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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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会因为缺少另一个人而死亡,这句话,我完全同意。
不过那只是在活着是活着,望天打挂,闲所无事,过了一天是一天的和平日子下成立的句子。
一旦在必须争取,甚至是争夺生存的权利时,比如是疾病,比如是战争,失去了另一个人,就没有生存的劲儿了。
现在说来,日子倒是颇安逸的。
所以我还活着。
很奇怪,真的割断了以后,反而没有等待时的痛。后来我明白,那是那时我预支掉分手的苦痛的?故。
债,我已还清了,今后孑然一身。
在妮妮的安排下,加上我少少的积蓄,我们终于在以往向往的林村租住了一间村屋。一幢三层的西班牙式建筑,
我们占掉了最顶上的一层。下面是我们的邻居,陈伯和何太。
认识他们时何太怀着宝宝,孩子生下的那一年,我二十八岁,在离开他的第一年,活着。
陈伯和何太多年来始终搞不懂我到底是以什么为生的,美其名,他们叫我艺术家,非常的抬举,亦叫人有些汗颜。
事实上我并不以什么?以维生,只是闲着也是闲着,才继续在老师里帮忙帮忙而已。对了,在老师那里,他们叫我独立摄影师。
一切没有太大的改变,只是老师还是不满意我拍的东西的色彩。
他说,那色彩的名字是悲伤。
我在那间小屋独居,然后一年就过去了。
老实说也不是没想过干回老本行的,不过咪咪一声令下,我马上就不合格了。
她说,我眼睛里没有客人。
也罢,反正住在楼下何太的宝宝也够吵了,我也不用再去什么吵闹的地方混着。
第二年在无聊时看看天空,时间很快就会过去。那时我问过妮妮一个问题。
我问她:「爱什么时候才能变成恨啊?」
她默默的看着我,摇着手中的酒杯道:「如果那真是爱,就永远不会变成恨。」
「嘻嘻,不是说因爱成恨吗?」我无所谓的低头喝酒,那颜色是淡淡的粉红,很不像酒的酒。
「哦,那是因为爱消失了。」突然妮妮变成一个智者。「真的爱一个人,就不会恨他。。。」
我替她接下去:「真的恨一个人,就不会爱他。」
天空里的星星很多,你知道嘛,那三类最闪亮的,叫作金腰带,是这种季节,这种时候才能看到的星星。
后来她问:「霜秋,你还爱他嘛?」
也是在这种时候,我才会答这种问题:「也没差,反正。。。」神秘的一顿,我站了起来昂首看着天空。「我还记着他的。」
爱一个人会记着他的可爱,恨一个人会记着他的可恨。如果什么也记不着,那就是陌生人。
「你呢?」最近林公子的桃色新闻甚为炫嚣,我低头晃着杯子中的液体,一下子就变成透明的摇动。
「哈,你知道嘛,秋?」她好看的额角平添上许多无奈。「女人可以嫁给一个不爱你的人,但不该嫁给一个不尊重你的人。」
她过的并不好,我亦从许多八挂的途径上略有所闻。多少年了,当我收到那个信封以后,她过的是怎么样的生活?我没有问她,

反正那快成过去。
在那以后妮妮三不五时就在我这儿住下,彷佛又回到了小时候,我们两个人挤在小小的一角睡着,安稳又可靠。
接下来许多的传闻风涌而至。
有一回我拿起杂志笑着指向她:「『名媛密会摄影师男友』?喂喂,我的清白何在?」
「那把你也搞得不清不白不就成了?」她笑着把脸靠向我,然后我们接吻了。
那是轻轻的一个吻,收音机上放着愉快的音乐,我没有拒?那样的一个吻。但当我把手放到她肩上时,她却回避了。
擦着嘴吧,我笑着规劝背过身去的她:「妹妹别怕,接个吻又不会大肚子的!」
她只半侧过面脸来苦笑:「可是接吻就是怀孩子的前奏。」
然后我们都没说话,呆在原地,彷佛全神贯注就为听那溢出的音乐。
后来我问:「那是谁的歌?」
她彷如在笑我的无知:「你不知道吗?已经好些年了,那是蕾丝的歌。」
「原来那丫头真的去唱歌了?」我好奇的道。
「是你自己老古板不知道而已。」她吃吃笑,好像刚才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我们之间并没有些什么。
只是后来妮妮不再那么常来了。
后来她和他离婚了。
我的屋子倒没怎么改变,只是墙纸脱落了一点,壁上陈迹多了一点而已。不过第三年确实有点波折。
一场小车祸,把咪咪变作归家娘了。人们把这叫作什么?
患难见真情?
不管怎样,霍先生除了破掉一点皮以外也没怎么了,但咪咪可是吓坏了,又哭又叫又跳的,苦了我这个当沙包的。
不过惊险并不是没有的,就是接到消息的一刻,教我想起很不好的回忆。
想起那种冷却了感情。
幸而很平淡地,半躺在病床上的霍先生再次作出他不知第几次的求婚宣言,哭得乱七八糟的咪咪终于答应了。
旁边的医务人员都笑着鼓掌,为急症室内少有发生的开心事祝?。
他们的婚礼也很简单,草草的换过西装领带,咪咪甚至连婚纱也没有穿,就在那红棉道上的婚姻注册处举行了。
可怜我这个当证婚的还要特地去置装,想起也真是冤。
没有其它的客人和来宾,他们小心的交换过婚戒,签过结婚证书,在吻新娘的时候,倒是霍先生哭了。咪咪也没他的办法,
只是笑着把他的领带扯上来印着。还好最后工作人员递上的纸巾把救了他们,不然最后真不知道会成什么样子。
虽然咪咪满不愿意,但最后还是被我接扯出来在花圃旁拍下他们俩的纪念照。霍先生哭得鼻子通红的没什么形象,
咪咪在旁边拉着他的手随意的站着。他们俩看来并不像刚刚有喜事的新人,反而像不知从那里来的游客。但是那笑客还是一样的甜,
一样的幸?。
突然我感到很刺眼,四下探视,才发现原来是我手上的戒指反射过正午的日照。
我看着他们站在阳光处等着,不知他们是不是和我有一样的感受。
我觉得日子过的很慢很慢,还幸终于只剩两三年了。
很快时间就会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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