都难了。”

然后是臧天呵呵笑道:“长歌,别怪傲爷他们,是我让傲爷帮忙找你的。傲爷刚找到你就听见你说要给杭小勇安排红雨的姑娘了,他们几个也就急了。哦,找你是要告诉你,白老板带着他儿子到A市了,我们等你回来。”
方长歌郁闷的一抬头喊:“伙计,买单。”
侍者楞楞地看他,方长歌一拍脑袋:“妈逼,喊错了。忘了是自家的店了。”
那伙计一头的汗。
醉生梦死大中国区的总负责人叫白生尧。今年三十六岁,但在整个华人世界都可以说是赫赫有名的人物。
这位白老板年轻时曾是唐人街赫赫有名的打手,一身功夫相当了得,后来做了帮派老大后没多久就改行做了正派生意,并卓有成效。
不过现在看来,这位白老板依旧不脱黑道本色,只是进入了一个更庞大的势力范围而已。
醉生梦死,本就是黑道上的一股强势势力。
白生尧的儿子今年才十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他,永远身边不离呼吸器和各种医疗设备。坐在轮椅上的小脸一片惨白,整个脑门都是光秃秃的,人到是长得相当秀气可爱。
方长歌是第一次看到白生尧,儒雅的外表颇有风范,不象是个黑道魁首,到象个大学教授。
方长歌嘀咕了一句:“这年头,黑帮都越来越象读书人,读书人到越来越象流氓了。”
很潇洒地伸出手,白生尧的手和方长歌握在了一起。白生尧笑说:“早听过你的名字了,想不到这么年轻。还在读书是吗?”
“恩,过完这个暑假,还打算继续去读书呢。”方长歌回答。
“哦?”白生尧眉毛一挑:“选中哪个大学了?”
“上海大学。听说报考的人很多,过了分数线都不一定录取。”方长歌笑笑。其实他也无所谓。
没想到白生尧直接就说:“如果你想去,不到分数线都没关系。”
意思简单明了。方长歌不能不佩服白生尧的手腕魄力。
有些时候,能力未必能取代一个人的人际关系,象白生尧这样的老江湖,会做人,懂计谋,方长歌觉得自己真要跟他斗起来,未必就能赢。
尤其是不用武力的时候。
这样的人,最好是结交,而不是结仇。
他先说了声谢谢,然后蹲下身子看着那个可怜的小孩。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小男孩看看方长歌说:“白天。”
“你叫白天?很有意思的名字啊。”方长歌笑着抓起了他的手。
小白天眨着眼睛回答:“因为我怕黑,所以我叫白天。”
摸摸白天的脸蛋,方长歌说:“勇敢的男人是不怕黑的。将来做个大丈夫,黑算什么啊?”
小白天低下头说:“可是……我连站都站不起来。医生说我快要死了。”
白生尧的心里一酸。他就这么一个儿子,只能求天保佑奇迹出现,方长歌果然能治好自己的儿子。
方长歌一笑:“那叔叔说你不会死,你信不信?”
白天惊奇地看着他。
方长歌把他鼻中的呼吸器摘了下来,说:“站起来试试。”
小白天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
他动动自己的双腿,然后跳了几下,原本惨白的脸上竟然恢复了红润。他大叫起来:“爸爸!我好了!我好了!”
白生尧欣喜若狂地抱起儿子,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缠绕儿子身体多年的病魔就这样无影无踪了。
到是臧天一把抓住方长歌问:“你没事吧?”
方长歌一笑道:“没事,我身体抗得住。”
看得出来,臧天到是真心关心他。
拿塔斯不满地嘟囔:“你抗得住个屁,这是病又不是伤。还不是老子给你化解的。再加三场拳赛。”
看到这奇迹般的一切,所有人的眼眶都湿润了。方长歌发现,原来帮助人的感觉,真得是非常的好。
可惜……如果不是回春之手的缺陷太重,他大可以从此造福天下。
到是郎玛,悄悄地靠了过来:“老大,我以前有一哥们,找小姐不当心得了艾滋……你能给救救吗?”
方长歌一脚把他踢飞:“你他妈给我去死!”他愤怒的大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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