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湖……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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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曹发那一副略微生气的高贵的摸样,当下松了一口气:“哦,对不起,天才大人,只不过,最近,我们这片大陆上出现了不少的恶魔魔族,以人类的形象伪装自己,来试图混入人类社会,不知道是想要进行些什么样的邪恶勾当,只不过,他们的着装很是诡异,而且,他们还极度的拒绝更换他们的服装,要不是我们那伟大的光明教堂发觉了敌人的阴谋,并且及时的发布了通告,哦,光明神保佑,天知道我们会被他们毁灭成什么样子!”
嗯?不会吧,这里还有教堂?还是什么神圣教堂?天啊,那我这个无神论者会不会被当成是异端,架到火刑架子上活活烤死呢?太阳啊,我还是处男啊,我不要死啊,我不想当烧烤啊!而且就算我不是处男了,我也不要死成一个烧烤啊!尤其是以一种极度痛苦的死法慢慢死去,临死前还是生不如死,死后死无全尸,死无葬身之地,我才不想跟那个可怜的布鲁诺一样咧!
“哦,原来是这样啊,光明神保佑,怪不得你会以那样的语气这样对我说话为了我们人类的未来,你做得很不错,我也就不追究你了。”强压着自己那快要流下来的冷汗,曹发勉强的用一种受到震惊之后的略微颤抖的声音对他说,“那么,你叫什么名字?你的佣兵小队的名字又是什么?”
“我叫科比,科比.布莱恩特。我的佣兵小队的名字是湖人队。”
一听到科比这个名字,曹发便感到自己仿佛被5百万伏的电击棒雷到了一样(注:不是雷到小黄瓜啊!想歪了的人自己去雷自己的去。。。),眼前一黑,差点就向后摔在地上,接着又听到湖人这个名字之后,曹发彻底的被雷到了,而且是外焦内嫩,头冒蒸气,下巴下垂,头上黑线密布。
先不说别的,这位科比.布莱恩特同志的长相、身高实在是太对不起他那传奇性的名字了。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在原来那个世界里,科比同志,是个长得很黑的家伙,结果,出现在曹发面前的,是一个白人;其次呢,在原来的那个世界里,科比可是1.98米高,可是出现在曹发面前的,是一个身高勉强超过1米70的家伙;最后,“身轻如燕水上飘”的小飞侠科比那可是只有98公斤重的,可是这个科比非常的胖,一脸的横肉,一身的膘肉,光是肚子大概有一米宽,应该有个150多公斤了,完全够资格去当一个相扑了。
原来的科比是NBA现役最好的得分手,突破、投篮、罚球、三分他都驾轻就熟在进攻端堪称完美无缺。在进攻端堪称完美无缺,单场81分的个人纪录就有力的证明了这一点。除了疯狂的得分外,科比的组织能力也很突出,常担任球队进攻的第一发起人。但臂展给了科比的防守一定的限制。另外科比还是联盟中最好的防守人之一,一对一防守非常具有压迫性。现今已经没多少人记得科比的防守实力,但不可否认的是科比是靠防守成为一个明星的,而成为天皇巨星靠的才是进攻。他多年进入防守一队就是证据。
可是这个科比,除了扛个圆盾提把长剑,冲向前方拿剑砍人的那点微不足道的突破能力,和靠忽悠当上一个佣兵小队的队长以及暂时还没有发现的领导能力之外,估计应该是什么别的都不会了。
这,这还是科比吗?
然后,湖人的大名如同五雷轰顶一般砸向曹发,直砸的曹发头昏眼又花,应接不暇,败下阵来。
淡定啊,既然科比跑出来了,而且还是跑到了湖人队去了,那么,菲尔.杰克逊在不在这里呢?大鲨鱼有没有出现呢?
抱着一丝戏谑的心理,曹发轻轻的扬了扬眉毛,嘴角略微上扬,说:“那么,请问一下,科比先生,你知不知道‘禅师’菲尔.杰克逊和‘大鲨鱼’沙奎尔.奥尼尔这两个人呢?”
“嗯?谁?大鲨鱼?哦,不要再提那个恶魔!我最恨的就是他了,要不是因为他,去年我们的湖人队怎么会在佣兵大赛之中败给活塞队!要知道,之前我们可是已经拥有3次连续的冠军资格了啊!就因为他的不努力,不配合,功亏一篑!虽然,他现在已经不是湖人队的队员,转而加入热火队了,但是每次我一想到这里,我就会气得发狂。今年,我们队一定要重现辉煌,夺回本该属于我们的东西——佣兵大赛冠军杯!咦,怎么,您也知道这件事吗?看来我不应该仅仅只是开除他啊,竟然敢把队内之事泄露出去,真是没规矩!”

一边看热闹的曹发,内心中已是笑的没心没肺了,可还是强忍着自己那快要克制不住的想要狂笑的,控制着脸,漏出一个友好的笑容,说:“啊,对不起,居然提到了你的伤心事啊。哦,不过,你误会了,我只是说着好玩的。我其实根本不认识什么‘大鲨鱼’沙奎尔.奥尼尔。”
“啊,原来如此啊,不过,我也不应该对他那么的生气,毕竟,他当时是有病在身,也真是的,膝盖受伤了,人又感冒了,还装个什么英雄啊,把伤养好了再说嘛!结果,带病带伤上场,那不是废了,拖累了大家。哎。不过那个‘禅师’菲尔.杰克逊是谁啊?我从里就没有听过这个名字,对不起。”
“啊。没事,没事,其实我只是开玩笑的。”
“啊,对了,您的那只巨大的战熊,到底是您的什么啊?是魔宠吗?还是召唤伙伴?或者是抓来驯养的宠物?”
“嗯?什么是魔宠?”曹发的心中七上八下的,天啊,什么东西啊?魔宠?不会是跟古代的拥有特殊的恶心的非法的嗜好的性取向异于常人的掌权者搞出来的类似那些男宠一样的畸形产物吧?人跟兽?这也太重口味了吧!
“魔宠,就是魔法宠物。怎么说呢,一般的宠物,都曾今是野生魔兽,但是被猎人所捕捉,然后经历了一系列的驯化过程而失去自己的野性的,能够依据自己的主人的一些命令来完成一些事情的魔兽,而魔宠呢?则是因使用召唤魔法而出现的一些生物,也是经过了驯化,并且能够执行一些命令的。同时,根据古书记载,只要拥有了召唤能力,好像,魔宠是可以无限召唤的,但是每一次召唤都需要一颗晶核,而且,使用的晶核的等级对应着召唤出的生物的等级。”
“哦,这个,小强,是我的召唤伙伴。”曹发脸上是十分的镇定,内心中却是在想:且,这可是我的Dota中的召唤技能,怎么会轻易的告诉你咧,如果告诉你,这是别的世界的,应该说是别的世界的游戏里面的魔法,那还得了,你们还不早把我当成异端送去教堂做烧烤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召唤魔宠,似乎是个不错的东西啊,只要有晶核,就可以召唤出东西来,而且,召唤生物的等级还是跟使用的晶核的等级挂钩的,要是以后我能够学习到就好了,赶紧把自己的晶核用出去。
毕竟,手中有颗九级魔兽的晶核,实在是一件沉重的事情,说不定有很多的人会眼红的,其中很有可能有些绝世高手,除非自己已经学习了牛叉的控制技能,不然,还是很危险的,一不小心,自己的人生之花还没来得及绽放,便被别人辣手催了花,残虐了,那不就掉的大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啊”!不行啊,在没有绝对的实力之前,我还是得好好的低调猥琐一番,正所谓“猥琐无罪,低调保命”,先打钱Farm一段时间,等自己的等级和物品上了台阶之后,再去高调的生活。
哎,为什么别人穿越,都是要么生在帝王将相之家要权有权,要么生在商贾富贾之家,要钱有钱,而且都是后宫成群,美女如云。唯独自己一个人,穿越过来,什么身份都不是,什么权利都没有,什么财富都没有,更重要的是,自己连个女人都没有,到现在为止,居然还是个处男!
别人一出来就大富大贵,权倾朝野,可是自己还得努力的刻苦的,为了一个渺小的目标——脱贫致富而努力咧?
连奔小康都是下一步的事情,真是气死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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