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平凡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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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钟之后,晚宴终于开始,我坐下来先吃了一块冻豆腐,然后招呼大家坐下来。,BE,热热闹闹的,大家坐下来以后开始聊天,吃东西。安德里的居民也许因为有个神经粗的城主的关系,就算是刚刚战后也显得格外活泼。大家也都是这个样的,吃着好吃的东西,讨论着开心的事情,就算不是吉利的事情也能开宴会,最喜欢做的事情是聊天。我最喜欢这样的城池,可以让我放松下来,有友好的感觉。
除了伊痕和伊诺,其他的都是熟人,我吃着东西填饱肚,和师傅聊起天来。“你什么时候会天魔啊?”“我也不知道啊。”百草仙摇头,说:“本来是想和你一起回去,既然你已经不回去了,我也想不清楚要什么时候回去,这样好了,你也会回天魔的吧?下次和你一起回去。”我点头,说:“恩,我也好久没回去了,我们下次回去继续旅行吧,我还是喜欢和师傅你们一起去旅行啊,感觉很棒的说~~~”
“旅行?”糖糖皱了皱眉,问:“你们到底在说什么啊?现在到处都是传送阵,哪需要旅行啊?”伊痕托着下巴接下话,说:“那是因为圣魔的土地层松动,才适怡广泛的铺设传送阵,可是天魔却是不同的,只有有权势和能力的人才会铺设一两个传送阵。所以,在天魔,的确很适合旅行,成年的勇士们会展开旅行,也是天魔的风俗之一呢。我堂哥在一千年前也是很受传诵的勇士,所以之后才会被提升为血族的魔界代表吧。”
“可是我听说的不是这个传闻呢。”消息最灵通的炎炎正色到:“伊诺在一千年前的确被奉为血族第一勇士,可是被派到魔界,不是因为血族长老怕他做大,所以才派遣他到魔界的不是吗?然后在天魔就没了他的消息。”“伊诺你不是私生之类的吧?不然怎么会让什么什么长老赶出去啊!”我嘴里塞着龙虾问到,然后伊诺同志的脸色变了,炎炎同志点头,说:“恩,如果记载没有错误,伊诺的确是私生,而且是人族和血族的私生呢。”“不错不错哎,怪不得长那么漂亮,原来是混血儿啊!那接下来的剧情就可以猜出来了。”我八卦的继续说到:“因为气愤被血族打压,所以努力想要让自己更强大,然后听到关于地灵虫的传说,希望成为传说的少年而努力着,可是却被伊痕阻挠,为了得到权力,可以背叛信任和情感的存在呢。”
伊诺也不生气,只是冷冷的看着我。伊痕的脸上却出现了一丝笑意,看样貌似是全。
“因为是这样的伊诺,所以却永远没有办法获得成功。”我下了评语,又喝下一口清茶。
炎炎托着下巴想了想,说:“你不会是在生气吧?”“咳咳”我被茶呛到。
“喂喂喂,凭什么我在生气啊。”我不甘示弱的吼出来。“因为飞飞是那种会小心提防别人,可是同时会毫不犹豫付出感情的人啊。那时候的飞飞,是真的把伊诺看成主人吧。”炎炎微微斜了头,轻笑。我拼命吃菜,说:“就算是又怎么样啊!唉到最后我还不是可怜的虫,为了挽回我心灵上的损失,我只好多偷点东西回来啦。”“怎么听都是找借口在偷东西啊。”炎炎擦汗。
我吃到一半,又抬头对面色稍微有点动容的伊诺笑着说:“主人,飞飞我很可怜是不是?有没有良心不安呢?那是不是可以放过伊凡呢?”伊诺看了我一眼,说:“现在说这些,你觉得有意义吗?”“有。”我指了指桌上的炖猪心,说:“因为人心,是最好控制的,往往因为一句话就改变。”“那个是猪心”糖糖拍飞我的筷,说:“你给我认真吃饭。”
“再倒一杯茶!”我把杯递给仆人。仆人给我倒了一杯茶,然后就去别的地方了。“话说回来,你这一段时间失踪到底去哪里啦?”亚蜜儿问到,然后杯被狠狠的扔在桌上。没有勇气叫沙卡利曼耶耳报销车费的感觉让蜜儿很郁闷,看到沙卡利曼耶耳一脸温柔又古怪的笑意就没敢上去要钱。
“我去参加一个酒宴啊!”我歪头,说:“不是跟你说过吗?”“问题是我去了那个城堡根本找不到你啊!而且我还看到你被人追杀的告示,担心死我了。”亚蜜儿这样说到。我微笑,说:“那是因为后来我又回了一趟家,又去了一趟清那里哦。”
“你老公!”亚蜜儿瞪大眼睛,我摇头,说:“已经离婚了说。”“那他不是失踪了吗?现在在哪里啊?”亚蜜儿急忙问。“美国。”我放下筷,十指缠绕在一起,微笑,说:“很厉害哦,是什么什么恐怖组织的头目哦,不过我还是跑出来了就是。”
“真是想不到,你老公是恐怖组织的。”亚蜜儿擦汗,那个怎么看都超级老实的人啊,特别是打破碗的时候露出的无辜表情,那叫一个寒啊。
“是什么恐怖组织啊?”糖糖好奇的问。“好像是叫什么vill的吧,名字挺奇怪的。”我挠头。“什么!vill!!”糖糖叫起来,拍乱了自己面前的杯碟。“你那么激动干嘛?”我吃包。
亚蜜儿也若有所思起来,好像好像听过一样
“vill我问你,你老公叫什么?”糖糖继续吼。“司清啊,准确的说是前夫哦。”我笑眯眯的回答到。
“的确是vill家主的名字。”糖糖坐下来,然后又继续吼:“如果你老公是他的话你干嘛老吵着没钱要金老给零用钱啊!”
“拜托,都说了离婚了,他的钱就不是我的钱啦。”我白了糖糖一眼,零花钱,还是要要的!
“哦,我想起来了。”亚蜜儿拍手叫到:“就是那个全世界最大的金融黑市组织吗”沉默一下,然后蜜儿吼:“不是吧!这么说我身边居然有一个国际组织的女主人”“前夫前夫,蜜儿,请注意!”我很认真的说。
“徒弟的相公啊。”百草仙喝着酒,笑笑,说:“果然是很厉害的人物啊,不然怎么有勇气娶她啊。”我也赏了百草仙一个白眼,真是的,什么意思吗!
“听起来好像很厉害。”炎炎想了想说:“那飞飞为什么没带他来过安德里呢?”“他不玩游戏的。”他从来没有碰过游戏仓。这个是我的认知。
“如果下次他有玩游戏的话带过来给我看看吧。”炎炎对于记载强者的事迹是很有兴趣的,所以对这个在现实世界的强者也有着无比的兴趣。
“我尽量吧。”我继续吃东西,等一下下线就不知道吃什么了,郁闷啊~~
伊痕也笑着说:“听你那么说,我倒是对那个世界有了兴趣呢。为什么你们冒险者可以来这里,我们却不可以去你们那个世界呢?”伊痕的笑容带了一丝狡黠,说:“如果是神族的话,应该做的到吧?”
“就算做的到也是科学家们的事,不关我们什么事啊。”如果你们出现在现实,可能会吓死一大票人吧。等一下,神族,可以我笑着问:“为什么说神族可以?”“因为是神族,拥有无可比拟的力量,最初你们冒险者的进入,也是神族的同意。”伊痕不动声色的说出一个惊人的消息。
这样吗有联系了呢。我看了看在场的人一眼,然后说:“如果你们进入到我们那个世界,会怎么样啊?”
“统治世界。”伊痕笑着说出一个回答。“啊。”“不是听说你们那边的人都不会魔法之类的吗?那样统治世界应该很简单吧。”伊痕笑的无害。“下一个。”
“吃东西。”“下一个!”这个不用说肯定是胖啦!
“看完那边的历史书,然后记载那个世界的强者。”这个是炎炎的回答,总算听到正常的了。
“卖药。”百草仙。
“我啊,我大概会想做花花公。”这个是沙卡利曼耶耳的回答。“谁教你说花花公的?”“不是你说的吗?”“咦?是我吗”
问了一圈之后,发现如果让他们到现实里去大概会超级混乱吧。
我问完之后继续吃菜,杜丽开口了,说:“喂,你不能再吃了飞飞,不关你的事,你继续吃。”“哦。”我继续吃,被管的是胖。
杜丽想帮胖减肥,可惜收效甚微。
“不准再吃了!”杜丽吼,胖继续吃,无视掉杜丽。
吃可是他的乐趣啊!胖是那么想的。
“如果你不让师兄吃,他会和你打起来的。”炎炎笑了,笑的非常灿烂,然后说:“我敢确定你打不过他。”杜丽也知道自己打不过面前这个人,于是在心里下定决心要给胖以后的饭菜下泻药。
胖吃了七分饱之后总算开动放慢速度,然后看了伊痕和伊诺一眼,说:“有点眼熟,我好像见过这个人。”他指的是伊诺。
伊诺看着面前的胖,感觉并不熟悉。
“我看看。”炎炎看了看胖的记事本,说:“恩,找到了,一千年前师兄你应该是和伊诺还有其他几个高手组成的小队进行旅行。”“哦。”胖总算想起来了。伊诺眼色一变,说:“你叫什么名字?”“师兄是剑圣哦。”炎炎笑的不怀好意。
剑圣!伊诺眼闪过不可置信,说:“队长你是队长”
队长?众人又把眼睛移回胖那里。
胖想了想,说:“对啊,伊诺对吧?时间太长了,有点记不起来了。”
一千年,是有点长
伊诺看着面前的胖,实在没办法把他和那个总是温柔笑着,拥有世界上最美微笑的男挂上等号。当年他们是最出名的旅行小队,能收服那么多厉害的冒险者,伊诺对这个队长除了敬佩恐怕没有什么别的东西了。天魔现在很多大头,都是他的队友,也是在这位队长的领导下,慢慢成长起来的。印象的队长,白衣胜雪,黑发及腰,却从不修剪,黑色眸总是如一潭平和的湖水,总是耐心的包容着他们的过失。当时的队长已经有美人的称号了,不仅是因为他绝美的容颜和温柔的笑意,还因为他总是很温和的对待一切事物,又无条件信任别人,这样的队长,让他们觉得很骄傲。同时,他也是鲜少能和剑魔比肩的人物,据说是一位隐士高人的弟。伊诺现在的剑法,多半是他教的。一千年前,初出茅庐的他,和其他人一样拥有着一份骄傲,可是他却愿意让这个人担任队长,因为永远不会有人比他更合适。
瓶白的剑术一流,连脾气也是出奇的温和,从没有见过他发脾气,只有在杀人的时候,才会有一丝罕见的魄力。跟着瓶白的那一段时间,伊诺觉得自己学到的最多。不过,无论怎么样完美优秀的组合,最后还是要分开,因为大家各自都有自己的事情,伊诺也不例外,他想回血族,争取自己的东西。
“你们还是要离开啊”那一个晚上,在紫月之巅,第一次看到那个温和美丽的男露出了伤感的微笑。
“也好,你们都有自己的天下。”白衣在紫色的月光下染上异样的色彩,瓶白从悬崖跳下,清逸流动,像光芒一样耀眼。
“那么我就要离开了。”最后看到瓶白的时候是他坠入云里,慢慢闭上眼睛。
伊诺和其他人一样,有着自己的一份野心,带着闯荡世界的余热,他回到了血族,却发现完全没有作用,无论自己多么强,在血族长老面前还是不堪一击,甚至被发配到了魔界。也许,并不该离开伊诺经常会想起那时别离的伤感,其实,不离开,也不错吧。可是不会再有一次选择的机会,伊诺被发配到了魔界。等再次回到天魔的时候,已经是几百年后的事情了,这个时候,瓶白已经被奉为剑圣,成为享誉天下的第一美人,并且,成了一个仙籍人的徒弟,据说他还为了这个仙人单挑了黑暗神殿的一百单八将,浴血奋战,只为保护心所忠,这才是真性情吧!也是那个时候,再也没有人见到过这个美丽的神话,包括伊诺。
这个人是瓶白吗伊诺觉得不可思议,就算时间会改变一个人,也改的太彻底了吧?
胖笑的眼睛眯眯的,说:“原来是伊诺啊,怪不得那么眼熟啊!我是瓶白啊,还记得我吧。”胖笑了,笑容温和,好像在包容一个小孩一般。
伊诺一惊,这个笑容,的确是队长!
伊痕看了看胖,说:“你就是那个瓶白!那个号称第一美人,倾城倾国的瓶白!”
胖很受打击,说:“我知道我现在胖了点”
不只是一点吧我擦汗。
伊痕受到的打击不会比胖少,因为在五百年前,他杀了一个魔画师,从那个魔画师身上曾经搜出一幅画,画上被魔画师加了禁咒,伊痕花了很大的劲才打开了它。画是一个男,白衣胜雪,在街上把玩着一个小小的泥人,脸色是淡淡的微笑,就算是在画里,也似乎能感受到那份轻柔的笑意。男是常见的黑眸黑发,黑发很乱,凌乱的挂在男的胸前,绝美的五官里有说不出的魅惑。就在伊痕看到画那一刻,就觉得心悸,心口好像要被跳开一样。画师在最下面的左边题了字,画名是第一美人,旁边还是画师的印章。第一美人伊痕当然知道,就是那个剑圣瓶白,本来不以为然,没想到美的让人如此心悸。伊痕把这幅画挂在珍宝阁,有空闲时,便会来看看这幅画,每次都会被画人蛊惑。所有的美人都没有办法比的上瓶白!只有他,才能美的如此出色

可是现实是,美人——也是会长胖的!伊痕捂着额头,觉得自己要冷静一下。
伊诺微微弓下身,说:“队长,我们又见面了。”无论变成什么样,都是我们的队长。
胖这个时候吞下一个包,吱吱呜呜说:“恩伊诺咳咳。”
其他人已经完全被这一幕吓傻了,一个能把防护罩轻易撕开的人叫这个胖队长,这是什么概念啊?
杜丽看了看两人的脸色,问:“这个胖,以前真的很美吗?”
“自然。”回答的是炎炎,炎炎的眸有着一丝调笑,说:“美的,让任何人都不愿意放手。只要是师兄出现的地方,就一定会有画师为师兄作画。第一次看到师兄,我也吓了一跳呢,世界上,居然还有这样的人,居然可以美的这样倾国倾城,就算说有人为了师兄自杀之类的我也不会觉得奇怪了。”
我拉着百草仙一顿猛摇,吼:“你就把这样一个小受种给毁成这样了!”呜~~为什么我没有早点认识胖~~
“不过后来师兄就越来越胖了,连剑也被舍弃了,因为腰太圆挂不上长剑的关系,只好改用刀了。”炎炎解释到,不过胖胖的师兄也挺顺眼的,不过就是食量大了点。
最受打击的应该是伊痕,因为他相信,像他一样把画像挂在家的绝对不只他一个,血淋淋的事实啊,美人已经被折腾没了
“最后,就没有人再认出师兄了。”炎炎下了结论,最后大家都叫他胖了,甚至连本名都差点忘掉。
“我拜托你快点减肥吧”偶在哭诉。
“也许,这才是对队长最好的方式。”伊诺的声音响起,他还是面无表情,说:“在我们旅行的时候就已经有很多人觊觎队长了,队长的容貌是一天比一天美艳,我们有的时候都会在想,如果队长是自己的多好啊。那样的队长,是很危险的。跟了仙人之后的队长虽然变难看了,可是却多了开心的笑容,我以前认识的队长,都只有温和包容的笑容。仙人,是为了队长好才那么做的吧。利用药物和食品把队长变胖,让队长不再使剑,队长才可以拥有平凡快乐的生活吧。”
话语完毕,一阵沉默。
“伊诺!”我一个猛扑,扑到伊诺身上,然后很认真的说:“伊诺原来是好人啊,我没看错呢!”
百草仙在那里擦汗,其实他完全没有这个想法,只是当时有一个手艺很好的厨娘,胖才会变那么胖。不过的确是胖变胖之后少了很多麻烦呢
伊诺头上三条黑线,把身上的女人扯下来,说:“根本不关什么好人不好人的事情,因为队长永远是我最敬佩的人而已。”“最敬佩的人啊?你就没有什么小攻心理吗?唉,真是缺少感情的人啊。”我叹着气坐了回去。
的确啊,如果胖现在还像他们口所说的一样是第一美人,应该就不能那么开心的吃东西了吧?应该是在某小攻和某小攻手里转来转去或则受虐吧,也有可能被当成妖怪绑在柱上烧。哪像现在,吃饭和睡觉,简直是猪的生活啊
胖很难听懂这几个人到底是在说什么?是在说他吗?他现在和以前相比只是胖了点,有那么大的区别吗?最后,还是我狠狠的拍了一下胖的肩膀,说:“你这家伙就好好这样活着吧!”
接下里,大家又杂七杂八的聊了一些事情,然后大家就散掉了。我伸伸懒腰,爬上城墙,看着天上的星星一闪一闪的。这个世界也有星星呢,虽然是系统为了增加拟真度而加的点缀,不过也很好看呢。
也许是时间的关系,现在的我心境似乎也有些老了。因为过了十几年的普通生活,一下热闹起来很真不习惯,而且,我也不喜欢忙忙碌碌的生活,我喜欢胡思乱想,我不喜欢玩心计,因为会很累。我本来就不是很聪明的人,总是照着情况去做事,就算能赢,恐怕也有几分侥幸在里面。在之前不会想任何事情,只会让事情发展,然后随着发展应对的计划。通俗点说,是走一步算一步的人啊。
在我看星星的时候,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爬上城墙了,巨大的身躯灵巧的不像话。
“师傅他们呢?”我问到。胖说:“师傅在数炎炎带回来的钱,炎炎在记笔记。”
“那你上来干嘛?”我更直接的问。“师傅叫我别捣乱,炎炎也是这样说的。”“所以你就被丢到我这里啦”我擦汗,胖点头,腰上是馒头和烧饼。
“不能老是吃东西啊!”我拉着胖往城墙下面跳,说:“反正你也无聊,陪我喂招吧!闲着也是闲着。”
胖把吃了一半的馒头丢进嘴里,然后也跟着我跳下去。
我把断剑从包里翻出来用来了很多时间,找到之后才发现好像锈的更厉害了。
胖很有经验的说:“只是是铁制品都要定时用干布擦拭的,有一些还有擦特定的药水防止锈掉,这是常识。”
“我知道”只是因为已经很破了就没有再管了。
胖从腰包里拿出干布和锈油,说:“把断剑给我吧。”“恩。”没想到胖在这方面还是很细心的吗~~我乖巧的把剑给他,然后蹲下来乖乖的看他弄。胖的手上有着老茧,因为长期练剑侍剑的关系。胖用白布抹上一些锈油,然后小心翼翼的给断剑擦拭着,他的手很巧,力道也控制的很好,铁锈慢慢的被擦拭下来。
“怪不得胖你是剑圣了。”我吸吸鼻,说:“如果我是剑的话,能被胖那么照顾我也会觉得很幸运,也会好好帮你的。”
胖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哪里哪里啊!”明明就一副很受用的样啊我擦汗到。
断剑已经看上去已经变的新了很多了,至少摸上去不会那么粗糙了。我很开心的接过断剑,然后看了看断剑,说:“断剑,要好好帮我哦。”
胖端详了一下断剑,然后从我手里拿过断剑,说:“飞飞,你再对断剑说几次话吧。”“咦?”“我怀疑这剑里有剑灵。”胖看着断剑,然后微笑,说:“因为如果修炼成灵必然会有一丝心念,所以当你唤它的时候剑就会有异动。”
“你不是说这个是最普通的剑吗?”我问到。
“毕竟是剑魔用过的,谁知道那个人那么缜密会不会在最普通的剑上面动手脚。”胖摆弄着剑,说到剑,一定没有人比他更厉害,所以他有绝对的自信。
“原来是我还是很厉害的吗,我挑了最厉害的!”我得意洋洋的说,然后对着断剑说:“喂,你出来啊,出来啊,我会对你很好的啦。”我叫了几句,结果那个剑一点反应也不给我,看的我叫一个郁闷啊。
“算了算了,我下了,真是不给面的剑。胖,你先留着研究吧!”我挥挥手,然后下线了。
胖想了想,然后把剑带回了自己房间慢慢研究。
国。我家~~
我下了线,蜜儿还在上面。打了个呵欠,换上了睡衣正打算去睡觉,结果门口居然响起门铃声,我打着呵欠去开门,结果趴在猫眼楞没看到是什么人,打开门才发现是斯亚,怪不得看不到了。
“是斯亚啊我很困哎什么事啊”我打着呵欠让斯亚进来坐,斯亚不客气的坐到沙发上,说:“你已经旷工很久了!”“对哦,我都忘了啊。”我也坐下来,说:“明天我会去上班啦,记得付我工资啦。”
斯亚轻笑,说:“你还是贪钱,怎么样,你从vill那里逃出来啦?”“对啊。”我无所谓的回答到。“明天早点过来吧。”斯亚看着我说到,这个时候刚想继续说些什么的时候。门铃却又突兀的响了。
斯亚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然后说:“你去开门吧。”
今天找我的人还真多我慢的走到门口去开门,打开门,眨眨眼,居然是安得斯。真是乖乖,这两父凑一块来了!
“进来吧。”我把门关上,进去的时候斯亚已经处于失踪状态。这小
安得斯走进来,坐到沙发上,面色冷冽,好像我欠了他钱一样。我打着呵欠坐下来,这对父真是不让我睡常好觉啊~~对于女人来说,睡眠可是非常重要的呢。
“找我什么事啊。”说着,我又打了个呵欠,下午是睡午觉的好日啊,可惜可惜,真是扰人清梦的家伙啊。
“来看看你。”安得斯回答的风轻云淡,我听了之后极度无语。那你把你给我,直接开个视频不就行了吗?
安得斯在见完黛妮之后才想到看看这个女人现在过的怎么样,再加上意大利的事情基本已经完结了,所以他就来了国想看看她。是环境很不错的小区,拾级而上,很轻易找到她住的套房。
“那看过了,再见,拜拜,不送!”我直接送客。
“云飞飞。”他抬头看我,然后说:“还是你喜欢别人叫你絮小姐?”
我打了个呵欠,说:“你还是叫‘喂’吧。”这样听着还习惯点。
安得斯看见她没有一丝动容,不知道说是神经粗还是怎么样,异常的适应的快。安得斯靠在沙发上,露出一个邪魅的微笑,说:“絮小姐。”
额,想要勾引偶~~不过,我喜欢!我看着难得微笑的安得斯打起了精神,说:“干啥?”
安得斯拿出了一样东西,像变魔术一样的,变出了一朵玫瑰。然后轻轻的放在我手上,微笑,很好看,几乎被蛊惑,然而下一秒,用力一按,把我的手摁在玫瑰花梗上,没有除刺的玫瑰花梗上有尖锐的硬刺,越美丽的花朵就越是如此,于是下一秒,我被一朵好看的玫瑰把手扎的都是淡淡的血点点。
我突然很鄙视面前这位,大老远跑过来,不就是为了拿东西扎我吧。我吼:“你白痴啊,很痛哎!”我急忙拿纸巾擦拭血迹,然后把玫瑰丢到茶几上,小心翼翼的给自己伤口吹着气。
果然是一点也不像啊安得斯叹气,然后把我的手拿过来,然后涂上放在一边的碱药水。涂完之后,我吹了吹,恩,不错不错,很舒服。
“你以前,不怕被玫瑰花刺的。”安得斯冒出那么一句话。
我停止了吹气,眨眼睛,看着安得斯,然后说:“其实你不要把我看成絮啦,老是在回忆里找东西,你不累吗?”
安得斯静静的看着我,说:“你知道了。”“我怎么会不记得啊。”我很没良心的说着:“我难得一次在花园里练钢琴摆台型,怎么会忘记啊?不过就是你记不太清了,那个时候只是觉得不开心,所以当然也不能让你那么开心啦!所以我才对你说那些话的。我后来想了想,才记起来你那些小女孩照片是我的说,这样再想一想,就全通了啊。”话说,其实我小时候还是挺可爱的,不像老妈说的像泥猴。
安得斯看上去还是面无表情,不知道在想什么。我正在犹豫刚说些什么呢,安得斯已经开口了,说:“你说的对,我不该活在回忆里,也许记忆里的絮已经死了吧。”孺可教了,可是“喂,别咒我,我还活的好好的。”什么叫絮小姐死了啊我继续鄙视那位仁兄。
安得斯看着我,说:“只要是喜欢你就没问题了吧,因为你是云飞飞,和记忆里的絮已经是完全不同了不是吗?”
这个分明就是换汤不换药我白眼,然后说:“那我问你,既然你说喜欢我,那我最喜欢哪里呢?还有你为什么会喜欢呢?还有就是你真的确定没有把我和你记忆的那位重叠起来吗?”
“你”安得斯想了想,她的问题的确很难回答,想了想,说:“你很小气,很小心眼,而且很任性,脾气不好。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你,如果说最喜欢哪里的话应该是眼睛吧,你唯一像记忆里的东西就是眼睛了。”“说了半天还是记忆啊,还有我小气之类的是怎么回事?你确定你是喜欢我而不是讨厌我?”我白眼。
“如果说是讨厌的话应该是你吧。”安得斯目光是冷冽的精明,说:“你好像很排斥我,就像排斥那个夏桀一样对吧?”“因为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狼啊。”我咪咪笑,然后把玫瑰拿起来,慢慢用小剪刀把刺剪掉。
“狼是钟情的动物,爱侣死了之后就不会再找另一个伴侣了。”把玫瑰刺全部剪掉,我才把玫瑰放进小花瓶里,然后倒进去一些白开水。恩,不错不错,挺漂亮的。
安得斯听懂了话的意思,说:“你是想说你还是喜欢司清是吗?狼,的确是很恰当的比喻。”
我点头,说:“我还喜欢清哦,不过他不是我老公了说,我在考虑要不要换只狼呢。”“?”什么意思?“我只喜欢自己的另一半是狼,我可没说过自己要守节啊,哈哈。”被骗了吧。哈~~我笑的开朗,然后说:“咳咳,其实我还是很痴情的,不过是没有意外的话。困死了,和你说了那么久废话,我要去睡觉了,走的话门在那边。”我进去锁门睡觉。
安得斯在沙发上坐了一会,说:“出来吧。”
斯亚从空调的后面走了出来,微笑,说:“很少看到有女人那么直截了当的甩你啊。”
安得斯皱眉,说:“走吧,跟我去美国。”斯亚点头,然后跟上去。(乐读窝网 .n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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