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夏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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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座北方的小城。热闹和拥挤、古老和宁静、四季分明的景色,只要你用心去找,在这座小城里,总会有你喜欢的环境、气氛。
夏天是本市最热闹的季节。人们的情绪会在这个季节随气温的上升而膨胀起来。太阳落山以后,以前很少见人的公园里,人逐渐多了起来,有时候竟然可以达到澡堂子的人口密度。散步的、扭秧歌的、跳交谊舞的、卖小玩意儿的、再加上玩着各色玩具或穿着旱冰鞋在人群中穿来穿去的孩子们,这里简直活脱脱一个天桥市场。素来本市人有逛街的优良传统,人们逛街不一定非要购物,而事实是逛街已经成了本市人休闲的一种方式,白天的大商场、晚上马路边的夜市,处处体现着这种传统,人们会把集市变成休闲,也就难怪会把这样一个休闲场所变成集市了。也正因为这层原因,本市的夜晚经济就非常繁荣,你瞧去,各条马路边,到处是一堆儿一堆儿的羊肉串摊点和大排档,黑丫丫的一片,如果恰巧你的肚子咕咕地向你提意见,或者羊肉串的香味直把你胃里的馋虫向外勾,我恐怕对你能很快在大排档里找到一个空闲着的座位很不自信。
在市中心广场的北侧,是本市最热闹的商业区。商场路就是东西横贯商业区的一条主要道路。商场路是一条有着悠久历史的商业街,街旁店铺鳞次栉比,一家接一家都争着把最靓的招牌和门面展现在人们面前。除非天上下刀子,这条路一年到头都是熙熙攘攘,热闹非凡。经过几次改造,街边古色古香的建筑没有了,路旁一抱粗的老洋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现代化的建筑、宽阔的路面,虽然说少了些古朴与优雅,虽说是千人一面的建筑风格,但是所谓壮观景象多少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尽管瓷砖和花岗岩的人行道有些滑,而且尤其是冬天的雪后,或者店里的人不小心把污水泼到了路面上,冬天的温度又不经意让那水结成了冰,这时候瓷砖和花岗岩的路面可真像镜子一般明亮可爱;尽管有些人被这镜子一般的地面打了**,或者深深地拥抱过,但是这些依旧不能稍微减退人们的休闲热情,更不用说当温度高到足以将你从家里赶出来的时候了。
每当太阳将要落山的时候,在这条路上,自发形成的夜市便不失时机地开场了。新修的路面虽然宽阔了许多,但对于酷爱逛街休闲的本市居民来说,似乎还是嫌窄了些。一排排售货的摊点把这条马路挤得没剩下多少空间,所有不得不从此经过的车辆在这里都不得不像蜗牛一样爬行,用此起彼伏的令人烦躁的喇叭声驱赶着懒洋洋的人流。
这条路的西头,也就是这个夜市的西头,是一个十字路口,本市有名的酒店‘香格里拉’大酒店就坐落在东北角。
酒店是一幢现代风格的六层建筑,坐北朝南,气势非凡。门前是宽阔的停车场,足可以停放百辆小汽车。太阳刚刚躲到西边楼房的后边,晚霞还在发出锦缎一样温柔的光芒,几排锃亮的小汽车就已经占据了停车场。不时有一两个保安来回在停车场里巡视着,为新驶进的小汽车寻找着立足之地。酒店大厅的门两侧站着四位身着长裙的**,用悦耳的声音、甜蜜的笑容和优雅的礼节恭迎或者欢送着每一位进出此门的尊贵客人。酒店窗口映出的通明灯火,使每一位路过此地的行人,并不需要转头看上一眼,仅仅是眼角余光的感受,也一定会让他在脑海里浮现一幅觥筹交错的胜景。楼顶巨大的招牌在闪烁的霓虹映衬下显得豪华而高贵,它高高雄踞在上面,骄傲地昂着头,丝毫也不理会脚下夜市里如蝼蚁一般穿行的人群。
夜市里的人没有谁在意酒店里的豪华与尊贵;酒店里也没有谁在意夜市里辛劳与无奈。在一个小贩在为一双袜子一毛钱的利润而斤斤计较时,而酒店里正随意提过来的一瓶啤酒,却要用掉十双袜子的价钱。这是两个平行的世界,各自在进行着自己独立的运转,就像两块手表,一只在走,另一只也在走,只不过一只是昂贵的劳力士,一只是只值五元钱的廉价电子表而已。
时间就这样缓缓流淌着,送太阳落下山,迎来街灯的通明,带着车流行进,拨动行人来了去、去了来,不知什么时候也送走了酒店大厅门前漂亮迎宾小姐的身影。
这时候,夜市里有一个人慢慢溜达了出来。这个人中等个头,四十岁左右年纪,偏瘦,留着平头,一脸麻子。大概是由于他平时喝酒太多的缘故,他的鼻子红红的,亮亮地泛着一层油光。虽然夜晚的光线不好,但是你只要看一眼他的鼻子,保管你能想起一种鸟——红嘴鹦鹉,因为他的鼻子不止红,还很大,而且有点鹦鹉嘴的形状。一支香烟就在这鹦鹉嘴一样的鼻子下面闪着一点火光,他每吸一下,那支在他嘴角垂落下来的香烟就向上翘一下,就像一个垂死的人用尽最后的气力试图抬起头做最后的挣扎,然而,每一次都是徒劳的,最终还是无力地垂下去。这个人的头和肩有意向前探着,似乎非有做出一副驼背的模样。因为头向前探得过低,眼睛要努力向上翻着才能看到前方的物事,若是用正常的角度看东西,那他只能看脚底下有没有别人丢的钱了。在这里走过的人虽不计其数,形形**各有特点,但最有特点的恐怕就属这位了。如果他真出乎你的意料而是一个善良正直的人,那么他一定是在故意摆出这副市井无赖德性,也许是为了自己某种奇怪的想法,让人们误以为他是个久经沙场的老江湖呢。
他慢慢晃悠到酒店马路对面停下,四处看了看,把嘴里的烟屁吐掉,接着又点上一支。然后就坐在了马路牙子上,像是逛马路累了休息一下,虽然像是漫不经心的样子,然而他的一双眼睛却是不时就要隔着马路把酒店门口的人扫描一遍,查查他们的特征是不是与保存在自己大脑这部硬盘里的某些信息相匹配。
过了晚上9点钟,酒店里的客人就慢慢向外散去了。每隔一会儿,门口就会涌出一拨勾肩搭背、呼朋唤友的人。他们都无比热情,看样子他们彼此都有着深厚的友谊,深恨相聚时光的短暂,只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不得已才彼此依依惜别。有的貌似谦恭,施礼挥手而后钻进豪华轿车;有的貌似自信而庄重,却无奈反身去牵过自己两个轮的脚踏车。
马路对面的香烟依旧在闪着微弱的一点红光,酒店门口依旧在上演千篇一律的聚聚散散的活剧。

这时一辆银灰色的凯越快速驶过那根闪着一点红光的香烟面前,然后非常轻快地在接近夜市人群的地方转了个弯掉回头,噶的一声停在酒店的出口旁。车门一开,下来一位时髦女子。这女子一下车,引得酒店的保安和几个刚从酒店走出的男人不约而同将目光一齐投向她,像是几只猫同时发现了一条美味的鱼。马路上,几个小伙子边走边不停地回头欣赏那辆银灰色的凯越还有车旁的风光,有一位几乎要和对面来的行人撞个满怀。
马路对面的香烟这时已被夹在了手指中间,鹦鹉鼻上方的那双眼睛扫描过酒店前面的这一切后,已经在硬盘里调出了部分匹配信息,使这个坐在马路牙子上的人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这位女子中等偏上的个头,上身穿一件紧身半袖T恤衫,下身穿一条牛仔短裤,恰好把完美的身材衬托了出来,两条匀称修长的腿洁白细腻,脚上是一双时兴的半高跟凉拖鞋,一只发卡将一头秀发挽在脑后,随意而不失风雅,并不奇特的装束,却使女子浑身上下透着十足的性感。女子绕过车,面对酒店,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然后就倚靠在车门上发起短信来。看样子这女子是在等待酒店中的某个人。香烟的一明一暗,似乎带着些许神秘,似乎映出了吸烟人眼睛闪出的亮光。这亮光好像刺痛了凯越旁边的女子,女子下意识地抬起头看了看马路对面,见那里除了有一支燃烧着的香烟和它漫不经心的主人,再没有引人注意的地方,就又接着低下头发她的短信去了。
几分钟后,四个摇摇晃晃的人出现在酒店大厅的门口,看样子他们都喝得不少,脚步轻飘飘的,像是跳着一种谁都不懂的舞蹈。这几个人你搀我扶,耳鬓厮磨,说着没完没了的知心话,一步步挪了出来。
女子看到他们,举起手向他们挥了挥。
四个人也看见了凯越旁边的女子,其中一个头顶上庄稼几乎绝收的中年人晃着怀孕了似的大肚皮,用充满了嫉妒的眼神盯了一眼远处的女子,用短了半截的舌头对着身旁一个身材魁梧,留着平头的年轻人说:“你,你小子真好福气,瞧,你的大**来接你啦。赶紧,赶紧走吧,别让人家老等着。”说着,嘴里就冒出一阵坏笑。忽的,一个饱嗝闯了出来,接着胃里液体好像就要喷涌而出,这并不美妙感觉硬硬地把那笑声给顶了回去。旁边另外两人时不时地用贪婪的目光扫向凯越车旁边的美景,一边也不无满妒意地嘻嘻哈哈说笑着凑趣。
平头听秃头顶说完,嘿嘿一乐,卷着舌头说:“没事儿,老哥,我不着急,你们先上车。”说着,晃到一辆出租旁,拉开车门,把三个人连拉带扯推了进去。
看着出租车开走了,平头这才晃晃悠悠拖着两条不大受使唤的腿向着银灰色的凯越走过来。
马路对面的香烟火光这时狠狠亮了一下,把后面一张脸都映红了。脸上的一双眼睛这时陡地射出了一道寒光,这寒光穿过香烟的烟雾,越过马路上的行人,直直向着平头射过去。
香烟猛地离开了让它闪现出辉煌一瞬的嘴巴,在空中画出一条美丽的弧线,然后狠狠撞在地面上,红红的火光在与地面接触的一瞬便碎裂开来,接着就没了踪影。那个马路边坐着的人猛地站起身来,速度之快简直有如出膛的子弹。如果你有幸见到,你一定会觉得他一定会冲上天去,飞向遥远的太空,万幸的是,这个人还在地球上,而且正在快步向着酒店门口与凯越车之间斜插过去,脚步之敏捷犹如一条发现猎物的狼。可以看出来,马路对面一定有什么吸引了他全部的注意力,他的双眼已经有一对钩子牢牢挂在什么东西上了,他对马路上来来回回的行人都视而不见。一辆从夜市冲出来的自行车擦过他的身体猛地刹住,而他竟浑然不觉,那个骑车人瞪了他的背影好一会儿才悻悻离开。
女子依旧在发她的短信,一闪而过的人影掠起了她眼角的余光,让她不自觉抬起头来向前看去。这一看她不禁吃了一惊,身体像遭到电击一样抖了一下,手机落到了地上分成几片。
平头正仰面跌落下去。
而那个像狼一样穿过马路的人恰恰站在平头前面,正在完成一个漂亮的动作,随着他的左手在空中划出美丽的弧线,平头仰面跌落,如一片飘零的落叶。女子大张着嘴、大张着眼看着眼前的一切,震惊使她僵在那里。时间在这一刻似乎被拉长了,平头的跌落缓慢而悠长,世间一切都静止在那儿,只有平头在进行着他那轻飘飘的仰落的运动。
平头后背与地面接触的一刹那,女子的耳膜被震动了,一种是人痛苦时嘴里发出的声音,一种是身体与地面撞击的声音。这声音像是打过来的一掌,猛地惊醒了女子,女子醒过神来,拔腿向平头跑去,可是脚上的半高跟拖鞋此时偏偏与她作对,没跑两步,女子便一个趔趄趴在地上。
那个鹦鹉鼻的主人回头看了一眼女子,与女子四目相对,女子发现这个男子不知何时竟不合时宜地戴上了一副白色的大口罩。
那个男子很镇静地转过头去,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平头,用脚狠狠在平头脸上踩了一下,丢掉手里的东西,然后转身快速跑进夜市的人群,消失得无影无踪。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周围的人还不知有什么事情发生,只有离得最近的两位保安看到了整个过程,却也被震惊在当地,不知所措。
女子这时已经爬了起来,也顾不得穿鞋,赤着脚就跑了过去。她抱起平头,脸上还是惊魂未定的模样,却十分关切地问着平头:“没事儿吧?伤到哪儿了没有?”
平头的脑袋还处在创世之前的混沌状态,对现有的世界似乎陌生了许多,好一会儿,疼痛使他清醒过来,也驱走了困扰着他浓浓的酒意。
酒店的保安这时也赶了过来,他们帮着女子扶起平头,平头脸上充满了愤怒与痛苦,不过看样子倒是并无大碍。他被众人扶着坐了起来,咕咕哝哝骂了半句谁也听不清楚的话,一张嘴,一口血带着两颗牙吐落到地上。
女子看到那口血旁边是那个男人丢掉的鹅卵大的一块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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